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什么岳父大人会要求许稷去考制科而不是进士科呢?
    因为进士是白身考的(白身就是之前没官职),很多都是国子监哪弘文馆哪这些学生去考
    而制科就不一样,制科是有官身也能考的,像许稷这样,已经是官员了(虽然地位低下)但也能去考制科,如果登第,那就可以加阶授官,蹭蹭蹭往上啦。
    不过制科出身的地位一般来说在进士之下,进士就录十几个人多的时候小几十个,还有录不满十个的时候,制科稍微多一点儿,也有考了进士再考制科的,不过这部分就不说了,恩就是这样。
    2青皮衣:《唐会要》卷31“九品以上,服色用青,饰以钰石。应服绿及青人,谓经职事官成及食禄者。其用勋官及爵,直司依出身品。”
    由此可知直官的服饰是按照充直前的官品来定,那么许稷既然是流内官最底层就是青色的公服咯。(西瓜许╮(╯▽╰)╭)
    3副率:那时候有东宫六率,主官是率,副官则是副率。
    朱廷佐是王夫南同学同僚,但算不上基友
    所有的 “为什么会这样啊”、“这到底是什么啊” 总会迎来答案╮(╯▽╰)╭所以没有什么好急哒,慢慢来
    ☆、【零三】暗中语
    朱廷佐很想张口议论一二,但看在王夫南的行动指示上,却只好乖乖闭紧嘴。
    而千缨也是意识到自己似乎不分场合说错了话,双手合在一块儿搓了搓,摆了可怜相让许稷不要怪她。
    许稷却是接着她那话坦荡回道:“也不是怕,只是觉得有些丢人。我这个体格,搁哪儿都让人笑话,当着一众人的面被验身还真不好意思。何况制科那样难考,我自觉没那个本事。与其去白白丢个脸,不如就老实等铨选结果。”
    千缨绷着脸听许稷装模作样地说完,想笑又没敢笑出来。
    许稷这体格搁男人堆里的确看着寒碜,既矮且瘦,加上花白头发,配上一张“男生女相”的年轻白脸,怎么看都令人觉着怪异。
    方才千缨一时糊涂差点说漏嘴,这厮竟还能坦坦荡荡地圆一番,外人听着可能还会信一信,但知情人一听便会觉得太“欲盖弥彰”。
    千缨作为许稷“真实性别”的寥寥知情者之一,自然觉得许稷这画蛇添足的解释好笑。她道:“可你脸长得比他们俊,又比他们聪明,瘦些矮些算甚么?”
    许稷用筷子戳起一只杂馃子:“天真,事实显然是体格比脸的美丑更重要。”
    “怎么会?!”千缨不相信,“我就宁愿和脸好看体格一般的人待着,也不愿同体格好脸丑的人在一块儿。”
    “可惜哪,朝廷的想法恰好与你背道而驰。铨选四才1,身言书判,身取体貌丰伟、言取言辞辩证、书取书法遒美、判取文理优长;身排在第一位呐,自然是魁梧雄壮的体格占便宜。”许稷说着很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真的?”
    “当然。”
    “哎,体貌丰伟。”千缨看许稷离这个要求着实差了太多,安慰道:“别灰心你还有后边三项占便宜呢,才能才是关键不是嘛!”
    “有千缨这般懂得贴心安慰的贤妇许某人死而无憾,来喝一杯。”
    “喝个鬼!”刚刚被称赞的贤妇千缨一把夺过许稷手中杯子,“脑门上还有伤呢,不想留疤就给我克制点!”
    许稷倏地闭了嘴。
    看来贤妇亦是难避凶悍,且罢且罢。
    但贤妇毕竟是贤妇,刚凶完便又皱眉心疼起来:“今晚上恐怕是不好回去,我出来时又忘了带伤药,这可怎么办?”
    “小磕伤不碍事。”许稷毫不在意地说。
    “搞不好会留疤!”
    “留疤也好啊,看起来凶一点。”
    “你总是这个样子,什么都碍不着你,就连今日他们那么说你你也不在意,最气人的是三伯母挑事。”
    “故意给人气受的话随便听听就好,真听进去了才中了他们的意,这样的‘气’礼我不想收。”许稷漫不经心地转而喝杏酪粥,又接着道:“何况今日三伯母那样针对我也不是没有缘由,十九郎这阵子和我有些过节,所以也难免……”
    “原是为她儿子打抱不平哪,可十九弟与你能有甚么过节?他在南衙你在比部,八竿子打不着啊。”
    “就有那么点儿事,说来话长,改日再谈。”许稷将最后一口杏酪粥吞进口中,接过千缨接来的帕子擦了擦嘴,又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脑门的伤处。
    “疼吗?”
