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傅璇十七岁的时候,她喜欢上了一个人。
    她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一年上海的夏天尤其炎热,由于持续的高温,即使放了暑假,她也难得没有像往常那样跑出去撒野,而是整天待在家,睡觉吹空调。
    手机上的短信、qq和微信轰炸个不停,仔细一看,都是叫嚣着要让她出去唱k吃饭的邀请,高中里几乎一整个学校的同学和她的关系都很好,女生觉得她不矫情不做作,男生觉得她漂亮有趣,学弟学妹觉得她仗义,学长学姐觉得她聪明过人。
    哪怕她念书念得不好,有时候脾气暴躁起来还会动手揍人,也还是丝毫不影响她持久的人格魅力。
    如此在家足足窝了两周,小魔王也到底还是忍不住了,在众多邀请中,她最终选择了前往她最交好的男性朋友唐彬家——因为他家住别墅,有空调有冰淇淋还有游泳池。
    唐彬和她一样,是在学校里和她旗鼓相当的风云人物,长着一张男神脸的学霸,性格好家庭背景也好,整天有一大串的女孩子追在后面跑,可他却没有半点骄纵的脾气,以此成为了少数在她心里,和她哥哥傅郁一样的完美男人,唐彬也倒是奇怪,不近女色、却挺把她这个小魔王当一回事,但是她一直觉得他俩是哥们,因此总是屡次向误会他们的人解释,他们俩是革命般的坚固友情。
    那天唐彬家非常热闹,一整个班的人几乎全都来了,唐彬作为东道主,忙得不可开交,可在忙碌之余,还是没忘记抓了正戴着墨镜、穿着短袖短裤躺在游泳池边的她叮嘱,“傅璇,别下水,别偷吃冰淇淋和冰饮,听到没?”
    她正嘴馋,听到他这么说,一早上起来发现自己姨妈来了的愤慨又被撩起来了,抬手就是一掌,“烦死了,你怎么比我妈还啰嗦。”
    唐彬和她相处那么久,早就摸清了她掌风的套路,此时温雅地朝旁边退了一步,淡定道,“你妈工作忙,可能都还没我了解你的生理期。”
    傅璇听罢,冷笑一声,直接拿起手边的玻璃杯子作势要朝他扔过去,唐彬举了举双手表示投降,走前却还是不忘添上一句,“肚子饿的话,厨房冰箱里有我早上刚买来的蛋糕,凉的话你吃慢些。”
    她听了怔了一怔,他的身影却已经消失在了欢闹的同学之中。
    如此又坐了一会,傅璇终于坐不住了,一咕噜地从椅子上起身,溜达到了唐彬家的厨房。
    一伙人都在外面闹腾,别墅里倒是分外安静,她伸手打开冰箱,很快就看到了放在第二层的提拉米苏。
    把蛋糕拿出来放在了流理台上,她转身要去拿勺子,可一抬头,就看见有个人正步伐沉稳地从二楼的楼梯上走下来,不一会就走到了她的面前。
    那是一个容貌十分英俊的年轻男人,身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衬衣,袖口细致地挽了起来,一双漂亮的眼睛微微上扬,眼珠和发色一般如墨,他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清雅的气息。
    她从没有见过这个人,他看上去要比她大一些,而且,她总感觉他和唐彬长得有些相似。
    那人朝她微微颔首算作招呼,径直走到冰箱前拿出了一根冰淇淋,然后慢慢拆了包装。
    他的动作不徐不缓的,手指也生得很漂亮。
    傅璇自己也没有发现她的目光停留得过长,直到对方轻咳一声。
    “额……”她虽略有窘迫,可常年来的胆大却让她很快找到了镇定,“你好呀。”
    “你好。”那人的嗓音低低的,很醇厚,“你是我堂弟的同学吧?”
