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个人有说有笑,一路上好不快活,他们嘴里谈论的自然是女人,而且恐怕除了女人之外就没有什么话题能让他们笑的如此灿烂了。
    很快,五个人来到了林歌藏身的巨树下,因为这树实在巨大,树荫下自然也更凉快一些,五个人走到树荫下,纷纷掏出随身携带的水壶,咕咚咕咚的灌了几口水。
    其中一个还哗啦解开裤腰带,呼的尿了一大泡,使劲儿哆嗦了几下才提起了裤子。
    看样子几个人都挺累了,蹲在树荫下纷纷闭目养神。林歌心里那个无语啊,这几个人若是在这里待的时间长了,势必会察觉到树上有异样,到时候他该如何是好?动手还是不动手?
    不动手自己就要倒霉,真的被佣兵抓走,什么下场还不知道呢。动手又会打草惊蛇,不管这是得罪了谁的人,肯定会有更多的佣兵出来抓他,到时候林歌可就真的是没办法继续在这片森林里面混了啊。
    说白了,现在不管林歌做什么,结果都一定是非常不妙的!只能期待这几个人早一点离开,不要发现他。
    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林歌担心被树下的人察觉时,身后却传来一阵丝丝的吐信声音,林歌回头一瞅,一条手腕粗细的大蛇正瞪着双眼看着他!
    当时林歌就懵逼了,这是要玩儿死老子吧?前有狼后有虎,这可如何是好?进退两难啊!
    看这花蛇的肤色那么鲜艳,林歌就能保证它百分之百的有剧毒!而且现在这蛇已经起身做攻击姿态了,每次吐信之后都可能直接大口咬来!到时候林歌肯定要躲避或者还击,必然就会发出声音。
    呵呵……树下的五个佣兵可不是白痴,几梭子弹扫上来,估计林歌的屁股都能给打成骰子!这可如何是好啊!林歌想哭的心都有了。
    现在他只能祈祷这花蛇大哥千万千万不要做出什么啥事儿,再忍忍,忍忍再过来咬哥,成吗?林歌哭笑不得的看着那条花蛇,手里已经悄无声息的摸出了一把匕首。
    不管怎么样,命还是最重要的啊。迫不得已的话,他林歌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呢。
    第0174章 险象环生
    东南亚这地方因为气候原因,绝对是毒蛇生息的好地方,所以这地方也聚集了各种各样的毒蛇,什么眼镜王蛇,金环蛇,银环蛇,尖吻蝮,白唇竹叶青等等等等各种各样的毒蛇,东南亚地区全部都有,这森林里更是数不胜数的。
    而现在林歌面对的是一条圆斑蝰,是蛇亚目蝰蛇科蝰亚科山蝰属下的一种有毒蝰蛇,非常粗壮的一种蛇,有一米多长的蛇身体,很多人都知道这种蛇有一个外号,叫做百步金钱豹。
    听这名字就应该知道这玩意儿有多么的霸气了吧,被咬了之后连一百步都撑不住。林歌深呼一口气,他目前的处境可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找到医院,他身上也没有蛇毒血清,一旦被这东西“亲”上一口,这辈子恐怕就搭在这里了。
    只见这条圆斑蝰迟缓的将躯干前部先向后屈,显然这是一种攻击姿态,只要林歌有半分威胁性的动作,这条大型圆斑蝰就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来给他一口!
    林歌咕咚咽下一口唾沫,他听说过这种毒蛇,圆斑蝰具有两种毒性,一种是出血性毒素,另一种是神经毒素,能具备这两种毒素的蛇是十分少见的,圆斑蝰的毒素会使中毒者出现像中风的症状,令治疗者未必能及时发现毒害,因而延误治疗。
    除非林歌能得到卢氏蝰血清,他才敢忍着让这可怕的东西咬一口。可惜林歌没有,被这玩意儿咬了之后必然会血液失凝,全身严重出血,肾功能会迅速衰竭,很快出现肺出血及脑出血,基本上就宣告死亡了。
    呼,林歌越想越觉得心惊胆颤,若不是担心树下那几个人察觉,林歌一定会提前出手,直接用手中匕首刺穿这条圆斑蝰的七寸,好解除这恐怖的危机,可现在林歌真的没办法有过于激进的动作。只要他一动,树下的人肯定会有察觉,别说他们还是佣兵了,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听到树上的声音啊。
    蛇大爷!您再忍一会儿,等到下面那五个家伙离开之后咱们再好好玩玩儿行不?林歌目不转睛的盯着面前的圆斑蝰祈祷着,他真是欲哭无泪啊。这感觉也太难熬了吧。
    树下的几个人似乎是走累了,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什么,意思基本上就是说要多休息一会儿再走,这个地方凉快,不多休息一会儿的话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就在树下几个人聊的轻松的时候,林歌面前那条圆斑蝰的身体突然不断地做膨缩动作,并发出呼呼的声音!完蛋了,这蛇是彻底的受惊了!
