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兵家大争
    作者:白塔zz
    作品相关
    传承与军魂
    阿萌说传承有点乱,发这个解惑。似乎有泄漏情节的嫌疑……
    先说文中的传承,传承是各种灵将自己生前的经验和能力传授给传承者,文武英灵主要选自战国、三国、隋唐、两宋、明清这五个时间段文臣武将。
    传承者接受传承后,会拥有一样传承宝物,传承宝物就是传承种子,可以不断成长的一颗种子。能发育成什么模样,全靠传承者自身努力。比如主角公孙策这样的兵家传承获得就是武器。武器的成长,意味着获得的传承经验也不断增多,加强。
    主角公孙策获得是源自吕布的传承,吕布不仅是一个当时最强的武将,也是一方诸侯人主。所以吕布的兵家传承与其他武将的传承是不一样的,但也有与他类似。不过这些与吕布类似的武将,没有一个会强过吕布!
    另外说一下的是,挑选了传承者的灵不会在复活在人界,而是在他们以前生存的地方。将来会出场,但只是在将来。
    这本书叫兵家大争,到底是争什么。其实文中神女黛姬已经说了出来,大家留意就会发现,这是公孙策与其他兵家传承者最大的不同。
    兵家前期是争命,与人争命。命是什么,命是自己的根本,也是别人的功。所以兵家注定就要杀伐,保自己的命,并用别人的命成就自己的功。
    中期就是争土,替自己效忠的阵营争土,获取自己需要的功与名。
    后期还是争土,土是万物之基,有了自己的土,才能真正有自己安身之所。
    文中主要描写的就是兵家,与兵家密不可分就是军队。
    军队主要就三种,首先是最庞大,成长潜力有限的军魂。军魂是灵之一种,随着时间变迁,可以恢复到生前巅峰实力。他们生前的巅峰限定了他们所拥有的潜力,极难突破。
    第二种就是符兵,由虎符制造出来的士兵。制造的原材料就是魂魄气,注意,魂魄气是三种材料,魂、魄和魂魄产生的气。符兵的维持身体机能靠的是气,积累的经验是魄,转职晋升时需要的是魂。符兵修复自己伤口时,会同时消耗魂魄气。
    第三种就是战魂-天兵。战魂就是为战斗而生,为战斗而死亡消散的魂灵。不同的传承会拥有不同的战魂,战魂可以和生人融合,进而形成天兵。
    每一名天兵是一个生人融合一团战魂形成的,战魂承载的只是战斗意识和执念。战斗意识会让融合形成的天兵拥有其所承载的战斗经验和伤害诸灵的能力,并不会影响融合者本人清醒的神智。学习能力和判断能力都不会削弱,反而还会有所增幅。所以天兵的潜力比符兵和军魂普遍要高。
    有了清醒的神智,会不会叛离兵家传承者?很难,因为战魂承载的执念又能保证融合者的忠诚。战魂生前效忠什么,融合后的天兵就会效忠什么。无法违背,否则战魂会和融合者强行剥离。
    战魂可以随时因为各种原因诞生,但很难被彻底消灭。战魂与凡人融合后形成的天兵虽然会战死,但战魂不会死,甚至能力还会有所增强。虽然不会死,但需要时间从新凝聚灵体。
    衡量一个兵家传承者的强弱,最重要的标准就是天兵的强弱和数量。
    文中还会出现道家势力的道兵,妖族势力的妖兵。都是很难缠的东西,虐主情节可以忽视。
    关于主角公孙策和兵器
    人之初,性本恶。很赞同这句话,但意思并不是人人都是恶的,而是说人人都需要被教育,只有完整的教育才能让一个善起来。因为人人向往的是善,不是恶。人就应该去恶扬善,所以本性虽恶,就必须接受教育。
    公孙策因为自小魂魄纯粹、强大,可以看到一些常人无法看到的事情。正因为他的魂魄强大,苏醒后神女黛姬会选择培养公孙策,并与之联手发展。也因为他魂魄纯粹,被吕布看中,挑选他做传承人。
    在黛姬的引导下,公孙策将自己的意识完全控制,凝聚意识星空。之后他完整的本性彻底觉醒,本性最大的恶说到底就是自私贪生。所以面对公孙策完整觉醒的魂魄,关羽张飞这些兵家神灵都放弃了他。只有吕布觉得这样这的意识才能在即将上演的乱世生存,又见公孙策身体素质和魂魄纯粹,所以看好公孙策,就将传承给了他。
    再说主角的武器,戟。这是一种很有魅力的兵器,在大部分人印象里,戟都是两侧各装一支月牙刃,前端如枪刃。戟之所以被觉得漂亮的原因就在这里:对称!
