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歌穿着一袭淡粉色的长裙,纤细玲珑的身段凹凸有致。
    长长曳地的裙摆拖在身后,衬托着她高贵又优雅。
    初宝则穿着一身灰色的小西服,矜贵小公子的模样,漂亮的娃娃脸粉雕玉琢,雌雄难辨。
    若非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砚歌头上包裹的黑纱。
    一张明媚如初的脸蛋露在外面,灵动俏丽的眸子水灵灵的像是湖边清泉。
    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打扮,哭笑不得。
    拗不过哈维的坚持,她只能带如此打扮,带着初宝和他走向皇宫宴厅。
    作为哈维身边唯一出现过的女人,砚歌所到之处都引起一阵惊叹。
    皇宫宴厅,依旧金碧辉煌。
    这里的人,似乎对金子有一种过度的狂热。
    不管是在哪里,镶金的建筑几乎是永恒的格调。
    砚歌和初宝走在哈维身侧,明显能够感觉到从周围传来的各种视线和打量。
    她还是不太习惯这样张扬,伸手扯了一下脸边的黑纱,低头看了看初宝,心里特别的惆怅。
    迪拜和国内有四个小时的时差,按照现在的时间来看,国内应该已经是半夜了。
    她无法想象,小叔听到了她生气的那番话,会作何感想。
    反正,她只知道自己说完,挂断电话后,等了好久,都没等到他重新打回来。
    失望,又低落。
    “嗨,大哥!”
    走到宴厅门口时,从里面恰好走出来一个同样身穿白色长袍的男子。
    不得不说,这个国家的男人都长得太好看了。
    眼窝深邃有神,特别是浓密卷翘的睫毛,简直能让女人嫉妒死。
    砚歌抬眸打量着对面走来的男人,而对方也同样噙满了审视的神色睇着她。
    “哈尼,这是season!”
    “season,这是我弟弟,哈尼!”
    哈尼?
    这名字,自带撩妹技能。
    砚歌颔首,浅笑着与对方点点头。
    她从未想过要接触哈维的亲人,从她落地迪拜的那一刻,似乎做什么事都开始身不由己了。
    陆凌邺,你给我等着!
    砚歌拉着初宝,不着痕迹的往旁边让了让身子。
    似乎哈尼有事要和哈维聊,所以她沉寂的往宴厅门外一处的花园走去。
    呼吸都有点儿困难了。
    这样的场合,无所适从。
    “妈咪,你能听懂哈维蜀黍他们说的话吗?”
    站在花园秋千架旁边,砚歌笑着摇头,“听不懂。”
    初宝白净的小脸蛋儿上立马就忧心忡忡的样子,“这样啊,那我们在这里岂不是很被动?万一又遇见那些不好的人,连他们说的话都听不懂呢……”
    砚歌哭笑不得,伸手解开脸上束缚着她的黑纱,捏着初宝的脸蛋儿,“宝贝儿,妈咪会保护好你的,不用担心!”
    “我就是担心妈咪啊。”
    砚歌:“……”
    让自己四岁的亲儿子殚精竭虑的,砚歌觉得自己好失败哦。
    “你好~”
    倏地,母子俩身后的花园另一侧,缓缓走来一个女子。
    她穿着一身黑纱长裙,从头包裹到脚趾,除了脸蛋露在外面,其余的地方全副武装。
    要不是知道这是他们国家的习俗,肯定会吓一跳。
    砚歌微微点头,“你好!”
    对方用极其不标准的口音以国语说了‘你好’两个字。
    砚歌也没含糊,同样国语回答。
    这女人很漂亮,是阿拉伯国家女子独有的那种风情美丽。
    眼神明朗,皮肤光洁,浓眉浑然天成,看一眼就能记住她的长相。
    “我是丽莎。”
    “我是season!”
    女子款款走来,黑纱在身上如水波般荡漾着。
    “我听说过你,哈维很喜欢你!”
    砚歌一惊,笑着摇头,“你没听哈维胡说。”
    至此,砚歌看明白了,她根本就不会说普通话。
    那句‘你好’,可能只是因为在国际上最常见而已。
    丽莎全程以英文和砚歌交流,对于她精炼纯正的回答,显得有些惊讶。
    “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丽莎顺势坐在砚歌身边的秋千架上,举目望着她,口吻略带疑问。
    该怎么回答呢?
