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章尔歌酒店
冰国华说的是一本正经,从他的口吻上来看,仿佛说这话是常态。
只是在我看来,他一个60多岁的老人,对我说这种吃了你之类的话,实在是太过恶心。
但冰国华不是什么好惹的人,我不想去得罪他,便摆了摆手,说道:“不了,我已经预约到了车,不麻烦您了。”
冰国华将擦拭了身上雨水的帕子,一寸的揉捏着起来,柔软的帕子在他的手中很快就变得褶皱不堪。
雨越发下的大了,眼睛所见之处全是电闪雷鸣,仿佛这咆哮的雨要吞噬整个南城。
我捡起地上的雨伞,抬身的时候,恰好看见冰国华将那褶皱不堪的帕子,狠狠丢掷在地上。
白皙漂亮的帕子落在污水中,缓缓舒展开来,像极了一朵即将要被淤泥吞没的白莲花。
冰国华看也不看一眼那帕子,坐在车里的他,似乎忘记了这是雨天,便突然说到另一个话题:“lsby怎么样了?”
“营业还算可以。”我知道冰国华并不赞同他儿子冰野开业,所以便把惨淡的营业额说成还算可以。
话音刚落,冰国华的脸上便勾起一份笑意,他打开车门,伸出一双白皙且全是褶皱密布的手掌:“林小姐外面冷,不如在车里等如何?”
这是冰国华第二次要我进他的车,我若再拒绝,怕是会被他说成不知好歹。转念,我又想到冰国华不过是个年过半百多的老头子,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把我给怎么样。
商务版的劳斯莱斯车厢很是宽大,冰国华微微移动了身子,我便进了来。
真皮的沙发上一坐上去,便发出咯吱的响声,并不刺耳,听着就让人有着些许的享受。而车厢里的暖气开得很足,舒服的让人整个毛孔都张开了,我闭上眼睛,吸了口气:“谢谢冰先生了。”
“你和冰野是朋友,冰野的朋友自然也就是我的朋友。”
冰国华移了移身子,距离我近了些许,他穿的是羊绒毛呢,黑亮的呢子衬着他的皮肤更是白皙,只是这种白太过苍老,让人看着有着几分刺目。
这车厢里的暖气实在太足,足到每一分呼吸都给人一种大脑沉重之感。我打开窗户,对着外面正落着滂沱大雨出,喘了口气:“林先生平时应该很忙的吧?”
“不算太忙。”我问的很客气,冰国华回应也很客气。
他打开另一边的窗户,带着土腥味儿的空气钻进了车里,暖气被吹动了些许,可是依旧给人沉闷的感觉。
我开始后悔进入这车里,我想要逃离,心想这时候若有人给我打个电话该多好。
“林小姐平时忙吗?”
雨幕之中,车厢之内,冰国华与我好似跨越年龄界限的好友,说这些无关痛极的话。
只是,我现在太想离开了,哪怕是没有意义的话我也不愿意多说。
“谢谢您的关心,我也并不算太忙。”我扭过头去,只见冰国华不时转动着大拇指上带着的翡翠扳指。
他同时也看向我,犀利的眼神如同鳄鱼一般,阴毒之气扑面而来:“不算太忙就好,年纪轻轻的总是加班熬夜,终归是太过伤身。”
“您说的对。”我避过他的眼睛,越过他干瘦的肩头,视线落在他打开窗户外的雨幕世界。
雨水依旧还在淅淅沥沥的落着,如同天然的屏障,隔绝了一切,这世间仿佛只剩下车厢里沉重的空气,以及我躲避而在躲避的阴毒眼睛。
冰国华始终在转动着他的玉扳指,扳指的翠绿仿佛是整个黑沉压抑车厢中唯一的一抹亮色。冰国华咳了咳嗓子说道:“我年轻时最是喜欢工作,时常把工作放在首位,可现在到了六十而耳顺的年纪,我开始觉得人生最为重要的应该是须尽欢,及时行乐。”
话音刚落,前排司机便拿着黑色保温杯递给冰国华:“冰先生,您喝些茶润润嗓子。”
“是的,您说的对,应该及时行乐,及时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故意曲解冰国华的意思,着重强调,及时行乐这四个字。
冰国华也不急着解释,他拧开保温杯,杯中大红袍的香味,便窜进我的鼻尖。
这大红袍是武夷山最高山峰上的活了几百年的红袍母树,长出来的茶叶。
这茶叶极贵,之前我曾听人说过,这茶叶曾卖出10万一克的天价。
我之所以闻得出大红袍的香味,是因为我在维多利亚别墅里,时常看到邹妈泡着给凌弈寒喝。
悠悠的喝下几口茶后,冰国华看着我,似笑非笑道:“十多分钟过去了,林小姐约的车还没有到,不如,我送你回去?”
这冰国华档真是一只老狐狸,他分明就知道,根本没有车来接我。
但他没有戳破我的话,让我难堪,也算是给我留了几分面子。
只是我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执意要送我回去?
