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逍看来,婚礼是件很神圣的事。
    也是她从懂事起就向往的。
    烈焰谷内有很多书籍。
    生活极度枯燥的杨逍除了练武,喝酒,品玉,配毒——之外,就只能看书来打发时间了。
    尽管她所精通的这些,哪怕外界人士能做到一样,就能被称为宗师了。
    但对她来说,却实在算不了什么。
    环境和遗传,任何时候都是对人成长最重要的东西。
    她在看书时,肯定会看到最正统的婚礼仪式记载。
    更知道主婚人这个角色对某场婚礼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非德高望重者,不配也。”
    这是杨逍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意思浅显易懂,不是德高望重的人,就不配给人当主婚人。
    花夜神能邀请她来当主婚人,这是对她最大的认可,也是尊敬。
    杨逍心里很高兴。
    也很心酸。
    只因她很清楚,历朝历代轩辕王的婚礼,都草率的让她想想就要发疯。
    当轩辕王到了可以产子的年龄,就会走出烈焰谷,打扮得花枝招展,等待某个最先看到的男人。
    无论这个男人是丑,还是俊,是老人还是壮年,在被轩辕王看到的第一眼后,都会成为她的丈夫。
    一个晚上。
    她会带这个男人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苍天为被,大地为床,轻风为媒,绿树主婚——皓月西沉,朝阳初升后,婚礼就会以“丈夫”的死亡,而终止。
    历朝历代轩辕王的婚礼,都是这样。
    杨逍有多么的希望,她的婚礼也能像书上所描述那样。
    她能和她所爱的男人,在德高望重的主婚人主持下,永结同心。
    哪怕,那个男人第二天还是会死在她的爪下——她也会牢记他一辈子的。
    可她是轩辕王,命中注定永远都不能拥有她所向往的婚礼。
    她羡慕花夜神。
    发自内心的羡慕,尽管夜神姐姐穿着她偷来的女装,很不合适。
    尤其是脚下那双白色的细高跟,成色倒是很新,一看就是才穿过几次,主人也很爱惜它,就是太小了,对花夜神来说。
    花夜神可是身高超过一米七,体重六十多公斤的丰盈美女。
    和李南方的黑白牡丹差不多。
    而杨逍偷来的这身衣服主人,应该是身高不会超过一米六五,鞋码只有三七的。
    花夜神穿鞋,得穿三九的。
    套装袖子裙子短了点,露出手腕和膝盖也就算了,可三九的性感美足,却要套在三七的细高跟中——穿小鞋的滋味,简直不要太难受。
    不过花夜神一点都不在乎。
    她只是真心感谢王上千岁,能想的这样周到。
    不但给她偷来了一身女装,更拿来了几张红纸,还有两个火机。
    撕纸,也是一门神奇的手艺。
    看着杨逍那双纤手,灵巧的在红纸上翻着花,一个双喜字,一个胖娃、娃骑鱼图就跃然眼前,李南方就私下里觉得:“单凭这门手艺,死人妖到哪儿也能混碗饭吃。”
    用偷来的胶水,把双喜和胖小子骑鱼图贴在西墙上后,杨逍又抛过来了两条红纱巾。
    看她好像真事似的,搬了把椅子坐在西墙下,双手扶在膝盖上,嘱咐花夜神要和新郎一起牵起红纱巾的样子,李南方就感觉好笑。
    小孩子过家家吗?
    可他不敢笑。
    花夜神很认真。
    杨逍也很认真。
    她们都在认真操办这场被李南方当做过家家的婚礼。
    如果李南方有一丝的不屑,不但杨逍会盛怒,就连花夜神也会对他有意见的。
    夜神姐姐有意见,可以在床上解决。
    杨逍盛怒呢?
    想到这个魔头的可怕,藏在李南方身体里的黑龙,又你妹的发抖了。
    “接下来,该怎么做?”
    杨逍关上照明,点燃了两个打火机。
    幸好火机不是防风的,不然那绿茵茵的火苗,会给这婚礼徒增诡异的气氛。
    主婚人却问新人接下来该怎么做,也够奇葩的。
    也不能怪杨逍,她从书上看到的婚礼,和眼前好像不一样啊。
    简单的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了。
    但不等李南方俩人说什么,杨逍就想到了:“鉴于当前条件所限,一切繁文缛节都不需要了,就从简吧。你们俩人,可愿意?”
