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小姐真是抱歉,最近您还是躲一躲吧,”辉仔的语气有些低落,他是警察不假,可是那群黑社会滚刀肉并不怕他们这些警察,
    反倒是,辉仔因为是卧底彻底得罪了和胜堂的人。
    和胜堂那些想要争做老大位置的人,为了杀了辉仔,增加自己成为老大的砝码,不惜发出江湖追杀令。
    对萧瑶则发出了奸杀令,萧瑶暂时还不知道。
    黑社会最恨的就是警察的卧底,辉仔不但做卧底,还把和胜堂的老大李英东抓到了警察局,这简直就是犯了黑帮的大忌。
    辉仔虽然立了功,但也不过是个小警察,还不够资格和黑帮对着干,辉仔也不可能总躲在警察局。
    只要辉仔露面,就有被人砍死的危险。
    辉仔身手还不错,但和群体行动的黑帮不能比。
    萧瑶听了辉仔的话,嘴角泛起一个冷笑,杀她?
    到时候谁杀谁还不一定呢!
    “我知道了,”萧瑶声音平静“你自己小心,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谢谢,谢谢您萧小姐,”辉仔心里感动,挂了电话。
    “辉哥,下去吃早饭,去不去?”有警局的警员招呼梁辉。
    “好啊,”自从和胜堂发出追杀令后,梁辉就不敢单独行动,活动范围也大大减少,只在警局周围。
    和梁辉打招呼的是一名叫王兴的警员,二十多岁年纪,人都叫他兴仔。
    兴仔旁边是他的好友林发,发仔。
    梁辉警校毕业后,就去做了卧底,卧底成功完成任务后,回到警局,对警局的一切都还比较陌生,兴仔和发仔就是梁辉目前的上司陈警官给安排的,
    目的是帮助梁辉尽快适应警局的生活,后来江湖追杀令发出后,兴仔和发仔也算是变相的保护梁辉。
    三人结伴出了警局,警局周围不远就有一个早点铺子。
    “哎呀,怎么又这么多人,”兴仔看着排队等买早点的人,忍不住抱怨。
    “哎,每次都这么多人,”旁边的发仔也忍不住嘟囔,脸上一副不耐的神情。
    梁辉有些不好意思,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原因,这两位也不会陪着他只在警局周围活动。
    “要不,咱们今天换一个地吧?”梁辉忍不住提议。
    “这…?”兴仔有些心动,嘴里却道:“不太好吧?”
    “是啊,我们不吃饭不要紧,你的安全更重要,”发仔拍了拍梁辉的肩膀,一副好哥们的架势。
    见此,梁辉心里更加不是滋味,“没事,我记得在另一条街,有一家早点很好吃,离警局也不太远,不会有事的。”
    见梁辉坚持,兴仔和发仔终于松了口“好吧,那我们早去早回。”
    三人结伴穿过这条街,去了临街,那家早点铺子,距离警局不过五百多米,并不远。
    三人说说笑笑,沿着街边往那间早点铺子走。
    “嗤!”
    突然,汽车急促的刹车声在三人身边响起,只见一辆白色面包车,突然停在三人面前,在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有七八个人手持ak手枪的人从车上下来。
    梁辉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脸色霎变,直接拉起旁边的兴仔和发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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