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感觉你和你的手下都不太卖力气?”此时,白鹤染被君慕凛带着又冲到一处人多的地方,五枚毒针打出,起乱起倒地,当场毙命。她指指前头一处战局,对君慕凛说,“以你这些手下的本事,打了这么半天,绝不至于只是划伤几刀或是断根手指头这种程度,他们可是阎王殿最好的暗哨,就算不至于一招就把敌人拍死,至少十招之内也得要人命了吧?可他们都打了多少招了?打完这堆打那堆,你带着我来来去去的,好像在打扫战场收拾残兵。”
    君慕凛很认真地点点头,“就是在收拾残兵,让他们先打个大荒,然后咱们到了他们就转移到下一处,你毒针一出,他们死在你的针下,如此显得你很有本事。”
    白鹤染差点儿没气乐了,“大敌当前,我心里想的只是快快将敌人解决掉,别伤及无辜百姓,显这个本事干什么?”
    他不赞同这个想法:“首先,百姓们很好,除了最开始起乱时有被伤到的以外,这会儿已经没有人再被波及了。这些人应服我们还应服不过来,一时半刻分不出心思去找百姓的麻烦。其次,这个本事你必须显,你是即将上位的女君,百姓们对你的信心都是我为你树立起来的。那么做为女君本身,你必须得拿出些真本事来让他们看一看。今夜就是个好机会,女君平乱,英姿非凡,从今往后你在他们心中绝对是一位有勇有谋的女君,他们会敬你。”
    “那这也不算显本事啊!”她是真无奈,“要真显我的本事,你就别总在我身边儿护着我,也别总带我往残兵残将堆儿里冲。我应该独自站出来去打那些有战斗力的敌人,而不是跟着你的暗哨后面捡剩。我也是有些本事的好吧?真不至于沦落到捡剩的地步。”
    “我这不是怕伤着你嘛!”他也很无奈,道理都懂,可是如何敢真的就把手给放开?十几人对几百人,这个人数的差距还是让他不敢松懈。“这样就已经显得很有本事了,咱们不能太冒险。染染,听话,还想去打哪里,我陪着你。”
    这话遭来了小姑娘狠狠地一记眼刀,“滚蛋吧你!我是发现了,只要有你在,绝对就影响我发挥,做何时都不痛快,干点儿什么都不过瘾。不过君慕凛,虽然我还没有入宫登基,但至少也是民心所向,这些人的行为就也算是起兵造反了。且不说他们究竟是来自哪一股势力,就冲着几百人突然冲出来作乱这件事,正常来讲,你的态度就不应该是现在这样。”
    她一边说一边行动,终于冲出他的保护圈,杀进一处战团,还冲着也杀进同一战团的暗哨喊了一句:“都躲远点儿,这几个人归我了。”
    暗哨们瞅了一眼随后跟上来的君慕凛,一闪身,退了,但剑影没退,他是白鹤染的暗哨,除非主子有命,否则主子必须得在他视线范围之内。
    白鹤染总算逮着几个鲜活的、没有伤的敌人,打了一会儿,扔出几针,死了。
    也算过了把小瘾,便不再排斥君慕凛继续护着他。只是对于刚刚的问话还没忘,又追道:“快说,你这气定神闲的劲儿是哪来的?是什么人让你有所依仗?”
    君慕凛笑了,最了解他的果然是这个小丫头。
    但见他嘴角邪笑扬起,一对儿紫色的眼珠子闪了又闪,白鹤染就明白了:“合计你早知有人会在今夜起乱,也早就对这一场乱事提前做了部署。之所以这乱还能起,你纯粹就是为了让凤乡百姓看到他们未来的女君飞身杀敌,为我树立所为的威严?”
    “我们染染最聪明。”
    “我聪明个屁啊!刚才起乱时差点儿没吓死!”她气不打一处来,抬手一针就要往君慕凛身上扎。想想还是算了,这人虽然有时候挺气人的,但多数时候也还算不错,再留几年。
    不过一顿数落还是免不了,她抬脚往他腿上踹了一下,“几百人起乱,凤乡城这么多百姓,万一他们不单单冲着我来,还要冲着百姓去,那可怎么办?万一我这君位还没登呢,就把凤乡百姓折了一半去,我怎么跟天下人交待?君慕凛你是不是太冒险了?”
