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他们走过了多恩边疆地赤红山脉。
第三天,他们进入了风暴地。
第四天早上,他们赶到了盛夏厅。
两列无垢者缓缓走出,居中的是骑着高头大马的蓄辫战士。
为首的三人正是阿戈,乔戈,拉卡洛三位血盟卫,而紧次于他们的则是比他们还高大的“寒冰”巨剑新主布蕾妮。
他们全体向卓戈微笑,向卓戈致意,向卓戈跪拜。
“龙王万岁!”
声音渐渐增强,渐渐蔓延,渐渐膨胀。
响亮的合声惊得所有人的坐骑嘶鸣不已,响亮的合声震撼了整个盛夏厅,每一刻都有更多的人从城门里鱼贯而出,走过来跟着一起欢呼。
此时此刻,他们都跟着卓戈奔跑,推推搡搡,磕磕绊绊,想要触碰它的手,抚摸红马的鬃毛,亲口勿它的腿脚。
卓戈可怜的血盟卫无法把他们全部挡住,连巨人罗曼也沮丧地嘀嘀咕咕发牢骚。
很显然,背着黎明巨剑的龙王是绝对主角。
学士芬森催他快走,但卓戈纵声大笑,后跟夹马,朝人群骑了过去。
他先是疾走,然后小跑,接着如风一般飞驰。
“龙王无敌!”
百人、千人,万人一起高呼。
.......
当拉姆斯·波顿咬上它时发出尖叫,他浑身颤栗,面色痛苦无比。
他啃咬着这甜美却给他带来极致痛苦的肉,温暖的鲜血顺着嘴角流下。
它是如此美味,令他流出了热泪。
咕咕作响的肚子驱使他狼吞虎咽。
咬到第三口时,拉姆斯·波顿已经坚持不住了。
因为他啃咬的是他被剥了皮的小手指。
他已经快五天没进食,没喝水了,他需要养份维持生命。
募地,他听闻囚室外传来了开锁声。
锁被打开的声音是最令人恐怖的,至少小剥皮这么觉得。
当火光照耀在他的脸上时,他发出了一声惊叫。
他不得不用双手遮住眼睛。
如果他有勇气的话应该把他们抠出来,这样就不用面对恐惧了。
“把它拿开,把它熄灭,求你,求你啦。”
他蜷缩在牢房的一个角落里,与从前趾高气昂的模样大相径庭。
“是他吗?”
一个无垢者的声音说:“仔细看看,我们是不是进错牢房了。”
“右面倒数第二间牢房,是的没错了,”另一个无垢者回答。
“真是可怜,曾经不可一世的剥皮家族继承人,他在说什么?你听得懂维斯特洛语吗?”
“我觉得他不喜欢光亮。”
“如果你变成这副模样,你会喜欢?”
无垢者清清嗓子,朝拉姆斯·波顿吐了一口吐沫。
太监们都很爱干净,除了地上这个新加入太监行列的家伙。
“他身上的臭味快令我上不来气了。”
“他刚才在吃自己的手指!”
“没错,不过我们乐意见到他这样饥不择食。”
小剥皮含糊的咕哝着:“我吃了,我吃了自己的手指,我把它吃了!求求你们,给我一点食物吧!”
两个无垢者靠近了些,他们脚下稻草沙沙作响。
其中一个问道:“还记得你是谁吗?”
拉姆斯·波顿体内一下子涌起了恐惧:“我,我的名字。”
一声哀嚎卡在了他的喉咙。
主人教过他名字,教过,但是他的尊严不允许他承认。
如果我答错了,那个该死的家伙就会再取走我一根手指,或者更糟!
他会,他肯定会,因为我曾经也像这么对待他。
小剥皮不愿再往下想了,他不能再往下想了。
“求求你们,别再逼我了,我不知道我是谁!”
他有气无力,嗓音细若游丝,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但是他这模样只会让人憎恶,一个无垢者喝道:“快说,说不出来,就再砍下你的一根手指或脚趾喂狗!”
如果再少掉一根手指或脚趾,那么自己就比席恩·葛雷乔伊更不像个男人了!
“臭佬!我叫臭佬!”
拉姆斯·波顿用尽所有的力气大喊,然后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他彻底瘫倒在了地上。
“你这是报应,因果循环的报应,这是我们陛下常说的话。”
无垢者吩咐:“跟我们来,你的主人想见你。”
拉姆斯·波顿大骇,他情愿去见异鬼,也不愿意见到曾经他饲养的那条蛆虫。
一个无垢者迟疑道:“我们是不是该给他冲洗一下?毕竟现在那里有贵客。”
“大人喜欢他发出恶臭,越臭越好!”
