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
    那两只亡命动作的野兔,居然连一分钟都没坚持上,就在齐齐发的凄厉叫声中翻倒地上,四腿蹬踏了几下,再也不动。
    亲眼见证两只“流氓兔”迅速挂掉全过程的杨逍,有些惊讶:“好厉害的春毒。”
    从药理上来说,任何能改变动植物病患的药物,都是一种毒。
    被人们称之为百药之王的千年人参,也是毒。
    只是人参的毒性,只是针对快要死亡的细胞罢了。
    同理,菩萨蛮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香气,既然能让两只野兔仅仅支撑一分钟,就双双殉情,那么当然也是一种毒了。
    任何与春天之药的药物,杨逍都称之为春毒。
    在嗅出菩萨蛮身上散出的异香后,杨逍就以为她知道了什么。
    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
    菩萨蛮在出汗时所发出的异香,根本不是因为她周身都涂抹了某种春毒,而是自她汗腺中发挥出来的。
    简单点来说呢,就是哪怕菩萨蛮被人拿着钢刷子在身上狠刷,把皮都刷掉,但只要她能出汗,就能散发出强烈的春毒,让人在不知不觉间中招。
    “呵呵,很不错嘛。没想到在那种穷乡僻壤的蛮夷之地,居然也有这样高超的手段发明出来。”
    杨逍走进菩萨蛮,歪着脑袋稍稍想了会,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菩萨蛮刚出生时,汗腺是很正常的。
    但她在长到某个年龄段后,就被人用极其高超的手法动了手术,在她的汗腺内放置了“香囊”。
    这个香囊,是个活体。
    因为唯有活体,才能像被嫁接在南瓜上的西瓜那样,能正常的生长。
    手术动完后不久,被放置在菩萨蛮汗腺上的香囊,就会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了。
    每个人的身体,都是一个小宇宙。
    在遭遇异物入侵,排斥失败后,就会迅速包容它——能要人命的癌细胞,就是这样在被排斥的人体内存活,并逐渐长大,最终完全占据人体,让人本身患病身亡的。
    杨逍估计,这个被移植在菩萨蛮汗腺上的香囊,在人体对其排斥失败后,很快就被包容,借助身体的养分,来发展自己的势力,成了癌细胞那样般存在的东西,更具备特色。
    人身体呢,为了满足新成员的需求,就会驱使主人多吃些能让香囊长大,永远保持香气的东西。
    所有很快,这个香囊就成了菩萨蛮的本能之一。
    至于香囊的本身,这倒是没什么奇怪的。
    动物界中,有很多小动物自身都携带香囊的。
    只需给杨逍三两年的时间,找到一只这样的小动物,整天为它春毒——等香囊“成熟”后,在把它先移植菩萨蛮的汗腺上就好了。
    心里这样想着,杨逍抬起足尖,拨开了这会儿已经无礼扭曲,只是张大嘴剧烈无声喘气的菩萨蛮左肋下。
    然后,借着月光,她就看到了一道颜色很浅的刀痕。
    “呵呵,果然是这样。”
    事实印证了她没有推断错后,杨逍得意的冷笑了几声,再次赞赏某个穷乡僻壤的蛮夷人士,竟然能想出这种办法来。
    要是那边的人听到她总这样说,肯定不会愿意,会说:“你才是来自穷乡僻壤的蛮族!”
    轻轻嗅了几下鼻子,杨逍微微皱眉,看着双眼瞪到最大,瞳孔慢慢开始有了扩散迹象的菩萨蛮,若有所思的说:“这样说起来的话,那么你自身就是个至艳之物了。根本不需要借助任何的药物,就能激发男人根子最深处的欲、望。说起来,也算是个异数的。”
    “如果把你送给——”
    忽然想到什么的杨逍,不想菩萨蛮就这样被痒成问什么就说什么,但最终会变成痴呆的痴呆了。
    一个女人再怎么漂亮,性感,借助本能来激发男人的最强大,但只要成为痴呆后,就明显不好玩了。
    杨逍还没玩够呢。
    所以就在菩萨蛮即将变成痴呆时,她又拿出了一个小瓷瓶,从中小心倒出了一颗药丸。
    把药丸放在菩萨蛮嘴里,又抓住她下巴,帮她合上嘴巴,利用口腔里的津液来化解药丸后,杨逍才解开了她四肢上的布条。
    解药威力还没完全发作,仍旧处于某种痛苦中的菩萨蛮,身体本能地翻了个滚,然后四肢张开,摆出了一个“大”字型,嘴里发出一声咽气似的咕噜声响后,才总算闭上了眼睛。
    “这样子,简直是丑死了。”
    杨逍撇撇嘴,正要去木楼内找身衣服给她盖上时,却是愣了下。
    她在菩萨蛮的两条腿正中间部位,看到了一个东西。
    好像所有的美女,都不喜欢下面长毛那样,菩萨蛮那儿也是1光秃秃的,寸草不生。
    故此,杨逍才能一眼看到那个东西。
    那个东西,应该有小孩巴掌那样大,半截居然是藏在——那里面的。
    杨逍再次对天竺门的人,有了全新的认识。
    觉得能够借用那儿来藏东西的人,简直是天才。
    如果不把菩萨蛮折腾一番,杨逍绝对不会想到,当前全身赤果的菩萨蛮,身上还藏着个东西。
    其实这也是她孤陋寡闻了。
    利用身体来藏东西的办法,早在很多年前,就由毒贩子发明出来了。
    更有一部分狠人,干脆直接把用蜡丸包裹着的毒品,吞进了肚子里,抵达目的地后再吃泻药。
    可那样做无疑很危险。
    因为蜡丸一旦被消化,或者是破损,贩毒之人将会死的苦不堪言。
    能够让天竺门的黑袍圣女,用身体藏起来的东西,自然不是毒品之类的小儿科了。
    会是什么呢?
