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 奸夫还是孤魂野鬼?
察觉到夏江欲言又止,蝙蝠王投向他的目光,登时变得不友善起来,甚至浮现出防备警告的凶厉锋芒。
好像夏江如果敢多说半句,影响它的认主大事,它就要马上翻脸吃人一般。
夏江只能摸摸鼻子,苦笑着坐到一边不说话了。
认主过程还算顺利,并没有夏皎预想的那么艰辛困难。
她将用银针刺破的指尖,点在蝙蝠王灵纹刻印的中间位置,血珠触及灵纹刻印的那一刻,整个灵纹仿佛突然活了过来,产生出微微的吸力,不断吸收夏皎的鲜血。
泛着金光的血液,点点滴滴从夏皎的伤口溢出,顺着灵纹的线路快速流转,血液所过之处,灵纹突然燃起金色的火焰,漆黑的山洞竟被这璀璨的金光,映照得如同白昼!
蝙蝠王巨大的身躯不住颤抖,脸上露出似痛苦又似畅快的诡异神色。若非它努力压抑,唯恐破坏了认主过程,此刻只怕已经按捺不住又跳又叫,飞到外头翻滚嘶吼了。
地穴之外的黑森林,一只只藏在大小树洞中的血瞳蝙蝠,似乎感觉到了圣血的呼唤,都猛地清醒过来,发出兴奋激切的叫声。
死寂的黑森林,刹那间变得喧嚣无比。
夏皎的鲜血流转过整个灵纹刻印之后,终于回到原点,指尖传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感觉,仿佛指尖之下的这只巨大的凶兽,成了与她血脉相连,心灵想通的另一个个体。
这应该算是认主成功了?夏皎慢慢收回手指,虚弱的感觉袭来,她连忙靠到灵泉边闭目休息。
幸好有这一口地脉灵泉,源源不绝为她供给足够的灵气,否则靠她自己那点修为,恐怕真的完成不了这个仪式。
夏皎启动芯片检查一下,确定身体只是疲累了些,并没有其他不良反应,终于彻底放心了。
蝙蝠王俯下身体,用巨大的脑袋蹭了蹭她的,低低吱了两声。
它在说“谢谢主人”!夏皎清晰感觉到了蝙蝠王的意念。
夏皎觉得此刻的蝙蝠王,与她之前所见,体形似乎更加高大,气息也不太一样,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你给我讲讲黑森林,还有你给我的白玉卷轴的事好不好?”夏皎问道。
蝙蝠王点了点头,口中发出吱吱的叫声。
旁边担心了半天的夏江,听到这连串的怪叫,满面茫然,夏皎一边让芯片控制,继续吸收灵气滋养缺血疲倦的躯体,一边对夏江翻译道:“它说,它的祖先受到一位圣灵师眷顾,刻印灵纹成为守护宁梦神妃洞府的灵兽。宁梦神妃就是黑森林的主人,她是一位先天地级九层武者,可惜她没来得及找到传人,就过世了。蝙蝠祖先身上的灵印传承下来,偶然会出现在某个后代身上,传承到灵印的蝙蝠,实力和寿命都大大超过普通蝙蝠,而且可以继承到先祖的能力与记忆,它就是近千年来,唯一的灵印继承者。”
夏皎说着,指了指抬头挺胸,一副自豪姿态的大蝙蝠。
夏江:“……”这门外语好难懂,他压根没听出那一串吱吱吱的叫声,到底有什么区别。
蝙蝠王才不会在意夏江懂不懂它,继续吱吱吱地对夏皎讲故事。
“后来,律斗界逐渐从上界跌落成下界,宁梦神妃的洞府被发现,来了许多武者强攻黑森林。它的先辈带着所有血瞳蝙蝠拼死力战,最终不敌,林子里的血瞳蝙蝠也被杀死了大半。那些修炼者将宁梦神妃的洞府搜刮一空,但因为地脉灵泉有圣灵师的阵法掩护,并未被发现,于是得以保存。当年被圣灵师放在灵泉底下的一篇灵纹图谱也保留了下来,就是它上次给我的白玉卷轴。”
“那个卷轴里头,有黑森林的禁制灵纹,也有解开禁制的方法,但需要修为达到先天境界,才能完全开启卷轴,看清其中内容。它把卷轴给我,是想我将来修为达到先天境之后,可以替它打开禁制,让它看看祖先见过的万界风光。”
夏皎翻译完这一段,夏江忍不住提出疑问:“当年那位圣灵师大人,为什么会在黑森林,留下针对血瞳蝙蝠的禁制?”
蝙蝠王闻言,很郁闷地瞪了他一眼,意思很明白——你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太不识趣了!