    她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里的话,那就好了。
    “我和妈咪是来旅游的。”
    砚歌笑着看了一眼初宝,而丽莎显然很惊讶,“旅游?”
    “是哒,阿姨!”
    初宝叫阿姨了,反而没叫姐姐。
    显然,小包子不喜欢丽莎。
    小小的初宝,虽然不大,但是眼神儿可是很毒辣呢。
    自始至终,能让她叫姐姐的人,只有晏柒。
    “呵,看来哈维确定对你很好,竟然带你来皇宫旅游!”
    这话说的,同样身为女人的砚歌,明显嗅到了异样的味道。
    丽莎,喜欢哈维!
    显而易见!
    她或多或少听到过关于这个国家的一些风俗,为了保护当地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这里,近亲结婚的现象也并不少见。
    而丽莎既然能够出现在皇宫里,似乎也说明了她的身份不是普通人那么简单。
    “season?”
    哈维和哈尼聊过之后,找了一圈才来到花园。
    恰好看到砚歌和丽莎在说话,他疾步走来,眸色微凝。
    “哈维,好久不见!”
    丽莎看到哈维的一刻,眼睛都在放光。
    像是盯上了猎物似的,连忙从秋千上站起来,先人一步走到他的身前。
    哈维看着丽莎,笑了笑,拍拍她的肩膀,“是啊,好久不见!”
    话音方落,他便绕过丽莎,来到砚歌身边时,打量着,“怎么到这儿来了?”
    砚歌摇头,“没什么,随便走走!”
    “那进去吧,晚宴一会儿要开始了!”
    砚歌余光瞥到丽莎明显僵硬失落的脸色,心下感慨,果然是又是郎无情妾有意的戏码。
    她这是要当炮灰了?
    “丽莎,一起去吧。”
    出于同情心,砚歌开口叫了丽莎。
    首先,按照套路,她可以想到,不久的将来丽莎一定会将她当成情敌的。
    但套路嘛,总是会有偏差。
    砚歌现在做的,就是要让误解全面消除。
    她叫着丽莎的同时,从她的眼中看到了眸中熟悉的神色。
    笑了笑,她没说什么,三大一小往宴厅走去的时候,若有意似无意的说,“要是我老公也在这儿的话,那这一切就太完美了!”
    丽莎惊呼,“你有老公了?”
    砚歌眼底精光一现,转头看着丽莎,毫不掩饰的点头,“嗯,他很忙,所以还没过来,过几天我介绍你们认识!”
    “那你和……”
    想问的话,当着哈维的面,丽莎又收了回去。
    但她脸蛋上的神色,却在一秒钟之后,就雨过天晴。
    瞧瞧,多么容易满足。
    套路就是这么被反套路的。
    她现在自己的一堆事都没理清楚,真是一点儿都不想搀和到别人的事情中。
    ……
    宴厅,里面的奢华程度,砚歌觉得穷极一生,也无法想象。
    虽然知道这是个特别奢侈的国际大都市,但也想不到竟然能奢靡到令人眼花缭乱的地步。
    宽敞的宴会厅,一眼看去,砚歌觉得应该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了。
    上面吊顶的施华洛世奇水晶灯,色彩斑斓,富丽堂皇。
    每一处的装修用料都十分讲究,纯白绣花纹的波斯地毯,干净的如同新的。
    房顶以镂空雕花为主基调,鬼斧神工的杰作,美轮美奂。
    堪堪将宴厅里的大致风格看完,一转眼看到长长的餐桌前,坐着将近三十个人时,砚歌整个人都不好了。
    别扭,特别的别扭!
    “妈咪,好多……银……”
    是啊,好多人。
    “哈维,这场合,我不太适合参加吧……”
    砚歌是真的没想到一场晚宴会是这等空前绝后。
    她想逃,不清不楚的,她不想让不相关的人误会。
    “season姐,没关系,一起吧,这只是个普通的家宴!”
    普通的家宴?
    excus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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