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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
    哥哥叫道,“跑,跑!”
    白小鹿朝窗口扑去,脚踝却依旧被蛇爷死死攥住,天狼赌坊的大老板竟然还未死透,混浊的红眼盯着男孩,嘴角流淌着混合了鲜血的口水,喉咙深处终于发出“嗬嗬嗬嗬”的声音,不知道是笑是叫。
    “啊!”
    白小鹿恐惧到了极点,脸上闪过一抹戾气,不知从哪儿生出胆魄,竟然弯腰夺下蛇爷的手枪,塞进蛇爷的嘴里,扣下扳机。
    男孩一口气射空了弹夹里所有的子弹,手指还在不断抽搐。
    “够了,小鹿,够了!”
    哥哥叫道,“他已经死透了,快跑!”
    蛇爷终于松手,他那长着肉瘤的脑袋,彻底消失在灼热的硝烟里。
    “蛇爷!操!蛇爷!”
    撞门声愈发猛烈,门框“哗哗”作响。
    白小鹿扒掉了蛇爷的外套披在身上,把哥哥的眼睛遮掩住,这才扑到窗口,用力摇晃栅栏,自然扯不开也扭不断。
    “我来!”
    哥哥沉声道。
    “不行,你已经连续发动过两次,再使用‘能力’,你会死的!”
    白小鹿哭着尖叫。
    “我总归是要死的,让开点,小鹿。”
    哥哥说。
    然后是第三次“发动”。
    这一次,连白小鹿的神经末梢,都清晰感知到了哥哥的极度痛苦。
    那就好想把哥哥的大脑,从他的胸腹之间挖出来,送入油锅去炸一样。
    但哥哥却强忍着剧痛,用“能力”一寸一寸,扭曲和扯断了两根铁条,扯出一个小小的窟窿。
    当白小鹿硬生生挤出去时,房门正好被人撞开。
    天狼赌坊的看场都是虎背熊腰的壮汉,没人能和白小鹿一样,从这么小的窟窿里钻出来。
    “蛇爷!”
    “老大!”
    “别让那小子跑了!”
    “砰!砰!砰砰砰砰!”
    白小鹿滚到天狼赌坊后面的穷街陋巷之中,摔得鼻青脸肿,周身骨骼隐隐作痛,却没有片刻停留,拔腿就跑。
    子弹从他身边呼啸而过,甚至在他的肩头和脸颊上擦出一道道剧痛的痕迹。
    他连滚带爬,夺路狂奔,但终究人小力薄,刚刚被蛇爷抽了三鞭子,哥哥又发动了三次,消耗了太多体能和精神,渐渐觉得双腿如灌铅,胸口如燃烧的风箱,眼前也渐渐模糊起来。
    “小杂种在那儿!”
    “别跑!”
    “抓住他,看什么看,快抓住他,天狼赌坊重重有赏!”
    “五百个筹码,不,一千个,抓住这小子,给一千个筹码!”
    背后传来咆哮。
    前方正在看热闹的人们,顿时变成了目光炯炯的野兽,饥肠辘辘的丧尸。
    白小鹿慌不择路,越跑越乱,撞翻了巫医的药锅,撞飞了路边陈设的废旧杂货,掀掉了正在晾晒的牛皮和蝎壳,兜兜转转,走投无路,竟然又转回到了肉市附近。
    “轰!”
    一发眩晕震撼弹,在他的太阳穴附近爆炸,他顿时像被铁锤狠狠锤了一下脑袋,再也支撑不住,双脚一软,飞跌出去。
    然后,就撞到一座铁塔上,弹了回来,又被铁塔踩在脚下。
    他的脸可以清晰感受到大头皮靴下面弯弯曲曲的花纹。
    但就算是加了钢板的皮靴,依旧抵挡不住这座铁塔浓烈的脚臭味渗透出来,钻进他的鼻孔里。
    这个踩着他的人好臭!
    白小鹿听到一阵抽气声,好像不久前“蛇爷”出场一样,不,比那更恐怖十倍。
    然后是一阵“哒哒哒哒哒”,又细又密的声音,恍若融化的金属化作瓢泼大雨,从天而降。
    有人惨叫,有人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被撕成碎片,更多人则是连惨叫的胆量和力气都没有。
    白小鹿瞪大眼睛,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二三十个正在追赶他的天狼赌坊看场,被子弹风暴逮了个正着,最多只穿了普通防弹衣的他们在密集的风暴肆虐下毫无半点抵抗之力,瞬间被扯得支离破碎,和更多为了一千个筹码的悬赏而追赶他的人一样,混合成了一条泥泞的血路。
    “什么人这样凶狠?”
    白小鹿目瞪口呆,“大庭广众,如此屠杀!”
    密集的枪声持续了足足十秒钟才渐渐停息,至少有上百人惨死在子弹风暴之下,乱世人命如草芥,但这样的“收割”在墓碑镇却也不多见。
    “金牙老大正在讲话——”
    白小鹿听到有一个声音不满道,“谁让你们这样乱跑乱叫?”
    先杀人,后质问,听那抱怨的意思,似乎还是躺在地上的残肢和尸块不对了。
    “金牙老大!”
    这个名字,激起了白小鹿心头的惊涛骇浪。
    烈血荒原上有很多帮主,会长和老大。
    但老大中的老大只有一个,那就是“花旗帮”的“金牙老大巴雷特”!
