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骂自己没出息,可是心里那缓缓浮出的感觉却没办法欺骗自己。
她就是喜欢他那种蛮横,炽热激烈,无论爱恨,都能深深的打动人的心弦,他就真的像一头强横的巨龙,没有你拒绝的余地,带着满身的炽热,横冲直撞进你的灵魂里面。
即便她没有再要走,可是轩绍却坚决不愿意放开她,紧紧拉着手不松。
满心无奈又甜蜜,想起了什么,慕雨谣侧眸问他。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轩绍低头看着好奇看着他的慕雨谣,眼中闪过异色,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就在慕雨谣不明所以的时候,却发现一只手按到自己后脑,下一瞬,便是被轩绍的气息整个吞噬。
“我想吃了你……小东西!”在她嘴上啃了半晌才放开,轩绍有些急促的带上了一些别的意味。
慕雨谣却是面色一黑:“别叫我小东西!”
她还正苦恼,以后见到认识的人,怎么跟别人解释她忽然间变成这副样子,难道要说她装嫩装的好!
看到她懊恼的深色,轩绍却是蓦然勾唇咬着她的耳朵:“你现在可不就是个小东西!”
慕雨谣觉得自己像是被一只巨型犬狂啃着,半晌,轩绍才是气息不稳的停下来,抵着她的额头哑着嗓子出声:“先回家。”
看到他眼中野兽一般的火焰,傻子也知道他回家想干嘛……慕雨谣嘴角抽了抽:“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不归山到底怎么了!
轩绍眼中闪过冷色,搂着慕雨谣,将下巴放在她脑袋上面蹭着,缓缓出声:“斩杀冥王的一缕魂魄,保住轩绍肉体。”
慕雨谣一震,“怎么保?”
轩绍语气略沙哑,“我们去阴罗门”
慕雨谣有些不安的眼神落尽轩绍眼里,轩绍便是抿唇按着她的后脑让她紧紧靠进自己怀里,轻吻着慕雨谣的头顶。
慕雨谣心里霎时软了下去,反手抱住轩绍的后背,将头紧紧靠在他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
从冥界出来后慕雨谣被轩绍直接开车带到了阴罗山下市里的商场。
他们两人,下车进了商场,刚一进去,光着脚的慕雨谣便收到了不少怪异的视线。
暗红的纱裙虽然简洁却明显能看出材质非凡,可是光着的脚就没办法解释了,一进商场,就有无数视线集中到两人身上。
轩绍已经在车上换了一身,墨蓝色休闲西装,里面是黑灰衬衣,面容冷峻,顿时吸引了一大票正在买买买的女性视线,而周围的男性,则是视线都缠在慕雨谣身上。
没办法,她原本就生得好看,如今,一副十七八岁的模样,稚气未脱净,面上却又带着几分妖异,皮肤白嫩光洁到不可思议,踩在地板上面的一双脚,嫩白的比起婴儿的皮肤都毫不逊色半分,那些男人视线落到她的脚上就再也移不开,她甚至看到几个男人瞬间变得面红耳赤,估计是对脚有什么特殊爱好。
顿时一阵鸡皮疙瘩,下一瞬,天旋地转,轩绍已经把她打横抱起,冷冷瞥了一眼周围那些人,顿时,被他眼神扫到的男人,都是慌忙移开视线不敢再多看。
也有不知多少女人心里在哀嚎,这么完美的男人,怎么就名花有主了!
再看向慕雨谣,又是无数女性腹诽:那小蹄子一看就是个黄毛丫头,却都学会勾引男人了,看那嫩生生的样子,肯定一直在奶瓶子里泡着,一看就是专门为勾引男人而生的……可恨这世界上,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就喜欢这种空有外貌的小骚狐狸,怎么就发现不了自己这样的心灵美!
进了一家女鞋专柜,轩绍直接把慕雨谣放到沙发上面,完全无视了店里那几个面红耳赤的导购小姐,自己起身就去给慕雨谣挑鞋。
看到轩绍眉头微蹙站在那里,慕雨谣有些好笑,只好出声提醒。
“那边那双,往左……再往左,对……”轩绍在慕雨谣的指示下拿起一双鞋示意问她,慕雨谣点头,轩绍便是直接将那双鞋拎过来,径直走到慕雨谣面前,自然至极的弯腰蹲下。
看到轩绍朝她脚抓过来,慕雨谣有些不好意思,缩回脚连忙开口:“我自己来……”
没缩回去,一只脚被轩绍直接拽住。
入手一片柔腻的触感,轩绍顿时微微蹙眉……怎么这么软嫩,感觉稍微一掐就要破皮了。
直接将慕雨谣的脚拿起,看到脚底因为赤脚走路沾上的灰尘,轩绍微微蹙眉,回头冲身后的导购开口:“有湿巾吗?”
那名导购微微一怔,接着就是面红耳赤连忙点头:“有!”
