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僻的小巷子中,司空摘星那一副猴精模样终于消失,皱起了眉头,露出疑惑的表情。
这一根笛中剑,本是剑主夏云墨的成名兵器,一直藏在衣袖之中,杀人无算,是天下间极有名的兵器,又怎么会这么轻易断掉。
更何况,笛子中藏着的应该是一截兵刃,而非纸条。
既然这笛子断了,藏的也不是兵刃,那就只有一个解释。
这是一根假的笛中剑。
那夏云墨早就料到他要来偷,做了一个真笛子,诱骗他上当。
想到此处,司空摘星已经恨得牙痒痒了。
而这纸条上面,定然是一些带着羞辱的话语,看了之后,保准会让自己火冒三丈,生一肚子气。
所以还是不看为妙。
想及此处,司空摘星竟将手的笛子重重的往地上一扔,这一根碧玉笛剑立刻就摔的稀烂,而在笛子中,果然有一张纸条。
司空摘星本应该是施展身法,直接飞走,但他这时候却露出犹豫之色。
他知道纸条上的话肯定很不好、很难听,但还是仍不住想要看纸条上写了什么。
看了纸条一定会生气,不看纸条心头又有遗憾,司空摘星只觉得左右为难。
他左右渡步,来来回回,露出犹豫之色。
终于,他一咬牙,自言自语道:“夏混蛋,我倒要看看你这个到底玩的什么把戏。”
说罢,他伸手一摄,已经将纸条吸到了手中。
纸条打开,只见上面写着这样几排字。
“司空摘星,是个猴精。
猴精手太慢,下个乌龟蛋。
猴精人太笨,气的脑壳昏。”
司空摘星立刻将这个纸条撕成碎片,他的确已经是气的脑袋昏。
现在他就算一口饭不吃,也不觉得饿,气都气饱了。
“该死的夏云墨,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好看。”
一肚子气的司空摘星咬牙切齿的想道。
……
翌日,黄昏,夕阳的金光洒在这一座巍峨的皇城中,为皇城渡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既显得辉煌灿烂,又多出了一份沧桑沉重之感。
夏云墨踏出了客栈,走到大街上。
今晚就是“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身为一个江湖人,来到了京城中,若是不能瞧见这一场绝世之战,定然会抱憾终身。
夏云墨自然不愿意,所以他揣着一根缎带,朝皇宫出发了。
这是一束闪闪发光的缎带,乃是大内珍藏,在月光下会变色生光,市面上绝难仿造。
若没有这缎带,今晚便不能进入紫禁城中。
本来缎带只有六条,大内侍卫魏子云交给陆小凤的,再由陆小凤发给其他江湖中人。
这样进入皇宫的人少,大内侍卫也能够监察的住,不至于有太大危险。
却不想又被太监王总管拿来些出来,让更多的江湖人混入其中。
这样就就必须派遣更多的大内侍卫调,让南平王和叶孤城他们有可乘之机。
夏云墨的这一束缎带是从司空摘星身上偷到的。
昨日,司空摘星易容李武功,亮出夜明珠前,让店里的伙计,把门窗关上,并用黑布掩盖。
就在那一瞬间,司空摘星出手了,他偷到了夏云墨假冒伪劣的笛子。
夏云墨也出手了,偷到了这一束闪闪发光的缎带。
缎带也是用黑布包裹着的。
一想到这条缎带,就想到猴精司空摘星,就想到那笛子和纸条,夏云墨已露出了微笑。
当司空摘星那家伙的,发现那是一根真正的笛子时,不知道该作何表情。
他若是一时气急,将笛子摔开,看到了笛子中的纸条,就一定更加有趣。
夏云墨不由得捂了捂肚子,那司空摘星是气的肚子疼,他就是笑的肚子疼。
不多时,夏云墨已经来到了一条繁华的大街上。
这里不愧是京畿之地,此时虽然已经是黄昏,但街上的行人却依旧是络绎不绝,比其他许多地方的过节都还要热闹。
夏云墨向前走着,心情很放松。
在不远处,还有两个小孩在玩闹着,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糖葫芦在跑,另一个小女孩则是在追。
他们在人群中跑着,闹着。即使是偶尔撞到别人,大家也是付之一笑,并不在意。
“哎呦!”
