鸾和二十年,叁月。
    润泽的小雨一遍遍洗刷沉寂的都城,浅草色被风吹着,由野郊蔓延而来,一口吹散了早晚沁凉的轻烟,枯枝化为烟柳,皇城一时换新。
    上元之乱带来的惊恐也随着气候回暖,逐渐走向尾声。
    在皇太女陆照月、吴王陆怜清、于家、夏家的多方施压与博弈下,大理寺寺卿戴弦不得不重新考虑是否继续追查此事。
    如果一件事的真相要引来朝堂震荡与数百人丧命,甚至可能连自己都人头不保,那还是不说为妙。
    但这位官场老手也狡猾地给自己留了条后路。
    她在太女跟前装傻充愣,转头又暗示吴王此事有人从中作梗,如若太女忧心事情败露,要责办寺卿戴弦,吴王陆怜清也会为戴弦手中握着的狐狸尾巴出面保人。
    因而最后呈给圣上的结论是——太女督造凤凰灯失职,吴王监管不当,晋王护驾有功。顺借此事,联合各方衙役,查处了不少藏在帝都的脏东西,而那些半黑不白的外族人也成了这场动乱最好的替罪羊。
    对于大理寺的结果,鸾和女帝显得兴致缺缺。比起追责,她对陆照月操办的春猎要感兴趣的多。
    这般,大火后废墟便被掩藏在重重宴饮的帘幕后。
    入夜,鸿胪寺,顾鸿云住处。
    男人上身赤裸,玄色的褐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肩头,抵住晚春深夜寥寥的寒气。他手中握着一柄家乡带来的佩刀,嵌红黄二色宝石,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矮桌上的黑陶碗盛着米白色的浊酒,带一丝回甘,是草原上难以尝到的米甜。
    顾鸿云将刀刃贴近油灯去看,锃亮的铁随之映出他邪气横生的面庞。那是一张野心磅礴的脸,像难驯且孤傲的野狼,时不时露出锋利的獠牙。
    先前身处草原,他虽靠往来的商贾与传送的书籍知道了不少有关楚国的消息,可光凭道听途说来的资讯,看大楚,恰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学来学去,不过剥下一层薄薄的皮。
    如今不同,他正处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党派纷争、皇室内斗,近在咫尺。
    女人往往会小瞧男人,尤其是那些作为和平的礼物送到自己身边的男人。
    就在此时,门无声地开了。
    顾鸿云原以为是自己的下属来催促歇息,转头一看,是个面色瓷白的男人。
    随之,焚后的檀香从外头传进屋舍。
    来人站在门口,抽出腰间缠着的绢帛,抖落开来,不卑不亢地行礼,道:“于大人有要事传与王子。”
    “于大人?”顾鸿云挑眉。“宰相于雁璃?”
    “正是。”
    顾鸿云心弦一颤,伸手接过。
    他细细看完,鼻翼发出轻蔑的哼音。“有意思。”
    入夜犯宵禁前来递送的消息,多半是不可告人的龌龊事。
    于、夏两家不和多年,你来我往,未有胜负。
    先前的事使得晋王扶摇直上,感到威胁的于家必当有所行动以来巩固太女地位。
    此回来,为的便是这个。
    春猎在即,于雁璃计划在那时安排顾鸿云觐见女帝,旨在翻供,将上元之事再做文章。看样子,于家这次不光想针对晋王,还想把大理寺一起端掉,继而渗透进自己的人。
    “晋王可给我开了相当不错的条件。”顾鸿云微微眯眼,锦帛从指尖轻飘飘落地。“欺君乃是大罪,不知于大人打算拿什么来换。”
    瓷白色的男子吐出几个字。“为盟国,永结同好,共取吐蕃。”
    “那是要皇帝才能许下的诺言,”顾鸿云道,“靠画一张饼,不值得我冒风险。”
    “王子不必操心。”男人柔声道。“再等一年,这儿就要变天了。”
    顾鸿云听闻,抬了抬深邃的眼,细致地看起面前的男子。
    二十七八,有着黛色的眉和一双纤细如玉的手,脸上不但化了妆,还是颇为浓艳的妆。面粉均匀地打在脸颊和脖颈,唇上是藏红花调出的口脂,这般妩媚的画法落在他身上却一点儿都不奇怪,好似夜深兀自游走的精怪,吃人魂魄。
    顾鸿云暗自吃惊,毕竟只有身经百战的刺客才会这般小心翼翼地遮掩自己的气息。
    “你看看你们,各个胸有成竹,”顾鸿云按捺住心底的异动,轻笑一声,“然而我们草原上有句谚语,大意是——鹿死之前,狼永不停止追逐。”
    “王子殿下,我等不过是贵人掌心的小男人,不是鹿,更不是狼,而是随处可见的草芥。”男子幽幽道。“您若想干一番大事,最好找个能信任的大树倚靠……晋王与你有血仇,绝非好人选。”
    顾鸿云被人戳中心坎,无端生出一股气恼。
    出发前口口声声向腾格里发誓:必以陆重霜的头颅告慰我族万千战死沙场的英灵。可真到了这儿,被漩涡裹挟着待着几个月,仍一事无成。
    男子垂首,飘飘忽忽地笑了下,道:“这桩买卖的有效期至春猎前叁日,您还可以慢慢考虑。”
    他说着,再次行礼。
    “也请您相信,于家给的价钱绝对合适。”
    不是皇太女陆照月,而是于家。
    这一句落入顾鸿云耳中,堪比惊涛骇浪。
    楚国的门阀竟强悍到了这般地步?