导购小姐有些手忙脚乱的从吧台拿出两张湿巾走过来,红着脸递给轩绍,轩绍淡淡道了声谢,接着便是拿着湿巾直接给慕雨谣擦脚,那自然至极的模样让慕雨谣又是害羞,又是甜蜜。
看着这边两人,周围一众都是艳羡不已的神色。
男的帅女的美,关键是这一看就是霸道总攻的男人,竟然自然至极的做着如此温柔贴心的事情,这份反差让人不由得觉得受到了万点冲击。
黑色的高跟鞋配着暗红的连衣裙,看起来分外柔媚,轩绍站在那里盯着慕雨谣看了半晌,接着却是蹙眉。
慕雨谣站在那里不明所以看着轩绍脸上的神色忽明忽暗……一双鞋而已,有必要看这么久么!
下一瞬,还没反应上来,便被轩绍一把拽进怀里。
“不准勾人!”
慕雨谣微微一怔便是哭笑不得。
大哥,她就安安静静站着,倒是想勾人,你挡着严严实实我也要勾得到啊!
刷卡付了款,轩绍便是揽着慕雨谣往里,接着又从内到外买了几身换洗的衣服,还给两人买了一套情侣装,接着便是拉着慕雨谣朝外走去。
将衣服扔到车后座,慕雨谣正准备上车,忽然便是耳尖一动,身后某辆车后面响起快门的咔嚓声。
轩绍明显也听到了,冷冷朝那个方向看去,微微眯眼,然后拉开车门上车。
车子驶离停车场,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年轻男子松了口气拍着胸口。
太特么吓人了,还以为被他们发现了……不过,收获颇丰啊,看这一对,绝对比什么名模还有视觉冲击力,等他回去卖给公司,说不定,又能成就一对超模。
举起自己相机,男子骤然逮住……相机嗤嗤冒着烟!
刚买没多久的尖儿货啊,这是怎么回事……
轩绍在旁边开着车,目视前方没有表情,一片冷峻禁欲系,可往下……没有握方向盘的那只手,却是直接停在副驾驶慕雨谣的腿上,仿佛无意识一般揉捏着,自然至极。
这原本有些猥琐的动作,却被他做的理所当然,无比随意。
慕雨谣深呼吸一口不想跟他计较,安静下来驱车朝阴罗山上驶去,而慕雨谣也终于有机会问轩绍,有没有见过墓鬼。
自从上次石墓之别,与墓鬼分开,就与他失去了联系,而后接二连三的事不断,她根本没时间也没头绪去想他。
虽然知道墓鬼机灵,应该不会有问题,可是,她担心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和墓鬼之间距离过远,她跟墓鬼之间原本的感应消失的无影无踪。
托福,经过舟车劳顿的一天,他们居然有幸坐在热炕头,吃了一顿农家饭,这让慕雨谣不免有些想家。
她就是喜欢他那种蛮横,炽热激烈,无论爱恨,都能深深的打动人的心弦,他就真的像一头强横的巨龙,没有你拒绝的余地,带着满身的炽热,横冲直撞进你的灵魂里面。
即便她没有再要走,可是轩绍却坚决不愿意放开她,紧紧拉着手不松。
满心无奈又甜蜜,想起了什么,慕雨谣侧眸问他。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轩绍低头看着好奇看着他的慕雨谣,眼中闪过异色,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就在慕雨谣不明所以的时候,却发现一只手按到自己后脑,下一瞬,便是被轩绍的气息整个吞噬。
“我想吃了你……小东西!”在她嘴上啃了半晌才放开,轩绍有些急促的带上了一些别的意味。
慕雨谣却是面色一黑:“别叫我小东西!”
她还正苦恼,以后见到认识的人,怎么跟别人解释她忽然间变成这副样子,难道要说她装嫩装的好!
看到她懊恼的深色,轩绍却是蓦然勾唇咬着她的耳朵:“你现在可不就是个小东西!”
慕雨谣觉得自己像是被一只巨型犬狂啃着,半晌,轩绍才是气息不稳的停下来,抵着她的额头哑着嗓子出声:“先回家。”
看到他眼中野兽一般的火焰,傻子也知道他回家想干嘛……慕雨谣嘴角抽了抽:“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不归山到底怎么了!
轩绍眼中闪过冷色,搂着慕雨谣,将下巴放在她脑袋上面蹭着,缓缓出声:“斩杀冥王的一缕魂魄,保住轩绍肉体。”
慕雨谣一震,“怎么保?”
