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
“你保证。”
“我保证……会在这一切……”孟皈的话还没说完,顾玲甜甜的小嘴又凑了上来,阻断了他想说的话。
这样诱拐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似乎不太好啊!这真的会让一位大好人变成怪叔叔的啊!孟皈一边享受着,一边在心里吐槽着自己。
但他们在未来明明已经是恋人了……虽然短暂到曾经只有三天相处的时间,还是人鬼之恋。
眩晕,很不合适宜地又降临了。
……
这次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孟皈却是回到了先前到过的一个地方。
死刑监狱。
囚服又回到了身上,脑袋也变成了光光的。
他躺在监狱的床上,感觉就象睡了一大觉,做了一堆的梦然后醒过来的一样。
这一次真的不想醒。
他很眷恋她红唇的温软,他的身体仍然干渴,想要得到更多的滋润。
但现在肯定是不行了。
孟皈下了床,活动了一下筋骨,努力在脑子里整理了一下思路……
这还是头一次穿越到同一个地方来啊!这里有什么特别的吗?为什么会两次穿越到这监狱里来?
衣服不是连续的,头也被剃光了,似乎和别的世界不相连通啊!
“你醒了?”隔壁的声音传了过来。
“啊。”孟皈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过去。
“回忆起来你犯了什么罪了吗?”
“没。”
孟皈虽然口里这么说,但还真的就‘回忆’起了自己的罪行……比如抢劫杀人放火烧精神病院拿两块砖把一个人的脑袋从圆的拍成扁的等等。但他没兴趣和隔壁那位分享。
“那你不是死得很冤?连自己为什么被判死刑都不知道。”
“无所谓了,反正我又不会一直呆在这里。”孟皈很淡然的语气。
“哈哈哈……你莫非以为自己还能离开这里不成?”隔壁嘲笑了孟皈一句。
“我睡着之后,做梦的时候能离开这里。”孟皈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隔壁的话。
“唉……快要执行的人最后都会变成这样。”隔壁叹了口气。然后不吱声了。
孟皈也没吱声了,他努力想要睡着过去,反正醒着等眩晕,很可能等很久都等不来,睡着之后,似乎一觉醒过来就能离开这里了。
因为没怎么吃东西,所以身上没力气。而身上没力气的时候,人就很想睡觉。躺倒在床上之后,孟皈不知不觉地就又睡着了过去。
……
醒来的时候。一切如孟皈所料,他确实再一次离开了监狱,而且身上的囚服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他在公园里和15岁顾玲热吻时穿的那套衣服。
当然了。那套衣服追根溯源。应该是和8岁的小顾玲在一起的时候买的。
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哪一年?
孟皈每次从晕眩的昏迷之中醒过来的时候,心里总会不由自主地问起这两个问题来。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居然在一棵树上!
一棵有着很大树冠的树。
附近都是树,看起来这里应该是个树林。
为什么会现身在树上?
是躲在这里吗?
为了躲谁?
“好象已经没有什么逻辑了啊!难道我已经穿越到几万前年退化变成猴子了?但我为什么没长尾巴还穿着衣服?不带这么玩的吧?”孟皈在心里疯狂吐槽着。
正在吐槽的时候,树底下却是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孟皈屏住声息,向脚步声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发现是一名光头男子拎着个手提箱正向这边走过来。
确实是向这边走了过来,那光头男子走到孟皈所在的树下之后就站住了,他放下了手提箱。从身上取了包烟出来点燃之后慢慢抽了起来。
二手烟飘到了树上,让孟皈很是不爽。很想跳下去把这丫的圆脑袋给拍成扁的,然后抢了他的手提箱,看看里面有什么宝物。
就在孟皈寻思着杀人夺箱事情的时候,又有脚步声从树林中传了过来,也是向这个方向走来的。树边正抽烟的那位光头男听到脚步声之后,把抽了一半的烟扔到了地上,踩熄之后拎起了地上的手提箱,似乎是在等脚步声那人过来。
很快另外那人就走了过来,是个瘦瘦的男子,和拎手提箱这光头男似乎很熟,两人握手寒喧了几句之后,瘦子从身上掏出了个信封出来,里面装着一沓钱,可能有一两万的样子递给了拎手提箱的光头男,光头男则把手中的手提箱交给了瘦子。
瘦子把手提箱放到地上打开了来,孟皈很惊讶地发现……手提箱里居然是一把手枪和几个弹匣!