跑在前面那个小男孩踩到了一颗石子,向夏云墨扑了过来。
这孩子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看起来就是一副虎头虎脑的样子,很是可爱。
若是寻常人,见到这孩子扑过来,定然是张开双手,笑着把他接住。
夏云墨也是这样,张开了双手把这小孩子接住。
他搂着小孩子,脸上还带着笑容。
忽然间,那孩子手中出现了一道寒光,一把锋利的匕首已刺在了夏云墨的胸口。
那孩子原本一副惊恐的表情已经消失,嘴角拉出了一道残忍的笑容,
谁也想不到,这样小的孩子,竟然会是一个杀手,而且他的武功之高,出手之快,也足以排尽天下一流高手之中。
“当”
这锋利的匕首,刺进夏云墨的胸口,并没有鲜血溅出,甚至连刺进血肉的那特殊的声音都没有。
这不像是刺在胸口中,而是刺到了一块铁板上。
“金童,我修炼了金刚不坏神功,你这点微末本事,还是不用拿出来丢人现眼。”
夏云墨还是在笑,嘴里已说出了江湖中极有盛名的一个杀手绰号。
金童玉女,两个侏儒杀手,但他们并不像普通侏儒那般容易辨认,其相貌和普通的小孩子一样。
很少人会对小孩子起疑心,再加上他们武功极高,所以几乎无往不利。
可惜,夏云墨是金刚不坏之身。
“我的金刚不坏神功可不止这点威力,你再尝一尝吧。”
说罢,夏的手臂一发力,用力一箍,顿时那金童身体骨骼咔咔作响,发出惨叫,片刻间就没了气息。
夏云墨的双臂之中,何止千钧力量,这样子发力,就算是个铁人也要被他绞成个铁嘎达,更何况这还是个人。
“金童!”
另一个玉女也赶到了,她已听到了金童的惨叫,脸色一变,手中一把短剑已经刺了过来。
若是这金童玉女两个杀手,夏云墨翻手就能对付,可这里对夏云墨藏有杀意的,却着实是不少。
卖糖葫芦的人、卖胭脂水粉的人、过路的行人、姿态窈窕的妇人……
刹那间,周围的人,仿佛全都成了杀手,全都向夏云墨扑了过来。
而最可怕的,是一个颤巍巍的老人,他连走路都需要拐杖,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却突然眼里冒着精光。
只见他手掌心掌劲一吐,拐杖破开,拐杖中竟然藏着一把剑,剑出鞘,向夏云墨刺了过来。
这一剑的锋芒和璀璨,天下间能使得出来的不超过五个,而他就是一个。
他是木道人,为杀夏云墨而来。
这一根笛中剑,本是剑主夏云墨的成名兵器,一直藏在衣袖之中,杀人无算,是天下间极有名的兵器,又怎么会这么轻易断掉。
更何况,笛子中藏着的应该是一截兵刃,而非纸条。
既然这笛子断了,藏的也不是兵刃,那就只有一个解释。
这是一根假的笛中剑。
那夏云墨早就料到他要来偷,做了一个真笛子,诱骗他上当。
想到此处,司空摘星已经恨得牙痒痒了。
而这纸条上面,定然是一些带着羞辱的话语,看了之后,保准会让自己火冒三丈,生一肚子气。
所以还是不看为妙。
想及此处,司空摘星竟将手的笛子重重的往地上一扔,这一根碧玉笛剑立刻就摔的稀烂,而在笛子中,果然有一张纸条。
司空摘星本应该是施展身法,直接飞走,但他这时候却露出犹豫之色。
他知道纸条上的话肯定很不好、很难听,但还是仍不住想要看纸条上写了什么。
看了纸条一定会生气,不看纸条心头又有遗憾,司空摘星只觉得左右为难。
他左右渡步,来来回回,露出犹豫之色。
终于,他一咬牙,自言自语道:“夏混蛋,我倒要看看你这个到底玩的什么把戏。”
说罢,他伸手一摄,已经将纸条吸到了手中。
纸条打开,只见上面写着这样几排字。
“司空摘星,是个猴精。
猴精手太慢,下个乌龟蛋。
猴精人太笨,气的脑壳昏。”
司空摘星立刻将这个纸条撕成碎片,他的确已经是气的脑袋昏。
现在他就算一口饭不吃,也不觉得饿,气都气饱了。
“该死的夏云墨,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好看。”
一肚子气的司空摘星咬牙切齿的想道。
……
翌日,黄昏,夕阳的金光洒在这一座巍峨的皇城中,为皇城渡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既显得辉煌灿烂,又多出了一份沧桑沉重之感。
夏云墨踏出了客栈,走到大街上。
