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山说:谁是女子。
    两个黑影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右边的黑影说:我是。
    胡小山当机立断,一脚将左边的黑影踹到。踩住流氓,问女子:这你犹豫什么?
    女子说:我怕他也说,就等了等。
    胡小山说:他说也不怕,我判断谁是女子不是根据“我是”或“我不是”,而是根据声音。他是个男人,再说“我是”也不好使。
    流氓说:不公平,你出的问题有问题!
    押着流氓走出胡同,来到大街上,碰到巡逻的衙役,说明事情经过,衙役将流氓带走。这时才来的及看那名女子,灯光下,女子的脸庞清晰可见,胡小山深深体会到,什么叫叹为观止。流氓被抓住时一直很狂妄,直到走前看了女子一眼,竟然哭了!胡小山不知该如何定义她的样子,总之如果她走在灯光里,绝对不会遭流氓非礼。抛弃律法不说,流氓也是有底线的。她长的不是一张脸,而是一张天然保护伞。
    这也是她敢于独自一人走夜路的原因,而且敢走幽深的小胡同。胡小山想,一旦碰到有人耍流氓,她肯定会对流氓说,走,咱们去灯下你再做决定。非常礼貌的方法,敌人不战而退。或者随身带个火种,遇到流氓就点着,流氓点点头,默默离开。换成蔡小娥就不具备这方面优势,别说灯下,就是走在太阳底下也有流氓甘愿铤而走险。这是一种先天性缺陷。
    一直以为青波城百姓良善,只有被欺负的,没有欺负别人的,想不到久违的第一次散步就碰到这么恶心的事情。他说的是那个流氓,不是那个女子。女子虽然……嗯,但是……嗯,况且人家选择在不被看见的胡同里走,充分体现了一种舍己为人的美德。胡小山不敢再进胡同,怕与内心的灰暗形成共鸣。宽阔的街道上,孤单单一个人背着手行走,忽然有些落寞。胡小山摇摇头,摇得非常缓慢,快了就显得积极,会抵消部分落寞情绪。
    于是,他看到街边的一男一女。这得益于这种由衷的摇头。一去一回在他视线里出现两次,看得真真切切。不但能看清模样,还能看清他们正在做的事情。如果只是快速一眼扫过,会误以为那里是一个人,一个很胖的人,在那扭扭捏捏,像是犯了羊癫疯,又像是浑身瘙痒。那对男女搂在一起,表现出了各种不适的症状。胡小山忽然觉得恶心。年轻男女花前月下吟诗作对、谈情说爱都没错。当然,在隐蔽的场合做这种事也没错。但是在大街上,接着灯光公然如此,那就有点不知羞耻了。虽然这是晚上,比较隐秘,但这么过分的举动,折合到光天化日之下,也有亲嘴的程度了。刚才胡同里那个男的对良家女子耍流氓,现这对男女在一起耍流氓。
    更过分的是,那对男女发现了他,不知耻还朝他“呸”。胡小山一瞬间心火点燃,想冲过去把他们捆上,保持原姿态送进衙门。人只有在看到恶心的东西才会“呸”,明明是他们恶心,还嫌他恶心。胡小山尽量保持平静,试着寻找其他可能性,以给自己一个饶过他们的理由。前方有一条狗,跑着跑着停下,用嘴在抵在地上,叼了个什么东西跑开了。胡小山走过去,地上还有那个东西的印记。如此粘稠的东西,非屎无疑。虽然这是狗天生的爱好,还是觉得恶心,因为人总是会不由自主把自己代入那个情景去想象。想到这里,胡小山也忍不住“呸”了一口,仿佛不这样那口屎就留在嘴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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