    “还行。”
    “也不知道邸店里有没有伤药可借,这时候的药铺可都是关了哪。”
    千缨四下张望正打算唤伙计过来时,屏风那边一直静无声息的王夫南却忽将手探入怀中,取出一只小铜盒来,正是伤药盒子。
    朱廷佐看着笑笑,转头挥手示意伙计过来。
    但就在这当口,屏风那边的千缨却嘀咕道:“罢了,我估摸着这也没有伤药。诶这还有两只馃子,你快吃了别浪费。”
    许稷低头继续吃。千缨则又说:“说到伤药我倒有件事想说,小时候十七郎带我一起去玩,被大孩子们欺负了,头破血流的,后来被拎回家去,老太太一边给十七郎上伤药一边训我,训了好久呢!后来将我丢给我娘,我娘那儿能有什么好药?于是我落下疤,十七郎倒还是白白净净的。”她说着将前额的发一捋:“就是这。”
    一块不大不小的疤痕印在脑门上,若不是头发遮着,确实很不美观。
    “所以从那以后我便没与十七郎说过话。”
    “至于么?”
    “你真不懂吗?嫉妒啊。”千缨道,“嫉妒他会投胎,再加上我特别小心眼,遂讨厌上了,我打算老死不相往来的。”
    “他那会儿与你赔不是了吗?”
    “他那么促狭,又骄傲,怎可能与我赔不是。”千缨忿忿,“不说他了,本来还好,这会儿突然想起来格外地让人恼火!”
    “恩确实令人觉得恼火,下次找机会替你揍他,别气了。”
    千缨虽然满脸不信任,却仍痴人做梦地顺着接下去:“好!你最好将他揍得满地找牙站不起来,让他求你‘别打我别打我,我错了还不行吗我去给千缨赔不是,哎唷你打到我的头啦,快住手哪’,哦还得让他留块疤!”
    一直淡定的许稷这会儿听着她的癫痴大梦,又回想起先前在坊门口与王夫南的遭遇,不由将千缨描述中“拼命求饶一脸狼狈”的王夫南与门口见到的“鲜衣怒马潇洒帅气”的王夫南联系起来,也忍不住憋笑起来。
    这俩人意淫得开心,屏风另一边的朱廷佐闷笑得也快要趴倒在桌,唯有一人正着脸色端坐,正是王夫南也。
    王夫南毫不犹豫地将本打算送出去的药膏盒子重新收回了袖袋。
    朱廷佐见他气量小成这样,正打算再笑一笑,但王夫南却是轻叩桌面,指指他,以手语告诉他:把你的拿出来。
    两人都是自小入行伍,都有随身带伤药的习惯,又都习过军中手语。朱廷佐认真看了王夫南的手势动作,确认自己没理解错后,最终哀叹一声掏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药膏盒子,往桌上一搁。
    结果王夫南又指了指不远处的伙计,朱廷佐只好又拿起盒子起身往伙计那儿去,并将盒子交给伙计,又交代了几句,这才转过身去一脸无奈看向王夫南,只见王夫南拿起酒盏低头抿了一口酒,起身避开许稷他们往另一个方向走了。
    朱廷佐连忙跟了出去,“蕴北蕴北”地喊个不停。
    两人皆喝了点小酒,行在阒静坊道中,头顶是明月一轮碎星稀寥,偶有几声犬吠却也成不了气候。
    朱廷佐忽低头捡了两块小石头,指了横街对面数丈处某户人家的狗洞,丢了一块石头给王夫南:“好久不练了,比比。”
    王夫南百无聊赖接过,抬头便见朱廷佐歪头侧身瞄准远处那狗洞投了过去,只听得轻轻一声“咚”,石子已是穿过狗洞落在了里边。朱廷佐满意地拍拍手:“顺手!大约闭眼也能投进去。”
    王夫南掂了掂手中石子,瞄了一眼狗洞,闭上眼朝那儿掷去。落地声没听见,“汪汪汪”的狗吠声却乍然响起,叫声略是愤怒,显然被砸中了!不幸被招惹的狗狗一阵狂吠,紧接着房子里面传来的咧咧骂声:“哪个小畜生!有本事等着爷来抓你!抓住了就送官!”
