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免彦一稀里糊涂的就按上了自己的手印,连契约的内容都没看清,然后车夫就走了,新免彦一成为了工程队的一员。
张二牛走了到新免彦一的面前说道:“以后你就是我们工程队的了,一定要听指挥,干活一定要卖力,前一个月的工钱已经给你舅舅了,只能包吃住。”
“一个月满了之后你就有工钱了,满六个月之后你就可以决定是不是继续干下去了,不过我劝你还是干的好。”
“因为你签订的是十年合同,如果不在工程队,那就要去别的地方工作,挖矿,种地,养殖场或者是其他之类的,总体上来说都还行,但我们工程队的待遇算是最好的。”
“这工程队要不是现在距离城市太远招工太麻烦,还真不一定收你,要知道十字坡工程队可不是想进就能进的了的。”
新免彦一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了,好像事情跟自己想的有点出入啊,他哪里有什么舅舅啊?不都死在扶桑了吗?
还有一个月的工钱被他拿走是什么鬼?需要干六个月活儿才能决定是不是离开又是什么鬼?而且十年合同,开什么玩笑!!
这难道不是去长安的队伍吗?新免彦一是武士没错,但在扶桑的时候醉心于武道至于生活能力嘛···比较弱,对人心的认识显然不够强。
大概他根本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张二牛看着这个新来的,感觉有点傻里傻气的,不过他那个所谓的舅舅钱都收了,总不会接受退货吧!
其实张二牛知道那个车夫并不是这个人的舅舅,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拒绝车夫的话,这个傻子很有可能就会被车夫带到另外的地方卖掉,如果卖不掉的话还有可能谋财害命。
出于可怜他的原因,张二牛把这个人收下了,花的钱也不多,才十贯而已,而且就算是傻子也能干活的,更何况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
“这个不是去长安的队伍吗?”新免彦一傻傻的问道。
“长安?刚过完年从长安出来呢,修路一直要修到昆仑墟去,也行过年的时候会回一趟长安,反正现在是不行了,你小子不傻啊,怎么会被人给卖了?”
张二牛回答了新免彦一的话,然后看着他询问道,从新免彦一说话的语气和神态来看并不傻,那么他为什么会被卖?张二牛有点好奇了。
新免彦一露出苦笑道:“那位老者···果然将我卖掉了吗?”之前按手印的时候就已经有预感,没想到还真是。
张二牛点点头道:“他说你是他外甥,因为天生痴傻不能独自生活,他年纪大了养不活你,所以想要卖给我们工程队,说是给口吃的就行,卖了十贯钱。”
“十贯??”新免彦一张大了嘴巴似乎不太敢相信自己的价格居然如此便宜。
新免彦一摇摇头:“我原本打算到了目的地就给他十两金子作为报酬的!我能赎回我自己吗?”
张二牛摇摇头表示不行,倒不是钱的事情,新免彦一签了契约了,十字坡劳务公司有规定,签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执行,说了十年就是十年。
新免彦一认真的说道:“不行,我不能在这里呆十年,十年之后一切都完了,我必须马上去长安!”
新免彦一解下了身后的包裹推出去道:“这些是我所有的钱财了,我要赎回我的合同!”
他所受的教育让他无法做出逃跑的事情来,他有自己的原则。
张二牛依旧摇头,把包裹推了回去道:“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是规矩,在一个地方就要守一个地方的规矩。
我说了,六个月,六个月之后你可以选择自己想要从事的职业。
离开工程队你可以去十字坡务农也可以去长安养殖场做饲养员或者杂工,但之前的六个月你只能乖乖的呆在工程队。”
新免彦一的脸色不是很好,但他知道这里是大唐,如果他乱来的话,不会有他的好果子吃。
新免彦一咬咬牙纠结了一下后问道:“能去长安?”
张二牛点点头:“能去长安!”
“那好吧,我愿意呆六个月!”新免彦一最终还是决定遵守这里的规矩,六个月而已,就当是熟悉大唐了,反正也不差这六个月。
新免彦一下了自己的决定,而他不知道的是,因为自己的这个决定,让他逃过了一场杀身之祸。
作为一名遣唐使犬上三田耜自然是感到十分荣幸的,大唐是继承了大隋的大统,而大隋当年可是扶桑的爸爸。
只是当初一份国书搞得有点尴尬,要不是小野妹子机智把国书焚毁谎称是在新罗遭遇了强盗弄丢了,恐怕当时扶桑就要跟大隋干一架了。
在犬上三田耜看来跟大隋打扶桑是没希望,而现在的大唐连大隋都能吞掉,扶桑就更没有赢的可能了。
要学习大唐的文化和技术,最好还要弄些大唐的血脉用来改善扶桑血统,犬上三田耜在自己的心里已经想好了自己要做的事情。
站在船头意气风发的犬上三田耜正在脑海里幻想着,自己学完大唐的技术文化之后如何让扶桑强大起来成为跟大唐并肩的存在。
药师惠日走到了他身边说道:“大人,大唐就要到了,我们准备的学生和僧侣也都准备好了,接下来要怎么办?”
犬上三田耜点头道:“让僧侣们准备好,散落到大唐各个寺院之中学习大唐的文化。
但不是佛经,而是大唐的民间学问,如农民,工匠等等有用的技术,如果有人愿意去扶桑的话,也要笼络。
至于学生,全都跟我们去长安,拜见大唐皇帝之后去学习他们的政治文化和治国强兵之道。
记住,要展现出我们的诚意,哪怕是跪死在那些名师的面前,也要让他们收下我们的学生!”
药师惠日:“是,一定完成任务!”
