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仗势救人
山羊胡虽然正在气头上,一想到自己花了一贯钱买来的宝贝花瓶竟然被这个笨手笨脚的贱婢打碎了,心里就不停地滴血,恨不得将其打死,但见到喝止他的人竟然是两个穿着锦衣华服的少年郎君,心气登时便弱了几分,仿佛陡然间从将要吃人的野兽变成了温驯的绵羊。
显然,在长安城里能穿这种衣服的少年人都不好惹。
“好叫二位郎君得知,小人正在教下人做事。”山羊胡放下棍子,拱拱手说道。礼节倒是像模像样,但跟他片刻之前要打小女孩时那种不可一世的气焰一比,竟诡异地透着几分滑稽。
李信克制不住地想要冷笑。他弯下腰,看着那个手脚上多处淤青的小女孩,下意识地想问她还好吗,结果话还没说出口就想抽自己两巴掌。
这哪里还用问?后世哪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不是被家里当成心肝肉一样疼着,干点小活都怕她累着,更别说打成这副遍体鳞伤的样子了,这还能好得了吗?
“别怕,别怕。没事了。一个花瓶而已。”李信鼻头发酸,尽可能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姑娘对此还有些懵懂,只知道自己仿佛不用挨打了,登时就眼泪汪汪的,脏兮兮的小脸被泪水冲出几道痕迹,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叫人看着心疼极了。
秦怀玉站在李信背后看着这一幕,目光逐渐变得柔和。
“一个破花瓶而已,值得闹到要杀人?”李信抬头,对山羊胡怒目而视,眼里满是血丝,看样子很是恐怖。
山羊胡闻言,很是不服气地说道:“那个花瓶价值一贯,足够买十个这样的奴婢。再说了,一个奴婢而已,打死就打死了,有什么要紧?”他的语气很是理所当然,充满了一种自古如此的意味,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的话语有多么恐怖。
“奴婢”二字在唐朝几乎等同于牲畜,有时甚至连牲畜都不如。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故意打死奴婢,还规定了违反的话要罚多少铜钱,但就李信所知,他还没听说有哪个人真的因为打死奴婢而被惩罚的,还不是随手打死了以后,席子一裹就扔到乱葬岗去?谁又会多看他们一眼?
李信对这些事不是不了解。他也知道在唐人眼中看来,这个山羊胡子的行为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反而是他的行为有些不合情理,甚至是愚蠢而古怪的——别人家打自己的奴婢,关你什么事?用得着你来插一手?
但是,他忍不住。
他自认不是一个多有爱心的人,很多悲惨的事情只要不发生在他眼前,他都可以当成不知道,也不在乎。但是,当一桩悲剧甚至是一桩惨剧真的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真的没有办法强迫自己袖手旁观,即使他清楚地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袖手旁观才是最正确、最正常的选择。
一个花瓶就可以换十条人命,呵呵,多么可笑的常识,更可笑的是,这样的常识竟然在整个唐朝范围内都畅通无阻着。
李信气得浑身发抖。他只觉得自己的三观正在受到猛烈的冲击,他无限珍视的生命竟然被这样肆无忌惮地践踏着。什么狗屎花瓶能及得上这样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的哪怕一个小手指头?
秦怀玉上前,拍了拍李信的肩膀。李信这才从自己混乱不堪的思绪中解脱出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强迫自己冷静。
“拿来。”李信站起身,面无表情地把手摊开,伸到山羊胡面前。
“什么?”山羊胡子愣了一下,不知道李信在向他讨要什么。
李信道:“这小姑娘的奴籍文书呢?给我拿来!”
或许是李信这居高临下发号施令一般的语气激怒了山羊胡,他冷笑道:“老奴正在教训自家下人,碍着别人什么事了?真是倒霉,碰上你们这种脑子有问题的公子哥,真以为自己在长安地界就无法无天了?张口就讨要奴契,你以为你是谁啊?告诉你,我家在朝中也是有人的!”
很多大商贾的背后都有达官显贵当后台,或者换句话说,绝大多数达官贵人想要经商都不会亲自下场,而是会推出一个家仆之类的当代理人在外打点。这在重农抑商的唐朝是一种常态。
秦怀玉闻言,哈哈大笑道:“你这瞎了眼的老贱奴,连楚王殿下都不认识,还敢抬出你家主人来。我倒是想知道当朝有那位大人物会因为一个奴婢跟楚王作对?”
“楚王?”山羊胡大惊失色,下意识地看了李信一眼。冒充皇族是杀头的重罪,没有人会为了救一个小小的奴婢就撒这等弥天大谎,眼前这个锦衣少年的话多半不是假的。也就是说,这位正冷着脸盯着自个儿的家伙,竟然就是大名鼎鼎长安大纨绔?
李信从鼻子里哼出一股气来,似乎很是不爽。
山羊胡突然觉得自己两腿发软,有些站不稳,连上下牙都打起架,完全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天哪,自己刚才竟然对楚王如此出言不逊,如果楚王追究起来,打断腿都是轻的!除此之外,若是主家知道自己因为一个奴婢就跟楚王起了冲突,自己绝对会被剁成碎片混着垃圾趁夜倒进护城河里。
李信没兴趣继续纠缠,因为天色已经变得更晚了。他随手从钱袋子里掏出两个银饼子扔在地上,道:“这小奴婢我买了,连你的破花瓶一起赔给你,两贯钱够了吧?”
