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是在傍晚抵达沛县城外。
阚媪则带着刘阚,提前向吕翁一家道别。虽然吕翁殷勤挽留,但已经明白了他心思的刘阚母子,当然不会同意。感谢了吕翁这一路上的照顾之后,阚媪把马车还给吕翁,背上包裹。
“阚,把车上那黑熊皮囊带上,咱们先找地方落脚。”
阚媪吩咐了一句,刘阚立刻答应,跳上马车,抓起了摆放着车辕上的那个长方形熊皮兜囊。
这兜囊一直放在车里,只是阚媪看得紧,刘阚也没有机会去触摸。
结果抓住兜囊上的绳索一提,刘阚的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一声:这是什么东西,如此沉重?
兜囊长大约在一丈三尺左右,宽近三尺。
粗略的试了一下,这玩意儿的份量可不轻,差不多在百斤左右。
不过,刘阚的力气也不小,拎着这兜囊虽然有一点沉重,却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拎起兜囊之后,顺势扛在了肩头。跳下马车后,他也不敢询问母亲,怕露出破绽。只笑道:“母亲,我们走吧。”
阚媪点点头,朝着吕翁一福,“多谢东翁一路上的照顾,我们这就告辞了。等我们找到了落脚之地,自然会通知东翁。若东翁以后有什么事情,我母子随叫随到,绝不会有所推辞的。”
“大嫂,你……这又是何必呢?”
不管怎么说,刘阚母子在吕家的时间也不短,而且出了不少的力气,给了吕家许多帮助。
吕翁虽然对刘阚有所顾忌,但真的到分手的时候,这心中也颇过意不去。
只是他老婆不同意刘阚跟着,两个儿子也不赞成。随行的奴仆呢,不少人对刘阚也挺害怕。
刘阚虽然勇猛,可安了家以后,不是靠着勇猛就能生活。
吕翁有些舍不得,但也不能不考虑其他人的想法。挽留了一下,见刘阚母子去意已决,便不再赘言。
吕雉捧来了一个布包,吕翁说:“前夜若非阚侄,我一家怕是难以活命。大嫂既然决定自立门户,我无甚话说。这里有两千刀布,一千蚁鼻,权作赠礼。大嫂莫要推辞,否则就见外了。”
所谓刀布蚁鼻,就是当时的钱币。
齐国以以刀币作为通货,楚国用蚁鼻,也就是铜贝流通。虽然说楚国已经被灭了,但在不少地方,蚁鼻仍然可以使用。至少就沛这个地方来说,蚁鼻的流通量,甚至要比刀布更广。
刘阚深知,离开了吕家之后,少不了用钱的地方。
阚媪虽然有些积蓄,但绝不会太多。与其到时候走投无路的回去,不如接下这笔赠礼。
至少在刘阚看,这些钱是他和他那个素不相识的老子,用性命换来的血汗钱,没什么不好意思。
阚媪有些责怪的看了刘阚一眼,但没有出言指责。
至于吕雉,明眸又是一亮,脸上露出些许笑意,轻轻的点头,似乎非常赞赏刘阚这个举动。
“阚,安顿下来,就通知一声。我们就住在西南角的那个宅子里,门口有两颗槐树,很好找!”
“小弟记下了!”
刘阚扛着兜囊,把布包揣在怀中。
又朝着吕翁父女拱手一礼,而后和母亲转身离去。
看着他母子的背影,吕翁不免有些怅然若失的感怀,呆立了片刻,轻声道:“阿雉,我们也走吧。”
车队,随着车夫们一连串的喊喝,缓缓的驶入了沛县城门。
******
沛,从字面意思上来解释,有充沛,丰盈之意。
事实上,沛这个地方的确是草木旺盛,土地也非常的肥沃。一望无际的大地上,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湖泊和沼泽。雨量很充足,水边的草木格外繁茂。可以说,这里是一处钱粮广盛的土地。
沛作为分界线,北边是以旱田麦为主的齐人,喜欢穿着长衣大袄。
南面则生活着以稻米为食,穿楚服短衣,讲楚国方言的楚人。两种生化习惯完全不同,甚至语言文字也有着巨大差异的人群,就这么共同生活在沛县城中,彼此之间也似乎非常友好。
总体而言,沛这个地方并不繁华。
至少相比较于其他地区,这里很偏僻,但也非常的安宁。
许多破落的六国贵族,居住在县城中。偏僻的小县城,也因为这样一个原因,变得热闹许多。
沛,沛,沛……
刘阚和母亲在县城里找到了一家客栈,也是唯一的一家客栈后,暂时安顿了下来。
说实话,这个时代的饭菜很难吃。
也没有太多的调味品,大都是把食物放在白水中烧开,然后好像撒金子一样的撮一撮粗盐,放在事物里面。刘阚一开始的时候,还真受不了这种粗鄙的食物。但他也清楚,这只是他来到这个时空中所要面临的困难之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麻烦。如果连这都不能克服……
哈,干脆自杀算了!
这个时代,没办法洗热水澡,甚至上厕所的时候,连个擦屁股的纸张都没有。
四大发明啊……刘阚有时候就在想,你至少把我穿越到一个有手纸的时代也好啊。现在可好,厕所臭烘烘的不说,大解完了,只能用草梗来清洁。我的个天,这古人的生活,可真艰难啊。
母亲阚媪,是个直肠子的女人,也没甚心事,倒下来就睡着了。
可是刘阚却睡不着,靠在墙壁上,看着简陋的房间,思绪也变得格外纷乱。
齐国刚灭亡,也就是说秦始皇还没有称帝。所谓的车同轨之类的改革,也应该还没有开始。
如果这个时候,我去像秦始皇建议一下,是不是会发达起来呢?
