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她很可怜,可是我们还是将桂春给开除了。”朵朵眼中闪过一丝的愧疚。
    云夕安抚她,“你做的很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她虽然可怜,却也不是作恶的理由。”桂春自己掌握财政大权,只要她性格稍微强硬一点,需要靠着她赡养才能活下去的王婆婆哪里敢那般嚣张。终究还是她个性太过软弱了,不敢反抗。
    朵朵道:“据说桂春回去以后,她婆婆看她失去了纺织厂这份工钱多的活计,每日在家里辱骂她。桂春无法忍受,在今天早上跳河了。”
    一条人命就这样在她面前消逝,给朵朵造成的冲击不是一般的大。她甚至后悔起来,当初是不是不应该开除桂春。
    看穿了朵朵的想法,云夕认真说道:“你不必有愧疚感,害死桂春的,是她的婆婆,和你无关。”
    “倘若你没开除她,那岂不是告诉大家,随便一个人过来敲诈咱们厂,都不必付出代价,有样学样。”
    “你若是真难过,就给她多烧两卷纸钱吧。”
    朵朵点点头,“那王婆婆,自己也是从媳妇过来的,为何她就忍心这样磋磨自己的儿媳妇?”
    “工厂里好多女工,她们一个月挣的银子都供全家用,她们的丈夫则在家吃喝玩乐,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对她们非打即骂,她们却还是逆来顺受,最多只敢私下抱怨几句。彤彤先前还劝她们和离,她们反倒觉得彤彤怪异,还说彤彤一直不成亲,是个怪人。”想到这些糟心事,朵朵的心情就很不好,她甚至怀疑起,就算她让这些人赚了更多的银子,真的能够改善她们的处境吗?
    云夕想了想,对她说道:“所以现在我们也得开始做思想工作了。”
    她原本就打算开始弄报纸,现在正好。
    她对朵朵说道:“并不一定只有这些不好的,应该也有发生一些好事吧。”
    说到这个,朵朵这才开心了起来,“嗯,姐姐说的是。原本有几家的女工,在家中并没有什么地位,可是赚了钱后,她们的腰杆子也硬了,敢同家里大声说话。日子也好过了起来。”
    “还有个叫冬喜的,原本她丈夫爱喝酒,一喝酒就打人,还整日嫌弃她没生出儿子,只有一个赔钱货。那冬喜正月的时候,在彤彤帮助下,直接和她丈夫和离了,她女儿还小,干脆带到了厂里,平时大家也喜欢逗弄她女儿。”
    “还有啊……”
    朵朵说起这些事情,眉飞色舞的,话语也多了起来。
    云夕笑着看她,“你看,所以说咱们做的这些事,还是有必要的。”
    她略一沉吟,“那么以这些好事作为典型好了。每天在厂里开一刻钟的思想动员会。让这些生活改善了的女子亲自同大家说自己的经历,让她们知道,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不一定会有好结果。只有勇敢迈出那一步,才有可能改善自己的生活。”
    “至少,让她们明白,和离这件事并不可怕。”说实话,她们工厂待遇优渥,不少人和离的话,生活质量反而要更好。
    云夕这样说,也并非是一昧鼓励大家和离。只是对于那些被家暴被瞧不起的妇人来说,她们还不如和离了呢。
    朵朵手疾眼快地拿笔墨记录了起来,“嗯,动员大会……”
    云夕继续道:“正好这几日报纸也可以开始准备了。”她叹了口气,“将这桂春和王婆子的事情也写下来吧。”
    先前她就已经准备好了第一期报纸的文章。为了打响第一炮,云夕还让云瑶来了一个连载。她让云瑶写的其实是以杨门女将为原型的小说,朝代直接就架空了。
    这年头架空朝代算不上稀奇,主要为的是不被人扣上一个乱议朝政的名头。
    云瑶接过这个工作,正月基本都是呆在家里,这才完成了前面三个章节。这报纸云夕打算做成月刊的形式,第一个月,这女儿当自强便直接发布两个章节。
    按照云瑶的打算,这文大约会写三十个章节,连载两年。对她来说,每个月写一章不算困难。事实上,这小妮子可享受自己的文章发表出来,受人追捧的这种感觉。
    云瑶的大受欢迎,也给不少的小说家指出了一条路,一些模仿者也跟着出现了,模仿云瑶写江湖武侠,模仿她写女子题材的故事。以前的小说,基本都是英雄男子作为主角。
    只是这些人,写起江湖上的事情,不若云瑶那般信手拈来,还时常出现纰漏。加上他们本身就不是女子出身,行文不可避免带出女子的成就终究得靠男子这一观点,可谓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大楚女人喜欢云瑶的作品,为的不就是那潇洒独立的劲头吗?
