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拦下元一他们的人是谁?那必须是唐朝东市一霸,名叫郑克乂。他为什么能在这个名门望族云集的地方成为一霸呢?原因也简单,就是投了个好胎,找了个好妈。
郑克乂的母亲是当今最尊贵的几个公主之一,是当年李世民亲封的千金大长公主,听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身份尊贵呀。不尊贵能被称为千金吗?
千金公主,不愧为尊贵的公主,命格那是极其硬气的,第一个丈夫是著名宰相温彦博的儿子温挺,可惜温挺没挺住,结婚不久就死了,后来千金公主改嫁郑敬玄,可惜这个郑敬玄也不是个有福气担待公主的命;结婚没几年也没了。不过好在千金公主在第二段婚姻里有了一个儿子,就是郑克乂。试想一下,两段婚姻就得到这么一个独苗苗儿,千金公主能不珍爱吗?肯定不能够呀,于是对儿子溺爱是免不了的了;于是郑克乂的骄纵也就有迹可循了。堂堂公主的儿子,逛个东市,想要横着走,那就是遇上螃蟹了,也是当仁不让的呀。所以,自凡是喜欢逛东市的人,管哪一家儿,都知道东市市面儿上有这么一号混世魔王,因为看在千金公主的脸面上,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即便是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家也不愿意与之发生矛盾。
和绝大多数的人想法儿一样,元一也不想也郑克乂发生什么矛盾;他倒不是给千金公主面子,他主要是觉得不值当的。
“说话!刚才我叫你,你还不听话,这会儿知道错了吧?”郑克乂过来摆足了谱儿,一副训诫下人的态度。
“有事儿说事儿。”元一定定站着,对于这个愚蠢的人类,他都没收拾的兴趣。
元一的态度太淡定,虽然看着年纪小却自带一副睨视天下的气魄,淡淡一句话让直接面对她的郑克乂没由来的一慌。感觉,好像是感受到了面对皇帝表哥时那种没有由的压迫感,而且似乎那种感觉比在宫里时的感觉更加强烈一些。
“你,你好好说话。”郑克乂差点儿本能的卑躬屈膝;好在他最终坚持住了。不过气势是一下子就偃旗息鼓了,那股子豪横之气几乎已经荡然无存了。“我,我我,我看着你那只狐狸不错,品相可以。那个,那个什么,我买你的!”
原本郑克乂是想能买就买,不能买就抢的,可是不自觉的,他就觉得自己似乎抢不起。
“我家的这只兽,凶的很。我怕我给得起,你要不起!”
元一好心的提醒一下,不过在凤迦顺听来,感觉像是在给郑克乂挖坑儿。
“切!什么东西我家里要不起?这个东市,就没有我要不起的东西,出个价儿吧!”郑克乂瞟了一眼围上来的看客,傲气蹭的一下子直充脑门儿。他谁呀?千金公主府的一颗独苗儿,他想要的东西,会弄不到手?他是买不起还抢不到?真是天下的大笑话!
“我的这头······算是狐狸吧,可喜欢闹腾,实在是兽性难训的紧。不夸张的说,这全天下除了我,它谁都不服。所以不是我不想给你,我是怕您买了后悔。”元一说的很中肯,知道底细的,觉得他说的话大部分成分都是真的。
可是凤迦顺却惊疑的看了元一一眼,感觉身边儿站着的这个货似乎是变坏了。他的冷酷无情哪去了?怎么感觉原本那个嘴巴虽然狠毒但是人品却非常在线的元一大人的人品值在不着痕迹的下滑是怎么回事?
“我!郑克乂!千金公主府!会弄不明白一只狐狸?我跟你说,我表哥那有一只成了妖精的猎犬你知道不?五坊里的那些畜生厉害吧!到它那儿,没一个是个儿的。最多五息,什么厉害的畜生都得乖乖的听收拾。我还整不明白一只狐狸?切,少见多怪。”
云驰的事迹,五坊都传开了,那只要是有点儿关系的,谁没听话过那位狗爷的英雄事迹,硬是把犀牛调教成了耕牛的脾气,能拉车,能犁地呀。他表哥还打算把那些犀牛当做专门在庆典的大日子里给皇家拉车的牲口呢。用异兽来彰显大唐的国威,这普天之下,他还没见过谁家用犀牛拉过车呢!