还有消音器。
搞半天这两人在做枪支交易?
当然了,应该是很小型的枪支交易,只买卖了一把手枪而已。
瘦子把手枪装弹装好消音器后,试着向不远处的一棵树射了一枪。
“怎么样?”光头男数清楚了那沓钱之后向来人问了一下。
“还行,就是价格太贵了,是别人几倍的价格。”瘦子吐槽了一句。
“太贵你可以不买啊……买他们那些便宜货,关键时刻卡弹卡死你!然后‘砰!’你被别人一枪爆头……”光头男一副你爱买不买的语气。
“我不是那意思,就是知道你这里货品正宗质量好……”瘦子正准备解释什么的时候,他的正上方的树冠里突然跳下了一个人来,不偏不倚骑坐在了他的肩膀上,在他猝不及防倒地之时,顺手把他手中的手枪给收缴了。
跳下来的人当然是孟皈,在成功夺枪到手之后,他毫不客气地连开两枪近距离爆头射杀了这交易的二人,然后收起手提箱和钱财,顺着二人过来的方向向树林外走了出去。
孟皈不认为自己被传送到一个手枪交易地点来是随机事件,在他的推测里,十有八~九是接下来的任务需要用到枪了吧?那只能先抢到手再说了。
孟皈现在深度怀疑经过此次任务,他回到现实世界之后也会变得冷血起来,杀人如麻,根本没有任何的顾忌。
杀人这种事情,也会成为一种习惯,一旦习惯了,可能会很难改掉。因为……很多说起来很麻烦的事情,快刀斩乱麻杀光了就不麻烦了。
树林距离大路并不算太远,不多时孟皈就来到了大路上,拦停了一辆空载返城的出租车回到了市区。孟皈一路上也已经打听了出来,这里是黄鹤市市郊,时间是2006年3月21号,冬季刚刚过完,天气已经不是那么的冷了。
回到市区之后,孟皈又换乘了几辆出租车,在市区里很随意地逛着,想要遇到什么人什么事以触发任务事件,无意中却是看到黄鹤市当时最高档的盛世商城正在举行世界钻石博览会……
孟皈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现实世界里就在不久前,他曾在报纸新闻里看到过,2006年发生在黄鹤市的盛世商城世界钻石博览会惊天大劫案被破获了,主犯被抓,收缴回了部分被抢的钻石。
报纸上详细回顾了2006年大劫案时的场景……一群蒙面持枪歹徒冲入了会场,射杀了十几名保安和几名执勤的民警,抢走了价值十几个亿的钻石。当时在场目睹了这一切的人,感觉就象在看美国大片一样。
警方花了八年多的时间才完全破案,说起来也就是现实世界两三个月之前的事情,而详细报道则是最近几天才出现在报纸上的。孟皈当时还特意查看了报纸上有关这次劫案的详细记述,说这些歹徒在抢劫成功之后化整为零各自逃窜出了黄鹤市。
其中的主犯把他的同伙给耍了,并没有按事前和其他人约定的逃离黄鹤市,而是单独一人拿着大部分赃物……大概价值十亿左右的钻石躲去了他女友的租住地,低调藏匿深居简出,五年以后才开始外出销赃。
案子最终被破的原因并不是警方的努力,而是这主犯在女友怀孕之后和别的女人快活,被暗中跟踪他的……已经为他生了个孩子再次怀孕的女友发现了,然后一怒之下把他给举报了。
除了这主犯,钻石大劫案其他同案犯在劫案发生后一两年内就全部被警方抓获,但他们供认出的主犯的身份证被核实是假的,而根据他们的供述,主犯是个脸部严重烧伤的人,身高一米八左右,但警方据此排查根本毫无头绪。
在主犯被真正抓获之后警方才知道,那主犯在犯案之前和同伙在一起的大半年时间里脸上一直贴着硅胶,让同伙误以为他曾经严重烧伤,其实他的脸一点儿事儿也没有。另外他还一直穿着内增高皮鞋,让同伙误以为他身高有一米八,其实他的真实身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
在落案之后,记者采访这位主犯,他当时说的几句话让孟皈印象很是深刻……他说他在做这件案子的时候,骗过警方和摄像头并不是什么难事,最难的是要骗过和他一起谋划了半年多的一众同伙,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在案发后更安全,同时也让他个人的利益能最大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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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保证。”
“我保证……会在这一切……”孟皈的话还没说完,顾玲甜甜的小嘴又凑了上来,阻断了他想说的话。
这样诱拐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似乎不太好啊!这真的会让一位大好人变成怪叔叔的啊!孟皈一边享受着,一边在心里吐槽着自己。
但他们在未来明明已经是恋人了……虽然短暂到曾经只有三天相处的时间,还是人鬼之恋。
眩晕,很不合适宜地又降临了。
……
这次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孟皈却是回到了先前到过的一个地方。
死刑监狱。
囚服又回到了身上,脑袋也变成了光光的。
他躺在监狱的床上,感觉就象睡了一大觉,做了一堆的梦然后醒过来的一样。
这一次真的不想醒。
他很眷恋她红唇的温软,他的身体仍然干渴,想要得到更多的滋润。
但现在肯定是不行了。
孟皈下了床,活动了一下筋骨,努力在脑子里整理了一下思路……
这还是头一次穿越到同一个地方来啊!这里有什么特别的吗?为什么会两次穿越到这监狱里来?