    “不冒险啊!”他一脸无辜,“其实受伤的那些不全都是凤乡的百姓,血流的多,被送到宫里医治的,多半都是我们的人。剩下的真正百姓受伤的,都是些皮毛轻伤,最多就是手臂上被划了一下,伤口也不伤,找个大夫上点药粉几天就能好了的事。我早有安排,这三百余人虽然混迹在百姓中,但多数已经被我们的人团团围住,翻不了天的。”
    “你如何发现的?”她不解,“如何分辩出谁是百姓谁是乱者?”
    君慕凛气笑了,“染染,你脑子是不是有点儿不够用?你瞧瞧他们,个个拿着长刀长剑,哪个平民百姓没事儿闲的出门带这些玩意?何况还是恭迎女君登基的日子。这些东西过大,是藏不住的,只能拿在手上,所以只要留意哪些人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就可以了。”
    “好,那么第二个问题。”说第二个问题之前,她忍不住又踹了他一脚,“第二个问题,你哪来的那么多人去将这三百余人都给监管住?说!跟什么人同流合污了?”
    他笑容更甚,“好染染,不是同流合污,我只是在往凤乡来的路上调了兵。这会儿之所以没那么紧张,是因为我们的大军已经驻扎在凤乡城外,将整座凤乡城都给团团围了起来。非但凤乡,歌布几大要城全部都有我们的人,今晚登基顺利也就罢了,一旦不顺利,我们的大军会一拥而上,直接以最强硬的态度,将这个小国占为己有。”
    他说得自豪又自信,“从前不动歌布是因为真没怎么看上这个小破地方,否则以本将军的威名,想要拿下小小歌布,还不是轻而易举之事?”
    “少臭美。”她伸手去拧他的耳朵,“说,调的是哪里的兵?”
    “你三叔的兵!”他笑着将小姑娘揽过,“你镇北将军如今就在凤乡城外,染染,只要你把这君位坐稳了,他立即会进城参拜。你们也许久未见了吧?”
    她开始高兴,“三叔来啦?确实许久未见了,我很想念他。三叔来了我就放心了,有咱们的大军在,这凤乡就乱不了。就是……”她最后一句话没说出来,就是她有点儿不知道该面对三叔了。因为文国公府烧了,老夫人也烧在里面。
    许是心里有底,手下动作也愈发的勇猛,君慕凛不再锢着她,由着她去杀乱。只是一直跟在后面随时准备保护,也随时留意以防小姑娘遭遇暗器。
    四皇子君慕息离他们有一段距离,手中一柄折扇上下翻飞,无人可近其身。地上躺倒的尸体一片又一片,看得百姓们都阵阵心惊。
    没想到这个谪仙一般的人居然如此厉害,手里拿的明明是扇子,却感觉比大刀还要快。一扇就取走一条人命。这哪里是谪仙,分明是地狱来的厉鬼。
    可是这人是谁啊?是天赐公主带来的人吗?
    这一晚上的动乱,让凤乡城的百姓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东秦太子与天赐公主的武力值,也看到了东秦人对他们的保护,看到了东秦人对歌布的责任。
    最大的震撼还是来自于白鹤染,起初人们只以为东秦太子将天赐公主推上君位,只是为了讨好媳妇儿。当然,天赐公主绝世神医,也是个有大本事的人。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天赐公主的武功居然也这样的好。一道银白身影在月光下来回穿梭,就像个仙女一般。那些敌人在她面前根本近不了身,一道道银光打出去,中者必倒地身亡。
    有人发现了那些银光是什么,不由得继续感叹神医不愧为神医,连出手的武器都是银针。他们简直就是捡到了宝,有这样的国君在,歌布人还有什么可怕的?
    于是人们的感叹又起,一声声呼喊起来:“女君威武!歌布明日可期!”
    白鹤染笑了,“君慕凛,你的这个法子还真是不错,威名这就立起来啦!”
    他亦回了她笑,人还是护其左右,分毫不敢怠慢。
    角落里,纳兰景坐在树上,皱着眉看着下方纷乱,不住地摇头。
    天赐公主被那东秦太子带着,一会儿到这里,一会儿到那里,身法太快,换位太过频繁。还有他们身边那个暗哨,也如鬼魅一般围着二人打转,飘乎不定,极其干扰视线。他手里的火枪举了又举,却总是瞄不准。
    纳兰景有些郁闷,眼下只有他一人带着火枪来了,所以不可以乱枪乱打。
    火枪里的子弹只有二十五枚,这还是经盖尔改良过的,否则最早的火枪,仅有子弹十枚。虽说打完了还可以再装,但是他如何能保证装子弹的过程中不被人逮住?
    他要的是一击毙命,不管是东秦太子还是天赐公主,打中一个都行。可现在偏偏一个都没有把握,这可叫他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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