今晚就是“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身为一个江湖人,来到了京城中,若是不能瞧见这一场绝世之战,定然会抱憾终身。
夏云墨自然不愿意,所以他揣着一根缎带,朝皇宫出发了。
这是一束闪闪发光的缎带,乃是大内珍藏,在月光下会变色生光,市面上绝难仿造。
若没有这缎带,今晚便不能进入紫禁城中。
本来缎带只有六条,大内侍卫魏子云交给陆小凤的,再由陆小凤发给其他江湖中人。
这样进入皇宫的人少,大内侍卫也能够监察的住,不至于有太大危险。
却不想又被太监王总管拿来些出来,让更多的江湖人混入其中。
这样就就必须派遣更多的大内侍卫调,让南平王和叶孤城他们有可乘之机。
夏云墨的这一束缎带是从司空摘星身上偷到的。
昨日,司空摘星易容李武功,亮出夜明珠前,让店里的伙计,把门窗关上,并用黑布掩盖。
就在那一瞬间,司空摘星出手了,他偷到了夏云墨假冒伪劣的笛子。
夏云墨也出手了,偷到了这一束闪闪发光的缎带。
缎带也是用黑布包裹着的。
一想到这条缎带,就想到猴精司空摘星,就想到那笛子和纸条,夏云墨已露出了微笑。
当司空摘星那家伙的,发现那是一根真正的笛子时,不知道该作何表情。
他若是一时气急,将笛子摔开,看到了笛子中的纸条,就一定更加有趣。
夏云墨不由得捂了捂肚子,那司空摘星是气的肚子疼,他就是笑的肚子疼。
不多时,夏云墨已经来到了一条繁华的大街上。
这里不愧是京畿之地,此时虽然已经是黄昏,但街上的行人却依旧是络绎不绝,比其他许多地方的过节都还要热闹。
夏云墨向前走着,心情很放松。
在不远处,还有两个小孩在玩闹着,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糖葫芦在跑,另一个小女孩则是在追。
他们在人群中跑着,闹着。即使是偶尔撞到别人,大家也是付之一笑,并不在意。
“哎呦!”
跑在前面那个小男孩踩到了一颗石子,向夏云墨扑了过来。
这孩子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看起来就是一副虎头虎脑的样子,很是可爱。
若是寻常人,见到这孩子扑过来,定然是张开双手,笑着把他接住。
夏云墨也是这样,张开了双手把这小孩子接住。
他搂着小孩子,脸上还带着笑容。
忽然间,那孩子手中出现了一道寒光,一把锋利的匕首已刺在了夏云墨的胸口。
那孩子原本一副惊恐的表情已经消失,嘴角拉出了一道残忍的笑容,
谁也想不到,这样小的孩子,竟然会是一个杀手,而且他的武功之高,出手之快,也足以排尽天下一流高手之中。
“当”
这锋利的匕首,刺进夏云墨的胸口,并没有鲜血溅出,甚至连刺进血肉的那特殊的声音都没有。
这不像是刺在胸口中,而是刺到了一块铁板上。
“金童,我修炼了金刚不坏神功,你这点微末本事,还是不用拿出来丢人现眼。”
夏云墨还是在笑,嘴里已说出了江湖中极有盛名的一个杀手绰号。
金童玉女,两个侏儒杀手,但他们并不像普通侏儒那般容易辨认,其相貌和普通的小孩子一样。
很少人会对小孩子起疑心,再加上他们武功极高,所以几乎无往不利。
可惜,夏云墨是金刚不坏之身。
“我的金刚不坏神功可不止这点威力,你再尝一尝吧。”
说罢,夏的手臂一发力,用力一箍,顿时那金童身体骨骼咔咔作响,发出惨叫,片刻间就没了气息。
夏云墨的双臂之中,何止千钧力量,这样子发力,就算是个铁人也要被他绞成个铁嘎达,更何况这还是个人。
“金童!”
另一个玉女也赶到了,她已听到了金童的惨叫,脸色一变,手中一把短剑已经刺了过来。
若是这金童玉女两个杀手,夏云墨翻手就能对付,可这里对夏云墨藏有杀意的,却着实是不少。
卖糖葫芦的人、卖胭脂水粉的人、过路的行人、姿态窈窕的妇人……
刹那间,周围的人,仿佛全都成了杀手,全都向夏云墨扑了过来。
而最可怕的,是一个颤巍巍的老人,他连走路都需要拐杖,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却突然眼里冒着精光。
只见他手掌心掌劲一吐,拐杖破开,拐杖中竟然藏着一把剑,剑出鞘,向夏云墨刺了过来。
这一剑的锋芒和璀璨,天下间能使得出来的不超过五个,而他就是一个。
他是木道人,为杀夏云墨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