    这蛇突然有了声音,树下的人也瞬间安静了下来,他们纷纷抬头往上面看来。林歌一下就屏住了呼吸,我擦,老天爷,不带这么玩儿的吧?这若是上面的蛇也咬他,下面的人也开枪,就算是神仙也肯定挂在这地方了啊。
    “有蛇。”树下一人突然道,他似乎对蛇非常了解,虽然没看清楚蛇盘踞在什么地方,却根据声音做出了判断:“可能是圆斑蝰,我们最好还是快点离开,千万小心别被这东西给碰了。”
    “你确定是那东西?”另一人有点惊诧。
    那人点点头:“这月份又到了这东西活跃伤人的季节了,我们可没有那么多卢氏蝰血清能用,还是小心一点的好,去年就有兄弟死在圆斑蝰的手里了。”
    “那咱是不是要给兄弟报个仇?”身材矮小的一个家伙居然摆出一副要爬树的样子:“我可是很久没吃过蛇胆了,你们谁身上带酒了?一会儿借给我喝一口。”
    蛇胆是蛇体内贮存胆汗的胆囊,有祛风除湿清凉明目,解毒去痱的功效,还可以调补人的神经系统,增强内分泌系统和免疫系统,延缓机体衰老,但是蛇胆的寄生虫特别多,食用后很容易引起中毒,所以要吃生蛇胆,就要用烈性酒一起服用,酒精可以有效的杀死蛇胆内的寄生虫,减少危害。
    还有,生吃蛇胆的人必须身强体壮,有非常好的身体素质,若不然也真扛不住。
    佣兵们其实是很喜欢生吃蛇胆的,他们的身体条件好,也经常会在森林猎捕到活蛇,那么宝贝的东西若是不吃,丢了也可惜,你不吃别人也会吃,所以大家还是很稀罕这东西的。
    “我们出来是巡查的,哪有酒,你就别给自己找麻烦了。”领头的人道:“走!少节外生枝,想吃蛇胆的话,一会儿回去我给你找地方抓两条金环蛇,那蛇的蛇胆比圆斑蝰的药性好太多了。而且回去也有酒,想喝什么喝什么。”
    听到这里,那身材矮小的家伙才把手中的匕首插回到战靴上,心有不甘的捡起地上的枪支。
    五个人纷纷离开这株大树,林歌满头的汗珠子啪啪的就开始往下摔啊!他刚晒干的衣服,就这么短短的功夫里,就全部被汗渍给浸透了!刚才实在是太紧张了。
    那五个人的脚步很快,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走的没影儿了。可那条受惊了的圆斑蝰却仍然死死的盯着林歌。好在这条蛇受到惊扰之后这反应会持续很久,甚至能超过半小时的威胁警告,这才给了林歌一个喘息的机会。
    现在树下的威胁不存在了,林歌哪还会担心一条破毒蛇啊!说时迟那时快,林歌亮出匕首的时候,圆斑蝰突然就张开血口直接咬向林歌!而林歌眼疾手快,左手一把抓住蛇头,拇指死死的捏住七寸,右手手起刀落,直接给这条圆斑蝰来了个痛快!
    蛇头蛇身断成两半,林歌直接给它挂在树枝上了。
    随着时间一分一时的度过,林歌开始感觉到了饥饿感,他们来这地方可不是旅游,根本不可能准备食物,看着茫茫的森林,林歌哭笑不得啊,他以前最讨厌的就是野外生存训练,而现在却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森林里有什么是能吃的,有什么是不能吃的,他都必须清清楚楚。还有一天很重要,这朗朗乾坤,还刚刚有佣兵经过,他绝对不能生火,一旦有烟出现,他的所在点就会败露,一定会有人第一时间赶过来。
    虽然说这丛林里能生吃的东西还是挺多的,但味道恐怕真的没什么是可口的啊。林歌哭笑不得的站起身来,没办法啊,必须要填饱肚子,自从昨天进入那片雷区到现在,他已经十二个小时没吃东西也没有睡觉了。
    体能的消耗是非常巨大的,不管怎么样,林歌都需要补充一些食物了。当然,林歌也希望自己可以抓点小动物,剥皮生火烤烤吃,但是现实可没那么美好。他只能想办法找高蛋白和高卡路里的东西,只有这些东西才能迅速填饱肚子,补充体能。
    而且还必须是最好寻找到的东西。
    在这片森林里,最好找的这类东西就是大丛林蜘蛛,吃上十几只就差不多能把体能补充充足,只不过这东西吃起来的味道就好像是浓液,或者说是精液……没办法,林歌既然深陷于此,就必须这么去做。
    第0175章 史上差距最大的午餐
    林歌用他能找到的食物补充着体能,大蜘蛛,蚂蚱,螳螂,爬虫……各种各样含有丰富蛋白质的东西都成了林歌的美食,说美食真对不起林歌,他心里可一点都不觉得美,每次把恶心人的爬虫挤破表皮吃那貌似内脏的虫肉时,他都会感到阵阵反胃。
    强忍着对这些丛林食物不适应的林歌最终还是填饱了肚子,他的目的可不只是吃东西那么简单,他需要体能,绝对不能消弱自己的体能,这是他在这个地方生存的最基本条件,一旦体能无法保证,林歌可不敢保证自己能否生存下去。
    面临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危险,林歌能做的就是在这种闲余的时间里大量的补充自己的体能,让自己可以随时应对未来那些为之的突发事件,突发危险,现在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命,林歌自己也很清楚。
    所以不管他放在嘴里的那些虫类如何蠕动,如何让自己恶心,他都要毫不犹豫的咽下去,就算那些恶心的虫类还想要在他的喉咙眼爬出来,他也要用溪水毫不客气的将它们冲进胃里……其他的事情就交给胃酸来消化吧。
    林歌好不容易吃完了这顿“丰盛”的午餐,他现在需要找一个安全的,没有蛇的大树上去休息一会儿,随时等待文枭的联系。倘若林歌现在知道文枭的丰盛午餐,他肯定能直接羡慕嫉妒恨死个人!
