出乎沈蔷意料的是, 李阿婆记得。
“阿婆,你想过回家吗?”
李阿婆的脸上写着落寞, 她摇了摇头:“我都七八十岁了,哪还有什么家可以回, 怕是爹妈都死干净了。”
这话说得沈蔷心头一酸。
她转移话题道:“阿婆,我听阿三说你可了不得了, 给我讲讲你年轻时候的事情呗。”
故事从当事人口中讲出来,和从别的人嘴里说出来, 是完全不一样的。
李阿婆给沈蔷讲自己当年被拐卖到这个地方, 人生地不熟, 养父母买了她,只是因为图她长得漂亮,因为在这个地方, 模样好看的姑娘,长大以后可以换不少的嫁妆,在长大之前,也可以当做家里的仆役来使唤,总之花几千块买个姑娘,稳赚不赔的买卖。
李阿婆不是一个会轻易服软的人,即使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也一样,她时刻闹着自己要回家,然而人小力弱,三角区的农村和她在华国城市里的家,隔着数千里的距离。
大人想要收拾一个不听话的小孩子,有的是办法。
打骂不是最吓人的,最可怕的是把她关在小黑屋里,饿着,什么时候改口叫爸爸妈妈了什么时候放出来。
“我在小房间里面,饿的昏天黑地,饿的看见了我的爹娘,可是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嗓子都哭哑了,也没人来救我。”
她知道自己再这样固执是活不下去的,于是在高烧昏迷被救醒之后,就开始改口叫买她的夫妻为爸妈。
她心里头藏着恨,可是面上还得带着笑。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察言观色。
夫妻俩以为她高烧烧坏了脑子,失去了记忆,高高兴兴的接受了这个便宜女儿。
长大后,李阿婆不负他们希望的一样生的漂漂亮亮,完全继承了老李家的良好基因,成了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
哪知美人眼瘸,放着众多达官贵人不攀,偏偏看上了一个放牛的穷小子。
李阿婆离开家乡之后的传言很多。
有人说她下了海,去当鸡了,有人说她跟卖毒的走了。
“我当年啊,什么都不知道,”李阿婆咧着嘴,露出了一个带着回忆的笑,“我只想着要回家,可是我连哪条路是朝着华国方向的都不知道。”
十八岁离家出走的少女,身上除了一些干粮,身无分文。
她没有成为多嘴邻居口中的妓丨女,不过倒是真的跟着贩毒的走了。
那人见她生的漂亮,想要将她献给自己的大哥。
而大哥的大哥又看上了她。
辗转几道手之后,她以另一种身份回到了家乡。
“他一开始对我很好的,教我学枪,给我派保镖,说不让我受一点点伤害。”
被心上人背叛过的少女,自然是毫无疑问的沦陷在了这样的攻势下面。
有责任感,有担当,愿意为女人撑起一片天空,这样的男人堪称完美。
如果她的承诺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许给别的女人就好了。
有的人或许会认为,在这样的环境下,女性毫无出路,依附于男性是唯一的选择。
虽然法律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大多数人,都是默认了男人只要有能力,就可以坐拥多个妻子的权利。
李阿婆是少数人。
“他很放心我,我也愿意去学东西,所以他的很多事情都是我在帮着做,他以为我永远不会背叛他。”
忠诚两个字,在发誓忠诚的那方死之前,都谈不上永远。
更何况是他背叛在前。
李阿婆一咬牙,拉起队伍,就自成了一方势力。
“后来我也有过男人,为了挑衅他们,我也在同一时间和很多个男人在一起,怀过孕,不过流产了,生过孩子,是个女人,可惜一岁多的时候被人用枪打死了,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孩子了。”
李阿婆的一生,不可不称之为传奇。
以一个女人的身份,在三角区这块混乱的地方,割下一块蛋糕来,做了许多男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她的十年,丰富程度远胜许多人一辈子。
