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疼疼,轻一点,七哥轻一点!”九郎哀嚎着,一点也没有刚才作战时冷酷模样。
“别乱动!”七郎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太多变化,只是声音严厉了许多。
九郎委屈巴巴的闭上了嘴,八郎忍不住笑了起来:“小九,你该好好习练武艺了,你看七哥,皮肉伤都没受。”
“我哪能和七哥比。”九郎嘟囔着说道,七郎瞪了他一眼,道:“怎么不能比?小八说得对,以后你勤快一点。”
“哎!”九郎无奈的应了一声。
此时,李泰初也收了刀,过来了。
李泰初蹲下来,看着七郎包扎着九郎伤口,道:“问清楚了,火拨归仁让他们来的,只是不知道背后是安禄山,还是李林甫,或者其他人下的命令。”
七郎脸色更冷:“小郎君,怎么办?”
“七哥,这几个人不能留了。”李泰初沉声道:“光是火拨归仁,就是一个郡王,所有人都得死,而且得死得悄无声息,最好几年内是不让任何人发现。”
七郎低声道:“听你的,我们该怎么做?”
“让他们挖坑把自己埋了。”李泰初语气变得冰冷异常。
凡火具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镬、凿、碓、筐、斧、钳、锯皆一,甲床二,镰二。
截杀他们的人,恰好是一火十人,火具自然有。
于是,李泰初他们四人收拾好战场马匹,持刀逼迫他们七个开始挖坑,名义上是掩埋死去之人的尸首。
没有工具,就用手!
他们裸着手,在冰冷的冻土上开挖,却不敢说半句怨言,因为有一个抱怨的人,已经被七郎干脆利落的送走了,送到哪里?当然是西方极乐世界。
等坑已经足够大,能埋下五六人时,他们准备罢手,可李泰初却冷笑着开口说道:“怎么,累了?累了可以躺下来,我可以让他永远休息。”
六人咬牙,再次干了起来,他们还以为这是李泰初蓄意报复,却没想到,这个坑是为他们自己挖的。
等坑挖好后,天色已经黑了,点起火把的李泰初他们四人,一手持火把,一手持横刀,冷冷的看着瘫在地上的六人,慢慢的走近。
“啊!”一声惨叫,打破了树林里的宁静,紧接着,是接二连三的惨叫和怒骂,有突厥语,也有官话。
十数息后,树林里彻底安静了下来,李泰初擦了擦脸上的血,和七郎,八郎搬运起了尚且温热的尸体。
又忙了两刻钟,终于处理好了,李泰初搀扶着九郎上马后,也翻身上了马。
现在已经入夜,离斩首之限,不过十几个小时,若没有赶到神武军驻地,来瑱绝不会为了他们几个陌生人而违抗哥舒翰军令的。
幸好,那些截杀他们的人,带来了十匹优良战马,按七郎所说,这些就是从胡地交易出来的良马。
四人不惜马力,举着火把肆意冲锋,快累死的马也不要了,马鞍什么的全部拆下来,然后直接把马放走,零七碎八的东西随机丢在其他地方。
等天渐明未明时,李泰初他们已经可以看到神武军驻地,石堡城的火烛之光。
四人止马,然后从马背上下来,再往前,就是山道,道路极其狭窄,而且还有巡逻的神武军士卒,这些马也得处理掉。
抢来的十匹马,如今只剩下五匹了,李泰初干脆将马鞍什么的都留在他们身上,然后狠狠地抽它们,让它们吃痛跑开。
七郎看着那些马,叹了口气:“可惜了,都是好马。”
李泰初拍了拍七郎的肩,道:“七哥,以后我送你几匹好马,太宗皇帝六骏那种,怎么样?”