    ……
    此时此刻的文枭,得到的是项叔最高级别的招待。作为当年东南亚异军突起的独眼佣兵团领导者,文枭在这片地区的名声是非常显赫的,当时即便是项叔这种级别的大头目,对他也是非常的客气。
    很少有人会愿意和文枭发生什么冲突,这就是文枭为何能得到这般地位的原因。虽然今天的文枭是以一个落魄者的身份来到项叔这里,项叔仍然给了他一个最高等级的接待待遇,这说明什么,文枭自己很清楚。
    宴席上整整二十八道丰盛的美食,从烤全羊到整头的小乳猪,从山珍到海味,各式各样极为丰富。要知道,这地方可是鸟不拉屎的东南亚丛林,这么多食材真的是非常重要的。
    平日里佣兵的生活可没那么奢侈,他们虽然每天都会得到充足的食物供应,但绝对不会存在想吃什么就有什么的情况。所以这二十八道丰盛的美食对于文枭来说绝对是一个高抬的接风宴了。
    美食配美酒,项叔自酿的粮食酒在整个佣兵圈子里都非常的有名,他手下的佣兵谁若是能得到项叔的白酒奖励,那必然是做出了非常非常不小的功绩。毕竟东南亚本地的酒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用项叔的话来说,他宁愿喝啤酒,也不会喝东南亚本地的酒,太没有口感了。自从项叔自己酿酒之后,跟着他的佣兵才知道项叔说的那句话真的是太有道理了。
    尤其是华夏这样一个酒文化悠久的国家,项叔喝过的美酒绝对是数不胜数,所以口舌自然挑剔,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项叔,这么大的排场,我真的是担当不起啊。”文枭知道佣兵的生活条件,所以他太清楚这是什么等级的待遇了:“项叔,我真的配不上这样的级别……”
    “整个东南亚这么多人,如果你说你配不上我的招待,那就没有第二个人能配得上了。”项叔却大手一挥:“独眼,这么多年,我项某人真的没有特别佩服过几个人,而你就是其中一个。”
    “项叔高看。”文枭谦逊道。
    在项叔的带领下,文枭入席,项叔不仅拿出了最高的招待标准,还把手下三虎都叫来陪酒!但凡是佣兵界里的强人,喝酒都绝对是千杯不醉的主儿,项叔想要让文枭喝好,自然要拿出车轮战的方案。
    项叔虽然喜欢喝酒,但是却从来都不会喝太多,用他的话来说,上了年纪的人,如果再喝那么拼,就是把自己往阎王殿里送。
    就在一场酒局开开心心的要开始时,一个庞大的身形风风火火的冲了上来,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儿。
    文枭定睛一看,原来是以前夜豹佣兵团的克拉克,两米多的身高外加一身健壮到恐怖的疙瘩肉,怪不得被人叫做是巨人啊,就这身肌肉,恐怕子弹都打不穿。
    坐在距离门口最近的天六见到克拉克怒气冲冲的走向前来,马上起身拦在了克拉克的面前,冷声道:“你要做什么。”
    项叔只是笑而不语,静静的看着克拉克。
    克拉克盯着天六,当他试图发力顶开拦在自己面前的天六时,却发现比自己整整矮了一头,瘦弱三圈的天六却在力量上一点都不输给他!