郑克乂虽然只是听说,可是他觉得,皇帝表哥的东西就是皇家的东西,作为皇家的重要组成成员之一,皇家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呀。所以五坊的那只狗爷,那就是他可以使唤的一只狗爷呀!所以他信心满满,豪横之气再次荣登他的表情上。
元一一听这个郑克乂这些蠢话,感觉对他就更得和颜悦色了。“你要是确定的话,我与你便做上这场买卖。它,你带走,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之后,我到你府上去,要么领它回来;要么领十两金子回来。”
元一说这话儿,在所有人耳朵里都很明白;人家元一这是给郑克乂机会呢,再给三天的机会,想要做成这件买卖,就交钱;三天之内不喜欢这货了,人家还允许退货。那这买卖做的,必须是仗义。
有些脑子的看客则以为,元一这是怂了,想要卖给千金公主府一个人情儿,典型属于惹不起就躲着你的处世原则。
也有些人就觉得郑克乂是仗势欺人了,带着一大帮子打手堵住了人俩小孩儿,非要问人家要东西,人家敢不给吗?这是把人家孩子给吓的。
可能郑克乂对自己的风评也挺明白,也可能觉得元一做的太仗义了不甘心被他的好形象给比下去,他这次还真不蛮横,也不打算赚元一的便宜。他当即就找家丁要了凭证,签上自己的名字,跟元一说,就今天让他到家里去支钱去。他不赖账,他也不打算退货了。
“其实我觉得,你是可以再考虑考虑的。它可真的兽性难驯。”元一好心的又提醒了一下。
可是这样的提醒在郑克乂看来就是想要后悔的预兆,于是他更加的下定决心要拿下这只“狐狸”。
“小爷还就是
郑克乂的母亲是当今最尊贵的几个公主之一,是当年李世民亲封的千金大长公主,听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身份尊贵呀。不尊贵能被称为千金吗?
千金公主,不愧为尊贵的公主,命格那是极其硬气的,第一个丈夫是著名宰相温彦博的儿子温挺,可惜温挺没挺住,结婚不久就死了,后来千金公主改嫁郑敬玄,可惜这个郑敬玄也不是个有福气担待公主的命;结婚没几年也没了。不过好在千金公主在第二段婚姻里有了一个儿子,就是郑克乂。试想一下,两段婚姻就得到这么一个独苗苗儿,千金公主能不珍爱吗?肯定不能够呀,于是对儿子溺爱是免不了的了;于是郑克乂的骄纵也就有迹可循了。堂堂公主的儿子,逛个东市,想要横着走,那就是遇上螃蟹了,也是当仁不让的呀。所以,自凡是喜欢逛东市的人,管哪一家儿,都知道东市市面儿上有这么一号混世魔王,因为看在千金公主的脸面上,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即便是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家也不愿意与之发生矛盾。
和绝大多数的人想法儿一样,元一也不想也郑克乂发生什么矛盾;他倒不是给千金公主面子,他主要是觉得不值当的。
“说话!刚才我叫你,你还不听话,这会儿知道错了吧?”郑克乂过来摆足了谱儿,一副训诫下人的态度。
“有事儿说事儿。”元一定定站着,对于这个愚蠢的人类,他都没收拾的兴趣。
元一的态度太淡定,虽然看着年纪小却自带一副睨视天下的气魄,淡淡一句话让直接面对她的郑克乂没由来的一慌。感觉,好像是感受到了面对皇帝表哥时那种没有由的压迫感,而且似乎那种感觉比在宫里时的感觉更加强烈一些。
“你,你好好说话。”郑克乂差点儿本能的卑躬屈膝;好在他最终坚持住了。不过气势是一下子就偃旗息鼓了,那股子豪横之气几乎已经荡然无存了。“我,我我,我看着你那只狐狸不错,品相可以。那个,那个什么,我买你的!”
