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房玄龄和杜如晦等人正在聚会,主要内容是骂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俩人太没用,竟然拦不住皇帝做这种事,还是不是拦着皇帝不做错事的好大臣了?
    然后骂李义府、许敬宗、崔义玄、袁公瑜,还有李勣。
    说什么皇帝家事?皇帝有家事么?全天下都是他家,他的家事就是天下事。
    ……
    阎君们不关注这件事,现在有两个判官正在他们面前打架,在阎君殿中滚来滚去。
    什么事呢?有一男子殴打妻子,打死了。
    初审判官判处他去肉店地狱被殴打一甲子。
    复审判官判处他去蜃楼地狱变成女人被丈夫殴打+*暴力一甲子。
    这两个判决都是合理的。
    两个判官都觉得自己判处的最合理,一直争论到阎君面前,争着争着就动起手来,报以老拳。
    阎君们就静静的看着他们打,屏蔽空间之后互相探讨怎么判比较合适,是按照人殴死人来判,还是因为是一家人,关系亲近,就应该重判?
    “就按照殴死人吧,肉店地狱判的就是爱好打人的人。”
    “没错,不能什么罪名都送到蜃楼地狱去,如果简单的以血还血以牙还牙,那还要别的地狱做什么。”
    “但是我觉得蜃楼地狱更重。”
    “真的么?男人被人殴打和变成女人在被人殴打有什么区别?”
    “怎么没有?”
    “弱者不分男女。”
    “但是被丈夫殴打和被陌生人花钱买去殴打的感觉不一样。”
    “你试过?”
    嬴政想起当年秦律当年规定,殴打妻子会被施刑,刮掉鬓角处的头发,在头发长长之前人人都知道他是罪人。殴死了判的更重,可以处死。后世不这么判。
    或许后世把女人看做丈夫的私产,但秦律不这样认为,不分男女都要交税工作,女人不属于丈夫,属于秦王的子民。
    但他觉得两种判处都一样:“我有一个办法,悬而未决时占卜。”
    “阿政你现在真不靠谱。”
    “何必浪费时间。”
    有女朋友的女阎君说:“把两位狱尉请来,问问她们觉得哪一个更重。”
    肉店地狱的邓绥和蜃楼地狱的吕雉先后应召而来,听了事情原委。互相客气。
    吕雉:“我认为肉店地狱恰如其分。”
    邓绥:“蜃楼地狱妙用无穷,可以幻化出重重恐怖的场景,更合适。”
    “但幻化的场景不受控制,蜃只是抽取他们记忆中施暴和恐吓他人的情景无限重复,不如肉店地狱的来客,有重重奇思妙想。”
    邓绥哑然,前两天有个鬼,被人买下之后被剥了皮,那人就是不想去剥皮地狱买大片的皮子,想占小便宜。剥皮地狱一片人皮就要一吊钱,肉店地狱租一个鬼,一个时辰才三文钱(涨价了),剥皮下来能省九百九十七文。
    最终非常人道的,召来有罪的男鬼本人,看起来只是个猥琐怯弱的人。
    “你喜欢”
    吕雉:“且慢,我问。”
    阎君很好脾气:“好你问吧。”
    吕雉问他:“你该下地狱,做皮肉生意和做六十年噩梦你选哪一个?”
    邓绥无奈摇头,这暗示也太明显了,说的真没错,春秋笔法,堪比太史。
    鬼差押解着鬼魂跟她走了,萎缩男子本以为选了皮肉生意,不会有人看上他,万万没想到!!
    ……
    没多久,果然如众人所料的,换了一个太子。
    李治之前的的一封诏书被城隍们抄下来,带到了地府。
    上面写:我每天都跟在父亲身边,朝夕相处,从来没有看过父亲的嫔妃。圣人很赞叹我,把武氏赐我,所以立为皇后。
    皇帝们都懂,没有一个拿去问的。
    刘欣没想到老太太脸的李阿婆实力如此强悍,他本来把挑衅然后跑掉当做强身健体的方式——从一开始谁都能追上他揍,到现在一般人追不上,成就感挺强的。可惜啊,竟然没跑过李渊。
    但是赵飞燕不一样,她一家三口回来时,捏着纸张回来问:“李世民,你这诏书上写的是真的吗?”