    “嗯。”
    原来他是唐彬的堂哥。
    那人的目光在她的脸颊上有礼地停了停,勾起唇角,“我叫唐祁。”
    她不知怎么的,那一瞬间,心跳突然加快了一点。
    “……你比唐彬大几岁?”她没办法解释心中这种从未有过的奇怪感觉,只能佯装淡定地拿了勺子,边挖蛋糕边问他。
    “九岁。”唐祁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我平时都在国外经商,不是经常回来。”
    “噢。”
    她吃了一口提拉米苏,心里想着,他原来都二十六岁了?但是看上去,顶多才像个大学生啊。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傅璇。”
    “你和我堂弟的关系很好?”他调整了一个站姿,“我在他的房间里,有看到你和他的合照。”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里有几重意思,停顿一会,扬起下巴看他,“关系好,但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好。”
    唐祁略带意外地看着女孩子眼底的骄傲与鬼灵,眉头动了动,“噢,这样啊。”
    两人保持着一个友好的距离,继续不痛不痒地说了几句,唐祁吃完了冰淇淋,从她的身边经过把包装扔进垃圾桶后,折返回来时突然在她的身旁停了下来。
    傅璇感觉到他的停顿,抬头疑惑地看向他。
    他的目光看不出深浅,此时竟然伸出手指,轻轻将她嘴角边沾着的奶油抹去,然后,他将那点奶油放在自己的薄唇边,舔了舔。
    从来都号称胆大包天的小魔王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动作,脑中瞬间警铃大作。
    “嗯,味道挺好的。”
    她刚想要竖起身上的刺准备作战,谁料对方却已经收回手,朝她轻轻一笑,转身走回了楼上。
    那天之后,傅璇开始以每周五天的频率往唐彬家跑。
    想要见到那个人的愿望,似乎比她从小到大做任何事情加起来的动力,都还要强烈,她明白自己好像是着了魔,可又无法抑制。
    一路畅通无阻地冲进别墅,直奔二楼,她熟门熟路地打开唐祁的卧室门,像老大爷似的一屁股坐到他的床上。
    正在书桌前收发邮件的唐祁回过头,有些哭笑不得,“小祖宗。”
    “我要吃冰淇淋。”她朝他摊摊手。
    唐祁看了她一会,摇摇头起身,下楼去冰箱里给她拿冰淇淋上来。
    等傅璇拿了草莓味的哈根达斯在手里,又用两根手指抓着他的睡衣衣袖,“陪我说话。”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俯视着她,“祖宗,因为你,这两天我丢了一单大生意。”
    “我不管,”她挑眉,心底悄悄泛起开心的波澜,“我这是在锻炼你的耐心。”
    唐祁的眼睛轻闪了闪,在她的身边坐下,叹了口气,“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又多了一个堂妹。”
    最后两个字微微有些刺痛了傅璇,她脸色一下子就变了,死死盯了他一会,突然恼怒地翻身下床,“你比我大九岁,都快成我叔了还好意思认我做妹妹?”
    “我要回家了,你继续处理工作吧。”
    几步跑到门边,刚要打开门,手臂就被他从后面轻轻扣住了。
    “放手,叔叔。”她阴阳怪气地说着,头也没回,心底里的酸胀简直快要满溢出来。
    “生气了?”他好听又低沉的嗓音响在她的身后。
    她不说话,他的手就悄悄从她的手腕落到她的手掌处,然后坏心眼地伸出手指,轻轻在她的手心里挠了挠。
    傅璇最怕痒,就算强忍着,还是红了脸,恼羞成怒,“你干嘛!”
    “我今天不工作了,”他浅笑着看着她,“这样的话,你还是要回家吗?”
    他脸上的温柔和慵懒,看得她心尖都软了。
    从中学的时候开始,就一直有不少男孩子喜欢她,可她始终觉得他们聒噪又幼稚,只肯和他们称兄道弟、也不愿意跨出男女之情的那一步。
    一直到遇见他,就像遇见了她人生里的第一道光芒,他理所当然是她活到现在所见过的最迷人的男人,虽然她知道她自己还阅历不够、见不到足够多的成年人,可她相信即使看到了,也没有人能够超越他。
    以一个女孩喜欢上男人的方式喜欢上唐祁,实在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十七岁的她根本不想考虑后果,她只想顺从自己的感情。
    “璇璇。”
    他此时手上微微使力,将她拉回到床边,“我也想和你说话,所以,不要回家。”
    “……义务陪伴干堂妹吗?”她嘴硬,“又没有工资拿。”
    唐祁被她可爱的模样逗笑了,捏了捏她的脸,“是自愿服务小魔王。”
    暑假的日子过得很快,而因为待在唐祁的身边,日子就过得更快了,天气热的时候,她就在他的房间里和他说话,如果他要工作,她就一个人躺着玩电脑或者睡觉;天气稍许风凉的时候,他就开车带她出门,上海没有什么特别好玩的地方,他就带她吃遍各种美食,或者和她一起看电影。
    那天两个人一起看完刚上映的电影从商场里出来,傅璇咬着冰淇淋往前走,走了一会,突然侧过头看他,“唐祁,你怎么那么清闲啊?整天不务正业的。”
    唐祁一怔,无奈地摸摸她的头发,“小白眼狼,你有良心吗?”
    明明是她每天都缠着他,一不陪她就要闹脾气,他只能把一大堆工作都部署给怨天载道的属下们,天天陪吃陪玩,她现在还反过来说他闲?
    她心底里早已经乐开了花,这时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胸口,半撒娇地说,“我还想吃爆米花,快帮我去买。”
    唐祁顺势握住她纤细的手指,“每天吃的食量和猪差不多,也没见着你胖。”
    “不服啊!”她晃了晃自己的细胳膊,“不服来辩!”
    他忍着笑,刚想要说什么,突然就有个手捧一堆玫瑰花的小姑娘跑到他们的身边,笑眯眯地道,“哥哥,你想要给你的女朋友买花吗?很便宜的,五元一支。”
    傅璇听到“女朋友”那三个字,心底来来回回尖叫了几次,又紧张又期待地看着唐祁,以为下一秒他就会拿出钱包来给她买花。
    毕竟,她也不傻,他如此任劳任怨地陪着她,她根本不相信他对她没有产生超出普通界限的感情。
    可谁料到,唐祁只是朝那个女孩笑了笑,淡声解释道,“这位姐姐不是我的女朋友,她还小,比你大不了多少。”
    “是吗?”小女孩疑惑地看了看他身边又高又瘦的傅璇,“那打扰啦。”
    等小女孩走后,唐祁准备去给她买爆米花,却发现她已经面无表情地往马路边走去。
    “璇璇?”他几步追上,“你去哪儿?”