原本郑克乂是想能买就买,不能买就抢的,可是不自觉的,他就觉得自己似乎抢不起。
“我家的这只兽,凶的很。我怕我给得起,你要不起!”
元一好心的提醒一下,不过在凤迦顺听来,感觉像是在给郑克乂挖坑儿。
“切!什么东西我家里要不起?这个东市,就没有我要不起的东西,出个价儿吧!”郑克乂瞟了一眼围上来的看客,傲气蹭的一下子直充脑门儿。他谁呀?千金公主府的一颗独苗儿,他想要的东西,会弄不到手?他是买不起还抢不到?真是天下的大笑话!
“我的这头······算是狐狸吧,可喜欢闹腾,实在是兽性难训的紧。不夸张的说,这全天下除了我,它谁都不服。所以不是我不想给你,我是怕您买了后悔。”元一说的很中肯,知道底细的,觉得他说的话大部分成分都是真的。
可是凤迦顺却惊疑的看了元一一眼,感觉身边儿站着的这个货似乎是变坏了。他的冷酷无情哪去了?怎么感觉原本那个嘴巴虽然狠毒但是人品却非常在线的元一大人的人品值在不着痕迹的下滑是怎么回事?
“我!郑克乂!千金公主府!会弄不明白一只狐狸?我跟你说,我表哥那有一只成了妖精的猎犬你知道不?五坊里的那些畜生厉害吧!到它那儿,没一个是个儿的。最多五息,什么厉害的畜生都得乖乖的听收拾。我还整不明白一只狐狸?切,少见多怪。”
云驰的事迹,五坊都传开了,那只要是有点儿关系的,谁没听话过那位狗爷的英雄事迹,硬是把犀牛调教成了耕牛的脾气,能拉车,能犁地呀。他表哥还打算把那些犀牛当做专门在庆典的大日子里给皇家拉车的牲口呢。用异兽来彰显大唐的国威,这普天之下,他还没见过谁家用犀牛拉过车呢!
郑克乂虽然只是听说,可是他觉得,皇帝表哥的东西就是皇家的东西,作为皇家的重要组成成员之一,皇家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呀。所以五坊的那只狗爷,那就是他可以使唤的一只狗爷呀!所以他信心满满,豪横之气再次荣登他的表情上。
元一一听这个郑克乂这些蠢话,感觉对他就更得和颜悦色了。“你要是确定的话,我与你便做上这场买卖。它,你带走,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之后,我到你府上去,要么领它回来;要么领十两金子回来。”
元一说这话儿,在所有人耳朵里都很明白;人家元一这是给郑克乂机会呢,再给三天的机会,想要做成这件买卖,就交钱;三天之内不喜欢这货了,人家还允许退货。那这买卖做的,必须是仗义。
有些脑子的看客则以为,元一这是怂了,想要卖给千金公主府一个人情儿,典型属于惹不起就躲着你的处世原则。
也有些人就觉得郑克乂是仗势欺人了,带着一大帮子打手堵住了人俩小孩儿,非要问人家要东西,人家敢不给吗?这是把人家孩子给吓的。
可能郑克乂对自己的风评也挺明白,也可能觉得元一做的太仗义了不甘心被他的好形象给比下去,他这次还真不蛮横,也不打算赚元一的便宜。他当即就找家丁要了凭证,签上自己的名字,跟元一说,就今天让他到家里去支钱去。他不赖账,他也不打算退货了。
“其实我觉得,你是可以再考虑考虑的。它可真的兽性难驯。”元一好心的又提醒了一下。
可是这样的提醒在郑克乂看来就是想要后悔的预兆,于是他更加的下定决心要拿下这只“狐狸”。
“小爷还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