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
    临走前,张廷还不忘嘱咐一句:“千万别说是我带您来的。”
    门合上。
    我才意识到房里烧着浓浓的檀香,却依旧掩盖不住那隐隐约约的血腥气,夹杂在一块儿,形成一股复杂的气味。
    我吸了吸气,缓缓地迈开脚步。
    在瞧见他的时候,终究是一顿。
    他躺在床上,枕头垫的老高,只见他偏着头双眼紧闭,那身素色绸衣的领口敞开着,露出的右侧包扎了几圈,手背插了条管子,床边放着点滴架。旁边的矮案上摆放着一个手掌大小香炉,从里头蔓延出浓郁的香味。小香炉边还放着几包药,十几粒的药丸摆在桌上的金属盘子里,还有一杯白水。
    我的呼吸有些急促,站在屏风边,怯步不前,只能僵直地站在原处。
    他现在躺在床上,动也不动,就像是死了一样。
    我怕他,心里也怨他,可我知道,我从来就怕任三爷哪天死了。
    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我总觉得三叔他……早晚是要病死的。
    小时候,我亲眼瞧见过任三爷发病,一个哮喘就能让他像是要送上一条命,抽搐得翻白了,后来就算曾经有段时候和任三爷亲近了,他一病起来,我没一次不让他吓的——
    但是,当他对我做出那种事情,又转眼和王筝站在一块儿,从他口里宣布任氏易主的话语,我那时候是真恨不得他死的。
    只是兜兜转转,渐渐地我也不明白了,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活。
    他像是不太安稳,不知是觉着痛还是什么,眉头紧了紧,突然像是要睁开眼一般,眼眉动了动。
    我心跳得飞快,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整个人撞到了屏风上。
    他挣了挣眼,到底还是醒了。
    我屏息着,看着他慢慢转过头来。
    空气似乎凝滞了下来,我怔怔地瞧着他,最后还是垂下了头。
    久久,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我似乎能感受到那股让人窒息的视线,末了,还是抬了抬眸。
    他看着我,神色平静,仿佛只是单纯看着前方。
    在我差点就要夺门而出的时候,他突然抬了抬没有受伤的左手,只是小幅度地抬起,然后又垂了下去。
    那白中隐隐带着青的唇,轻轻地张了张。
    他这一个小伤,到底是伤了元气。
    之前辛苦养着的身子,一夕之间就像是垮了。
    我看着那唇型。
    他在说——祺祺。
    我突然想起了张廷的话。
    三爷啊,他老人家……嘿,思念您嘛。
    思念……
    我回神的时候,已经走近他。他的目光追随着我,抬着眼,左手在床上艰难地移动着,我一开始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一直到那白中透着森寒的之间触及我的手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地一震,几乎是反射性地将手抽开。
    我一将手抽离,就顿了顿。
    他垂了垂眸子。
    只是过了一会儿,他的手又凑了过来。
    这次他像是用足了力气,左手伸至床沿,然后抬了抬,碰了碰我的小指。
    任三爷的手生得漂亮,只不过指节间似乎长了茧——那是练琴练出来的,早年,他除了待在房里画画弹琴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消遣可言。
    我记得,他弹得最好的是巴尔扎克的曲子。
    在我上一世小时候的印象中,他弹得多数是贝多芬那种激烈缠绵的曲子。后来口味倒却变了,我还以为这是我和任三爷唯一可以说是相像的地方,我们都喜欢相同的作曲家,后来想想,其实也不尽然。
    那指尖传来的冰冷,像是没有血液流动过一样。
    我深吸一口气,带着迟疑,或是横下了心,慢慢地握了握他伸出的手。
    他的嘴角似乎扬了起来,轻轻地发出一声叹息。
    我能感受到他的手指缓缓地穿过我的五指间,然后紧紧地交握,没有一丝缝隙。
    他的唇还在动着。
    祺祺。
    我垂了垂头,嘴里溢出一句话。
    “三叔。”
    我突然明白了。
    我和他,不管多少年……
    是怎么也断不开的了。
    第十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回(下)
    一直以来,我有个秘密。
    我曾经想过,这或许是我不断地想逃离过去的其中一个原因。
    只要对着他,对着这满室的檀香,我就会想起那段仅仅一个月,让我徘徊在理智和欲 望的边缘,当我几乎要崩溃的时候,他又将我释放了出来。
    上一世,我经历过的两次绑架,只有第二回事全程保持清醒,印象却是最为模糊的。
    我和任三爷之间的关系演变,总是在有起色的时候,再狠狠地跌落谷底。幼时,我不懂事,又因为我妈的熏陶,自觉能离他有多远就多远,总之,越远越好。
    因为我妈老是在我耳边说,任三爷会抢我爸的东西——这点我曾经抱持着怀疑,因为在我接管任氏三年而任三爷又回来新加坡之时,我和他就近相处了好一段时候。在那期间,估计是我坐在总裁室的那张椅子上,坐得最为稳当的一段时期。
    那时候,任三爷虽说手下有打理一家公司,规模却比任氏不知小了有多少,他又总是一副不管不理的态度,成天待在郊外的宅邸,虽说拜访讨好的人有增无减,倒也没见他上过心,或是有意合作。
    若要严格说起来,我曾经深深地认为,任三爷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在满是铜臭的金钱堆里打滚的,尽管他做事确实很有手段,他本人却永远是一副不太热衷的模样——不食人间烟火,兴许可以用这句话解释。
    那会儿我也真真没想过,我们叔侄的感情能如此融洽协和一段时日。
    尽管这段日子,短暂得像是昙花一现。
    我还记得,我和任三爷相处得来的那时候,几乎是每隔几日就往他那儿跑,不厌其烦。有时候待得晚了,也会干脆住下,不过这情况不多,要是不回家,儿子铁定要和我闹个天翻地覆。和任三爷一块儿的时候,难免是要小心翼翼的,一开始怪不自在,后来倒也习惯了,虽说他老是不言不语地瞅着人,不知在想什么,可是只要静静地坐在一处,我总认为——其实我是明白他的。
    至于我们的关系会变成日后那般水火不容,改变是由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自己也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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