    不管是美女还是帅哥,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脸、身材左右对称。武器也是差不多,很多事情也是如此。对称的东西都是很美的,因为平衡。
    戟的发展历程就是戈和矛的融合体,最早的戟造型和戈很类似,像汉字“卜”,这样的戟,似乎可以称之为雄戟,这个本人记得不清楚,可能有误。
    之后的戟只有两种,单月牙的青龙戟和双月牙的方天戟。这个是绝对没错的!
    青龙戟和方天戟也有各种变化,比如前端枪刺造型会有变化,但再怎么变还是在戟的范畴内,可以忽视。
    还有吕布的方天画戟,其实就是方天戟的豪华版本。在戟杆上雕花刻纹,竭尽所能的将其美化。因为方天戟造型美观,虽威力巨大,但能熟练使用的没几个人。于是多充作仪仗之用,很难有实战机会,所以就将它不断美化,就有了画戟之称。
    自然的,有方天画戟就有青龙画戟。青龙画戟和青龙戟使用起来也什么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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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大家平安,末日只是小说的一种题材,不是别的什么!
    剑在黄沙里磨
    第一章 八月十四的夕阳
    昔日的大秦都城咸阳,如今也只是西北普通县市。只是有着丰富的历史底蕴,大量的相关景点,吸引着为数不少的大秦铁粉前来瞻仰,游玩。公孙策和他的好友马成就是的一份子,从传说的末日年夏初,到如今已经快有半年之久。
    末日年只是个传说,公孙策只是借着这个传说,鼓动自己一帮好友,一起游历大江南北。
    公孙策幼年在陇西的山里长大,调皮顽劣,家里的奶奶管制不住,而伯父又忙于生意往来,对他也缺乏必要的管教。于是他被在外打工的父母接到了身边,在西北最大的省度过了他的少年时期。
    高中时,因为几个原因退学后,就在家里混日子。五十亩的棉花地,一年到尾也没什么好忙活的,一家人过的也算温饱滋润。
    这么一过,就是四年,眨眼就到了末日年。原来十七岁的公孙策也成了二十一岁的大小伙,家里棉花地也有了上百亩。日子不愁吃喝,自然也就有了一些别的想法。
    于是公孙策召集一帮好友,一起游历。先到青藏高原,仰望了大雪山,游历了布达拉宫,喝过了酥油茶,还买了一些当地手工艺品。然后又是到了川府之国,在诸葛武侯的庙拍了一些图,然后又是沿两湖东进,黄鹤楼旁吃了顿鱼,又开始北上。
    天安门前看了一次升国旗,故宫却是没去,之后就是顺着长城西返。沿途的照片都发到了个人空间,一个在咸阳实习的同学见了,招呼了一声,公孙策等人又到了咸阳。
    到了咸阳家里来了电话,也没什么事,就是让他赶紧回去相亲。公孙策直接拍板,留在咸阳,不回了!
    随行的七个朋友只有马成留下,其余五个按着先前的计划,游过长安后返回了大本营。公孙策违抗了父母大人的军令,自然粮草什么的就直接给断了。没有军饷的日子,公孙策只能和好友马成在咸阳找工作。
    他高中辍学,之后也没学啥技术,只会开个车,种个棉花。马成家里是开小黑作坊的,高考时撕了准考证后就在家里帮忙跑运输,搞销售。也没什么技术,只会开个车。坑人的是,两人都是野路子,没有正规驾照。
    去饭店端盘子这个主意直接打死在胎里,不是因为工作性质,而是因为工资太少。两人大手大脚惯了,饭店给一个端盘子的能开多少工资?