这个念头在刘阚的脑海中也只是一闪即逝。且不说能不能见到秦始皇,就算是见到了,人家怎么可能因为自己那么一句话,就高看两眼?帝王之心,最难揣摩,弄不好还会送了性命。
再说了,秦始皇称帝之后没多少年,好像就死了。
那到时侯,自己就不可避免的要卷入一场指鹿为马的游戏当中。黑黑,好像秦始皇死后没多久,秦朝就灭亡了吧。不错,自己很佩服秦始皇,但是要让他因此去送死,刘阚绝不答应。
慢着!
沛……吕雉、刘邦……
刘阚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道灵光,忍不住惊声叫道:“难道阿雉就是吕后?”
这一嗓子,一下子吵醒了熟睡中的阚媪。她翻了个身子,看着刘阚,迷迷糊糊的开口问道:“阚,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啊!什么吕后……你刚才在说什么?什么阿雉就是吕后?”
“啊!”
刘阚急中生智,笑道:“什么吕后啊!母亲,您肯定是听错了,我刚才是说,阿雉以后会怎样?”
“以后的事情谁能知道,你这脑瓜子里在想些什么?自从你好了之后,就变得有些古怪……”
阚媪又倒下来,打了个哈欠,“不过要说起来,阿雉这丫头是挺好,人也聪明,模样也不差,就是年纪比你大了一些。恩,阿嬃倒是不错,只可惜和我们不是同一种人,有些可惜了。”
刘阚不禁哑然失笑。
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不过,不是说古人对这个男女之事挺看重,而且很在意这个礼数吗?
从这一两天的情况来看,似乎并非刘阚想像的那样子。
倒也是一个很有趣的年代!
刘阚不禁莞尔,起身走到母亲的身旁。月光从窗外照进来,阚媪睡的很香甜,脸上还带着笑容。
叫这个女人母亲,一开始是出于无奈。
可是短暂的相处之下,刘阚可以感受到,她对自己那份发自内心的关怀。至少在刘阚看来,阚媪的母爱,丝毫不比他另一个时空的母亲给他的关爱来得少。忍不住伸出手,为阚媪盖了盖毯子。
既然老天爷让我在您儿子的身上重生过来,那么就让我来尽一尽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本份吧。
刘阚的目光变得有些迷离起来,片刻之后,他方才起身,轻手轻脚的穿上鞋子,走出房间。应该好好的想一想,自己能做些什么,该做些什么?既然老天把我送到了这个年代,总不会是让我碌碌而为的过一辈子。至少,我应该让我和房间里那个名义上的母亲,过的更好。
屋外的月光很皎洁,洒在小院里。
刘阚在门廊上坐下来,靠着廊柱,呆呆的想着心事。
突然间,刘阚觉得似乎有人走过来。他呼的跳起来,转过身子,朝着阴影中轻声喝道:“谁,出来!”
话音未落,一个青年缓步走出。
他穿着一件长衣大袍,显然是齐人的打扮。年纪大约在二十上下,面如粉玉,格外的俊俏。
青年一拱手,“小兄弟,打搅了!”
刘阚看似随意的站立,双手张开,低垂于身后,警惕的问:“你是谁?鬼鬼祟祟的想要做什么?”
“啊,小兄弟莫误会!”青年连忙摆手道:“这客栈的主人乃是家父。今夜月光皎洁动人,我甚爱之,故而出来赏月。不想惊动了小兄弟……呵呵,没想到,小兄弟和我一样,也是个雅士。”
说完,青年拱手,“自我介绍一下,在下名叫审食其,尚未请教,小兄弟高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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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先更新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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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把车上那黑熊皮囊带上,咱们先找地方落脚。”
阚媪吩咐了一句,刘阚立刻答应,跳上马车,抓起了摆放着车辕上的那个长方形熊皮兜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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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安顿下来,就通知一声。我们就住在西南角的那个宅子里,门口有两颗槐树,很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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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朝着吕翁父女拱手一礼,而后和母亲转身离去。
看着他母子的背影,吕翁不免有些怅然若失的感怀,呆立了片刻,轻声道:“阿雉,我们也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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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作为分界线,北边是以旱田麦为主的齐人,喜欢穿着长衣大袄。
南面则生活着以稻米为食,穿楚服短衣,讲楚国方言的楚人。两种生化习惯完全不同,甚至语言文字也有着巨大差异的人群,就这么共同生活在沛县城中,彼此之间也似乎非常友好。
总体而言,沛这个地方并不繁华。
至少相比较于其他地区,这里很偏僻,但也非常的安宁。
许多破落的六国贵族,居住在县城中。偏僻的小县城,也因为这样一个原因,变得热闹许多。
沛,沛,沛……
刘阚和母亲在县城里找到了一家客栈,也是唯一的一家客栈后,暂时安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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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的月光很皎洁,洒在小院里。
刘阚在门廊上坐下来,靠着廊柱,呆呆的想着心事。
突然间,刘阚觉得似乎有人走过来。他呼的跳起来,转过身子,朝着阴影中轻声喝道:“谁,出来!”
话音未落,一个青年缓步走出。
他穿着一件长衣大袍,显然是齐人的打扮。年纪大约在二十上下,面如粉玉,格外的俊俏。
青年一拱手,“小兄弟,打搅了!”
刘阚看似随意的站立,双手张开,低垂于身后,警惕的问:“你是谁?鬼鬼祟祟的想要做什么?”
“啊,小兄弟莫误会!”青年连忙摆手道:“这客栈的主人乃是家父。今夜月光皎洁动人,我甚爱之,故而出来赏月。不想惊动了小兄弟……呵呵,没想到,小兄弟和我一样,也是个雅士。”
说完,青年拱手,“自我介绍一下,在下名叫审食其,尚未请教,小兄弟高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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