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荣秋疲惫地摇了摇头。
    叶华春道:“我在店里收到了你派人送来的消息,就立刻赶回来了。你刚才去见黄三了?他为难你了吗?”
    叶荣秋说:“还好。”
    叶荣秋是家里的幺子,属于老来子,他上头还有一位哥哥一位姐姐,姐姐比他大十五岁,哥哥比他大十二岁,因此他一出生就是倍受宠爱的,这才养成了他现在的个性。叶华春了解自己的弟弟,他生怕再这样下去叶荣秋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来,因此道:“小秋,我已经跟父亲商量过了,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你先暂时离开重庆一段时间避一避,我派人送你去武汉。等事情过去了,再接你回来”
    叶荣秋吃了一惊:“离开重庆?”
    叶华春说:“你去武汉找书娟吧。”
    周书娟是叶荣秋的未婚妻。叶家和周家是世交,两家人家在小时候就给两个孩子定了娃娃亲,叶荣秋和周书娟一起青梅竹马的生活过一阵,后来周家因为生意的缘故举家迁到了武汉,但两人的亲事并没有作废,周家逢年过节还会带着周书娟回到重庆,让两人培养感情。周书娟今年十八岁了,而今正在武汉念大学。其实去年两家就已催着两人把婚事结了,但是两个孩子不愿意,都借故拖延时间。周书娟说自己想先把书念完,而叶荣秋说自己也还没做好准备。其实按照旧思想,这两个人的年纪都该当爹妈了,可是他们是受了新潮教育的,总觉得自己年纪还轻,不该就此被旧式生活套牢,还应继续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再者,叶荣秋觉得自己对书娟并没有爱情,他只把书娟当成妹妹来看待。也许是叶二少爷从小都活得太自我,其实他并没有品尝过爱情的滋味,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也曾对几人产生过好感,但只要对方稍有不合他意的举动,这份好感便会立即烟消云散。譬如他中学时曾险些和校长的女儿传出一段佳话,但只因他无意间撞见校长的女儿在无人的教室里抠挖鼻屎,从此以后他再没正眼看过对方;再譬如他大学时和诗歌社的副社长几成佳偶,却因有一回对方和他说话时忘记清理牙齿上的菜叶,他从此再没和那可怜的姑娘说过话。可他越是这样的性子,就越不愿意屈就,还是觉得自己应当找一个完美的灵魂伴侣,而不能随随便便因为父母之命就虚度了一生。
    现在,他有时候被黄三爷逼急了,也会想着赶紧娶书娟过门让她当自己的挡箭牌,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不应该拖书娟下水,最后他也没把自己正遭的罪告诉书娟。他知道这次如果去武汉投奔周家,也许就不能再推脱婚事了,黄三爷那里是炼狱,和不爱的女人结婚也是火海,叶荣秋其实哪边都不愿意。他考虑再三以后,对叶华春说:“过一阵再说吧,我要是走了,只怕黄三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们。我再想想法子,也许还有其他的办法把他打发了。”
    叶华春了解弟弟的性子,也没法多说什么,只好叹了口气:“那我再多派几个人保护你。”
    叶荣秋问叶华春:“父亲回来了吗?”
    叶华春摇头:“没有,他今天早上去外地了,要过两天才能回来。他联系到了一个大客户,如果这次的生意能够谈成,我叶家布庄的生意就有救。”顿了顿,愤愤道,“如果我们能把生意做好,回到十几年前的地位,哪里还会被黄三那个流氓欺负?真是老天不开眼!”
    叶荣秋苦笑:“如果老天还有眼睛,黄三就不会混到今天的位置了。”
    叶荣秋坐立难安地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他就起来了,穿好西装打好领带,准备出门。叶荣秋生平不爱求人,可他如今是别无他法了,决定去找重庆所有他有些交情并且认为对方帮得上忙的人物,去黄三爷面前说说情,让黄三爷放了冯甄,更放过他。但是他有些头疼每天守在他家门口的那条狗,也不知怎么才能把黑狗给打发了。
    然而当叶荣秋站到窗口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今天黑狗没有来。
    此时此刻,黑狗在黄三爷的老巢里。
    黑狗走到柴房门口,柴房外有两个小弟守着,见了他,都殷勤地凑上去:“黑狗哥,你咋来啦。”
    黑狗问他们:“姓冯的关在这里面?”
    小弟答道:“是啊。”
    于是黑狗就拨开他们往柴房里走,那两人面面相觑,可是黑狗是黄三爷面前的红人,他们谁也不敢拦。黑狗进了柴房,就看见冯甄被捆着手脚丢在角落里,脸色蜡黄,看起来精神很糟糕。
    黑狗走到冯甄面前,冯甄哭丧着脸哀求道:“你们放了我吧,我和茂实真的没有什么。”
    黑狗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不是去给日本人当靶子练手了吗?为什么会被抓过来?”