    好在两个人长得高壮,在建筑工地找到了工作。虽然工作幸苦,没有各种金,各种保险,可每月每人都有三千多的工资。日子倒是能够支撑下去。
    已经到了农历八月十四,天气越来越冷,夜长昼短。工地也快停工,公孙策两人又不得不想接下来要搞点什么。两人在新建好的楼顶装完最后一块玻璃,打扫干净垃圾后,坐在墙角,面向夕阳,一人叼着了一根烟。
    “干了快半年,老子想回家了。我哥已经回家了,家里把车给他了。据我弟说年底要给那个魂淡找个媳妇,真是扯淡!”马成嘴里冒着烟,一脸感慨加愤怒。
    两人从上学开始就是同学,相互知根知底,公孙策自然知道是个什么回事。马成一直给家里的事情跑前跑后,每月只有一点名为饭钱,实为烟酒钱的小钱。他哥前年在外赌博,大输特输,卷了家里十来万跑了,现在回来,车有了,连女人也有了。这让马成心里,很不是滋味。
    “回吧!老子还有两万多,这个冬死活都能撑过去。等到那个姑娘嫁人,我再回去。老子也不爽,还没过门,就丫的住我家里去了!”公孙策也是郁闷的不得了。
    家里给他找的姑娘,他认识,对方父母是和自己父母一起在外闯荡时认识的。两家交情很好,他和那个姑娘也熟,和姑娘的哥哥更是很好的朋友。
    “扯淡!老子怎么就没你这么好的事?尽管我长得比你帅……”马成丢掉烟把子,又摸出来一根续上。指着公孙策的鼻子一脸气愤:“小杏子长得多可爱,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就连气质也不凡。要不……”
    “滚!你个人渣,她就是嫁给矮脚虎王英,也不会嫁给你这个人渣!”马成接下来的话,从他那张突然变得很猥琐,夹带讨好的脸上公孙策用脚趾头上的神经都能想明白。一把夺过马成刚点着的烟,自己抽了起来。
    再说,他对自己的相貌很有信心,说不上貌似潘安宋玉,却也是浓眉大眼,相貌堂堂。曾经蓄过头发,扎成马尾一身汉袍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少女。
    “欺人太甚,别以为老子不敢黑你……”马成嘀咕一声,又掏出一根烟,吧嗒吧嗒抽了起来。两人虽然一样的高壮,可他身体素质大大的不如公孙策,而且公孙策更是闲的蛋疼,跟着族里的叔叔,练了一阵子。
    “真打算回去?”公孙策抽完烟,再次问道。如果没了马成,这座很陌生的城市,他一个人会很寂寞,尽管还有一个同学陪他,可人家是在校学生,哪会陪他玩这玩那。再再说,那个同学还是女的。
    “必须的,那狗日的明显在抢老子的东西。家产就那么点,却有三个人要分,离开的时间长了,他们还会当我放弃了呢!”马成半截烟直接揉碎,恶狠狠的说着。想他为家里忙了两年多,上学时更是作坊里的常用工。家里的产业,按工资来算,怎么都要有他的。
    “确实要回去,你老子魂淡的厉害。直接把小厂子送你哥,房子再给你弟……这种事情,他做起来,应该表示没有压力。”公孙策一脸同情,语气怜悯。听的马成一脸黑线,可他知道,他自小不受他爹待见,这种事情很可能发生。
    “你就在这躲着吧,当心小杏子真的成了别人的媳妇!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哭!”马成说罢,起身去收拾工具。
    公孙策望着渐渐西陲的残阳,眯着眼睛,想着小杏子。那丫头长得确实不错,就是小了点。实在是,下不了手啊。不然怎么和韩云龙交代!而且娶了小杏子,韩云龙那个麻杆儿,可就成了自己大舅子,这可是很难接受的事情啊!