    傅璇抿着唇一直不说话,只是自顾自地往前走。
    “你要回家了?我送你。”他心里很快就明了了她反常的原因,脸上的笑容也逐渐消失,眼神有些忽明忽暗,“璇璇,你走慢些,别摔着。”
    “不劳您费心了。”她此时顿了脚步,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这个暑假很感谢你能陪着我胡闹那么久,我马上也要开学了,从今以后我应该不会再来打扰你了,唐叔叔。”
    她格外咬重了最后三个字,却根本都没敢看他的眼睛,猛地就跳上了出租车。
    回家之后,她抱着枕头哭了很久,哭得连眼皮都肿了。
    幸好爸妈都是整天窝在研究所里的数学狂人,没太多时间注意她的行踪,她三天没好好吃饭,日夜颠倒的发呆或者是掉眼泪,一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唐彬给她打了个电话。
    “傅璇,”唐彬的声音少见的有些沉闷,“你还好吗?”
    “好,”她沙哑着嗓子,不愿意在任何人面前示弱,“好得不得了,吃香喝辣。”
    唐彬沉默了一会,“我堂哥走了。”
    傅璇的心脏陡然漏跳了一拍,握着手机的手抖了抖。
    唐彬见她不说话,又说,“他昨天回美国了,短期之内应该不会再回来。”
    本来心里那么多复杂和纠结的情绪,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就像被人用枪一枪轰成了碎片。
    他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向她交待,就这么离开了。
    她这辈子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可真是个残忍的男人。
    “璇璇,你是不是喜欢他?”唐彬一字一句,说得很轻。
    傅璇咬着嘴唇,逼退了眼底的泪,笑了两声,“你在开玩笑吗?唐彬,该回家吃药了。”
    “你每天都来找他,我亲眼看到你在他身边的时候笑得有多开心,”唐彬在电话那头说道,“璇璇,你骗不了我的,我从来没有见到你对着一个男人露出过那种表情。”
    唐彬的话,就像一把刀,锐利地刺进了她本就支离破碎的心脏。
    “他现在走了,我觉得对你来说是一件好事。”
    在她的呼吸声中,唐彬放低了嗓音,“我堂哥这个人,的确很有魅力,他非常出众,却比谁都危险,这些年他一直有不少女人,却没有固定的女朋友,因为他根本没有心思想安定地和一个女孩子交往,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比你年长太多岁了,璇璇,你们根本没可能的。”
    “不可能的感情,还是早断早好,不要再喜欢他了。”
    唐彬说完这些,就挂了电话。
    傅璇一动不动地握着手机,半晌,像被吸了魂一般,眼神黑暗地埋入了枕头里。
    暑假过去,很快就开始了高三的生活。
    傅璇依旧是学校里的小魔王,在其他学生们都埋头苦学想要考上名牌大学的时候,她却以比往常更嚣张和无所顾忌的态度玩乐着。
    老师虽然对她的状况头疼不已,可知道她这样的性子,根本连管教都没有用,只能听之任之。
    她换了很多男朋友,特别多,从学校里的同学、学长,甚至到在外面认识的小混混、同龄男孩子,虽然她对待这些人,更像是对待为自己鞍前马后的仆人,她不和他们有任何肢体接触,仅限于聊天和出去玩乐,可即使这样,还是有前仆后继的男孩子愿意和她只做这短暂的玩友。
    她还是从前的那个傅璇,只是已经被那个夏天夺走了最重要的真心。
    一直到,这一年的十一月。
    唐彬的成绩稳定在年级第一,已经基本内定要保送清华大学,那天周末她应他邀请去他的家,两人窝在沙发上边吃点心边看新出的蓝光大片。
    吃到一半,傅璇有些口渴,想去厨房里倒杯水。
    “璇璇,”她刚起身,突然就被身后的唐彬叫住。
    “嗯?”
    视线里,英俊又温润的男孩子眉眼分外专注地看着她,“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傅璇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唐彬,你脑子出问题了?”
    “我没有开玩笑,”他抬手用遥控器按了暂停,“傅璇,我已经喜欢了你两年多,以朋友的身份。”
    “不要再胡乱谈恋爱了,好吗?”他见她愣在原地一动不动,起身轻轻握住了她的手腕,“我会好好对你,一直珍惜你的,你想要什么,我都尽全力给你。”
    她真的是听傻了,再静默了几秒,突然甩开了他的手。
    “我一直以来都把你当作最最信任的好朋友,唐彬。”她注视着他,“我以为你也是这样对我的。是我不好,不应该这样不羞不躁地和你走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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