    话音落下,如同来时那般,男子恰如白鸟收拢羽翼,将门一拉,待到顾鸿云起身再看,已然毫无踪迹。
    那随着他的到来而传入的诡异幽香,顷刻间,随风散去了。
    顾鸿云抚了抚额头,鬓角满是细汗。
    同样被惊出一身冷汗的,是远在父君寝殿内的陆怜清。
    大理寺的奏折令她无事惹了一身骚,眼见太女盛宠不见,反倒接了春猎的活儿,一贯以宽厚仁和闻名的陆怜清也要坐不住了。
    晋王那边因与夏家的婚事也逐渐强势,近些日子,出入青楼,四处赴宴,结交官员。
    正君的地位之所以远高于小侍,甚至有处死陪臣权利的原因在于,贵人们的“明媒正娶”往往代表世家间的利益交换。
    以嫁妆为例,两家联姻,入府为君,男子的奁产除衣服首饰、日常器物外,还随田产、房屋、山园。贫寒却有才学的女子入赘世家,那一纸婚约,能使她们毫无阻拦地谋到官位。
    九霄公子执起玉笛,敲了下女儿的肩头,轻声责备:“心浮气躁,白教你了。”
    “倘若母皇身子健朗,女儿也不必慌。”陆怜清咬牙道。“沉迷男色,留恋床榻,还日日炼丹服药……这样下去,未等我扳倒太女、晋王,天下就要易主了。”
    九霄公子倏忽笑出声,那双为他赢得盛宠的漂亮眼睛盈盈闪光。“傻孩子,说你聪明,你聪明;说你愚钝,你也是愚钝。”
    陆怜清眸子一抬,看向父亲。
    “好好想想,女帝沉湎新人不愿早朝,我一人独守空房已有半载,为何不拦。”
    陆怜清不由拧眉,脑海里繁杂的思虑熙熙攘攘地挤在一块儿,想着想着,骤然打了个哆嗦。
    她刚要张口,就被父亲抬手止住。
    “嘘,心知肚明便好……我们啊,还要靠这个举清君侧的旗。”
    “可真是——胆大包天。”陆怜清攥紧手。
    “在这儿安稳活过去的,哪个没留后手,”九霄公子接着说,“不怪你,太女有于家撑着,是难掰。你要做的是与官员交好,尤其是仍未标明态度的侍中令,以及九寺内的诸位寺卿。”
    “女儿明白,”陆怜清应了声,上前牵住父亲的衣袖,道,“还有一事,您要同我说。”
    “哦?”
    “晋王的身世。”
    九霄公子看着女儿,长叹一声后暂且松了松口:“有传闻,晋王并非如月的子嗣,而是……先帝君的。”
    “先帝君?”
    “是,”九霄公子颔首,感慨道,“先帝君,才是真的狠角儿啊,”
    那个权倾朝野的男人,只要见一眼就不会忘记他的风华,仿佛躲藏在黑暗中的人被光点亮,纵然是个女童都恨不得为他去死。
    十七岁入宫服侍年过半百的先皇,二十六岁铲除诸位老人,没有子嗣却登上帝君之位,叁十岁先皇驾崩,他排除万难,扶持当时并不显眼的陆启薇为帝,自此开启鸾和时代。
    他是一个有女人气魄的男人。
    “此事真假尚未得知,你听听罢了,莫要深究,但凡漏了一丝风头出去,吃亏的是我们。”九霄公子长吁。
    “既然如此,父亲为何敢笃定母皇不会立晋王为储君?”陆怜清问。
    “晋王与先帝君单从容貌瞧不出关联,可二人气质神似……此事是真是假不重要,”九霄公子徐徐道,“重要的是,陛下怎么想。”
    “父亲,”陆怜清骤然叫住父君,明艳的面庞因勃勃的心跳而浮起一层薄红。“如月帝君被逐出宫一事,不会也有您的一份吧。”
    九霄公子微微笑着,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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