    杨逍从木楼内再回来时,手里除了拿着一套衣服鞋子之外,还有个小桶。
    小桶里盛着的不是水,而是烈酒。
    估计老胡不会太反对,杨逍趁着他不在时,会如此糟蹋他珍藏的美酒。
    烈酒内,还静静躺着一个小镊子。
    用镊子把那东西拿出来,放在烈酒里反复冲洗过后,就能消毒,或者说去掉上面的异味了。
    再用白色口罩把那东西擦干净后,杨逍才举在了眼前。
    这是一块黑色的铁牌。
    不大,却很有些坠手。
    也真亏了菩萨蛮能用那个什么藏住它。
    黑色的铁牌正面,是一个阴刻着的侍女。
    还有一个香炉。
    背面呢,则是两个篆字:“修罗。”
    静静盯着这个铁牌,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菩萨蛮终于疲惫万分的睁开眼后,杨逍才低低地叹了口气:“唉,原来,你就是千年前就被轩辕王派出烈焰谷,筹措反攻中原大计的修罗门。”
    千多年前,随着晴天一声炸雷,义城公主美人生为轩辕王后,门下设六部机构。
    分别是天、人、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后来因轩辕王的要求,人、修罗、畜生、地狱四道门人尽出烈焰谷,入世搜寻所需之物。
    只留下天、饿鬼两道把守谷中。
    这四道出谷时,就携带了轩辕王亲传的四块铁牌。
    总共是六块的铁牌,乃轩辕王以昆仑山巅上一块不知何年自天外飞来的陨铁所打造,具备火烧水浸不怕的坚固。
    但四道外出后,结果却是除了地狱道之外,其它三道好像融进大海里的一滴水后,彻底的无影无踪了。
    直到去年杨逍追随李南方去了英三岛,被卷进汉姆一手策划的惊天绑架案中后,她才在无意中,自汉姆手中找到了人牌。
    她那才知道,人牌当年失踪是因为远渡重洋,结果发现那边的新大陆后,应该是不想再返回昆仑,所幸仗着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在那边隐姓埋名创建了现在汉姆自称的美杜莎王朝。
    过上了自由自在的幸福生活。
    对于人牌的演变,杨逍是很失望的。
    在收回铁牌后,她本想回到大陆后,再好好惩戒一番汉姆,以表示汉姆祖先竟然私自迎娶蛮夷之女,毁我华夏纯正汉族血统的惩罚来着,结果那个人贩头子却炮轰小荒岛,差点让杨逍葬身海外。
    那笔账,杨逍早晚都会和汉姆算的。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可还没等她搞定李南方这边再去非洲找汉姆,今晚却从菩萨蛮这儿,找到了失踪千年的修罗牌。
    “原来是这样。”
    死死盯着修罗牌,过了很久后,杨逍才缓缓低头,看向了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菩萨蛮。
    她总算明白,菩萨蛮为什么要竭力制止李南方去烈焰谷了。
    黑龙不去烈焰谷,那么杨逍就无法把他在轩辕神像面前,手起刀落的把他脑袋剁下来,恢复她昼男夜女的“正常之身”。
    轩辕王无法恢复正常之身,那么就无法率领她那些爪牙,满世界搜寻遗失千年的四道。
    由修罗道转化而来的天竺门,就能一代代在那个穷乡僻壤之地,苟延残喘下去。
    “你们为了活下去,不但不惜背叛我,而且还要试图把我永远封印在烈焰谷内。呵,呵呵,其心可诛。”
    杨逍盯着菩萨蛮的双眸中,有杀气渐渐地凝聚,最终变幻成了亮光。
    “我、我们试图让您永居烈焰谷,并不是为了在那地方苟延残喘!”
    刚有了一些力气的菩萨蛮,说话时的声音虽然在颤,却很坚决。
    “那是什么?”
    杨逍在问出这四个字时,右脚脚后跟,已经微微地抬起。
    她已经做好了抬脚,狠跺在菩萨蛮胸口上的准备。
    她有绝对的把握,能一脚把菩萨蛮的内脏,给跺的从嘴里挤出来。
    “为了,不想先祖根源,就因为您不切实际的幻想,就此覆灭。”
    菩萨蛮挣扎着,竟然慢慢地坐了起来。
    又有扑鼻的异香,自她身上散出。
    刚才她出汗向外散香,是因为痛苦。
    这次,却是因为激动。
    因为历代极力躲避烈焰谷的菩萨蛮,终于传到她这一代后,找到了与轩辕王直接对话的机会。
    她总算可以把历代祖先,为什么明明拥有大本领,却非得以低等种族的身份,在印度苟延残喘的原因,详细说给轩辕王听了。
    “你敢说,我的宏愿,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杨逍的右脚,猛地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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