山羊胡下意识地想点头,旋即又明悟过来。
娘的,楚王的钱哪里是这么好拿的?他看上谁家的奴婢,谁家不得眼巴巴地送过去?还连同花瓶一起赔了两贯钱,楚王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这肯定是什么坑人的新招吧!山羊胡几乎敢肯定,自己要是敢把这个钱收下,未来一定有自己好受的。
想到这里,山羊胡子双膝一软,直接对李信跪下了,满脸的悲痛和后悔,想来他当年为自己亲爹送终的时候,都未必难过得有此刻真实。
显然,在长安城里能穿这种衣服的少年人都不好惹。
“好叫二位郎君得知,小人正在教下人做事。”山羊胡放下棍子,拱拱手说道。礼节倒是像模像样,但跟他片刻之前要打小女孩时那种不可一世的气焰一比,竟诡异地透着几分滑稽。
李信克制不住地想要冷笑。他弯下腰,看着那个手脚上多处淤青的小女孩,下意识地想问她还好吗,结果话还没说出口就想抽自己两巴掌。
这哪里还用问?后世哪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不是被家里当成心肝肉一样疼着,干点小活都怕她累着,更别说打成这副遍体鳞伤的样子了,这还能好得了吗?
“别怕,别怕。没事了。一个花瓶而已。”李信鼻头发酸,尽可能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姑娘对此还有些懵懂,只知道自己仿佛不用挨打了,登时就眼泪汪汪的,脏兮兮的小脸被泪水冲出几道痕迹,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叫人看着心疼极了。
秦怀玉站在李信背后看着这一幕,目光逐渐变得柔和。
“一个破花瓶而已,值得闹到要杀人?”李信抬头,对山羊胡怒目而视,眼里满是血丝,看样子很是恐怖。
山羊胡闻言,很是不服气地说道:“那个花瓶价值一贯,足够买十个这样的奴婢。再说了,一个奴婢而已,打死就打死了,有什么要紧?”他的语气很是理所当然,充满了一种自古如此的意味,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的话语有多么恐怖。
“奴婢”二字在唐朝几乎等同于牲畜,有时甚至连牲畜都不如。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故意打死奴婢,还规定了违反的话要罚多少铜钱,但就李信所知,他还没听说有哪个人真的因为打死奴婢而被惩罚的,还不是随手打死了以后,席子一裹就扔到乱葬岗去?谁又会多看他们一眼?
李信对这些事不是不了解。他也知道在唐人眼中看来,这个山羊胡子的行为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反而是他的行为有些不合情理,甚至是愚蠢而古怪的——别人家打自己的奴婢,关你什么事?用得着你来插一手?
但是,他忍不住。
他自认不是一个多有爱心的人,很多悲惨的事情只要不发生在他眼前,他都可以当成不知道,也不在乎。但是,当一桩悲剧甚至是一桩惨剧真的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真的没有办法强迫自己袖手旁观,即使他清楚地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袖手旁观才是最正确、最正常的选择。
一个花瓶就可以换十条人命,呵呵,多么可笑的常识,更可笑的是,这样的常识竟然在整个唐朝范围内都畅通无阻着。
李信气得浑身发抖。他只觉得自己的三观正在受到猛烈的冲击,他无限珍视的生命竟然被这样肆无忌惮地践踏着。什么狗屎花瓶能及得上这样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的哪怕一个小手指头?
秦怀玉上前,拍了拍李信的肩膀。李信这才从自己混乱不堪的思绪中解脱出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强迫自己冷静。
“拿来。”李信站起身,面无表情地把手摊开,伸到山羊胡面前。
“什么?”山羊胡子愣了一下,不知道李信在向他讨要什么。
李信道:“这小姑娘的奴籍文书呢?给我拿来!”
或许是李信这居高临下发号施令一般的语气激怒了山羊胡,他冷笑道:“老奴正在教训自家下人,碍着别人什么事了?真是倒霉,碰上你们这种脑子有问题的公子哥,真以为自己在长安地界就无法无天了?张口就讨要奴契,你以为你是谁啊?告诉你,我家在朝中也是有人的!”
很多大商贾的背后都有达官显贵当后台,或者换句话说,绝大多数达官贵人想要经商都不会亲自下场,而是会推出一个家仆之类的当代理人在外打点。这在重农抑商的唐朝是一种常态。
秦怀玉闻言,哈哈大笑道:“你这瞎了眼的老贱奴,连楚王殿下都不认识,还敢抬出你家主人来。我倒是想知道当朝有那位大人物会因为一个奴婢跟楚王作对?”
“楚王?”山羊胡大惊失色,下意识地看了李信一眼。冒充皇族是杀头的重罪,没有人会为了救一个小小的奴婢就撒这等弥天大谎,眼前这个锦衣少年的话多半不是假的。也就是说,这位正冷着脸盯着自个儿的家伙,竟然就是大名鼎鼎长安大纨绔?
李信从鼻子里哼出一股气来,似乎很是不爽。
山羊胡突然觉得自己两腿发软,有些站不稳,连上下牙都打起架,完全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天哪,自己刚才竟然对楚王如此出言不逊,如果楚王追究起来,打断腿都是轻的!除此之外,若是主家知道自己因为一个奴婢就跟楚王起了冲突,自己绝对会被剁成碎片混着垃圾趁夜倒进护城河里。
李信没兴趣继续纠缠,因为天色已经变得更晚了。他随手从钱袋子里掏出两个银饼子扔在地上,道:“这小奴婢我买了,连你的破花瓶一起赔给你,两贯钱够了吧?”
山羊胡下意识地想点头,旋即又明悟过来。
娘的,楚王的钱哪里是这么好拿的?他看上谁家的奴婢,谁家不得眼巴巴地送过去?还连同花瓶一起赔了两贯钱,楚王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这肯定是什么坑人的新招吧!山羊胡几乎敢肯定,自己要是敢把这个钱收下,未来一定有自己好受的。
想到这里,山羊胡子双膝一软,直接对李信跪下了,满脸的悲痛和后悔,想来他当年为自己亲爹送终的时候,都未必难过得有此刻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