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夕怔了怔,他是真的不将旁人眼中那些危险的野兽放在眼中的,仿佛它们只是不伤大雅的小宠物一般。
这孟家父子,果然是一身的谜啊。别的人即使迁移到阳河村,一般也会融入村里。不像这对父子,直接住在山脚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若不是因为孟良有一身打野兽的好本事,只怕说酸话的要有不少。
她将孟珩慢慢地扶着,不过她也主意到孟珩似乎尽量不将重量往她身上靠一样,仿佛在减轻她的负担。
云夕忍不住展颜一笑,笑容粲然如百花盛开,她的声音清悦,不轻不重地落在人心湖之上。
她说道:“其实,你不必担心,我的力气还是挺大的。”
孟珩低声说了一句,“我知道。”
他垂下眼帘,遮挡住眸子中的复杂神色,将重量稍微往云夕那边倾斜了一些。
这点重量,对云夕还说,还真不算什么。
她就这样将孟珩带了回去,一路上也顺顺利利的。
孟家依旧一个人都没有,也不知道孟良大清早地跑去哪里了。
云夕将孟珩扶到椅子上,掏出了那瓶千鹤膏,说道:“这是我从古书上找出的一个药方,叫做千鹤膏,对于断骨一类的伤口据说有好的疗效,我也曾经做过实验,的确可以。你若是需要的话,可以用一用。”
孟珩接过瓶子,冰凉的瓷身很快就沾染上他手心的温度,他静静地看着云夕,“多谢。”
云夕笑了笑,“能够帮上的话,那就好了。”
她停顿了一下,说道:“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孟珩点点头,云夕则是转身离开孟家,打算进大山中去找蘑菇。
待她离开后,里屋的布帘被掀开,从里头走出了孟良,他竟是一直都呆在屋里。
孟良看着孟珩,啧啧了好几声,才说道:“你现在这张脸,明明面目可憎,那杜家的小娘子居然对你这么好。”
孟珩睨了他一眼,把玩着手中的瓶子,说道:“她是个好姑娘。”
孟良哼了一声,看了看他的腿,意有所指:“真是居心叵测啊,利用人家小姑娘的善心。”
孟珩不紧不慢说道:“毕竟我现在是有腿疾的人,倘若突然之间好了腿,反倒令人生疑。”他顿了顿,眼中浮现出一丝的厉色,这情绪来的飞快,很快又遮掩在那平静的神色之下,“不过我也不算骗人。你知道我的脚原本就不能久走。”
孟良嘲笑道:“还不是某人前段时间硬要走那么长时间路,活该啊!原本腿就没好全,这下可好,害我又得寻许多的药材。”让他装!
孟珩没说什么,他并不觉得自己做得哪里不对。
他这种软硬不吃的态度让嘲笑的孟良像是一拳砸入棉花之中一样,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他有些无奈地摇头,“算了,你开心就好。”
然后甩袖走人。
孟珩看着他离开的身影,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中的瓷瓶。
☆、第三十八章 新收益
云夕将孟珩送回去后,再次进入大山之中,越到山里的深处,蘑菇就越多。
那种成熟了的蘑菇,云夕直接摘下,同时将长着蘑菇的那种朽木也一起带走。不多时,她便已经采摘了大约一公斤的蘑菇。这些蘑菇回家后还可以煮个汤,炒个菜什么的。想到蘑菇的鲜美味道,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当然云夕没忘记自己的主要目的还是那些菌丝。
她一路上细细搜寻着,菌丝特地用一个白色柔软的棉布袋子装着。
忙碌了一个早上,总算采摘了足够拿来做第一批的菌丝,蘑菇也采摘了差不多两公斤。在这过程之中,云夕还找到了几种制作千鹤膏所需要用到的药材,用她异能所培育出来的药材,药效也比在药店中买的更好。