拉姆斯·波顿很想反抗,但他没了力气。
他所遭受的鞭打,饥饿和剥皮酷刑已经榨干了他的力气。
当无垢者推搡着他,挥舞着火把驱赶他走出牢房时,他像只温顺地小狗听从着指挥。
我不能让他们把我逼疯,我父亲会杀了他们,很快!
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脚趾,他可以抠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夺走我的意志,除非得到我的允许。
拉姆斯·波顿心中仍然存在着希望,但前提是要活下去。
现在他开始理解席恩的感受了。
这样的日子,真的连猪狗都不如!
当他们来到目的地时,十几条拴在柱子上的猎犬冲着他们狂吠。
小剥皮激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他暗忖:“这是我的猎犬,它们是不会伤害我的,不会,绝不会!”
大厅里光线昏暗,左右两行蜡烛燃烧着。
空气里满是麦酒和烤肉的香气。
这香味令拉姆斯·波顿的肚子咕咕作响,垂涎三尺。
无垢者推搡着他踉踉跄跄地经过一群身着蓝布粗衣的莽汉吃饭的长桌。
他发觉到他们在盯着他。
这样的穿着,拉姆斯·波顿瞬间就分辨出他们是铁钟。
这里怎会有铁群岛的人,他很诧异。
高桌之上坐着三个人,有两个小剥皮认识,分别是珊莎·史塔克,以及席恩·葛雷乔伊。
两人尽皆目光冷峻,脸色阴沉得像是挂着寒霜。
至于坐在最中央的人,是一个身材纤瘦,双腿修长,留着黑色短发,瘦脸蛋上挺着个高鼻子,皮肤像盐一样粗糙,却极其耐看的女人。
看到拉姆斯·波顿,她露出了笑容。
“他来了,我弟弟饲养的臭佬!”
拉姆斯·波顿暗惊:“弟弟!难道她是席恩的姐姐阿莎·葛雷乔伊!”
阿莎离开座位,缓缓走下台阶,一把揪住小剥皮空空如也的......冷笑着对他说道:“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我们铁民的风格就是如此,当初你应该杀了席恩,而不是把他折磨成为一个让世人恐惧的恶魔!”
第三天,他们进入了风暴地。
第四天早上,他们赶到了盛夏厅。
两列无垢者缓缓走出,居中的是骑着高头大马的蓄辫战士。
为首的三人正是阿戈,乔戈,拉卡洛三位血盟卫,而紧次于他们的则是比他们还高大的“寒冰”巨剑新主布蕾妮。
他们全体向卓戈微笑,向卓戈致意,向卓戈跪拜。
“龙王万岁!”
声音渐渐增强,渐渐蔓延,渐渐膨胀。
响亮的合声惊得所有人的坐骑嘶鸣不已,响亮的合声震撼了整个盛夏厅,每一刻都有更多的人从城门里鱼贯而出,走过来跟着一起欢呼。
此时此刻,他们都跟着卓戈奔跑,推推搡搡,磕磕绊绊,想要触碰它的手,抚摸红马的鬃毛,亲口勿它的腿脚。
卓戈可怜的血盟卫无法把他们全部挡住,连巨人罗曼也沮丧地嘀嘀咕咕发牢骚。
很显然,背着黎明巨剑的龙王是绝对主角。
学士芬森催他快走,但卓戈纵声大笑,后跟夹马,朝人群骑了过去。
他先是疾走,然后小跑,接着如风一般飞驰。
“龙王无敌!”
百人、千人,万人一起高呼。
.......
当拉姆斯·波顿咬上它时发出尖叫,他浑身颤栗,面色痛苦无比。
他啃咬着这甜美却给他带来极致痛苦的肉,温暖的鲜血顺着嘴角流下。
它是如此美味,令他流出了热泪。
咕咕作响的肚子驱使他狼吞虎咽。
咬到第三口时,拉姆斯·波顿已经坚持不住了。
因为他啃咬的是他被剥了皮的小手指。
他已经快五天没进食,没喝水了,他需要养份维持生命。
募地,他听闻囚室外传来了开锁声。
锁被打开的声音是最令人恐怖的,至少小剥皮这么觉得。
当火光照耀在他的脸上时,他发出了一声惊叫。
他不得不用双手遮住眼睛。
如果他有勇气的话应该把他们抠出来,这样就不用面对恐惧了。
“把它拿开,把它熄灭,求你,求你啦。”
他蜷缩在牢房的一个角落里,与从前趾高气昂的模样大相径庭。
“是他吗?”