    克拉克一直都知道项叔手下三虎很厉害,却从没有机会交过手,以前没机会,现在成了一家人就更没有机会了,今天这算是第一次试探到天六的实力,克拉克显然有些吃惊。
    “项叔的贵客来了,我自然是要敬杯酒!”克拉克语气生硬道,他对文枭真的没有什么好感,毕竟当年文枭的独眼佣兵团异军突起的时候,夜豹佣兵团的人就被打的屁滚尿流。
    “敬酒可以。但你最好动脑子想清楚你现在是谁的人。”天六平静的提醒着克拉克:“如果你把你在夜豹的那些怨恨带到这里来,那现在就给我滚出去。项叔手下不需要其他佣兵团的人。”
    克拉克巨大的身体怔了一下,冷冷道:“我不是其他佣兵团的人,我是项叔的人。”
    “项叔的人就应该知道怎么对待项叔的客!”天六说完,这才让开了一条路。
    而这时候的克拉克却犹如脚下被水泥给禁锢了一般,半天没能挪动一步!他深呼一口气,看了看文枭,又看了看项叔。
    项叔微微一笑,似乎丝毫不在意克拉克的突然闯入,但是这笑容里到底隐瞒了多少的不满,是克拉克不敢轻易断定的。最终克拉克选择了放弃。
    “项叔,不好意思,我身体不太舒服。就不陪您的贵宾喝酒了。”克拉克说完,深深的对项叔鞠躬道了个歉,看到项叔摆手示意他可以离开了,他才快速的退了出去。
    看着那巨大的身影离开,文枭不禁惊叹:“没想到巨人也归入项叔麾下了,恭喜项叔。现在整个东南亚的佣兵圈子里,恐怕没有任何人能和项叔相抗衡了吧?”
    “哎,千万别这么说。都是做佣兵的兄弟,离开战场就是一家人。”项叔淡淡道:“独眼,你应该知道我的理念是什么,我一向把所有做佣兵的人都当作是朋友的。”
    文枭微微一笑,心道,是啊,不然的话你怎么能成为东南亚最大的佣兵王呢?有些时候,最可怕的就是人会玩儿心理,项叔这心理玩儿的太厉害了,所以他才会成为东南亚最恐怖的一个佣兵头目啊。
    就这样发展下去,恐怕项叔创立的那个“佣兵组织”的目的就不仅仅是让各大佣兵团之间有所联系了,而是成为他一统佣兵界的集结地了吧。
    “项叔,佩服。”文枭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这句话或许真的是一句真心话。
    第0176章 心理战的鸿门宴
    项叔淡淡笑了笑,端起酒杯:“我很久之前,听一个大师讲过一番话,听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废物。只要把他放对了位置,他势必会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会成为所有人都羡慕追崇的偶像,只要位置对了。”
    “那个大师恐怕是借用了拿破仑的话。”文枭咧嘴一笑:“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废物,只不过没有放对位置。”
    “哈哈哈,若是说到借用的话,那拿破仑这话也是借用了李白在《将进酒》中的那句。”项叔道:“天生我材必有用。”
    文枭端起酒杯大笑几声:“名人就是名人,说话都是那样的有水平。都厉害的很啊。看来项叔是找对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才拥有了今天的这番成就啊。”
    “是啊,每个人都有适合他的。我记得很清楚,在我很小的时候,华夏建国初期,那时候高考是挑选人,我记得非常清楚,一个大我十几岁的老哥,因为手面上的茧子足够厚,被选中了,推荐去上大学,因为他茧子厚,就证明他有坚毅的心。”项叔似乎很怀念他的童年:“那时候之后,所有想上大学的人,每天什么都不做,就是用双手去摩擦土地,为了更厚实的茧子。”
    “那时候的确太荒唐了。”文枭道。
    “荒唐的不仅如此,我也从小开始磨茧子,可是当我到年龄的时候国家恢复高考,凭借的是知识和实力。”项叔哈哈笑了笑:“可我什么都不会,我懂事的时候,就开始磨茧子,除了磨茧子,我什么都不会。”
    文枭一怔,虽然项叔这说法似乎有些夸张,但是也真的反映了某一段时期荒唐的历史现状。
    “我当然考不上大学。在我人生最灰暗的时候,突然有了一个机会,部队来招兵。”项叔道:“我当时就发誓要做一个好兵。事实证明我适合当兵,自从新兵训练开始,我就什么都拔尖儿,在新兵训练结束之后,空军大队的人就看上了我,给我做了身体素质的测试,然后把我带去了空军大队。”
    文枭一怔,他真的没想到项叔居然也是个军人。
    “我被空军大队培养成了空中的特种兵,我不仅仅会开飞机,我的其他项目一点都不比侦查大队和特战大队的人差事儿!”项叔道:“我想去真正的特战队,我不想开飞机了。可是空军大队不放人。”
    “因为您是人才,他们当然不会放人。”文枭皱了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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