除此之外,云夕还捕捉到了两只的兔子,一只十分肥美的鸭子,这些正好可以回去改善一下伙食。家里之前囤积的肉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原本云夕还打算今天进城的时候顺便买些肉回来的,这下子倒是免了这功夫。
收获满满的她怀抱着喜悦的心情回家了。
家里只有杜一福一人,云夕以前开店的时候,都是杜周氏大清早就做好了盒饭,和云瑶两人拿来做午饭。因为今天她在家的缘故,她倒是向杜周氏他们表示自己做好午饭后会送过去。
这时间点也是做午饭的时间了。云夕看了看厨房,厨房里有一桶的小鱼,还有青菜。
杜一福说道:“这是李婆子送来的,她家今天捞了不少的小鱼,便送了一桶过来。”
因为杜家时常也送点肉过去的缘故,李家若是有什么好吃的,也不忘送过来。有往有来,才是相处之道。
云夕笑道:“正好我想吃这炸小鱼,就有人送过来了。”她停顿了一下,说道:“过些时日,蟹正是肥美的季节,到时候还可以去抓一些蟹回来吃呢。”
他们农村从来不会特地花大价格去买螃蟹、鱼这些。想吃了,直接去阳河捕捞。
杜一福点点头,“你若是想吃,我到时候就去抓。正好蘑菇房已经弄好了,我这段时间也有闲工夫了。”
云夕将小鱼清洗了一番,收拾干净,然后用盐、胡椒粉等东西腌制好,再裹上面粉,放入蛋液之中,下油锅去炸。也是杜家现在有钱,不然哪里敢做这种费油的吃食。不过那些炸过的油最后肯定是要留下来炒菜用的。
炸好的小鱼香酥松脆,拿来当下酒菜最可口。
做好炸小鱼,云夕又炒了样青菜,做了红烧兔肉,最后煮了个美味的蘑菇鸡蛋汤。
她将云瑶和杜周氏的那份饭菜装好,同杜一福吃过以后,让他将菌丝放在蘑菇房中,然后才带着饭盒进城。
正好李大牛也要进城去买米粮,云夕直接搭便车,不需要走一个时辰的路。她也不得不承认,还是她家哞哞比较厉害,李大牛家的牛走路不算快,进城也得用半个时辰。
云夕一到店里,就立即将饭盒拿了出来。
云瑶一打开,看到里面的菜顿时就笑了,说道:“今天菜那么好啊。”她一闻到饭菜的香气,就饿得肚子咕咕叫的。
说起来也奇怪,明明是一样的做法,但云瑶就是觉得她姐姐做出来的菜比她娘更好吃一些。
杜周氏吃过午饭后,便搭李大牛的牛车回去了。云夕则是留下来继续卖东西。
……
时间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去,一转眼便到了九月份。天气也不再像是一开始一样那么炎热,不过因为仙草冻和凉粉皆是美味的食物,所以即使天气转凉了,生意依旧不错。只是为了以防卖不完,云夕还是将这两样东西每天份额控制在一百份上。
等到了冬天,她便打算卖那串串烧。串串烧最重要的便是那蔬菜,所以她已经同杜周氏说过,想要再一家房屋专门来种植蔬菜。杜周氏索性将后罩房那一排全都交给了她。反正即使杜家来客人了,东西厢房的那些房屋就够住了。
杜周氏和杜一福也没闲着,每日按照云夕教导的法子种植蘑菇。
在九月十号的时候,第一批的蘑菇也出来了。第一批一共产出了五十公斤的蘑菇,不算特别多,毕竟这只是试水。
五十公斤的蘑菇一共卖出了三两又五百钱。
云夕本来就是曾赋的老师,鲜蘑菇这种东西一直都很有受众。曾家知道杜家种植了不少,便直接上门以市价收购了,也省却了杜家去一家家推销的时间。
说起来,杜家一开始还真的是看在云夕的份上,才买这些蘑菇。等买回去后,便发现杜家的蘑菇所做出来的菜似乎格外鲜美,颇受好评,许多上门的客人吃过后,再次登门总是要一份炒蘑菇。曾家连忙上门表示,以后杜家还有产出蘑菇的话,可以尽量往他们酒楼送,他们都能收下。
杜家自然是欣然应下。
杜周氏和杜一福可谓是欣喜若狂,倘若他们一个月能够产出一千斤蘑菇的话,那么至少能够赚个三十多两银子,若是冬天的话,蘑菇价格翻倍,拿到手的银子就更多了。
在发现这商机后,这对夫妻便苦恼了起来,财帛动人心,万一别人知道了后,来偷他们家的蘑菇可怎么办?