一个无垢者的声音说:“仔细看看,我们是不是进错牢房了。”
“右面倒数第二间牢房,是的没错了,”另一个无垢者回答。
“真是可怜,曾经不可一世的剥皮家族继承人,他在说什么?你听得懂维斯特洛语吗?”
“我觉得他不喜欢光亮。”
“如果你变成这副模样,你会喜欢?”
无垢者清清嗓子,朝拉姆斯·波顿吐了一口吐沫。
太监们都很爱干净,除了地上这个新加入太监行列的家伙。
“他身上的臭味快令我上不来气了。”
“他刚才在吃自己的手指!”
“没错,不过我们乐意见到他这样饥不择食。”
小剥皮含糊的咕哝着:“我吃了,我吃了自己的手指,我把它吃了!求求你们,给我一点食物吧!”
两个无垢者靠近了些,他们脚下稻草沙沙作响。
其中一个问道:“还记得你是谁吗?”
拉姆斯·波顿体内一下子涌起了恐惧:“我,我的名字。”
一声哀嚎卡在了他的喉咙。
主人教过他名字,教过,但是他的尊严不允许他承认。
如果我答错了,那个该死的家伙就会再取走我一根手指,或者更糟!
他会,他肯定会,因为我曾经也像这么对待他。
小剥皮不愿再往下想了,他不能再往下想了。
“求求你们,别再逼我了,我不知道我是谁!”
他有气无力,嗓音细若游丝,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但是他这模样只会让人憎恶,一个无垢者喝道:“快说,说不出来,就再砍下你的一根手指或脚趾喂狗!”
如果再少掉一根手指或脚趾,那么自己就比席恩·葛雷乔伊更不像个男人了!
“臭佬!我叫臭佬!”
拉姆斯·波顿用尽所有的力气大喊,然后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他彻底瘫倒在了地上。
“你这是报应,因果循环的报应,这是我们陛下常说的话。”
无垢者吩咐:“跟我们来,你的主人想见你。”
拉姆斯·波顿大骇,他情愿去见异鬼,也不愿意见到曾经他饲养的那条蛆虫。
一个无垢者迟疑道:“我们是不是该给他冲洗一下?毕竟现在那里有贵客。”
“大人喜欢他发出恶臭,越臭越好!”
拉姆斯·波顿很想反抗,但他没了力气。
他所遭受的鞭打,饥饿和剥皮酷刑已经榨干了他的力气。
当无垢者推搡着他,挥舞着火把驱赶他走出牢房时,他像只温顺地小狗听从着指挥。
我不能让他们把我逼疯,我父亲会杀了他们,很快!
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脚趾,他可以抠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夺走我的意志,除非得到我的允许。
拉姆斯·波顿心中仍然存在着希望,但前提是要活下去。
现在他开始理解席恩的感受了。
这样的日子,真的连猪狗都不如!
当他们来到目的地时,十几条拴在柱子上的猎犬冲着他们狂吠。
小剥皮激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他暗忖:“这是我的猎犬,它们是不会伤害我的,不会,绝不会!”
大厅里光线昏暗,左右两行蜡烛燃烧着。
空气里满是麦酒和烤肉的香气。
这香味令拉姆斯·波顿的肚子咕咕作响,垂涎三尺。
无垢者推搡着他踉踉跄跄地经过一群身着蓝布粗衣的莽汉吃饭的长桌。
他发觉到他们在盯着他。
这样的穿着,拉姆斯·波顿瞬间就分辨出他们是铁钟。
这里怎会有铁群岛的人,他很诧异。
高桌之上坐着三个人,有两个小剥皮认识,分别是珊莎·史塔克,以及席恩·葛雷乔伊。
两人尽皆目光冷峻,脸色阴沉得像是挂着寒霜。
至于坐在最中央的人,是一个身材纤瘦,双腿修长,留着黑色短发,瘦脸蛋上挺着个高鼻子,皮肤像盐一样粗糙,却极其耐看的女人。
看到拉姆斯·波顿,她露出了笑容。
“他来了,我弟弟饲养的臭佬!”
拉姆斯·波顿暗惊:“弟弟!难道她是席恩的姐姐阿莎·葛雷乔伊!”
阿莎离开座位,缓缓走下台阶,一把揪住小剥皮空空如也的......冷笑着对他说道:“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我们铁民的风格就是如此,当初你应该杀了席恩,而不是把他折磨成为一个让世人恐惧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