七郎锤了李泰初一拳,脸上罕见的露出笑容:“希望有那一天。”
“走啦!”八郎在山道上大喊:“七哥,小十二,我们该去石堡城了。”
初升的太阳照耀在八郎身上,仿佛镀了一层金光。
李泰初听见那声小十二,忍不住笑了起来。
四人牵好各自的马,开始过山道,石堡城地势极险,不然,这地方也不会被大唐,吐蕃互相抢夺。
说实话,这地方战略意义不是很大,只是双方都在这里打出了火气,石堡城反而成为了双方争夺的要地。
唐皇好边功,而且不加节制,这边军,隐患众多啊!
李泰初看向了远处的石堡城,眼中浮现出一丝忧虑,不知道,会在这石堡城中碰到什么事情。
四人没走太久,就碰到了正在巡逻的唐军骑士。
一火十人,警惕的看着李泰初他们,其中一人,有点惊疑不定。
那人开口试探着问道:“敢问,可是七哥,八哥和九哥?”
“?”三人疑惑的齐刷刷看向那个提问题之人,八郎眼中很快就流露出欣喜之色:“小宇,是你!”
那个被喊作小宇的人,脸上露出惊喜之色,他跳下马,小跑过来,一把抱住八郎,道:“八哥,真的是你们!没想到我们还有再见的一天。”
八郎笑了起来,然后搂着小宇,对李泰初介绍道:“这个是漆雕宇,也是被将军收养的人,不过将军收养他时,他已经十岁多了,因此还记得自己的姓氏。”
“这样啊!”李泰初行礼道:“小十二,拜见宇兄。”
漆雕宇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妒意,十二,他居然是十二,凭什么?
那丝妒意一闪而过,所有人都没有察觉到,漆雕宇笑着说道:“可别叫我宇兄,你是十二,我反而该叫你十二哥才是。”
九郎大大咧咧的说道:“嗨,你叫小十二泰初或者是小郎君就好了,他是将军新收的义子,名字就叫李泰初,可不得了,还是准驸马呢。”
九郎这无心之话,让漆雕宇心中颇不是滋味,凭什么,凭什么这人能让将军收为义子,而我,连一个编号都得不到!
漆雕宇忍耐着,笑着说道:“小郎君真是好运气,对了,八哥,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我们来报道的。”李泰初开口说道:“以后,我和七哥他们就要承宇哥照顾了。”
“别乱动!”七郎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太多变化,只是声音严厉了许多。
九郎委屈巴巴的闭上了嘴,八郎忍不住笑了起来:“小九,你该好好习练武艺了,你看七哥,皮肉伤都没受。”
“我哪能和七哥比。”九郎嘟囔着说道,七郎瞪了他一眼,道:“怎么不能比?小八说得对,以后你勤快一点。”
“哎!”九郎无奈的应了一声。
此时,李泰初也收了刀,过来了。
李泰初蹲下来,看着七郎包扎着九郎伤口,道:“问清楚了,火拨归仁让他们来的,只是不知道背后是安禄山,还是李林甫,或者其他人下的命令。”
七郎脸色更冷:“小郎君,怎么办?”
“七哥,这几个人不能留了。”李泰初沉声道:“光是火拨归仁,就是一个郡王,所有人都得死,而且得死得悄无声息,最好几年内是不让任何人发现。”
七郎低声道:“听你的,我们该怎么做?”
“让他们挖坑把自己埋了。”李泰初语气变得冰冷异常。
凡火具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镬、凿、碓、筐、斧、钳、锯皆一,甲床二,镰二。
截杀他们的人,恰好是一火十人,火具自然有。
于是,李泰初他们四人收拾好战场马匹,持刀逼迫他们七个开始挖坑,名义上是掩埋死去之人的尸首。
没有工具,就用手!