云夕完全不觉得这是什么大问题,说道:“那就养狗吧。”
阳河村中,养狗的人家不多,五百多户人家,最多也就是十来户养。毕竟养狗的话,还得准备给狗的吃食,不少人家自己家都吃不饱,哪里会愿意省下粮食去养他们。
不过杜家现在收益不菲,养一只狗倒是不用操心。
很快的,杜一福便从朋友家抱回了一只狗。
☆、第三十九章 趋之若鹜的媒婆
这狗自然不是有名的品种,就是最普通的土狗。不过云夕见他那摇摆个不停的尾巴,和咕噜的眼睛,便知道这只狗还是十分机灵的。
云瑶特别喜欢他,还亲自给他取名叫战神。
云夕听到这名字后,嘴角抽了抽。她转念一想,叫战神总比叫旺财要好。
杜一福也亲自给战神做了一个狗窝,只是云夕发现,比起狗窝,战神似乎更喜欢窝在哞哞的腿旁睡觉。也真难为他们一狗一牛,居然还能够和谐相处。
云夕特地训练过战神一回,只要是除了杜家以外的人接近这蘑菇房,他便会叫唤个不停。
训练个十来天后,战神便这样上任成为蘑菇房的守护神。他很快成为了杜家十分受欢迎的一个新成员,无论是杜周氏还是杜云瑶都喜欢他,甚至还会将自己的肉菜挤出一些,送给他吃。
不过杜家中,战神最亲近的仍然是云夕,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云夕拥有植物异能的缘故,她早就习惯于许多动物对自己的亲近了。
杜家这几个月的变化瞒不住别人,大家看杜家平时的吃穿,便猜到只怕云夕那店赚的钱不少。不过他们不至于会猜到仙草冻和凉粉一个月能够赚三十两,最多以为赚个五六两罢了。
但即使只是当做五六两,这样的收益落在人们眼中,也足够让人眼红了。
不少人更是上门,以喜欢吃这两个东西为理由,旁敲侧击着想要这两样的方子。
杜家自然是一一拒绝了。开玩笑,像这种秘方一类的东西,哪里可能随意告诉别人啊。杜周氏再傻,也不至于被人轻飘飘两句话给哄了过去。
这些人在听闻无论是仙草冻还是凉粉,都是云夕想出来的后,顿时将主意打在了云夕头上。
云夕在村里一下子显得炙手可热了起来,加上现在大家都知道她之前那克亲的流言是余家收买和尚放出来的,因此不少人便觉得模样长得好,又有赚钱方子的她是个不错的媳妇人选。
对于不断登门当说客的媒人,云夕分外感到烦不胜烦。偏偏她又不能将媒婆都赶跑。
这些媒婆将那些男子一个个吹的天花乱坠的,什么老实本分勤恳,仿佛云夕错过这些人,就错过了金山银山一般。
云夕本质上还是有点颜控的,至少在相貌上,这些男子最多只能夸个忠厚老实,她就算要找,也想找个稍微好看一点的,至少养眼啊。她现在能够挣钱,就算养个小白脸也没事,只要她看了心情愉悦。只是她这点心思,这不能暴露出来,毕竟同世道相违背。
前世的她有实力,又有相貌,追求者也是趋之若鹜,只是那时候的云夕基本都看不上罢了。有能力的吧,在末世那时候花花肠子可不少。在丧尸遍野的那时代,强者为尊,不少美貌柔弱的女子,为了保住性命,不惜利用自己的身体攀附强者,导致不少能力强大的男人面对着一群上赶着的美女,都觉得三妻四妾是常态。这种情况下,云夕看得上他们才有鬼了。因此她也同好友说了,她宁可养个貌美如花的小白脸,也不愿同那些男的在一起。
只可惜没等她给自己挑选一个小白脸,她便死于丧尸之下,穿越到了这时代。
想让云夕同这时代许多女子一样,将就着嫁出去,然后辛勤操劳一大家子,那是不可能的。她骨子中就不是那种愿意居于人下的性子。
杜周氏倒是十分开心,她原先就操心云夕的亲事,现在见不少人趋之若鹜,便想着为云夕好好挑选一个对象。
云夕只能细细同她说了这其中的关卡,这些前倨后恭的人纯粹是看在利益的份上而来的,显然人品都不怎么样,倘若她有朝一日失去了利用价值,只怕这些人就不会再对她好了。她一点都不想再遇到一个余家。