    冯甄苦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早上我一出门,就被人当头一棒打晕了,醒过来就被绑到了这里。我求你放了我吧,我的理想还没有实现,我不想死在这种鬼地方。你放我走,我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和茂实见面了。求求你。”
    “理想。”黑狗轻轻重复了这两个字。然后他取出一把折叠刀,向冯甄刺了过去。昨天黑狗切人手指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冯甄吓得闭上眼睛大叫起来,但是他没有感觉到疼痛,反而手脚一松:黑狗把他身上的绳子割断了。
    黑狗收起刀,盯着他冷笑:“日本人手里的刀可比我这把长得多。”
    冯甄赧然。
    黑狗把冯甄从地上扯起来,冯甄被捆了太久,手脚都麻了,走路跌跌撞撞的,黑狗索性架起他往外走。他们走出柴房,外面看守的两个人看见冯甄把人带出来,都吃了一惊,黑狗面无表情地说:“我带他去见三爷。”那两人以为是黄三爷要见人,便不敢阻拦,任由他们走了。
    黑狗架着冯甄一路闯进内堂里,黄三爷正抱着个花姑娘亲嘴,看见黑狗进来,愣了一下,他的两名保镖立刻上前把黑狗拦住了。黄三爷把花姑娘从身上推下去,捏了捏她的屁股,笑道:“去吧。”那姑娘便巧笑倩兮地扭着腰出去了。黄三爷又摆摆手,那两名保镖便退回了他身后。
    黄三爷点上一根雪茄,看看黑狗,又看看被他半提着的冯甄,奇怪地问道:“你咋在这里?我不是让你去看着茂实吗?”
    黑狗低着头:“三爷,你把冯甄放了吧,他和叶二少爷没关系。”
    黄三爷愣了一下。他当然知道冯甄和叶荣秋没有那种关系,叶荣秋讨厌男人,从他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能看出来,他抓冯甄来不过是逗逗叶荣秋罢了,并不是什么争风吃醋。但是黑狗的下一句话让他更觉吃惊。
    黑狗说:“他是我的人,所以求三爷放了他。”
    黄三爷惊得手里的雪茄都掉了:“你说啥子?”
    冯甄也诧异地回过头看着黑狗。
    黑狗也不再多说,撩起冯甄的衣服,手直接伸进他裤子里,贴肉抓住了他的屁股,然后将冯甄往自己怀里一带,亲上了他的嘴。冯甄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傻了几秒钟才想起来要挣扎,手刚搭上黑狗的肩,还没把他往外推,登时又倒抽了一口冷气:黑狗一把抓住了他的命根,他稍有抵抗的动作黑狗就用力掐那玩意儿,掐的他两眼直翻白,差点没昏过去。
    一时间整个屋子安静的连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十秒钟以后,黑狗放开了冯甄,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三爷放了他,我肯定管好他,他再敢去骚扰二少爷,我就打断他的狗腿。”
    黄三爷的脸色就跟霓虹灯一样精彩,表情极是古怪,过了几秒钟以后,他突然拍着桌子爆发出大笑,笑得他身后两个保安都吓了一跳。
    “哈哈哈哈,小黑你……你……哈哈哈哈……”黄三爷笑得喘不上起来,抹着笑出来的眼泪摆摆手:“放了吧放了吧,你把他带走吧,回去继续看着茂实,有什么事,回头再来跟我汇报。”
    黑狗对他鞠了一躬:“多谢三爷。”然后就提着冯甄出去了。
    黑狗把冯甄送到马路上,轻描淡写地说:“滚吧,别再让我看见你。”
    冯甄涨红了脸,支吾着道:“多谢你,可你也不该用这种方法,我……”
    黑狗嗤笑:“废话少说,我有狂犬病,回去赶紧洗洗,记得吃药。”说完丢下冯甄转身就走。他走出没多远,冯甄追了上来,一脸不解地问道:“黑……黑先生,你明明不是坏人,为什么非要……非要做这种事?人应该找到自己活着的意义,然后去实现它。你可以跟我一起去参军,或者去做正经生意也好,为什么要自甘堕落呢?”