不过在夏皎的催促下,它还是很不情愿地说出了答案。
黑森林里黑色树木,并非原产于律斗界,而是来自某个不知名小世界,它大批生长的地方,就是一个天然的幻阵。
那位圣灵师将它们移植至此后,偶然发现吸食树汁长大的血瞳蝙蝠,产出的夜明砂(蝙蝠的便便),除了是一种极好的解毒灵药,更是调制灵符墨汁的顶尖原料。
为了限制血瞳蝙蝠,让它们别无选择,只能以树汁为食,也为了方便收集夜明砂,所以才煞费心思,在黑森林中设下禁制。
不过这个禁制,只针对先天地级以下的血瞳蝙蝠,一旦它们的修为突破晋升到地级,就可以脱离禁制,自由进出黑森林。
蝙蝠王虽然得到灵纹刻印传承,但修炼至今,潜力耗尽,再如何努力,也突破不了先天人级,它焦急又无奈,正好遇上夏皎,当然不舍得放过。
能够认一位圣血传人为主,不但可以再次激发它身上灵纹刻印的威力,令它的潜力大增,冲击先天地级境界有望,将来再问鼎更高境界,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夏皎如今确实修为差劲,可蝙蝠王很清楚,圣血传人只要能够坚持修炼,不中途夭折,将来至少都会是天级灵师,绝不会寂寂无名。
早早认到这样一个前途无限的主人,分明就是上天给它掉馅饼,有什么好委屈忸怩的?
认了主的凶兽,是不会欺瞒主人的,听到它的解释,夏江终于放下心头大石。
不过将来要不要彻底解开黑森林的禁制,解开之后,如何安置这么许多血瞳蝙蝠,他觉得还要认真考虑一番。
他可不想夏皎因为一时好心,从这里放出一大堆会吸血的祸害。律斗界如今境况已经不太妙,再添这许多煞星,日子还过不过了?!
次日天亮,夏江和夏皎回到地面上,在黑森林附近猎了几只小兽,带回来作存粮。
毛毛泡在地脉灵泉里,轻易不肯上来,夏皎也不勉强它。
黑森林里除了一口地脉灵泉,其他一切都贫乏得很,不过夏皎却觉得很是安心快活,至少这里没有讨厌的人,也不必担心防备,怕泄露自己的秘密,怕被人暗害。
夏江离开夏家之前,曾跟老祖宗约定,若有什么要紧的消息,可以将信送到黑森林安全通道的入口附近。
晚上入睡之前,他总觉得心神不宁,于是夏皎请蝙蝠王带他去看看,老祖宗可有什么特别消息送来,同时也留个记号报平安。
他们走后,夏皎独自无聊,翻来覆去未能入睡,便抱着毛毛说悄悄话:“你说我梦中那个人,今晚会不会再出现?虽然他帮了我的忙,但是说话真让人生气,好想揍他一顿!”
毛毛眯着眼睛斜睨她,眼神很是诡异。
“我原本以为,他是黑森林原主人的鬼魂,不过听声音他是男的,那就不对了。莫非这里还有别的孤魂野鬼?!江爷爷说,这人很可能跟宁梦神妃有关系。蝙蝠王说,宁梦神妃是圣灵师的第五位妃子……哼!这家伙仗着自己有本事,就娶这么多老婆,可见是个花心大萝卜!毛毛你说,会不会这人是宁梦神妃的……奸夫?!毛毛,你怎么炸毛了?有敌人?”
夏皎惊叫一声,放开突然亮出爪子、目露凶光的毛毛,警惕地坐起身,却见夏江从上方的洞口滑进了灵泉,“噗通”一声溅起大片水花。
这个地穴另一端正常的入口已经封闭多年,进出只能靠这个树洞里的大窟窿,夏江和夏皎每次下来,都不免要这般落水一次,颇为狼狈麻烦。
夏皎见夏江游到岸边并无异状,蝙蝠王也随即飞下来了,松了口气对毛毛道:“没事啦,你不用瞎紧张。”
毛毛恶狠狠瞪着她,气得肺都要炸了。
什么孤魂野鬼,什么奸夫?!那是它好不好,它堂堂一个少掌教,好心提醒她帮她,却被当面说成这样,不生气才有鬼了!
夏皎见它神情不善,怕惹它发作起来,到时候夏江见了会对它更加不喜,所以只好不再多说,扁扁嘴巴,佯装无事躺倒睡觉。
毛毛真是一只脾气怪异,喜怒无常的猫!
夏皎闭上眼睛,终于慢慢进入梦乡,梦境里神秘的声音再次出现……
毛毛虽然很生气,但事有轻重缓急,夏皎睡着后,它生了一阵子闷气,最终还是再次跑到她跟前,像之前那样,用脑袋贴着她的眉心,将意念传入她的识海。
“臭丫头!臭丫头!”
怎么越叫越难听了?夏皎很不满意,气道:“你才臭呢!藏头露尾不敢见人的臭家伙!”