杜周氏想想也的确如此,特别是其中有些人家,之前还曾说过云夕的坏话,现在却上赶着上门,完全忘了自己先前的嘴脸,实在面目可憎。
云夕又表示在三年之内不想嫁出去,反正这大楚的女子,在十七八岁出嫁的也不少。
杜周氏只当她是被之前余家给刺激了,心中怜惜的同时,又将余家给翻来覆去骂了好些遍。
同云夕商议过后,杜周氏便去走了一趟凤凰县十分有名的太清观,回来后,便告诉大家,太清观的观主无为子表示云夕不宜早嫁,至少得三年后再考虑亲事。
无为子是凤凰县最有名的道士,他的话人人信服。无为子性格又颇为清高,想用银钱和珍宝打动他都不容易。在大家眼中,一个连珍宝都请不出的人,自然不会随意为了别人说谎话骗人。加上无为子的道行也不浅,在凤凰县十分受到富贵人家追捧。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身份,就连县令对他都十分恭敬。
杜周氏之所以能够请动无为子,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无为子十分喜欢吃仙草冻,每日都要让自己的弟子买上两份。
云夕在知道后,贡献了好几种仙草冻的吃法。比如加水果丁、比如牛奶仙草冻、比如奶茶仙草冻。云夕店里之所以没卖那几种,只是嫌麻烦罢了。想要弄到牛奶简单,但是想要每天都拿到好多斤的牛奶就不容易了,还是蜂蜜容易买到。他们总不能为了这个,跑去买好几头奶牛回来吧。
不得不承认,杜周氏这一遭的确是投其所好,加上她的要求也不过分。
这孟家父子,果然是一身的谜啊。别的人即使迁移到阳河村,一般也会融入村里。不像这对父子,直接住在山脚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若不是因为孟良有一身打野兽的好本事,只怕说酸话的要有不少。
她将孟珩慢慢地扶着,不过她也主意到孟珩似乎尽量不将重量往她身上靠一样,仿佛在减轻她的负担。
云夕忍不住展颜一笑,笑容粲然如百花盛开,她的声音清悦,不轻不重地落在人心湖之上。
她说道:“其实,你不必担心,我的力气还是挺大的。”
孟珩低声说了一句,“我知道。”
他垂下眼帘,遮挡住眸子中的复杂神色,将重量稍微往云夕那边倾斜了一些。
这点重量,对云夕还说,还真不算什么。
她就这样将孟珩带了回去,一路上也顺顺利利的。
孟家依旧一个人都没有,也不知道孟良大清早地跑去哪里了。
云夕将孟珩扶到椅子上,掏出了那瓶千鹤膏,说道:“这是我从古书上找出的一个药方,叫做千鹤膏,对于断骨一类的伤口据说有好的疗效,我也曾经做过实验,的确可以。你若是需要的话,可以用一用。”
孟珩接过瓶子,冰凉的瓷身很快就沾染上他手心的温度,他静静地看着云夕,“多谢。”
云夕笑了笑,“能够帮上的话,那就好了。”
她停顿了一下,说道:“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孟珩点点头,云夕则是转身离开孟家,打算进大山中去找蘑菇。
待她离开后,里屋的布帘被掀开,从里头走出了孟良,他竟是一直都呆在屋里。
孟良看着孟珩,啧啧了好几声,才说道:“你现在这张脸,明明面目可憎,那杜家的小娘子居然对你这么好。”
孟珩睨了他一眼,把玩着手中的瓶子,说道:“她是个好姑娘。”
孟良哼了一声,看了看他的腿,意有所指:“真是居心叵测啊,利用人家小姑娘的善心。”
孟珩不紧不慢说道:“毕竟我现在是有腿疾的人,倘若突然之间好了腿,反倒令人生疑。”他顿了顿,眼中浮现出一丝的厉色,这情绪来的飞快,很快又遮掩在那平静的神色之下,“不过我也不算骗人。你知道我的脚原本就不能久走。”
孟良嘲笑道:“还不是某人前段时间硬要走那么长时间路,活该啊!原本腿就没好全,这下可好,害我又得寻许多的药材。”让他装!