    夕阳将落,城市顶上弥漫着淡淡雾气,一股股很是灵动,好像有生命一样。公孙策望着,不由的有些痴了,很美的雾,虽然出现的有点诡异。
    “看什么呢!该走了,总算把最后一天混完了。明天我就去买票,订票不是人干的事!”马成身上背着大包小包的工具袋,他不知道公孙策望着已显幽蓝色的天空在干什么,只当他在发愣。
    公孙策扭头问他:“你没看到么,天上的雾气挺美的,和黄山有一拼。”马成听了很是郁闷,他又望了一下天空,还是朗朗无云,只有几颗明亮的星星若隐若现,没有其他的东西。
    “看到了什么?你说是鬼我还信,你神神经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别废话了,不想拿工具就吱声!”马成翻了个白眼,又将地上的两个工具拿上,下楼去了。
    “奇怪,难道又是我眼花了不成?”公孙策摸着下巴,可整个天空都是雾啊,而且还越来越浓。掏出手机对着白茫茫,始终凝聚成一团的雾气拍了一张照。
    可他再看手机拍出的图时,浑身就凉了半截!手机屏幕上没有一点雾气!甚至连烟云都没有,一片幽蓝,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又遇到见鬼的事情了。记得他四年级的时候,那是春天,雪刚刚化的时候,路很泥泞,他骑着一辆自行车回家的时候在巷子转角看到了一个认识的小混混,两人还打了招呼。他记得很清楚,那家伙的牙是很白的。
    可是,等他回家他妈就给他说那个小混混及其堂兄失踪了三个月,被找到了。他们手脚不干净,夜里去菜市场偷肉的时候被肉铺老板发现,捅死直接塞到存肉的铁柜里,一放就是一个冬天。
    这两天天气热了,那个存肉的铁柜总是有一股臭味,加上原来的肉铺老板跑了,合约也到期的原因,管理人员开始清理铁柜的时候发现了兄弟俩的尸体!然后又警告他不要乱交一些朋友,留下十一岁的公孙策手脚发凉,不知所措。
    他还在路上见过一个朋友,两人聊了很久,等他回家父母穿着正式的衣服,告诉他赶紧换衣服。因为要去出殡,他的那个朋友在外地于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时候被车碾死了……
    后来这样的事情他见多了,也就无所谓了。现在也是如此,尽管头一次见到这样诡异的雾,可他很快就调整好心理。点着烟在楼顶角落放了水后,才转身下楼。
    这一期的工作算是完成,两人是一个组,当天夜里结完工资。各带心事,回到了百花小区。两人住在六楼,各种设施家具齐备,年租金两万。当初公孙策的家底,全都砸了进来,租了一年整。
    然后两人拼命工作,省吃俭用,才把房租挣了回来。回到临时的家,两人各回卧室,就开始熬,看谁熬不住,谁就去做饭……
    很显然,两人都没吃饭的意思。而且第二天也没有去工作的想法,于是空着肚子,各自难眠。一个在想家里的事,一个在想天上的事……
    第二章 中秋元月的梦
    等公孙策第二天起床,已经日上竿头,正午时分。
    马成出去了,而且曾今的行李箱也被翻出来,装满了马成的一些衣物,还有搜集来的各种小玩意。公孙策在厨房搜了两遍才确认,马成这个家伙走的时候没有吃饭,因为他没有找到剩饭……
    好朋友打定心思要走,公孙策怎么也要弄一顿丰盛的送别宴。于是将冰箱的各种食材都取出,开始加工,这些本来都是计划今天吃的。
    下午,锅里炖的肉烂熟,香气四溢的时候。马成回来直接就是抱怨:“火车票太紧了,票贩子又太黑了。两倍的票价啊!”
    “废话,去那边的很多都是去捡棉花的……”公孙策将一盆炖好的牛肉端上来,还有一扎啤酒。两人都是肉食动物,无肉不欢。所谓的送别宴,也就是分量十足的炖牛肉!
    “不错,手艺没退步。”马成抓起一块牛肉,狼吞虎咽,烫的他直吐舌头。“赶紧吃,吃完我就走。上车时间就在下午,后天就能回家喽!”
    马成只喝了一瓶酒,吃饱后就提着行李箱走了。公孙策站在阳台对他也只是挥手告别,并没有相送。不然送到哪里才是个头?反正迟早还会见面,又不是生离死别。
    马成走后,公孙策只觉得房子瞬间空荡了,清冷了。一个人静静地将盆里残余的肉吃完,将剩下的五瓶啤酒灌完,脑袋晕晕的,躺在床上沙发上就睡。
    八月十五的夜,像他这样远离家乡亲人的人,此时也多和朋友吃喝玩乐,驱散心中的思念,也有人和公孙策一样,大醉不起。也有碾转反侧,望月难眠的。
    咸阳大学里,刚和同学离开的雪凌坐在宿舍窗头。熄了灯,银色的月光洒在她光滑水嫩的鹅蛋脸上。一双漆黑的眸子里,瞳孔各自好像孕育着一轮圆月,明亮亮,神彩彩。这个陌生的城市,她生活了三年,可依旧陌生。
    她想起了公孙策,这个和她从小到大的同学。拿出手机想要拨号,可想到他身边那个马成,又将手机放下。马成也是一起到大的同学,只是雪凌和他说不到一起。因为她长得很像电视剧《少年包青天》的庞飞燕,马成老叫他飞燕,或者秋蝉什么的。
    这个不要紧,要紧的是公孙策的这个名字让人无奈的蛋疼。以前的同学,看了这两部电视剧,都拿这个起哄说笑。时间总能淡化一切,可今年他们第一次见面,马成咧着大嘴就喊她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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