轩绍语气略沙哑,“我们去阴罗门”
慕雨谣有些不安的眼神落尽轩绍眼里,轩绍便是抿唇按着她的后脑让她紧紧靠进自己怀里,轻吻着慕雨谣的头顶。
慕雨谣心里霎时软了下去,反手抱住轩绍的后背,将头紧紧靠在他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
从冥界出来后慕雨谣被轩绍直接开车带到了阴罗山下市里的商场。
他们两人,下车进了商场,刚一进去,光着脚的慕雨谣便收到了不少怪异的视线。
暗红的纱裙虽然简洁却明显能看出材质非凡,可是光着的脚就没办法解释了,一进商场,就有无数视线集中到两人身上。
轩绍已经在车上换了一身,墨蓝色休闲西装,里面是黑灰衬衣,面容冷峻,顿时吸引了一大票正在买买买的女性视线,而周围的男性,则是视线都缠在慕雨谣身上。
没办法,她原本就生得好看,如今,一副十七八岁的模样,稚气未脱净,面上却又带着几分妖异,皮肤白嫩光洁到不可思议,踩在地板上面的一双脚,嫩白的比起婴儿的皮肤都毫不逊色半分,那些男人视线落到她的脚上就再也移不开,她甚至看到几个男人瞬间变得面红耳赤,估计是对脚有什么特殊爱好。
顿时一阵鸡皮疙瘩,下一瞬,天旋地转,轩绍已经把她打横抱起,冷冷瞥了一眼周围那些人,顿时,被他眼神扫到的男人,都是慌忙移开视线不敢再多看。
也有不知多少女人心里在哀嚎,这么完美的男人,怎么就名花有主了!
再看向慕雨谣,又是无数女性腹诽:那小蹄子一看就是个黄毛丫头,却都学会勾引男人了,看那嫩生生的样子,肯定一直在奶瓶子里泡着,一看就是专门为勾引男人而生的……可恨这世界上,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就喜欢这种空有外貌的小骚狐狸,怎么就发现不了自己这样的心灵美!
进了一家女鞋专柜,轩绍直接把慕雨谣放到沙发上面,完全无视了店里那几个面红耳赤的导购小姐,自己起身就去给慕雨谣挑鞋。
看到轩绍眉头微蹙站在那里,慕雨谣有些好笑,只好出声提醒。
“那边那双,往左……再往左,对……”轩绍在慕雨谣的指示下拿起一双鞋示意问她,慕雨谣点头,轩绍便是直接将那双鞋拎过来,径直走到慕雨谣面前,自然至极的弯腰蹲下。
看到轩绍朝她脚抓过来,慕雨谣有些不好意思,缩回脚连忙开口:“我自己来……”
没缩回去,一只脚被轩绍直接拽住。
入手一片柔腻的触感,轩绍顿时微微蹙眉……怎么这么软嫩,感觉稍微一掐就要破皮了。
直接将慕雨谣的脚拿起,看到脚底因为赤脚走路沾上的灰尘,轩绍微微蹙眉,回头冲身后的导购开口:“有湿巾吗?”
那名导购微微一怔,接着就是面红耳赤连忙点头:“有!”
导购小姐有些手忙脚乱的从吧台拿出两张湿巾走过来,红着脸递给轩绍,轩绍淡淡道了声谢,接着便是拿着湿巾直接给慕雨谣擦脚,那自然至极的模样让慕雨谣又是害羞,又是甜蜜。
看着这边两人,周围一众都是艳羡不已的神色。
男的帅女的美,关键是这一看就是霸道总攻的男人,竟然自然至极的做着如此温柔贴心的事情,这份反差让人不由得觉得受到了万点冲击。
黑色的高跟鞋配着暗红的连衣裙,看起来分外柔媚,轩绍站在那里盯着慕雨谣看了半晌,接着却是蹙眉。
慕雨谣站在那里不明所以看着轩绍脸上的神色忽明忽暗……一双鞋而已,有必要看这么久么!
下一瞬,还没反应上来,便被轩绍一把拽进怀里。
“不准勾人!”
慕雨谣微微一怔便是哭笑不得。
大哥,她就安安静静站着,倒是想勾人,你挡着严严实实我也要勾得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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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绍明显也听到了,冷冷朝那个方向看去,微微眯眼,然后拉开车门上车。
车子驶离停车场,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年轻男子松了口气拍着胸口。
太特么吓人了,还以为被他们发现了……不过,收获颇丰啊,看这一对,绝对比什么名模还有视觉冲击力,等他回去卖给公司,说不定,又能成就一对超模。
举起自己相机,男子骤然逮住……相机嗤嗤冒着烟!
刚买没多久的尖儿货啊,这是怎么回事……
轩绍在旁边开着车,目视前方没有表情,一片冷峻禁欲系,可往下……没有握方向盘的那只手,却是直接停在副驾驶慕雨谣的腿上,仿佛无意识一般揉捏着,自然至极。
这原本有些猥琐的动作,却被他做的理所当然,无比随意。
慕雨谣深呼吸一口不想跟他计较,安静下来驱车朝阴罗山上驶去,而慕雨谣也终于有机会问轩绍,有没有见过墓鬼。
自从上次石墓之别,与墓鬼分开,就与他失去了联系,而后接二连三的事不断,她根本没时间也没头绪去想他。
虽然知道墓鬼机灵,应该不会有问题,可是,她担心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和墓鬼之间距离过远,她跟墓鬼之间原本的感应消失的无影无踪。
托福,经过舟车劳顿的一天,他们居然有幸坐在热炕头,吃了一顿农家饭,这让慕雨谣不免有些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