孟珩没说什么,他并不觉得自己做得哪里不对。
他这种软硬不吃的态度让嘲笑的孟良像是一拳砸入棉花之中一样,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他有些无奈地摇头,“算了,你开心就好。”
然后甩袖走人。
孟珩看着他离开的身影,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中的瓷瓶。
☆、第三十八章 新收益
云夕将孟珩送回去后,再次进入大山之中,越到山里的深处,蘑菇就越多。
那种成熟了的蘑菇,云夕直接摘下,同时将长着蘑菇的那种朽木也一起带走。不多时,她便已经采摘了大约一公斤的蘑菇。这些蘑菇回家后还可以煮个汤,炒个菜什么的。想到蘑菇的鲜美味道,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当然云夕没忘记自己的主要目的还是那些菌丝。
她一路上细细搜寻着,菌丝特地用一个白色柔软的棉布袋子装着。
忙碌了一个早上,总算采摘了足够拿来做第一批的菌丝,蘑菇也采摘了差不多两公斤。在这过程之中,云夕还找到了几种制作千鹤膏所需要用到的药材,用她异能所培育出来的药材,药效也比在药店中买的更好。
除此之外,云夕还捕捉到了两只的兔子,一只十分肥美的鸭子,这些正好可以回去改善一下伙食。家里之前囤积的肉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原本云夕还打算今天进城的时候顺便买些肉回来的,这下子倒是免了这功夫。
收获满满的她怀抱着喜悦的心情回家了。
家里只有杜一福一人,云夕以前开店的时候,都是杜周氏大清早就做好了盒饭,和云瑶两人拿来做午饭。因为今天她在家的缘故,她倒是向杜周氏他们表示自己做好午饭后会送过去。
这时间点也是做午饭的时间了。云夕看了看厨房,厨房里有一桶的小鱼,还有青菜。
杜一福说道:“这是李婆子送来的,她家今天捞了不少的小鱼,便送了一桶过来。”
因为杜家时常也送点肉过去的缘故,李家若是有什么好吃的,也不忘送过来。有往有来,才是相处之道。
云夕笑道:“正好我想吃这炸小鱼,就有人送过来了。”她停顿了一下,说道:“过些时日,蟹正是肥美的季节,到时候还可以去抓一些蟹回来吃呢。”
他们农村从来不会特地花大价格去买螃蟹、鱼这些。想吃了,直接去阳河捕捞。
杜一福点点头,“你若是想吃,我到时候就去抓。正好蘑菇房已经弄好了,我这段时间也有闲工夫了。”
云夕将小鱼清洗了一番,收拾干净,然后用盐、胡椒粉等东西腌制好,再裹上面粉,放入蛋液之中,下油锅去炸。也是杜家现在有钱,不然哪里敢做这种费油的吃食。不过那些炸过的油最后肯定是要留下来炒菜用的。
炸好的小鱼香酥松脆,拿来当下酒菜最可口。
做好炸小鱼,云夕又炒了样青菜,做了红烧兔肉,最后煮了个美味的蘑菇鸡蛋汤。
她将云瑶和杜周氏的那份饭菜装好,同杜一福吃过以后,让他将菌丝放在蘑菇房中,然后才带着饭盒进城。
正好李大牛也要进城去买米粮,云夕直接搭便车,不需要走一个时辰的路。她也不得不承认,还是她家哞哞比较厉害,李大牛家的牛走路不算快,进城也得用半个时辰。
云夕一到店里,就立即将饭盒拿了出来。
云瑶一打开,看到里面的菜顿时就笑了,说道:“今天菜那么好啊。”她一闻到饭菜的香气,就饿得肚子咕咕叫的。
说起来也奇怪,明明是一样的做法,但云瑶就是觉得她姐姐做出来的菜比她娘更好吃一些。
杜周氏吃过午饭后,便搭李大牛的牛车回去了。云夕则是留下来继续卖东西。