察觉到夏江欲言又止,蝙蝠王投向他的目光,登时变得不友善起来,甚至浮现出防备警告的凶厉锋芒。
好像夏江如果敢多说半句,影响它的认主大事,它就要马上翻脸吃人一般。
夏江只能摸摸鼻子,苦笑着坐到一边不说话了。
认主过程还算顺利,并没有夏皎预想的那么艰辛困难。
她将用银针刺破的指尖,点在蝙蝠王灵纹刻印的中间位置,血珠触及灵纹刻印的那一刻,整个灵纹仿佛突然活了过来,产生出微微的吸力,不断吸收夏皎的鲜血。
泛着金光的血液,点点滴滴从夏皎的伤口溢出,顺着灵纹的线路快速流转,血液所过之处,灵纹突然燃起金色的火焰,漆黑的山洞竟被这璀璨的金光,映照得如同白昼!
蝙蝠王巨大的身躯不住颤抖,脸上露出似痛苦又似畅快的诡异神色。若非它努力压抑,唯恐破坏了认主过程,此刻只怕已经按捺不住又跳又叫,飞到外头翻滚嘶吼了。
地穴之外的黑森林,一只只藏在大小树洞中的血瞳蝙蝠,似乎感觉到了圣血的呼唤,都猛地清醒过来,发出兴奋激切的叫声。
死寂的黑森林,刹那间变得喧嚣无比。
夏皎的鲜血流转过整个灵纹刻印之后,终于回到原点,指尖传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感觉,仿佛指尖之下的这只巨大的凶兽,成了与她血脉相连,心灵想通的另一个个体。
这应该算是认主成功了?夏皎慢慢收回手指,虚弱的感觉袭来,她连忙靠到灵泉边闭目休息。
幸好有这一口地脉灵泉,源源不绝为她供给足够的灵气,否则靠她自己那点修为,恐怕真的完成不了这个仪式。
夏皎启动芯片检查一下,确定身体只是疲累了些,并没有其他不良反应,终于彻底放心了。
蝙蝠王俯下身体,用巨大的脑袋蹭了蹭她的,低低吱了两声。
它在说“谢谢主人”!夏皎清晰感觉到了蝙蝠王的意念。
夏皎觉得此刻的蝙蝠王,与她之前所见,体形似乎更加高大,气息也不太一样,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你给我讲讲黑森林,还有你给我的白玉卷轴的事好不好?”夏皎问道。
蝙蝠王点了点头,口中发出吱吱的叫声。
旁边担心了半天的夏江,听到这连串的怪叫,满面茫然,夏皎一边让芯片控制,继续吸收灵气滋养缺血疲倦的躯体,一边对夏江翻译道:“它说,它的祖先受到一位圣灵师眷顾,刻印灵纹成为守护宁梦神妃洞府的灵兽。宁梦神妃就是黑森林的主人,她是一位先天地级九层武者,可惜她没来得及找到传人,就过世了。蝙蝠祖先身上的灵印传承下来,偶然会出现在某个后代身上,传承到灵印的蝙蝠,实力和寿命都大大超过普通蝙蝠,而且可以继承到先祖的能力与记忆,它就是近千年来,唯一的灵印继承者。”
夏皎说着,指了指抬头挺胸,一副自豪姿态的大蝙蝠。
夏江:“……”这门外语好难懂,他压根没听出那一串吱吱吱的叫声,到底有什么区别。
蝙蝠王才不会在意夏江懂不懂它,继续吱吱吱地对夏皎讲故事。
“后来,律斗界逐渐从上界跌落成下界,宁梦神妃的洞府被发现,来了许多武者强攻黑森林。它的先辈带着所有血瞳蝙蝠拼死力战,最终不敌,林子里的血瞳蝙蝠也被杀死了大半。那些修炼者将宁梦神妃的洞府搜刮一空,但因为地脉灵泉有圣灵师的阵法掩护,并未被发现,于是得以保存。当年被圣灵师放在灵泉底下的一篇灵纹图谱也保留了下来,就是它上次给我的白玉卷轴。”
“那个卷轴里头,有黑森林的禁制灵纹,也有解开禁制的方法,但需要修为达到先天境界,才能完全开启卷轴,看清其中内容。它把卷轴给我,是想我将来修为达到先天境之后,可以替它打开禁制,让它看看祖先见过的万界风光。”
夏皎翻译完这一段,夏江忍不住提出疑问:“当年那位圣灵师大人,为什么会在黑森林,留下针对血瞳蝙蝠的禁制?”
蝙蝠王闻言,很郁闷地瞪了他一眼,意思很明白——你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太不识趣了!