    云夕想了想,把云深拉过来当苦力,直接让他撰写文章。她文笔自认为是比不过云深的,所拥有的不过是超越这时代的眼光和脑洞。
    云深果真帮她写了两篇文,明明全篇话语淡淡的,可是那股讽刺的味道却溢于言表,将王婆子的可恨之处刻画得入骨三分,桂春的可怜可悲可恨同样令人过目难忘。这年头,婆婆将媳妇磋磨致死,但依旧无法判刑。王婆子在儿媳妇死后,还是能够拿着儿媳妇先前赚的银子享受。
    云夕可不愿这样放过她,至少也要用舆论让她不好过。这文里甚至还写了桂春每个月能够挣到的银钱,想来桂春的娘家人在知道这事后,只怕会去找这王婆子将女儿的钱财拿回来。桂春的娘家也不是什么好的,重男轻女,对于女儿被折磨一事冷眼旁观。让两家人狗咬狗是最好的。
    云夕一看就知道这文若是发表出去,定能够一炮而红。
    她很是欣慰地拍了云深的肩膀,“很好,看来你也不是吃干饭的,我们报纸的御用写手就是你了。”
    多好啊,省得她还得去找一些落魄学子来写文章。不过若是有人愿意投稿,并且写得好的话,云夕还是十分欢迎的。
    云深轻笑一声,“我总得发挥出自己的一点作用,以免娘子嫌弃我没用,让娘子扫地出门。你这报纸打算叫什么名字?”
    云夕整了整,说道:“叫木棉吧。”
    云深疑惑,“这其中有什么典故吗?”
    云夕嘴角忍不住牵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意,“只是我希望天下的女子,比起当攀援的凌霄花,我更希望她们能够成为橡树旁边分担寒潮、风雷、霹雳的木棉花。”
    前世舒婷那首致橡树,影响到了云夕本身对待感情的一些观点,她从来就不屑当菟丝草,她只会同云深并肩而立。
    ……
    正如同她所预料的那般,在一月二十推出的报纸《橡树》,可谓是一炮而红,刚售出便被一抢而空。
    云夕一开始担心印刷太多,卖不完,加上第一个月只在京城和楚州几家分店销售,所以印刷数量并不多,也就是一千份罢了,京城因为贵族女子多的缘故,店里就摆出了八百份。
    只是她似乎低估了自己在京城中的影响力,她的一举一动本来就备受关注,加上“练霓裳”的号召力不是一般的大,导致才半天时间,就已经销售一空,而且还有不少人表示没买到。
    云夕干脆让印刷坊再加印一千份,这个开局还是相当美妙的。
    她心中清楚不可能一口饭吃成胖子,思想改造要循序渐进。这时代终究男权为上,倘若她一开始就发表文章希望女子自强起来,不知道会有多少被触犯到利益的男子对她口诛笔伐。
    现在这样就很好,没有人意识到她的意图,她可以如同温水煮青蛙一般,在大家的心中埋下一颗种子,迟早有一天,这颗种子能够成长为苍天大树。
    她可不希望自己被众人讨伐,那样可是会大大增加了她推广的难度。
    ……
    在一月底的时候,杜一福总算是重新回到了京城,只可惜云夕没有见到她大堂姐杜云霞。她和大堂姐也有一年没见面了。几个姐妹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是深厚,同同胞姐妹也没有什么差别。
    注意到她惋惜的目光,杜一福摇摇头,说道:“云霞她虽然很想过来参加,可是今年只怕是没办法。”
    他脸上浮现出欣喜与惆怅共存的复杂神色,“好消息是云霞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子。”
    杜周氏听到女儿再次怀孕,顿时喜笑颜开,她那外孙今年也三岁多了,云霞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终究显得单薄,这时代的人都是讲究多子多福,不管这一胎是男是女,都是好事一桩。
    杜一福继续道:“还有亲家公,他在大年初六的时候去世了。”
    云夕挑了挑眉,大姐姐的公公林雄威居然去世了,原本还以为他这个祸害会遗千年呢,不过他的去世,对大姐夫一家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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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以在她遭遇危机的时候,第一个出现在她面前,然后警告道:“我女人是你们这些杂碎能碰的吗?”或者在有人勾引他,让她吃醋,在她佯装生气后,他可以用尽方法哄她,不管是温柔的还是浪漫的还是卑微的,“那我给你找十个男人……”他犹豫,“不,一个,一个就好,你们站一起就行,超过五十厘米我就会吃醋……”
    他对她宠到了极致,爱到了偏执。
    只因她是权筝,爱他的权筝,他一个人的权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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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报应,傻白甜
    这林雄威,自小偏袒和他一样的下流胚子林智,先前还想算计云夕嫁给林智,结果反过来被云夕设计,与人通奸时被抓奸在床不说,还被打断双腿和第三条腿,成为了只能躺在床上的太监,掀不起什么风浪。