    朱廷佐拽了王夫南就跑,然一犬吠而诸犬从也,汪汪汪的狗叫声不约而同地响起来,坊间顿时变得热闹,亦有不明真相的崇义坊铺主及看门小厮等人以为哪失火被盗了,纷纷探出张望。
    许稷与千缨走到邸店门口时,正好犬吠声渐歇,出来一探究竟的群众也都抱怨着“胡吠个鬼啦屁也没见着”各回了各家。
    千缨拖着许稷往家走,两人快到偏门口时,忽见俩大男人轻喘着气站在门外说笑。
    千缨眼尖,迅速认出其中一人是王夫南,瞬时拉下脸来,连招呼也不打,对许稷说“你在这等我,我去拿了伤药便出来”,就自个儿进门去了。
    许稷乖乖杵在原地不动,朱廷佐偏头瞥了瞥她,又别过脸,与王夫南打起手语来——
    “他怎么还回来拿伤药呐?
    “我的药盒子伙计没给他们?
    “难道伙计私吞了?!
    “都怪你啊害我白白损失了一只药盒子。”
    王夫南看朱廷佐自顾自地打手语,余光则瞥见了一直看着这边的许稷,花白头发因光线朦胧看起来竟没那么刺眼。
    重点是,她看着看着竟笑了一笑。
    看懂了吗?
    王夫南不确定。
    按说军中暗语一般人不会懂,但许稷那蕴着“看穿”意味的笑容,却着实令人琢磨不透。
    许稷转移了视线不再关注他们,而朱廷佐也因觉无趣拍了拍王夫南的肩:“今日不尽兴,改日校场认真比比,先走了。”
    “夜路慢行。”王夫南目送同僚走远,重新将视线移回许稷身上,甚至迈步走了过去:“妹夫不回府么?”
    许稷闻声侧过身,抬首回道:“有点事,打算外宿。”
    直接坦荡,双颊梨涡却深藏心机。
    于是王夫南比她更直接地开口:“五叔为今日宴席上的事生气,所以不让妹夫回去住么?”
    许稷但笑未语。
    王夫南目光落在她前额的伤处,这时千缨却从门内火急火燎地冲了出来。千缨瞧王夫南就站在许稷跟前,竟还离得那么近,瞬时就拉下脸走过去,将药盒和换洗公服往许稷手里一塞:“我不送你了,快些回邸店歇着,记得上药。”
    许稷轻应一声,正欲转身走,却被王夫南喊住:“头面要部,留疤不大好,伤药宜谨慎用之。”
    千缨已很多年没与王夫南讲过话,听到他这话倒是很想破这个例,于是转头瞪住王夫南,语气不善:“听十七郎这话是觉得我的药不太好咯?可我的药是好是坏、会不会留疤与十七郎有甚么关系?十几年前不管的事,现在倒是管起来了。多谢好意提醒,但留疤就留疤好了,谁让我们既贫且困呢。”
    千缨毛剌剌的,活生生像极了抱团御外的刺猬。
    许稷察觉到了这其中一触即发的熊熊怒火,瞬时握住千缨的手,转头对黯光下的王夫南淡声说道:“千缨是许某夫人,处处为某着想,自然不会随意拿伤药敷衍,王都尉过虑,许某先行一步,再会。”
    作者有话要说:  1铨选四才:参考唐时《选举志》,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这四法第一是长相,第二是语言表达能力,第三是书法,第四才是文章。以这样的标准来选人,有才而貌陋者就要say no啦,不过实际操作上也未必真是这样,私以为后边的才能才是重点啊(不过规章制度里总这样以貌取人是闹哪样?前面千牛备身也要英俊美少年才可以荫任,心塞
    在许稷君眼里果然还是老婆比较重要2333
    千缨如手足
    男主如衣服
    ☆、【零四】兄弟约
    千缨狠狠给王夫南白眼看,许稷则帮着夫人让他吃瘪,弄得他“一片好心”都付了黄鼠狼。
    但这对于王夫南而言,却算不了什么。
    在千缨紧紧反握住许稷手的同时,王夫南毫不在意地取出自己的药盒打开,指腹蘸了膏药,径直搭上了许稷额头,在其伤处抹了抹。
    许稷不落痕迹蹙了下眉。
    王夫南的注意力全在许稷额头上,却还不忘分心说道:“千缨哪,许多时候嘴硬除了保住些不必要的意气,什么实质好处也捞不到。承认事实没有那么难,你家的药是不是差劲,你额头上的疤便是最好的证明。”
    王夫南坦荡自然地收回手,表情平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挑衅意味,但言辞上就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千缨方才给的药是十多年前的,妹夫若觉得还能用便接着用,觉得不好用便换这个。”王夫南说着将自己的药盒塞给了许稷,随后就不再赘言欺负千缨,腰间银鱼袋一晃而过,转了身穿过小门便往家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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