他们裸着手,在冰冷的冻土上开挖,却不敢说半句怨言,因为有一个抱怨的人,已经被七郎干脆利落的送走了,送到哪里?当然是西方极乐世界。
等坑已经足够大,能埋下五六人时,他们准备罢手,可李泰初却冷笑着开口说道:“怎么,累了?累了可以躺下来,我可以让他永远休息。”
六人咬牙,再次干了起来,他们还以为这是李泰初蓄意报复,却没想到,这个坑是为他们自己挖的。
等坑挖好后,天色已经黑了,点起火把的李泰初他们四人,一手持火把,一手持横刀,冷冷的看着瘫在地上的六人,慢慢的走近。
“啊!”一声惨叫,打破了树林里的宁静,紧接着,是接二连三的惨叫和怒骂,有突厥语,也有官话。
十数息后,树林里彻底安静了下来,李泰初擦了擦脸上的血,和七郎,八郎搬运起了尚且温热的尸体。
又忙了两刻钟,终于处理好了,李泰初搀扶着九郎上马后,也翻身上了马。
现在已经入夜,离斩首之限,不过十几个小时,若没有赶到神武军驻地,来瑱绝不会为了他们几个陌生人而违抗哥舒翰军令的。
幸好,那些截杀他们的人,带来了十匹优良战马,按七郎所说,这些就是从胡地交易出来的良马。
四人不惜马力,举着火把肆意冲锋,快累死的马也不要了,马鞍什么的全部拆下来,然后直接把马放走,零七碎八的东西随机丢在其他地方。
等天渐明未明时,李泰初他们已经可以看到神武军驻地,石堡城的火烛之光。
四人止马,然后从马背上下来,再往前,就是山道,道路极其狭窄,而且还有巡逻的神武军士卒,这些马也得处理掉。
抢来的十匹马,如今只剩下五匹了,李泰初干脆将马鞍什么的都留在他们身上,然后狠狠地抽它们,让它们吃痛跑开。
七郎看着那些马,叹了口气:“可惜了,都是好马。”
李泰初拍了拍七郎的肩,道:“七哥,以后我送你几匹好马,太宗皇帝六骏那种,怎么样?”
七郎锤了李泰初一拳,脸上罕见的露出笑容:“希望有那一天。”
“走啦!”八郎在山道上大喊:“七哥,小十二,我们该去石堡城了。”
初升的太阳照耀在八郎身上,仿佛镀了一层金光。
李泰初听见那声小十二,忍不住笑了起来。
四人牵好各自的马,开始过山道,石堡城地势极险,不然,这地方也不会被大唐,吐蕃互相抢夺。
说实话,这地方战略意义不是很大,只是双方都在这里打出了火气,石堡城反而成为了双方争夺的要地。
唐皇好边功,而且不加节制,这边军,隐患众多啊!
李泰初看向了远处的石堡城,眼中浮现出一丝忧虑,不知道,会在这石堡城中碰到什么事情。
四人没走太久,就碰到了正在巡逻的唐军骑士。
一火十人,警惕的看着李泰初他们,其中一人,有点惊疑不定。
那人开口试探着问道:“敢问,可是七哥,八哥和九哥?”
“?”三人疑惑的齐刷刷看向那个提问题之人,八郎眼中很快就流露出欣喜之色:“小宇,是你!”
那个被喊作小宇的人,脸上露出惊喜之色,他跳下马,小跑过来,一把抱住八郎,道:“八哥,真的是你们!没想到我们还有再见的一天。”
八郎笑了起来,然后搂着小宇,对李泰初介绍道:“这个是漆雕宇,也是被将军收养的人,不过将军收养他时,他已经十岁多了,因此还记得自己的姓氏。”
“这样啊!”李泰初行礼道:“小十二,拜见宇兄。”
漆雕宇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妒意,十二,他居然是十二,凭什么?
那丝妒意一闪而过,所有人都没有察觉到,漆雕宇笑着说道:“可别叫我宇兄,你是十二,我反而该叫你十二哥才是。”
九郎大大咧咧的说道:“嗨,你叫小十二泰初或者是小郎君就好了,他是将军新收的义子,名字就叫李泰初,可不得了,还是准驸马呢。”
九郎这无心之话,让漆雕宇心中颇不是滋味,凭什么,凭什么这人能让将军收为义子,而我,连一个编号都得不到!
漆雕宇忍耐着,笑着说道:“小郎君真是好运气,对了,八哥,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我们来报道的。”李泰初开口说道:“以后,我和七哥他们就要承宇哥照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