    只是去年云夕回去的时候,杜云霞还说过林雄威的身体挺健康的啊,每天还能中气十足地骂害他变成这样的小儿子林智。怎么好端端的,就突然走了?而且还死在正月中,真是晦气。
    对于他的死亡,云夕可生不出半点的同情心。林雄威死后,杜云霞作为媳妇,肯定是得守孝二十七个月。
    杜周氏叹了口气,“好端端的,怎么就走了?云霞现在怀着身子,又得守孝,也不知道她身体撑得住撑不住。”比起前面一个问题,杜周氏显然更关心大女儿。满脸写着“这亲家公死得真不是时候”,没有半点的难过,可见林雄威做人是多么的失败。
    家里几个孩子中,大女儿云霞是吃最多的苦头,沾最少的光,虽然现在苦尽甘来,日子也富贵平顺起来,只是比起小女儿云瑶的千娇百宠,终究是差了一截。杜周氏每次想起大女儿,总会为她心疼一回。
    杜一福坐了下来,喝了口水润润喉咙后才开始说了起来。
    “云夕那千鹤膏,不是很有效果吗?去年林德那小子孝顺,讨了一瓶千鹤膏回去。”
    云夕点点头,因为林雄威已经蛋碎成为太监的缘故,云夕觉得他就算将腿治好,也掀不起什么风浪,这才将千鹤膏给了林德。只是云夕也不想让他好得太过,同样加料,让效果打了折扣。
    “他用了千鹤膏后,倒是能下床了,虽然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他看了两个女儿一眼,咳嗽了一声,含糊道:“虽然腿脚好了不少,他还是到处找药,好治疗身上其他的伤。”
    云瑶不解问道:“他身上还有什么伤口吗?”
    云夕装作听不懂的样子,心中多少猜到,这林雄威只怕是想找治疗他小弟弟的药吧?他还真是想的太美好了,都已经蛋碎了,想治疗那是不可能的。
    她眨了眨眼,“大概他之前是受了什么内伤吧。”
    嗯。她相信林雄威内心一定很受伤,简称为内伤。
    杜周氏嗔怪地看了云瑶一眼,“好好听你爹说,被插话。”她总不好给闺女解释这个问题,只能含糊带过。
    云瑶心中决定等下就去问姐姐这个问题,面上则作乖巧状。
    杜一福开口道:“那林智先前被逐出林家,见阿德他们家业越来越好,便想着重新攀附上来。只是亲家母不愿搭理他,每次上门都将他赶出去。林智便只能走亲家公这条路了。他不知道去哪里找来一副药,告诉亲家公,等吃了后,就可以恢复回来。亲家公还许诺他,若是真能好,就重新将他认回来。”
    杜一福叹气道:“谁知道他吃了那药后,一直喊着热,才半天时间,就暴毙了。”
    杜周氏倒吸一口气,“也就是说亲家公是被自己的儿子害死的?”
    杜一福点点头,“林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害死自己的父亲是事实,所以便被投入了大牢之中,我走之前,他就已经被问斩了。”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了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说起来也可笑,当年的林雄威将林智宠成这样,大概没想到自己最后却是死在最疼爱的儿子手头。一饮一啄,皆有定数。
    好一会儿,杜一福重新开口:“云霞虽然本人没法过来,不过她特地让我带来了给你的添妆礼。”
    云夕道:“大姐姐现在身子要紧,也不知道她现在身体如何了?”
    杜一福道:“亲家母待她很好,虽然因为守孝,不能食荤腥,不过我看亲家母倒是每日变着法子给她做好吃的。”
    杜周氏赞同点头,“云霞能有这么一个婆婆是她的福气。”
    杜周氏同林孙氏关系很是不错,她心中觉得,林雄威的死,对林孙氏而言,反而是解脱。只是这样的话只能心中想想,不能说出口。
    云夕看了下大姐姐准备的添妆礼,都是一些绸缎和精美的首饰。虽然东西比不过云夕平日穿戴的,可显然也是云霞花了心思弄到手的,毕竟林家可不像杜家那么有钱。
    杜一福见大家的情绪都不是特别高涨,还绞尽脑汁描绘了一番赖三和阿玉的婚礼,好让大家沾点喜气。只是他的语言能力摆在那边,再热闹的场景,都被他说得干巴巴的。
    阿玉的义母唐嫂子简直听不下去了,直接接过话头,同大家说起了阿玉和赖三的婚礼,言语之间对这婚礼十分的满意。
    ……
    “怎么样?”陆翊染的语气那叫一个得意洋洋。
    云夕看着面前至少一百人的女子军团,有些惊讶地看着她,“你什么时候开始组建的?”
    陆翊染神采飞扬:“从长明山回来就开始着手这件事了。”她顿了顿,继续道:“我决定了,到时候我要和杨八妹一样当女将军!”
    云夕嘴角抽了抽,说道:“当女将军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调兵遣将、排兵布阵……这一样样都不能含糊。”
    陆翊染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这些我都知道呢。”她叹了口气,说道;“我最近几天都在看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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