……
时间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去,一转眼便到了九月份。天气也不再像是一开始一样那么炎热,不过因为仙草冻和凉粉皆是美味的食物,所以即使天气转凉了,生意依旧不错。只是为了以防卖不完,云夕还是将这两样东西每天份额控制在一百份上。
等到了冬天,她便打算卖那串串烧。串串烧最重要的便是那蔬菜,所以她已经同杜周氏说过,想要再一家房屋专门来种植蔬菜。杜周氏索性将后罩房那一排全都交给了她。反正即使杜家来客人了,东西厢房的那些房屋就够住了。
杜周氏和杜一福也没闲着,每日按照云夕教导的法子种植蘑菇。
在九月十号的时候,第一批的蘑菇也出来了。第一批一共产出了五十公斤的蘑菇,不算特别多,毕竟这只是试水。
五十公斤的蘑菇一共卖出了三两又五百钱。
云夕本来就是曾赋的老师,鲜蘑菇这种东西一直都很有受众。曾家知道杜家种植了不少,便直接上门以市价收购了,也省却了杜家去一家家推销的时间。
说起来,杜家一开始还真的是看在云夕的份上,才买这些蘑菇。等买回去后,便发现杜家的蘑菇所做出来的菜似乎格外鲜美,颇受好评,许多上门的客人吃过后,再次登门总是要一份炒蘑菇。曾家连忙上门表示,以后杜家还有产出蘑菇的话,可以尽量往他们酒楼送,他们都能收下。
杜家自然是欣然应下。
杜周氏和杜一福可谓是欣喜若狂,倘若他们一个月能够产出一千斤蘑菇的话,那么至少能够赚个三十多两银子,若是冬天的话,蘑菇价格翻倍,拿到手的银子就更多了。
在发现这商机后,这对夫妻便苦恼了起来,财帛动人心,万一别人知道了后,来偷他们家的蘑菇可怎么办?
云夕完全不觉得这是什么大问题,说道:“那就养狗吧。”
阳河村中,养狗的人家不多,五百多户人家,最多也就是十来户养。毕竟养狗的话,还得准备给狗的吃食,不少人家自己家都吃不饱,哪里会愿意省下粮食去养他们。
不过杜家现在收益不菲,养一只狗倒是不用操心。
很快的,杜一福便从朋友家抱回了一只狗。
☆、第三十九章 趋之若鹜的媒婆
这狗自然不是有名的品种,就是最普通的土狗。不过云夕见他那摇摆个不停的尾巴,和咕噜的眼睛,便知道这只狗还是十分机灵的。
云瑶特别喜欢他,还亲自给他取名叫战神。
云夕听到这名字后,嘴角抽了抽。她转念一想,叫战神总比叫旺财要好。
杜一福也亲自给战神做了一个狗窝,只是云夕发现,比起狗窝,战神似乎更喜欢窝在哞哞的腿旁睡觉。也真难为他们一狗一牛,居然还能够和谐相处。
云夕特地训练过战神一回,只要是除了杜家以外的人接近这蘑菇房,他便会叫唤个不停。
训练个十来天后,战神便这样上任成为蘑菇房的守护神。他很快成为了杜家十分受欢迎的一个新成员,无论是杜周氏还是杜云瑶都喜欢他,甚至还会将自己的肉菜挤出一些,送给他吃。
不过杜家中,战神最亲近的仍然是云夕,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云夕拥有植物异能的缘故,她早就习惯于许多动物对自己的亲近了。
杜家这几个月的变化瞒不住别人,大家看杜家平时的吃穿,便猜到只怕云夕那店赚的钱不少。不过他们不至于会猜到仙草冻和凉粉一个月能够赚三十两,最多以为赚个五六两罢了。
但即使只是当做五六两,这样的收益落在人们眼中,也足够让人眼红了。
不少人更是上门,以喜欢吃这两个东西为理由,旁敲侧击着想要这两样的方子。
杜家自然是一一拒绝了。开玩笑,像这种秘方一类的东西,哪里可能随意告诉别人啊。杜周氏再傻,也不至于被人轻飘飘两句话给哄了过去。