提起过去,李阿婆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年那个孩子没有保住。
“他们拿枪指着她,要我拿一个手下去换,”说到这儿,她摇摇头:“大家都是道上混的,怎么可能。”
一个年迈的老人说出这句话,若是光看脸,未免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然而沈蔷看着她即使年迈,也仍旧清明的眼睛,却仿佛看到了她年轻时候的风采
绝对理智,冷静到甚至残酷。
这才是一个女强人的形象。
这具身体里藏着的灵魂,远比佝偻了的身板要高大并且坚挺得多。
一连半个月,沈蔷每天按时在收了工之后到李阿婆家报道。
洗碗择菜,偶尔帮着背一下背篓。
她手上的伤口恢复的极快,到了后面,沈蔷已经是为了剧情才会缠上纱布。
“你天天来,烦不烦啦!”李阿婆抱怨道。
沈蔷笑嘻嘻的凑近她,知道李阿婆口是心非,嘴上嫌她烦得很,事实上每次她来都总能够吃到她专门给她准备的好东西,有的时候是正当时的野菜,有的时候是山上某户人家送给她的水果。
有几次沈蔷在剧组耽误了一点时间,走到山的那头的时候,都能够看到李阿婆踮着脚在门口张望的身影,当然,她一走进,对方就立马转身进门装作一副很忙碌的样子。
“你啊,拍戏也要少晒点太阳,多擦点防晒霜,你看你都黑成什么样子呢。”李阿婆指着沈蔷小麦色的肤色道,“女孩子,还是要爱漂亮一点。”
这么说,沈蔷就不服气了,她对李阿婆说道:“阿婆,我以前很白的,现在为了拍戏才变黑的。不信你看照片啊。”
“我才不信呢。”
李阿婆头一撇,像个小孩子似的说道。
沈蔷笑嘻嘻的拿出了手机,翻起了自己曾经的照片。
李阿婆对她身着旗袍的照片大为称赞,并且表示,这样才有一个女孩子的样子。
沈蔷故作不经意的滑到了表哥传过来的照片上面。
李阿婆和姑姥姥是双胞胎姐妹,虽然因为成长环境不同,穿衣打扮,个人气质都大不一样,但是当两人年轻的时候,满满都是胶原蛋白的脸还没有经受时间的洗礼的时候,两个人的容貌相似程度还是非常的高的。
“这是谁?”
“这是我姑姥姥。”沈蔷说道,她打量了一下李阿婆的脸色,斟酌着:“姑姥姥是我外公的妹妹,她还有个双胞胎姐姐,五岁多的时候,在街上被人拐走了,一直都没有回家。”
“阿妹啊——”
从来没有听过李阿婆说汉语的沈蔷,第一次从她口中听见了熟稔的三个字。
老人抱着沈蔷的手机,泪水潸然而下。
在得知父母兄妹都已经去世之后,李阿婆的胸中又是一阵大恸。
盼望了七十年的回家,最后却发现无家可回。
虽然她先前口头说着没有家了,家里人怕是都死了,其实她心里头还是隐隐有着盼望,希望他们能够长命百岁,希望他们能够儿女双全,阖家欢乐,这样她还能够存着终有一天可以回家的期望。
她每年必去一次华国寻亲一个月,沈蔷之所以会在车站遇见她,正是因为她刚从华国回来。
沈蔷跪倒在了痛哭流涕的老人面前。将头靠在她的膝盖上,眼角有些湿润。
“阿婆,不对,大姑姥姥,虽然他们都走了,可是我还在啊,我就是您的外孙女儿。”
“好,好……”李阿婆摸着她的头,“好孩子。”
认亲成功,对沈蔷来说多了许多甜蜜的负担。
李阿婆对于她拍戏不擦防晒霜这件事情深恶痛绝,硬生生把国际上稍微出名一点品牌的防晒爽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手,每天别的事情不做就到剧组守着沈蔷擦防晒。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女孩子家家的,皮肤怎么能不好好保养呢。”
除此之外,早上的早饭沈蔷不用再吃酒店送的长得好看但却极其难吃的早餐,每天都有李阿婆贴心熬制的小米粥,以及一系列各式各样的早点。
所以她很在乎女子对于身材的克制,并不会强制让沈蔷多吃,一般是适宜为主。
沈蔷在和斯宾塞谈论这件事情的时候,脸上又是笑又是苦恼。
“你说我要怎么才能让阿婆不管着我?”