当遣唐使踏上大唐土地的时候,陈默也终于完成了对羊毛的利用,第一件羊毛布料的衣服出现的时候,身为陈默第一个女人的红莲简直爱死了这种布料了。
张二牛走了到新免彦一的面前说道:“以后你就是我们工程队的了,一定要听指挥,干活一定要卖力,前一个月的工钱已经给你舅舅了,只能包吃住。”
“一个月满了之后你就有工钱了,满六个月之后你就可以决定是不是继续干下去了,不过我劝你还是干的好。”
“因为你签订的是十年合同,如果不在工程队,那就要去别的地方工作,挖矿,种地,养殖场或者是其他之类的,总体上来说都还行,但我们工程队的待遇算是最好的。”
“这工程队要不是现在距离城市太远招工太麻烦,还真不一定收你,要知道十字坡工程队可不是想进就能进的了的。”
新免彦一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了,好像事情跟自己想的有点出入啊,他哪里有什么舅舅啊?不都死在扶桑了吗?
还有一个月的工钱被他拿走是什么鬼?需要干六个月活儿才能决定是不是离开又是什么鬼?而且十年合同,开什么玩笑!!
这难道不是去长安的队伍吗?新免彦一是武士没错,但在扶桑的时候醉心于武道至于生活能力嘛···比较弱,对人心的认识显然不够强。
大概他根本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张二牛看着这个新来的,感觉有点傻里傻气的,不过他那个所谓的舅舅钱都收了,总不会接受退货吧!
其实张二牛知道那个车夫并不是这个人的舅舅,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拒绝车夫的话,这个傻子很有可能就会被车夫带到另外的地方卖掉,如果卖不掉的话还有可能谋财害命。
出于可怜他的原因,张二牛把这个人收下了,花的钱也不多,才十贯而已,而且就算是傻子也能干活的,更何况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
“这个不是去长安的队伍吗?”新免彦一傻傻的问道。
“长安?刚过完年从长安出来呢,修路一直要修到昆仑墟去,也行过年的时候会回一趟长安,反正现在是不行了,你小子不傻啊,怎么会被人给卖了?”
张二牛回答了新免彦一的话,然后看着他询问道,从新免彦一说话的语气和神态来看并不傻,那么他为什么会被卖?张二牛有点好奇了。
新免彦一露出苦笑道:“那位老者···果然将我卖掉了吗?”之前按手印的时候就已经有预感,没想到还真是。
张二牛点点头道:“他说你是他外甥,因为天生痴傻不能独自生活,他年纪大了养不活你,所以想要卖给我们工程队,说是给口吃的就行,卖了十贯钱。”
“十贯??”新免彦一张大了嘴巴似乎不太敢相信自己的价格居然如此便宜。
新免彦一摇摇头:“我原本打算到了目的地就给他十两金子作为报酬的!我能赎回我自己吗?”
张二牛摇摇头表示不行,倒不是钱的事情,新免彦一签了契约了,十字坡劳务公司有规定,签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执行,说了十年就是十年。
新免彦一认真的说道:“不行,我不能在这里呆十年,十年之后一切都完了,我必须马上去长安!”
新免彦一解下了身后的包裹推出去道:“这些是我所有的钱财了,我要赎回我的合同!”
他所受的教育让他无法做出逃跑的事情来,他有自己的原则。
张二牛依旧摇头,把包裹推了回去道:“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是规矩,在一个地方就要守一个地方的规矩。
我说了,六个月,六个月之后你可以选择自己想要从事的职业。
离开工程队你可以去十字坡务农也可以去长安养殖场做饲养员或者杂工,但之前的六个月你只能乖乖的呆在工程队。”
新免彦一的脸色不是很好,但他知道这里是大唐,如果他乱来的话,不会有他的好果子吃。
新免彦一咬咬牙纠结了一下后问道:“能去长安?”
张二牛点点头:“能去长安!”
“那好吧,我愿意呆六个月!”新免彦一最终还是决定遵守这里的规矩,六个月而已,就当是熟悉大唐了,反正也不差这六个月。
新免彦一下了自己的决定,而他不知道的是,因为自己的这个决定,让他逃过了一场杀身之祸。
作为一名遣唐使犬上三田耜自然是感到十分荣幸的,大唐是继承了大隋的大统,而大隋当年可是扶桑的爸爸。
只是当初一份国书搞得有点尴尬,要不是小野妹子机智把国书焚毁谎称是在新罗遭遇了强盗弄丢了,恐怕当时扶桑就要跟大隋干一架了。
在犬上三田耜看来跟大隋打扶桑是没希望,而现在的大唐连大隋都能吞掉,扶桑就更没有赢的可能了。
要学习大唐的文化和技术,最好还要弄些大唐的血脉用来改善扶桑血统,犬上三田耜在自己的心里已经想好了自己要做的事情。
站在船头意气风发的犬上三田耜正在脑海里幻想着,自己学完大唐的技术文化之后如何让扶桑强大起来成为跟大唐并肩的存在。
药师惠日走到了他身边说道:“大人,大唐就要到了,我们准备的学生和僧侣也都准备好了,接下来要怎么办?”
犬上三田耜点头道:“让僧侣们准备好,散落到大唐各个寺院之中学习大唐的文化。
但不是佛经,而是大唐的民间学问,如农民,工匠等等有用的技术,如果有人愿意去扶桑的话,也要笼络。
至于学生,全都跟我们去长安,拜见大唐皇帝之后去学习他们的政治文化和治国强兵之道。
记住,要展现出我们的诚意,哪怕是跪死在那些名师的面前,也要让他们收下我们的学生!”
药师惠日:“是,一定完成任务!”
当遣唐使踏上大唐土地的时候,陈默也终于完成了对羊毛的利用,第一件羊毛布料的衣服出现的时候,身为陈默第一个女人的红莲简直爱死了这种布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