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牙掏出一串钢丝做成的精巧工具。
    轻轻拨了几下,别墅的进户门就咔吧一声开了。
    这如果让别人看见,肯定会目瞪口呆。
    这手法也太娴熟了,工具也太专业了。
    简直比小偷还熟练。
    但是死死盯着监控器的孟凡林,却没有一丝的惊讶。
    对于顶尖的特种兵来说,撬门入户,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别说是一道普通的进户门,就是防卫森严的银行金库,他们要想出入,也如同进出无人之地。
    毒牙抢在齐晖前面,冲进别墅。
    把整个房间和地下室搜查了一遍,却没有发现孟凡林的踪影。
    齐晖沉默不语,好整以暇的双手抱胸,欣赏着屋内的装修。
    毒牙略一沉思,开始在各个房间翻动。
    时间不大,也没看到毒牙动了哪儿,客厅的那张硕大的红木茶几,连同地板,悄无声息的整体移开。
    一个黑呼呼的入口霍然出现在眼前,隐约还透出灯光。
    齐晖一把扯住毒牙,把他掩在身后,率先走了下去。
    “齐晖,你终于还是找来了。”
    孟凡林坐在沙发中,纹丝未动。
    丝毫未有困兽犹斗的样子,仿佛是要束手就毙。
    不过冰冷的语气,透着彻骨的森寒。
    齐晖倒也没急着上前,轻松的倚在门框上,用欣赏的眼光,看着眼前的这个死对头。
    齐晖一直认为,能够逼他出手的,都值得欣赏。
    这不只是对对手的重视,更是对他们的尊重。
    亮剑一战,本身就是男儿本色。
    性命相搏,无论胜负,都是英雄豪杰。
    孟凡林更加苍老了。
    颧骨高耸,皱纹如刻,深陷的眼窝显得眼睛更大。
    许是很久未见阳光的缘故,他皮肤煞白。
    在一头凌乱的银发映衬下,再配上布满血丝发红的眼珠,仿佛一个从地狱中走出的历鬼。
    “选择的地方不错,挺隐蔽的。”
    齐晖轻松的打量了一眼这个隐蔽的地下室,眼睛却在死死地盯住孟凡林的手。
    他不相信孟凡林会束手待毙。
    从小爷爷就告诉他,在大山中和那些猛兽搏斗的时候,只要它们还没咽气,就不能放松警惕。
    它们随时会集起最后的力量,在你致命之处,狠狠的咬上一口,和你同归于尽。
    这是动物的天性,也是人的本能。
    特别是像孟凡林这种阴狠狡诈的枭雄,经历过时间的所有沧桑,体验过人间的各种罪恶。
    要说他会束手待毙,低头认输,齐晖绝不相信。
    他之所以不再上前,而是保持着有效的距离。
    就是防备孟凡林再使出什么花枪。
    毒牙往里走了一步,和齐晖如同犄角站在房间的里面。
    孟凡林凄惨的一笑,说道:
    “再隐蔽还不是被你发现了,我儿子呢?”
    “他没事,我没难为他。”
    孟凡林仿佛是放下心来,和齐晖商量道:
    “我承认我败了,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你开个价,多少钱才能放过我和我儿子。”
    “多少钱也不可能饶恕你的罪恶,就算我放了你,你认为你能逃脱警方的视线?”
    “哼,那些酒囊饭袋,我还真没放在眼里,只要你不和我为难,我就有办法逃出去。”
    “说吧,多少钱?我有很多的钱。”
    齐晖冷漠地摇了摇头,意思显而易见。
    他现在很缺钱,凤鸣村的改造,就是个巨大的缺口。
    如果他现在提出来,让孟凡林用他的全部资产,换取他和他儿子的性命,估计他马上就能答应。
    但是齐晖没有答应,江尔生受到的伤害,江芳受到的惊吓,宗丽华经历的生死离别,这些根本不可能用金钱来衡量。
    “我不能放过你。”
    齐晖的语调很平淡,毒牙的眼光很欣慰。
    快意恩仇,诛杀嚣小。
    这才是他心目中的大哥。
    狗急了会跳墙,兔子急了会咬人。
    孟凡林眼见协商无望,他一咬牙。
    突然拔出手枪,冰冷的枪口对准了齐晖和毒牙。
    齐晖一怔,似乎没想到孟凡林还藏有军火。
    毒牙更是一凛,脸上冰冷的神色虽然未变,但是紧紧攥着的拳头中,瞬间布满了冷汗。
    做为一个顶尖的特种兵,他很清楚子弹对人体的杀伤力。
    子弹出膛的初始速度是每秒钟二百五十米。
    而正常人类的最快反应速度只有每秒钟一百米。
    在如此近的距离之内,自己和齐晖虽然受过特殊训练,但是也绝不不可能摆脱子弹的追击。
    况且孟凡林曾经做过特种部队的总教官,对于特种兵的心理和方式,有着相当的了解。
    今天这一关怕是不好过。
    毒牙一咬牙,就要率先对孟凡林发动攻击。
    哪怕是自己身中数弹,也要为大哥争取,百分之一秒的时间。
    现在看来,这是最好也是唯一的办法。
    谁知齐晖却一把拉住他的手,稳声说道:
    “别动!”
    然后抓着他的手,缓缓的举起,做投降状。
    齐晖不讲究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从小在大山中摔打出来的孩子,一般脑子都不笨,能耍狠,更知道隐忍。
    他们不会在面对大牲口的血盆大嘴的时候,大无畏的冲上去以命搏杀。
    那是傻瓜,是送命。
    而是会小心翼翼的游斗,寻找最恰当的时机。
    有些性子烈的山兔,在被套子套住的时候,也会用它们只能啃食野草的板牙,咬断禁锢的腿脚,换取性命。
    所以,他们知道,在面对生死攸关的危险的时候,哪怕付出一点儿带价,都在所不惜。
    活着才是最大的胜利,才会迎来反败为胜的机会。
    孟凡林看着齐晖一动,手枪一点,就要扣动扳机。
    但是又看到他缓缓举起双手的时候,忍不住放声大笑。
    那张被岁月刻满了痕迹的脸上,交织着狰狞和得意,猖狂道:
    “齐晖,这是你逼得!”
    “都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我的武功是没有你高,我打不过你,但是兔子急了会咬人,你再强,能强过子弹?”
    齐晖冷静的说道:
    “你就不怕枪声引来警察,到时候,你一样跑不掉。”
    “哼!实话告诉你齐晖。”
    孟凡林冷哼一声,说道:
    “老子今天最幸福的事,就是和你同归于尽。”
    齐晖冷冷的说道:“那你开枪啊。”
    孟凡林一咬牙,如同厉鬼般嘶吼道:
    “你以为老子不敢?我告诉你齐晖,今天我要是不杀了你,老子就不叫孟凡林。”
    孟凡林声嘶力竭,脸色狰狞。
    话音未落,就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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