斯宾塞无奈耸肩,表示爱莫能助,对付这样关爱子女的老太太,他一向没有什么办法。
要知道,他连去养老院做义工时候遇见的老太太们都应付不了,更别说沈蔷的姑姥姥了。
“对了,阿婆看了你的照片,夸你长得很帅,”沈蔷伸手描绘着视频中斯宾塞的眉眼,说道:“等我带阿婆见了家里人,就带她来m国玩。”
“她的年龄会不会不太好?”斯宾塞关心的问道。
沈蔷轻笑:“那你可真是白担心了,别的我不敢说,阿婆的身体怎么都比你那白斩鸡似的身体要好得多。”
“我现在不是白斩鸡了,”这段时间一向心思只在学术上的斯宾塞,可花了不少时间在健身上,他摸了摸自己小有成就的腹肌,对沈蔷说道:“等你来m国就知道了,我准备了一个惊喜给你。”
两人交换了一个成年人都懂得眼神。
即使隔着上万里的太平洋,也并不能阻隔两个年轻人的相爱。
有的时候恋爱中的人就是这样,絮絮叨叨的像流水账一样跟对方讲着自己的事情,觉得无话可说的时候,傻笑发呆看着屏幕里的恋人,仿佛也是一种享受。
“斯宾塞,我们结婚吧。”
☆、第84章 iniang卓璃音4.24
沈蔷不是一个冲动的人。
甚至绝大多数时候, 她都非常的理智,这仿佛是李家的一个遗传,从李阿婆的身上, 再到李嫣然的身上, 最后是沈蔷, 都能够看得到这种特性。
但是当沈蔷和斯宾塞隔着数万里的距离, 她发现思念快要将自己淹没的时候, 就忍不住提出了结婚这个想法。
她想要和斯宾塞永远在一起。
即使他是如此的笨拙,说不好一句甜言蜜语,送一朵玫瑰会把自己的手扎伤, 准备的神秘礼物总是自己说漏嘴。他不懂得如何讨对方的欢心, 表现喜爱的时候只会像大自然的鸟一样,只不过雄鸟是在对雌鸟展示靓丽的羽毛, 而他是在向沈蔷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归根结底,思维方式是一样的。
“阿婆,你想过回家吗?”
李阿婆的脸上写着落寞, 她摇了摇头:“我都七八十岁了,哪还有什么家可以回, 怕是爹妈都死干净了。”
这话说得沈蔷心头一酸。
她转移话题道:“阿婆,我听阿三说你可了不得了, 给我讲讲你年轻时候的事情呗。”
故事从当事人口中讲出来,和从别的人嘴里说出来, 是完全不一样的。
李阿婆给沈蔷讲自己当年被拐卖到这个地方, 人生地不熟, 养父母买了她,只是因为图她长得漂亮,因为在这个地方, 模样好看的姑娘,长大以后可以换不少的嫁妆,在长大之前,也可以当做家里的仆役来使唤,总之花几千块买个姑娘,稳赚不赔的买卖。
李阿婆不是一个会轻易服软的人,即使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也一样,她时刻闹着自己要回家,然而人小力弱,三角区的农村和她在华国城市里的家,隔着数千里的距离。
大人想要收拾一个不听话的小孩子,有的是办法。
打骂不是最吓人的,最可怕的是把她关在小黑屋里,饿着,什么时候改口叫爸爸妈妈了什么时候放出来。
“我在小房间里面,饿的昏天黑地,饿的看见了我的爹娘,可是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嗓子都哭哑了,也没人来救我。”
她知道自己再这样固执是活不下去的,于是在高烧昏迷被救醒之后,就开始改口叫买她的夫妻为爸妈。
她心里头藏着恨,可是面上还得带着笑。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察言观色。
夫妻俩以为她高烧烧坏了脑子,失去了记忆,高高兴兴的接受了这个便宜女儿。
长大后,李阿婆不负他们希望的一样生的漂漂亮亮,完全继承了老李家的良好基因,成了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
哪知美人眼瘸,放着众多达官贵人不攀,偏偏看上了一个放牛的穷小子。
李阿婆离开家乡之后的传言很多。
有人说她下了海,去当鸡了,有人说她跟卖毒的走了。
“我当年啊,什么都不知道,”李阿婆咧着嘴,露出了一个带着回忆的笑,“我只想着要回家,可是我连哪条路是朝着华国方向的都不知道。”