衣服不是连续的,头也被剃光了,似乎和别的世界不相连通啊!
“你醒了?”隔壁的声音传了过来。
“啊。”孟皈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过去。
“回忆起来你犯了什么罪了吗?”
“没。”
孟皈虽然口里这么说,但还真的就‘回忆’起了自己的罪行……比如抢劫杀人放火烧精神病院拿两块砖把一个人的脑袋从圆的拍成扁的等等。但他没兴趣和隔壁那位分享。
“那你不是死得很冤?连自己为什么被判死刑都不知道。”
“无所谓了,反正我又不会一直呆在这里。”孟皈很淡然的语气。
“哈哈哈……你莫非以为自己还能离开这里不成?”隔壁嘲笑了孟皈一句。
“我睡着之后,做梦的时候能离开这里。”孟皈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隔壁的话。
“唉……快要执行的人最后都会变成这样。”隔壁叹了口气。然后不吱声了。
孟皈也没吱声了,他努力想要睡着过去,反正醒着等眩晕,很可能等很久都等不来,睡着之后,似乎一觉醒过来就能离开这里了。
因为没怎么吃东西,所以身上没力气。而身上没力气的时候,人就很想睡觉。躺倒在床上之后,孟皈不知不觉地就又睡着了过去。
……
醒来的时候。一切如孟皈所料,他确实再一次离开了监狱,而且身上的囚服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他在公园里和15岁顾玲热吻时穿的那套衣服。
当然了。那套衣服追根溯源。应该是和8岁的小顾玲在一起的时候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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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所在的地方……居然在一棵树上!
一棵有着很大树冠的树。
附近都是树,看起来这里应该是个树林。
为什么会现身在树上?
是躲在这里吗?
为了躲谁?
“好象已经没有什么逻辑了啊!难道我已经穿越到几万前年退化变成猴子了?但我为什么没长尾巴还穿着衣服?不带这么玩的吧?”孟皈在心里疯狂吐槽着。
正在吐槽的时候,树底下却是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孟皈屏住声息,向脚步声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发现是一名光头男子拎着个手提箱正向这边走过来。
确实是向这边走了过来,那光头男子走到孟皈所在的树下之后就站住了,他放下了手提箱。从身上取了包烟出来点燃之后慢慢抽了起来。
二手烟飘到了树上,让孟皈很是不爽。很想跳下去把这丫的圆脑袋给拍成扁的,然后抢了他的手提箱,看看里面有什么宝物。
就在孟皈寻思着杀人夺箱事情的时候,又有脚步声从树林中传了过来,也是向这个方向走来的。树边正抽烟的那位光头男听到脚步声之后,把抽了一半的烟扔到了地上,踩熄之后拎起了地上的手提箱,似乎是在等脚步声那人过来。
很快另外那人就走了过来,是个瘦瘦的男子,和拎手提箱这光头男似乎很熟,两人握手寒喧了几句之后,瘦子从身上掏出了个信封出来,里面装着一沓钱,可能有一两万的样子递给了拎手提箱的光头男,光头男则把手中的手提箱交给了瘦子。
瘦子把手提箱放到地上打开了来,孟皈很惊讶地发现……手提箱里居然是一把手枪和几个弹匣!