    李世民看了之后更生气了!他本想这么说,怕李治没能对上口风才没说!这是最佳解释,父子之间的默契呢?“或许是,我赐过不少女人给雉奴。”
    赵飞燕也很不开心:“你们怎么都这么不高兴啊,原本都写很快乐的诗,现在一个个的,哀怨诗,悲戚诗,怨妇诗,悼亡诗,都是鬼了写什么悼亡诗啊!!就没有什么好诗歌供人跳舞吗?”以前是长孙无病飞扬快意,写了很多耀武扬威的诗。后来长孙无病低头,杨广从失意沉沦中缓过来,写了很多快乐的诗,现在都不行了。
    刘骜去见镇长:“我辞官回来了。休息十年,她花钱太多。”
    “怎么?”
    “收集天下的诗篇,外地的城隍派鬼差送过来,要给钱的,越快要的钱越多。诗人越来越多,初唐四杰就劫走了我一半的俸禄。”
    ……
    老婆特别能花钱怎么办?带她回老家,老家没地方买东西。人间的诗篇只能成本的在书馆里买,司马相如等人可以花钱买但是保证精品,和人间不同。飞燕在人间是批量收购,收来的诗作良莠不齐,有一半的钱浪费了,还点名要几个诗人的新做,鬼差们飞快的送过来,收费高。
    刘骜算了账,回来能省钱,也让她冷静冷静,不要那么着急。
    刘彻对于这生前铺张浪费,花光国库的皇帝最终落得个入不敷出的状态,感到非常满意。他也知道赵飞燕为什么喜欢现在的诗,自汉之后,诗越来越接近于白话,远比不上汉诗那种文辞雅致,用典如流水的状态。以赵飞燕的文学水平,欣赏这种诗正合适。
    刘骜走到自己家门口,看到进不去,只好去借砍刀和镰刀。
    别人都是每隔几年回家修整一次,他不是,他以为自己不会再回来,好几次聚会都不回来,只让妻妾随意代劳。现在庭院中已经变成一片花海,玉兰花、桂花树、迎春花、紫薇花丫丫叉叉的挤在一起,比之前看的时候大了三五倍,里面牡丹树直径一丈还多,木槿花和山茶花还在盛放,树荫之间大片自由生长的菊花如海。看不见房子,只觉得花香扑鼻。
    赵飞燕劝勉了二人一会,也很清楚的认识到这件事很严重,不是哄两句就能好的,于是她果断的放弃了丧气的二人,去找快乐的杨坚一起玩耍。
    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想开宴会,就能找到一个善弹琵琶的人。
    杨坚非常乐于如此,还拿了一首畅快洒脱的诗给她。
    赵飞燕看了不禁鼓掌:“比你一生写的诗都好!!”
    独孤伽罗:“噗。”
    赵飞燕兴致盎然:“我新学的胡旋舞~”
    ……
    吸血地狱地处偏僻,外面是良田千亩,里面是果树成林。
    麦子刚刚收割完,黄澄澄的麦穗扎成捆,一堆堆的堆在地上,等着打谷。几十个大汉和妇人都穿着粗布衣裳,端着饭碗,大海碗里满满一碗晶莹剔透的新米,都不用就菜,夹一筷子热气腾腾、独立又互相粘连、米香扑鼻的大米饭吃进嘴里,新米特有的那种香气已经蔓延的很远,软硬适中有些弹牙的米粒在口中爆裂开,一开始有弹性,嚼碎之后越吃越能品尝到淡淡的甜味。
    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不需要就菜吃,单独吃大米饭已经很香。
    一时间只听见吧唧吧唧声不绝于耳。
    李昭和柴绍闻着蒸米饭的香味过来,都有点迷惑,是这里?这里是地狱?
    鬼差搁下饭碗:“客您买点什么?”
    李昭看到吸血地狱的牌匾:“听说现在有些不怕死的小鬼,来你们这里,花钱进去试自己能被叮多久不跑。”
    一道不严密的大门隔绝了里面所有的蚊蝇跳蚤虱子小咬。
    鬼差:“能,一般都是朋友俩打赌,来这里挑战。你俩要试试?”
    “不试。先打听打听。”李昭知道弟弟的儿子不听话,虽然杀了自己的儿子,却不是弟弟授意的。只是现在不想去见他,免得言语生怨,一时不慎说出大哥四弟和俩侄子在敌镇打的热火朝天的事。过来看看,在心中畅想自己将来把李治骗到这儿,让他进去玩玩。想一想就觉得很开心,到时候做不做再说。
    柴绍:“你们这里的米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没有菜?