十八岁离家出走的少女,身上除了一些干粮,身无分文。
她没有成为多嘴邻居口中的妓丨女,不过倒是真的跟着贩毒的走了。
那人见她生的漂亮,想要将她献给自己的大哥。
而大哥的大哥又看上了她。
辗转几道手之后,她以另一种身份回到了家乡。
“他一开始对我很好的,教我学枪,给我派保镖,说不让我受一点点伤害。”
被心上人背叛过的少女,自然是毫无疑问的沦陷在了这样的攻势下面。
有责任感,有担当,愿意为女人撑起一片天空,这样的男人堪称完美。
如果她的承诺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许给别的女人就好了。
有的人或许会认为,在这样的环境下,女性毫无出路,依附于男性是唯一的选择。
虽然法律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大多数人,都是默认了男人只要有能力,就可以坐拥多个妻子的权利。
李阿婆是少数人。
“他很放心我,我也愿意去学东西,所以他的很多事情都是我在帮着做,他以为我永远不会背叛他。”
忠诚两个字,在发誓忠诚的那方死之前,都谈不上永远。
更何况是他背叛在前。
李阿婆一咬牙,拉起队伍,就自成了一方势力。
“后来我也有过男人,为了挑衅他们,我也在同一时间和很多个男人在一起,怀过孕,不过流产了,生过孩子,是个女人,可惜一岁多的时候被人用枪打死了,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孩子了。”
李阿婆的一生,不可不称之为传奇。
以一个女人的身份,在三角区这块混乱的地方,割下一块蛋糕来,做了许多男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她的十年,丰富程度远胜许多人一辈子。
提起过去,李阿婆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年那个孩子没有保住。
“他们拿枪指着她,要我拿一个手下去换,”说到这儿,她摇摇头:“大家都是道上混的,怎么可能。”
一个年迈的老人说出这句话,若是光看脸,未免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然而沈蔷看着她即使年迈,也仍旧清明的眼睛,却仿佛看到了她年轻时候的风采
绝对理智,冷静到甚至残酷。
这才是一个女强人的形象。
这具身体里藏着的灵魂,远比佝偻了的身板要高大并且坚挺得多。
一连半个月,沈蔷每天按时在收了工之后到李阿婆家报道。
洗碗择菜,偶尔帮着背一下背篓。
她手上的伤口恢复的极快,到了后面,沈蔷已经是为了剧情才会缠上纱布。
“你天天来,烦不烦啦!”李阿婆抱怨道。
沈蔷笑嘻嘻的凑近她,知道李阿婆口是心非,嘴上嫌她烦得很,事实上每次她来都总能够吃到她专门给她准备的好东西,有的时候是正当时的野菜,有的时候是山上某户人家送给她的水果。
有几次沈蔷在剧组耽误了一点时间,走到山的那头的时候,都能够看到李阿婆踮着脚在门口张望的身影,当然,她一走进,对方就立马转身进门装作一副很忙碌的样子。
“你啊,拍戏也要少晒点太阳,多擦点防晒霜,你看你都黑成什么样子呢。”李阿婆指着沈蔷小麦色的肤色道,“女孩子,还是要爱漂亮一点。”
这么说,沈蔷就不服气了,她对李阿婆说道:“阿婆,我以前很白的,现在为了拍戏才变黑的。不信你看照片啊。”
“我才不信呢。”
李阿婆头一撇,像个小孩子似的说道。
沈蔷笑嘻嘻的拿出了手机,翻起了自己曾经的照片。
李阿婆对她身着旗袍的照片大为称赞,并且表示,这样才有一个女孩子的样子。
沈蔷故作不经意的滑到了表哥传过来的照片上面。
李阿婆和姑姥姥是双胞胎姐妹,虽然因为成长环境不同,穿衣打扮,个人气质都大不一样,但是当两人年轻的时候,满满都是胶原蛋白的脸还没有经受时间的洗礼的时候,两个人的容貌相似程度还是非常的高的。
“这是谁?”