“天下这么大的雨,真是占用了您的时间了。”我揣测不到冰国华的用意,可再拒绝,就显得我太过无知。
冰国华宁紧瓶盖,把杯子放在车门内壁上,示意司机开车。
“还不知道林小姐住在哪里?”冰国华笑着问我,他不笑的时候脸上堆积着些许的皱纹,可笑起来的时候,更是皱纹密布,显得格外阴沉。
几乎是潜意识的,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住在维多利亚。便和往常一样说出距离维多利亚只有两公里左右的尔歌酒店。
冰国华停下搓捏扳指的手,侧脸看我:“林小姐挺厉害的,年纪轻轻便常驻五星级的酒店。”
冰国华说的是一本正经,从他的口吻上来看,仿佛说这话是常态。
只是在我看来,他一个60多岁的老人,对我说这种吃了你之类的话,实在是太过恶心。
但冰国华不是什么好惹的人,我不想去得罪他,便摆了摆手,说道:“不了,我已经预约到了车,不麻烦您了。”
冰国华将擦拭了身上雨水的帕子,一寸的揉捏着起来,柔软的帕子在他的手中很快就变得褶皱不堪。
雨越发下的大了,眼睛所见之处全是电闪雷鸣,仿佛这咆哮的雨要吞噬整个南城。
我捡起地上的雨伞,抬身的时候,恰好看见冰国华将那褶皱不堪的帕子,狠狠丢掷在地上。
白皙漂亮的帕子落在污水中,缓缓舒展开来,像极了一朵即将要被淤泥吞没的白莲花。
冰国华看也不看一眼那帕子,坐在车里的他,似乎忘记了这是雨天,便突然说到另一个话题:“lsby怎么样了?”
“营业还算可以。”我知道冰国华并不赞同他儿子冰野开业,所以便把惨淡的营业额说成还算可以。
话音刚落,冰国华的脸上便勾起一份笑意,他打开车门,伸出一双白皙且全是褶皱密布的手掌:“林小姐外面冷,不如在车里等如何?”
这是冰国华第二次要我进他的车,我若再拒绝,怕是会被他说成不知好歹。转念,我又想到冰国华不过是个年过半百多的老头子,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把我给怎么样。
商务版的劳斯莱斯车厢很是宽大,冰国华微微移动了身子,我便进了来。
真皮的沙发上一坐上去,便发出咯吱的响声,并不刺耳,听着就让人有着些许的享受。而车厢里的暖气开得很足,舒服的让人整个毛孔都张开了,我闭上眼睛,吸了口气:“谢谢冰先生了。”
“你和冰野是朋友,冰野的朋友自然也就是我的朋友。”
冰国华移了移身子,距离我近了些许,他穿的是羊绒毛呢,黑亮的呢子衬着他的皮肤更是白皙,只是这种白太过苍老,让人看着有着几分刺目。
这车厢里的暖气实在太足,足到每一分呼吸都给人一种大脑沉重之感。我打开窗户,对着外面正落着滂沱大雨出,喘了口气:“林先生平时应该很忙的吧?”
“不算太忙。”我问的很客气,冰国华回应也很客气。
他打开另一边的窗户,带着土腥味儿的空气钻进了车里,暖气被吹动了些许,可是依旧给人沉闷的感觉。
我开始后悔进入这车里,我想要逃离,心想这时候若有人给我打个电话该多好。
“林小姐平时忙吗?”
雨幕之中,车厢之内,冰国华与我好似跨越年龄界限的好友,说这些无关痛极的话。
只是,我现在太想离开了,哪怕是没有意义的话我也不愿意多说。
“谢谢您的关心,我也并不算太忙。”我扭过头去,只见冰国华不时转动着大拇指上带着的翡翠扳指。
他同时也看向我,犀利的眼神如同鳄鱼一般,阴毒之气扑面而来:“不算太忙就好,年纪轻轻的总是加班熬夜,终归是太过伤身。”
“您说的对。”我避过他的眼睛,越过他干瘦的肩头,视线落在他打开窗户外的雨幕世界。
雨水依旧还在淅淅沥沥的落着,如同天然的屏障,隔绝了一切,这世间仿佛只剩下车厢里沉重的空气,以及我躲避而在躲避的阴毒眼睛。
冰国华始终在转动着他的玉扳指,扳指的翠绿仿佛是整个黑沉压抑车厢中唯一的一抹亮色。冰国华咳了咳嗓子说道:“我年轻时最是喜欢工作,时常把工作放在首位,可现在到了六十而耳顺的年纪,我开始觉得人生最为重要的应该是须尽欢,及时行乐。”
话音刚落,前排司机便拿着黑色保温杯递给冰国华:“冰先生,您喝些茶润润嗓子。”
“是的,您说的对,应该及时行乐,及时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故意曲解冰国华的意思,着重强调,及时行乐这四个字。
冰国华也不急着解释,他拧开保温杯,杯中大红袍的香味,便窜进我的鼻尖。
这大红袍是武夷山最高山峰上的活了几百年的红袍母树,长出来的茶叶。
这茶叶极贵,之前我曾听人说过,这茶叶曾卖出10万一克的天价。
我之所以闻得出大红袍的香味,是因为我在维多利亚别墅里,时常看到邹妈泡着给凌弈寒喝。
悠悠的喝下几口茶后,冰国华看着我,似笑非笑道:“十多分钟过去了,林小姐约的车还没有到,不如,我送你回去?”
这冰国华档真是一只老狐狸,他分明就知道,根本没有车来接我。
但他没有戳破我的话,让我难堪,也算是给我留了几分面子。
只是我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执意要送我回去?
“天下这么大的雨,真是占用了您的时间了。”我揣测不到冰国华的用意,可再拒绝,就显得我太过无知。
冰国华宁紧瓶盖,把杯子放在车门内壁上,示意司机开车。
“还不知道林小姐住在哪里?”冰国华笑着问我,他不笑的时候脸上堆积着些许的皱纹,可笑起来的时候,更是皱纹密布,显得格外阴沉。
几乎是潜意识的,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住在维多利亚。便和往常一样说出距离维多利亚只有两公里左右的尔歌酒店。
冰国华停下搓捏扳指的手,侧脸看我:“林小姐挺厉害的,年纪轻轻便常驻五星级的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