这些人在听闻无论是仙草冻还是凉粉,都是云夕想出来的后,顿时将主意打在了云夕头上。
云夕在村里一下子显得炙手可热了起来,加上现在大家都知道她之前那克亲的流言是余家收买和尚放出来的,因此不少人便觉得模样长得好,又有赚钱方子的她是个不错的媳妇人选。
对于不断登门当说客的媒人,云夕分外感到烦不胜烦。偏偏她又不能将媒婆都赶跑。
这些媒婆将那些男子一个个吹的天花乱坠的,什么老实本分勤恳,仿佛云夕错过这些人,就错过了金山银山一般。
云夕本质上还是有点颜控的,至少在相貌上,这些男子最多只能夸个忠厚老实,她就算要找,也想找个稍微好看一点的,至少养眼啊。她现在能够挣钱,就算养个小白脸也没事,只要她看了心情愉悦。只是她这点心思,这不能暴露出来,毕竟同世道相违背。
前世的她有实力,又有相貌,追求者也是趋之若鹜,只是那时候的云夕基本都看不上罢了。有能力的吧,在末世那时候花花肠子可不少。在丧尸遍野的那时代,强者为尊,不少美貌柔弱的女子,为了保住性命,不惜利用自己的身体攀附强者,导致不少能力强大的男人面对着一群上赶着的美女,都觉得三妻四妾是常态。这种情况下,云夕看得上他们才有鬼了。因此她也同好友说了,她宁可养个貌美如花的小白脸,也不愿同那些男的在一起。
只可惜没等她给自己挑选一个小白脸,她便死于丧尸之下,穿越到了这时代。
想让云夕同这时代许多女子一样,将就着嫁出去,然后辛勤操劳一大家子,那是不可能的。她骨子中就不是那种愿意居于人下的性子。
杜周氏倒是十分开心,她原先就操心云夕的亲事,现在见不少人趋之若鹜,便想着为云夕好好挑选一个对象。
云夕只能细细同她说了这其中的关卡,这些前倨后恭的人纯粹是看在利益的份上而来的,显然人品都不怎么样,倘若她有朝一日失去了利用价值,只怕这些人就不会再对她好了。她一点都不想再遇到一个余家。
杜周氏想想也的确如此,特别是其中有些人家,之前还曾说过云夕的坏话,现在却上赶着上门,完全忘了自己先前的嘴脸,实在面目可憎。
云夕又表示在三年之内不想嫁出去,反正这大楚的女子,在十七八岁出嫁的也不少。
杜周氏只当她是被之前余家给刺激了,心中怜惜的同时,又将余家给翻来覆去骂了好些遍。
同云夕商议过后,杜周氏便去走了一趟凤凰县十分有名的太清观,回来后,便告诉大家,太清观的观主无为子表示云夕不宜早嫁,至少得三年后再考虑亲事。
无为子是凤凰县最有名的道士,他的话人人信服。无为子性格又颇为清高,想用银钱和珍宝打动他都不容易。在大家眼中,一个连珍宝都请不出的人,自然不会随意为了别人说谎话骗人。加上无为子的道行也不浅,在凤凰县十分受到富贵人家追捧。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身份,就连县令对他都十分恭敬。
杜周氏之所以能够请动无为子,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无为子十分喜欢吃仙草冻,每日都要让自己的弟子买上两份。
云夕在知道后,贡献了好几种仙草冻的吃法。比如加水果丁、比如牛奶仙草冻、比如奶茶仙草冻。云夕店里之所以没卖那几种,只是嫌麻烦罢了。想要弄到牛奶简单,但是想要每天都拿到好多斤的牛奶就不容易了,还是蜂蜜容易买到。他们总不能为了这个,跑去买好几头奶牛回来吧。
不得不承认,杜周氏这一遭的确是投其所好,加上她的要求也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