“这是我姑姥姥。”沈蔷说道,她打量了一下李阿婆的脸色,斟酌着:“姑姥姥是我外公的妹妹,她还有个双胞胎姐姐,五岁多的时候,在街上被人拐走了,一直都没有回家。”
“阿妹啊——”
从来没有听过李阿婆说汉语的沈蔷,第一次从她口中听见了熟稔的三个字。
老人抱着沈蔷的手机,泪水潸然而下。
在得知父母兄妹都已经去世之后,李阿婆的胸中又是一阵大恸。
盼望了七十年的回家,最后却发现无家可回。
虽然她先前口头说着没有家了,家里人怕是都死了,其实她心里头还是隐隐有着盼望,希望他们能够长命百岁,希望他们能够儿女双全,阖家欢乐,这样她还能够存着终有一天可以回家的期望。
她每年必去一次华国寻亲一个月,沈蔷之所以会在车站遇见她,正是因为她刚从华国回来。
沈蔷跪倒在了痛哭流涕的老人面前。将头靠在她的膝盖上,眼角有些湿润。
“阿婆,不对,大姑姥姥,虽然他们都走了,可是我还在啊,我就是您的外孙女儿。”
“好,好……”李阿婆摸着她的头,“好孩子。”
认亲成功,对沈蔷来说多了许多甜蜜的负担。
李阿婆对于她拍戏不擦防晒霜这件事情深恶痛绝,硬生生把国际上稍微出名一点品牌的防晒爽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手,每天别的事情不做就到剧组守着沈蔷擦防晒。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女孩子家家的,皮肤怎么能不好好保养呢。”
除此之外,早上的早饭沈蔷不用再吃酒店送的长得好看但却极其难吃的早餐,每天都有李阿婆贴心熬制的小米粥,以及一系列各式各样的早点。
所以她很在乎女子对于身材的克制,并不会强制让沈蔷多吃,一般是适宜为主。
沈蔷在和斯宾塞谈论这件事情的时候,脸上又是笑又是苦恼。
“你说我要怎么才能让阿婆不管着我?”
斯宾塞无奈耸肩,表示爱莫能助,对付这样关爱子女的老太太,他一向没有什么办法。
要知道,他连去养老院做义工时候遇见的老太太们都应付不了,更别说沈蔷的姑姥姥了。
“对了,阿婆看了你的照片,夸你长得很帅,”沈蔷伸手描绘着视频中斯宾塞的眉眼,说道:“等我带阿婆见了家里人,就带她来m国玩。”
“她的年龄会不会不太好?”斯宾塞关心的问道。
沈蔷轻笑:“那你可真是白担心了,别的我不敢说,阿婆的身体怎么都比你那白斩鸡似的身体要好得多。”
“我现在不是白斩鸡了,”这段时间一向心思只在学术上的斯宾塞,可花了不少时间在健身上,他摸了摸自己小有成就的腹肌,对沈蔷说道:“等你来m国就知道了,我准备了一个惊喜给你。”
两人交换了一个成年人都懂得眼神。
即使隔着上万里的太平洋,也并不能阻隔两个年轻人的相爱。
有的时候恋爱中的人就是这样,絮絮叨叨的像流水账一样跟对方讲着自己的事情,觉得无话可说的时候,傻笑发呆看着屏幕里的恋人,仿佛也是一种享受。
“斯宾塞,我们结婚吧。”
☆、第84章 iniang卓璃音4.24
沈蔷不是一个冲动的人。
甚至绝大多数时候, 她都非常的理智,这仿佛是李家的一个遗传,从李阿婆的身上, 再到李嫣然的身上, 最后是沈蔷, 都能够看得到这种特性。
但是当沈蔷和斯宾塞隔着数万里的距离, 她发现思念快要将自己淹没的时候, 就忍不住提出了结婚这个想法。
她想要和斯宾塞永远在一起。
即使他是如此的笨拙,说不好一句甜言蜜语,送一朵玫瑰会把自己的手扎伤, 准备的神秘礼物总是自己说漏嘴。他不懂得如何讨对方的欢心, 表现喜爱的时候只会像大自然的鸟一样,只不过雄鸟是在对雌鸟展示靓丽的羽毛, 而他是在向沈蔷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归根结底,思维方式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