还有消音器。
搞半天这两人在做枪支交易?
当然了,应该是很小型的枪支交易,只买卖了一把手枪而已。
瘦子把手枪装弹装好消音器后,试着向不远处的一棵树射了一枪。
“怎么样?”光头男数清楚了那沓钱之后向来人问了一下。
“还行,就是价格太贵了,是别人几倍的价格。”瘦子吐槽了一句。
“太贵你可以不买啊……买他们那些便宜货,关键时刻卡弹卡死你!然后‘砰!’你被别人一枪爆头……”光头男一副你爱买不买的语气。
“我不是那意思,就是知道你这里货品正宗质量好……”瘦子正准备解释什么的时候,他的正上方的树冠里突然跳下了一个人来,不偏不倚骑坐在了他的肩膀上,在他猝不及防倒地之时,顺手把他手中的手枪给收缴了。
跳下来的人当然是孟皈,在成功夺枪到手之后,他毫不客气地连开两枪近距离爆头射杀了这交易的二人,然后收起手提箱和钱财,顺着二人过来的方向向树林外走了出去。
孟皈不认为自己被传送到一个手枪交易地点来是随机事件,在他的推测里,十有八~九是接下来的任务需要用到枪了吧?那只能先抢到手再说了。
孟皈现在深度怀疑经过此次任务,他回到现实世界之后也会变得冷血起来,杀人如麻,根本没有任何的顾忌。
杀人这种事情,也会成为一种习惯,一旦习惯了,可能会很难改掉。因为……很多说起来很麻烦的事情,快刀斩乱麻杀光了就不麻烦了。
树林距离大路并不算太远,不多时孟皈就来到了大路上,拦停了一辆空载返城的出租车回到了市区。孟皈一路上也已经打听了出来,这里是黄鹤市市郊,时间是2006年3月21号,冬季刚刚过完,天气已经不是那么的冷了。
回到市区之后,孟皈又换乘了几辆出租车,在市区里很随意地逛着,想要遇到什么人什么事以触发任务事件,无意中却是看到黄鹤市当时最高档的盛世商城正在举行世界钻石博览会……
孟皈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现实世界里就在不久前,他曾在报纸新闻里看到过,2006年发生在黄鹤市的盛世商城世界钻石博览会惊天大劫案被破获了,主犯被抓,收缴回了部分被抢的钻石。
报纸上详细回顾了2006年大劫案时的场景……一群蒙面持枪歹徒冲入了会场,射杀了十几名保安和几名执勤的民警,抢走了价值十几个亿的钻石。当时在场目睹了这一切的人,感觉就象在看美国大片一样。
警方花了八年多的时间才完全破案,说起来也就是现实世界两三个月之前的事情,而详细报道则是最近几天才出现在报纸上的。孟皈当时还特意查看了报纸上有关这次劫案的详细记述,说这些歹徒在抢劫成功之后化整为零各自逃窜出了黄鹤市。
其中的主犯把他的同伙给耍了,并没有按事前和其他人约定的逃离黄鹤市,而是单独一人拿着大部分赃物……大概价值十亿左右的钻石躲去了他女友的租住地,低调藏匿深居简出,五年以后才开始外出销赃。
案子最终被破的原因并不是警方的努力,而是这主犯在女友怀孕之后和别的女人快活,被暗中跟踪他的……已经为他生了个孩子再次怀孕的女友发现了,然后一怒之下把他给举报了。
除了这主犯,钻石大劫案其他同案犯在劫案发生后一两年内就全部被警方抓获,但他们供认出的主犯的身份证被核实是假的,而根据他们的供述,主犯是个脸部严重烧伤的人,身高一米八左右,但警方据此排查根本毫无头绪。
在主犯被真正抓获之后警方才知道,那主犯在犯案之前和同伙在一起的大半年时间里脸上一直贴着硅胶,让同伙误以为他曾经严重烧伤,其实他的脸一点儿事儿也没有。另外他还一直穿着内增高皮鞋,让同伙误以为他身高有一米八,其实他的真实身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
在落案之后,记者采访这位主犯,他当时说的几句话让孟皈印象很是深刻……他说他在做这件案子的时候,骗过警方和摄像头并不是什么难事,最难的是要骗过和他一起谋划了半年多的一众同伙,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在案发后更安全,同时也让他个人的利益能最大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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