    黑狗回过头一拳砸在冯甄的鼻子上,冯甄仰天倒了下去,鼻血长流。黑狗低下头麻木地看了他一眼,重复道:“滚。”手插在兜里扬长而去。
    第六章
    叶荣秋一整天跑了三家人家,都是和叶家有交情或和他有私交,而且在重庆市有点头脸的人物。大家一开始都很客气,当叶荣秋提出希望他们能从黄三爷手里救出冯甄的事,那些人的态度就微妙了,打着太极扯开话题,叶荣秋甚至还从有的人眼里看到了对自己的嘲讽。叶荣秋其实并没有说起自己的事,可是就像黄三爷说的那样,黄三爷对叶荣秋的那点心思整个重庆有点头脸的人物都知道了。叶荣秋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他是被动的,可是事实就是作为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看上了也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人们看他的眼神不再是看一位有头有脸的少爷,而是一只自甘受辱的兔子——即使他并没有。
    叶荣秋憋着一肚子气拒绝了别人共进晚餐的邀请,垂头丧气地走上了回家的路。这天下着小雨,他没有打伞,并且拒绝了阿飞送过来的伞,淋着雨在路上走着。重庆是个阴雨连绵的城市,却很少会下倾盆大雨,时常就像这样下点不痛不痒的绵绵细雨,正符合叶荣秋此刻阴郁的心情。
    他的前半生活的太顺了,不说要什么有什么,但也是人人巴着捧着的,从未受过什么大的挫折。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对于自己有了过高的评价,他觉得自己是圣洁的,诞生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上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折磨,他应当是属于云端之上的人。但是现在,黄三爷试图把他从云端上拽下来,他却难以摆脱那只肮脏的手。
    “茂实?”
    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叶荣秋茫然地抬起头。他看见他前面站着一对年轻的男女,女人的手里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
    “茂实?真的是你?”那个抱小孩的女人惊喜地走上前,他身边的男人立刻跟上,手里的伞严实地照着女人和孩子,不让他们淋到一滴雨。
    叶荣秋认出了那个女人。那是他大学时的同学,诗歌社的副社长李雪清。在念书的时候,叶荣秋差点就和李雪清成为一对,李雪清是为数不多的让他有过那么一点心动感觉的女人,但是因为某一回对方忘记清理牙齿上沾的菜叶就和他说笑,使他的些微好感立刻化为乌有,从此对对方不加理睬。
    “好久不见了!”李雪清热情地说道。
    叶荣秋勉强笑了笑:“好久不见,你最近过的好吗?”
    李雪清温柔地笑道:“很好啊。”她扯了扯身边的男人:“给你介绍,这是我丈夫张伟平。”又充满怜爱地摸了摸怀中幼儿的头:“我儿子,已经两岁啦,宝宝乖,叫叔叔。”
    那个小孩将小胖手伸向叶荣秋,口齿不清地叫道:“苏——苏——好。”
    是个很漂亮的小孩。叶荣秋死死盯着李雪清的牙看,她的牙干净洁白,笑容幸福甜美。没有菜叶。
    李雪清的丈夫张伟平看起来是个很平凡的男人,架着一副眼镜,温文儒雅,但是他和李雪清一样,整个人充满了幸福的味道,满满的要溢将出来。他向叶荣秋伸出手:“你好,我听雪清说过你。你怎么没有打伞,最近天气凉,小心生病了。我们家就在附近,要不你到我们家去喝杯热茶吧!”
    叶荣秋随便地跟他握了握手就把手收了回来,勉强笑道:“改日吧,我还有事,该回去了。”
    于是李雪清和他的丈夫也不勉强,又寒暄了几句便和叶荣秋分头离开了。
    叶荣秋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如果说一整天的徒劳让他感到无力,那么和李雪清的偶遇让他感到愤怒。当初他是天之骄子,他认为李雪清配不上她,于是轻易地对方丢入冰天雪地中不加以理睬。那时候李雪清还哭着找过他几回,问他为什么突然不再理睬自己,他当然不会明说李雪清在他心里的价值一颗菜叶就能够轻易摧毁,他只是不无傲慢地说自己要专心学业,请对方不要再对他纠缠不清。此时此刻他心里有点阴暗:为什么被他看不上的女人也可以笑的那么灿烂?为什么她看起来对生活充满热情?难道不该是在墙角哭泣,一辈子对自己难以忘怀?凭什么……凭什么在他不高兴的时候,别人可以如此高兴!
    黑狗在叶公馆外蹲守到晚上八点才等到叶荣秋回来。叶荣秋是被阿飞等人从车上架下来的,他脸色发红,脚步虚浮,看起来喝了不少酒。看到马路对面的黑狗,叶荣秋突然推开阿飞,跌跌撞撞地向黑狗冲了过来。阿飞忙追上来要搀扶他,却被他用力推倒在地。
    叶荣秋跑到黑狗面前,揪着他的领子,恶狠狠地啐道:“狗!”
    黑狗不无诧异地挑眉,歪着嘴笑嘻嘻地对叶荣秋吠了起来:“汪,汪,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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