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是个平凡的人。
“小珏,这件事情你知道吗?小九还小,我并不打算让她这么早就定下终生大事。”虽然两个人只差了6岁,可是佰玖是真的太小了。
“岳父,所以我认为先订婚是最好的事情,小九有些顽皮,我需要看紧些才是。”看着正在狼吞虎咽的佰玖,眼睛里面都会是疼爱。
佰伽可能不知道里面的意思,佰洛可是听得很清楚,有了羁绊之后,妹妹就不会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了,看来这件事情必须进行下去。“爸,可以先定下来,这也是小玖的选择,我们还是不要阻挠比较好。”
佰玖吃着小笼包都停顿了一下,没想到他们都这么担心自己,难道是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吗?算了,接着吃饭。
佰伽看着儿子都帮夜凛珏说话,仔细想一想,这样说不定能多一些时间看见佰玖呢。(想多了,只会是两个人一起消失。)“你们这件事情和夜董事长说过了没有?他同意吗?“
夜凛珏开口:”我爷爷很好说话,等会我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吃午餐,你们也见一面。“
现在这个时间,夜爷爷刚好起来,问了一个仆人,得知自家孙子和佰玖已经离开特别气愤,又想打电话,可是又怕他们正好聊到比较重要的话题,这么聪明的孙媳妇离开了怎么办?
可是早上最按捺不住啊,要不找人说说这个好消息?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夜凛珏的父母,那一场车祸其实就是他们自己设计的,就是为了逃离公司,那时候夜爷爷都不知道,倒是三个月后得到的消息。一直都没有告诉夜凛珏,既然他们不想任何人找到他们,那就随他们去吧。
夜爷爷摸着手机,还是不要了,就是他们设计的这一场车祸才导致夜凛珏必须回国,佰玖才会重生,看来这也会是一个结了,放下了手机,打算出去溜溜弯。
“这样最好不过,毕竟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佰伽夹了一个小笼包给佰玖,换来了佰玖的一个笑容。
夜凛珏吃着早餐,稍微数了一下,佰玖已经吃了八个小笼包了,她不会觉得很撑吗?佰伽和佰洛的样子好像已经习以为常了,看来自己还需要钻研一下佰玖到底喜欢吃什么,她应该也是不挑食的,所以和自己出去吃都会每个菜都吃一点。
吃过早餐,佰玖就拉着夜凛珏准备离开了。
“你们去哪里?”佰洛看着他们两个在佰伽离开之后也准备出门,提出疑问,公司必须要有人坐镇,佰伽去了公司,佰洛就留在家里招呼夜凛珏。
“不是说了吗?让夜凛珏做午餐,现在去买菜,我有好多想吃的东西呢。”在国外,就算是中餐厅也没有本地的好。
佰洛也站起来了,“我跟你们一起去,正好我也有点东西好久没有吃了。”
夜凛珏倒是无所谓,入赘又不是要住在这里,毕竟,佰玖都不会住在这里。
“一起呗,电灯泡。”佰玖想起了自己前不久从原主脑海里翻出来的一个词。
三个人到了菜市场之后,佰洛是真佩服夜凛珏,挑哪一种什么的都一清二楚。自己好像从小锦衣玉食的,没来过这种地方,很多菜的原始样子都不知道。
夜凛珏应该也是和自己一样的人,倒是没有想到他可以是个平凡的人。
“岳父,所以我认为先订婚是最好的事情,小九有些顽皮,我需要看紧些才是。”看着正在狼吞虎咽的佰玖,眼睛里面都会是疼爱。
佰伽可能不知道里面的意思,佰洛可是听得很清楚,有了羁绊之后,妹妹就不会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了,看来这件事情必须进行下去。“爸,可以先定下来,这也是小玖的选择,我们还是不要阻挠比较好。”
佰玖吃着小笼包都停顿了一下,没想到他们都这么担心自己,难道是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吗?算了,接着吃饭。
佰伽看着儿子都帮夜凛珏说话,仔细想一想,这样说不定能多一些时间看见佰玖呢。(想多了,只会是两个人一起消失。)“你们这件事情和夜董事长说过了没有?他同意吗?“
夜凛珏开口:”我爷爷很好说话,等会我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吃午餐,你们也见一面。“
现在这个时间,夜爷爷刚好起来,问了一个仆人,得知自家孙子和佰玖已经离开特别气愤,又想打电话,可是又怕他们正好聊到比较重要的话题,这么聪明的孙媳妇离开了怎么办?
可是早上最按捺不住啊,要不找人说说这个好消息?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夜凛珏的父母,那一场车祸其实就是他们自己设计的,就是为了逃离公司,那时候夜爷爷都不知道,倒是三个月后得到的消息。一直都没有告诉夜凛珏,既然他们不想任何人找到他们,那就随他们去吧。
夜爷爷摸着手机,还是不要了,就是他们设计的这一场车祸才导致夜凛珏必须回国,佰玖才会重生,看来这也会是一个结了,放下了手机,打算出去溜溜弯。
“这样最好不过,毕竟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佰伽夹了一个小笼包给佰玖,换来了佰玖的一个笑容。
夜凛珏吃着早餐,稍微数了一下,佰玖已经吃了八个小笼包了,她不会觉得很撑吗?佰伽和佰洛的样子好像已经习以为常了,看来自己还需要钻研一下佰玖到底喜欢吃什么,她应该也是不挑食的,所以和自己出去吃都会每个菜都吃一点。
吃过早餐,佰玖就拉着夜凛珏准备离开了。
“你们去哪里?”佰洛看着他们两个在佰伽离开之后也准备出门,提出疑问,公司必须要有人坐镇,佰伽去了公司,佰洛就留在家里招呼夜凛珏。
“不是说了吗?让夜凛珏做午餐,现在去买菜,我有好多想吃的东西呢。”在国外,就算是中餐厅也没有本地的好。
佰洛也站起来了,“我跟你们一起去,正好我也有点东西好久没有吃了。”
夜凛珏倒是无所谓,入赘又不是要住在这里,毕竟,佰玖都不会住在这里。
“一起呗,电灯泡。”佰玖想起了自己前不久从原主脑海里翻出来的一个词。
三个人到了菜市场之后,佰洛是真佩服夜凛珏,挑哪一种什么的都一清二楚。自己好像从小锦衣玉食的,没来过这种地方,很多菜的原始样子都不知道。
夜凛珏应该也是和自己一样的人,倒是没有想到他可以是个平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