不过在夏皎的催促下,它还是很不情愿地说出了答案。
黑森林里黑色树木,并非原产于律斗界,而是来自某个不知名小世界,它大批生长的地方,就是一个天然的幻阵。
那位圣灵师将它们移植至此后,偶然发现吸食树汁长大的血瞳蝙蝠,产出的夜明砂(蝙蝠的便便),除了是一种极好的解毒灵药,更是调制灵符墨汁的顶尖原料。
为了限制血瞳蝙蝠,让它们别无选择,只能以树汁为食,也为了方便收集夜明砂,所以才煞费心思,在黑森林中设下禁制。
不过这个禁制,只针对先天地级以下的血瞳蝙蝠,一旦它们的修为突破晋升到地级,就可以脱离禁制,自由进出黑森林。
蝙蝠王虽然得到灵纹刻印传承,但修炼至今,潜力耗尽,再如何努力,也突破不了先天人级,它焦急又无奈,正好遇上夏皎,当然不舍得放过。
能够认一位圣血传人为主,不但可以再次激发它身上灵纹刻印的威力,令它的潜力大增,冲击先天地级境界有望,将来再问鼎更高境界,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夏皎如今确实修为差劲,可蝙蝠王很清楚,圣血传人只要能够坚持修炼,不中途夭折,将来至少都会是天级灵师,绝不会寂寂无名。
早早认到这样一个前途无限的主人,分明就是上天给它掉馅饼,有什么好委屈忸怩的?
认了主的凶兽,是不会欺瞒主人的,听到它的解释,夏江终于放下心头大石。
不过将来要不要彻底解开黑森林的禁制,解开之后,如何安置这么许多血瞳蝙蝠,他觉得还要认真考虑一番。
他可不想夏皎因为一时好心,从这里放出一大堆会吸血的祸害。律斗界如今境况已经不太妙,再添这许多煞星,日子还过不过了?!
次日天亮,夏江和夏皎回到地面上,在黑森林附近猎了几只小兽,带回来作存粮。
毛毛泡在地脉灵泉里,轻易不肯上来,夏皎也不勉强它。
黑森林里除了一口地脉灵泉,其他一切都贫乏得很,不过夏皎却觉得很是安心快活,至少这里没有讨厌的人,也不必担心防备,怕泄露自己的秘密,怕被人暗害。
夏江离开夏家之前,曾跟老祖宗约定,若有什么要紧的消息,可以将信送到黑森林安全通道的入口附近。
晚上入睡之前,他总觉得心神不宁,于是夏皎请蝙蝠王带他去看看,老祖宗可有什么特别消息送来,同时也留个记号报平安。
他们走后,夏皎独自无聊,翻来覆去未能入睡,便抱着毛毛说悄悄话:“你说我梦中那个人,今晚会不会再出现?虽然他帮了我的忙,但是说话真让人生气,好想揍他一顿!”
毛毛眯着眼睛斜睨她,眼神很是诡异。
“我原本以为,他是黑森林原主人的鬼魂,不过听声音他是男的,那就不对了。莫非这里还有别的孤魂野鬼?!江爷爷说,这人很可能跟宁梦神妃有关系。蝙蝠王说,宁梦神妃是圣灵师的第五位妃子……哼!这家伙仗着自己有本事,就娶这么多老婆,可见是个花心大萝卜!毛毛你说,会不会这人是宁梦神妃的……奸夫?!毛毛,你怎么炸毛了?有敌人?”
夏皎惊叫一声,放开突然亮出爪子、目露凶光的毛毛,警惕地坐起身,却见夏江从上方的洞口滑进了灵泉,“噗通”一声溅起大片水花。
这个地穴另一端正常的入口已经封闭多年,进出只能靠这个树洞里的大窟窿,夏江和夏皎每次下来,都不免要这般落水一次,颇为狼狈麻烦。
夏皎见夏江游到岸边并无异状,蝙蝠王也随即飞下来了,松了口气对毛毛道:“没事啦,你不用瞎紧张。”
毛毛恶狠狠瞪着她,气得肺都要炸了。
什么孤魂野鬼,什么奸夫?!那是它好不好,它堂堂一个少掌教,好心提醒她帮她,却被当面说成这样,不生气才有鬼了!
夏皎见它神情不善,怕惹它发作起来,到时候夏江见了会对它更加不喜,所以只好不再多说,扁扁嘴巴,佯装无事躺倒睡觉。
毛毛真是一只脾气怪异,喜怒无常的猫!
夏皎闭上眼睛,终于慢慢进入梦乡,梦境里神秘的声音再次出现……
毛毛虽然很生气,但事有轻重缓急,夏皎睡着后,它生了一阵子闷气,最终还是再次跑到她跟前,像之前那样,用脑袋贴着她的眉心,将意念传入她的识海。
“臭丫头!臭丫头!”
怎么越叫越难听了?夏皎很不满意,气道:“你才臭呢!藏头露尾不敢见人的臭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