    天狼赌坊,黑鬼帮,废铁帮,甚至“墓碑镇”或“铁花城”这样的势力,和金牙老大巴雷特的“花旗帮”比起来,就像是双头牛和三头变异巨蜥相比——根本没得比,后者打个喷嚏,就能把前者射得千疮百孔,好像眼前这样。
    乱世之中,有枪就是草头王,据说花旗帮占据了一座设施完善的军事基地,别说一般的轻重火器,连重型装甲车和武装直升机都有,黄澄澄的子弹更是满坑满谷,自然成为烈血荒原的霸主。
    或许是有些咯脚,踩着脸的大头皮靴稍稍挪动,移到男孩的胸口,白小鹿终于可以转头,果然看到肉市中央的空地上,停着一辆威风凛凛的装甲车,车轮上还沾染着斑斑血迹,大约是刚刚冲撞进来时压到了一些倒霉鬼。
    刚刚的子弹风暴,就是从装甲车上射出来的,枪口兀自喷射着白烟,和尘埃混合在一起,像是迷离的血雾。
    装甲车旁边,是两排神色冷峻,杀气腾腾的壮汉。
    清一色制式防刺军靴,护膝和护腕,变色迷彩服,三级护甲加防弹背心,智能头盔、战术护目镜和手腕式微电脑作战系统,胸口和手臂上都贴着著名的“花旗”标志,煞有介事,比墓碑镇的匪帮强出百倍,乍一看,还真像是来自地底的正规军。
    唯一和正规军不同的,是他们的头盔上没有佩戴“联盟”或者“协约”的标志,却是用油性笔端端正正画了四个大写的英文字母:
    “maga!”
    这是他们的战吼,亦是他们的誓言,所以花旗帮又叫“maga帮”或者“玛珈帮”,每当“maga”声在烈血荒原上飘荡时,最丧心病狂的悍匪,都免不了要瑟瑟发抖的。
    “花旗帮到墓碑镇来干什么?”
    白小鹿头昏脑涨地想,“他们拥有军事基地,非常富有,没必要来劫掠墓碑镇这样贫瘠的地方。”
    “老大,蚊子都打死了,墓碑镇的人也都召集过来了,都在等着您一声令下!”
    白小鹿看到,刚刚说话那人,竟然对踩着自己的铁塔点头哈腰,把一个扩音器双手捧了过来。
    难道自己不小心撞到的人,就是烈血荒原上的“霸王”和“死神”,金牙老大巴雷特?
    白小鹿觉得自己死到临头了。
    却又不甘心这么稀里糊涂死去,不知哪儿生出勇气,朝上方望去。
    透过黯淡如流浆的阳光,白小鹿首先看到一副寒光闪闪的大金牙,然后是一部剑拔弩张的络腮胡,再上面则是一张坑坑洼洼,残缺不全的脸,所有残缺的地方全都用铝合金材料甚至铆钉填满,两只眼球都被红色的热感应义眼取代,太阳穴的两侧,甚至有两支十分夸张的金属牛角支棱出来,充满了蛮不讲理的爆炸性力量。
    两个牛角之间,铝合金头盖骨的上方,扣着一顶脏兮兮的小红帽,帽子正中用金线绣着四个大写字母,自然是“maga”!
    “原来他就是‘金牙老大巴雷特’。”
    白小鹿想,“好臭,他真的好臭!”
    金牙老大感知到了白小鹿的目光,低头看了他一眼,两只眼球不断发出“吱吱”声,却没有半点儿挪开皮靴的意思,像是把白小鹿当成一块很舒服的踏脚石。
    “地底人夺走了我们的一切!”
    金牙老大接过扩音器,冲着整座墓碑镇怒吼,“地底人发动热核战争,夺走了蓝天白云,森林和原野,繁华的城市和恬静的乡村,新鲜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夺走了过去所有的好日子!
    “他们夺走了我们的一切,自己躲到舒适、豪华、干净的地下城市里,躲到一座座乐园般的避难所里,那里什么都有,新鲜的空气和干净的水,好吃的牛排和蛋糕,酒宴!舞会!还有女人!漂亮的女人,干净的女人,正常的女人,长着两只口口的女人!闻起来香喷喷而不是像一坨双头牛粪的女人!什么都有!
    “我们呢?烈血荒原上的兄弟们,你们告诉我,我们有什么?我们有新鲜的氧气吗,有不受辐射的净水吗,有蛋糕吗,有牛排吗,有美酒和舞蹈吗,有像个女人的女人吗?有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尊严吗?告诉我!
    “不,没有!没有!我们他妈的什么都没有!在那些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那些地底人的眼中,我们甚至不算是人,只是一些奇形怪状的,灭绝人性的,恶心至极的畜生,是僵尸,是野兽,是垃圾,是‘魔族’,甚至什么都不是,是一个‘零’,是一种讨厌的自然现象,是无法灭绝但必须灭绝的老鼠和蟑螂!
    “这样的生活,难道你们还没有受够,想要一辈子啃着石头,忍受辐射和死猪一样腐烂的女人,然后和她一起慢慢烂死?
    “如果你们再也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别说金牙老大不给你们机会,现在就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有一座不设防的地下城市正在等着我们,美酒,佳肴,干净的空气、水和女人,甚至治疗辐射症的医疗舱,都在那里等着我们,告诉我,你们有勇气和金牙老大一起去抢,去夺回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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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原本说好每天一章,剩下时间构思新书的。
    但怎么没有李老魔的干扰,也不用打鸡血写那些很正义很热血很嘴炮的段落,就这么过瘾,这么带劲,这么顺呢?这不,手一滑,三章出来了!
    好苦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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