    窦建德沉声说:“吃新米蒸的饭不用配菜。”
    二人一坐一站,沉默的对视了一会,没说什么。
    第235章 酥山+封禅
    狱尉们再次聚会,谁也想不到, 去年还是肉店地狱和蜃楼地狱赚钱最多, 毕竟打人泄愤和买花供佛是鬼们生活中, 不可或缺的事。
    以前只能勉强以卖冰棍、冻豆腐、冻柿子冻梨、冰块、冰薄荷水给狱卒发赏钱的寒冰地狱,今年竟然成为了最赚钱的地狱!——狱尉们每年都聚在一起对账, 看谁赚得更多,因为不是同行售卖的东西各不相同,所以不存在争端。
    “酥山是个好东西!!”寒冰狱尉高兴极了, 召唤狱卒拿了食盒过来, 在每一位同僚面前放上一只碟子。
    碟子里是加了糖的奶油, 堆成山的模样,放在地狱里冻硬。这是人间最流行的贵族美食!香甜酥软, 入口即化, 冰凉而沁人心脾。穷人吃的叫冰碗子, 是刨的碎冰加奶和糖。
    而贵族, 吃纯粹的酥油!加最好的蜂蜜!长最多的肥肉!
    “我特意捐出三成的收入,请阎君特批往生池的人把罪鬼给我做成奶牛。”寒冰狱尉:“五百头奶牛!三百多狱卒负责挤牛奶, 制奶油和黄油。快尝尝, 请啊, 不要客气, 平时卖一吊钱一份, 其实成本很低的。咱们各占地利,本钱很少,还有几位是无本生意。”
    高汤狱尉:“这话说的, 葱不要钱吗?最近还有一锅新汤加了洋葱呢。”
    “就是,我们推磨地狱也要买米来打年糕。”
    “我们…宝货地狱…要写题…”以卖数学题发家致富的慢狱尉现在戴了两个金镯子,那种波斯男子佩戴的款式,粗大有钱。
    吕雉:“蜃楼地狱卖花也不易,花的价格便宜,这会拿荷花供佛,过一会又不一定流行什么花,种满了地狱的鲜花,只有一少半能卖上价格。”
    “邓狱尉的地狱还得打牢房,让客人点人,单独带出去,还得刷墙。只有小窦的地狱是真无本生意。果树有蚊虫摩擦授粉,自己种粮食自己吃,还有那作死的少年跑去挨蚊子咬。”
    “收入不稳定,我们都是小富即安。”窦建德尝了两口酥山就推给妻子,太凉太甜,是她喜欢的东西。
    “可喜可贺。”
    吕雉笑盈盈的举杯:“原本最清闲富贵的职务是门卒,如今改成狱卒了!可见是诸位经营有方,来来来,共贺一大杯。”
    喝了两杯,就开始看戏。
    今日五十多名狱尉集资包了这家店,带上家眷济济一堂,坐满了才刚刚够。
    四周是高出地面的矮台,中央的平地的走道和一丈见方的舞池,演戏的也在这儿,上菜上酒也在这儿。
    饭馆的负责筹备今日的戏目,先进来一个年轻的胖子,拿了一个小小的酒盅,顶在一根细细的六尺木棍上,他手里只拿着木棍,酒盅在木棍上不停的晃动,忽然往下一坠,伸手一抄就接住了。
    又把手里的酒盅往上一抛,手里的木棍不动,酒盅正面朝上,稳稳当当的坐落在木棍顶端。就这么大指脚甲盖大小的木棍顶端,落上一个大拇脚趾盖大小的杯底,就好像天造地设一样稳当。
    没一会又把酒盅倒扣在地上,把木棍往上一搁,整个人翻了上去。木棍一会往左边歪,一会往右边外,胖子的身体盘在木棍顶端,左右飘动,倒像是风中的一面旗帜。翻上去吹了声口哨,从门口跑进来一条狗,狗子往上一串,勾着他的衣服爬了上去,胖子本来在木棍顶端倒立,狗子爬上去,一直爬到他脚上,摇头摆尾的跳舞。
    赢得了满堂彩,还有大把的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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