    可能是主婚人的原因吧,杨逍在说这番话时,语气温和的就像从窗外吹进来的初夏夜风。
    “愿意。”
    杨逍俩人的认真,终于感染了李南方。
    抬头看了眼头上也蒙了一块红纱巾的夜神姐姐,他轻声回答。
    花夜神也微微点头,很羞涩的模样。
    穿上高跟鞋的花夜神,和个头只有一米七六的李老板站在一起后,比他高了很多。
    不过这女人很聪明,始终微微俯身低着头,尽可能突出郎君的傲然。
    “好。那婚礼开始了。”
    杨逍点头,缓声说道:“一拜天地。”
    李南方俩人半转身,对着窗外,鞠躬。
    “二拜高堂。”
    杨逍在喊出这句话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鼻子酸了下。
    李南方马上再次转身,对着北方弯腰。
    而花夜神则很干脆的,对西墙下的王上,盈盈下拜。
    抚养李南方长大的师母现在八百,八百就在北方。
    无论这场婚礼有多么的简陋,不被法律承认,但在三个人都认真起来后,它就是一场正儿八经的婚礼。
    花夜神盈盈下拜杨逍,是因为她是被王上抚养长大的。
    杨逍这次没有躲闪,坦然接受了花夜神的跪拜。
    按照传统婚礼,李南方也得跪拜花夜神的“高堂”。
    不过,还是免了吧。
    男儿膝下有黄金,上可跪天跪地,下可跪父母跪老婆——给杨逍下跪,又算几个意思?
    杨逍也没要求李南方非得跪她,只是语气低沉的说出了第三句话:“夫妻对拜。”
    夫妻对拜这个环节,无论是对李南方,还是对花夜神,都没有任何的不合理之处,俩人面对面,郑重的向对方鞠躬,额头碰着额头。
    等他们直起腰身来后,杨逍说出了婚礼的终结语:“鼓乐齐鸣,入洞房。”
    滴,滴滴!
    一声刺耳的汽车喇叭声响,恰到好处的从窗外路上传来,这算是鼓乐齐鸣了吧。
    等李南方搀扶着花夜神,就坐在她屁股后面的床上后,杨逍走了过来。
    看着她慢慢伸出右手,放在花夜神的头上,李南方很紧张。
    是真怕反复无常的杨逍,会忽然一爪在他新娘的脑袋上,抓出五个血窟窿。
    “夜神,你这辈子活的不易。好好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那样,死后也能含笑九泉了。我、我是个穷光蛋,浑身除了害人的毒药外,没什么可送你的礼物。唯有送你这句话吧。”
    杨逍幽幽叹了口气时,看向了窗外。
    东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再长的夜晚,也会随着朝霞慢慢上色东方,徐徐地退去。
    “王上——”
    花夜神仿佛感受到了杨逍心底的惆怅,娇躯轻颤了系,刚低声说出这两个字,就被她打断:“不用说了,记住我的话。李南方,我也有句话要送给你。”
    看在杨逍难得正常的份上,李南方对她自然要客气些了:“您请说。”
    “你若负了夜神,我必杀你。”
    杨逍低头看着坐在床沿上的李南方,阴恻恻的笑着说道。
    李南方想骂娘。
    他觉得这死人妖入戏太深了。
    就在上半夜,还想把花夜神折磨死呢。
    这会儿,又你妹的装起了娘家人,威胁新女婿了。
    “怎么,不服气?”
    “哪敢。”
    李老板也是有傲骨的,总是被威胁后,心中不爽下双眼一翻,看着天花板冷冷地回答。
    他以为,杨逍看出他心中不爽后,会更加不爽,说不定马上就给他个下马威呢。
    等了片刻,却没等到。
    回头一看——烛光摇曳中,映红了墙上的双喜,胖小子骑鱼图,也映红了东边的天际,却不见了杨逍的影子。
    “还真是神出鬼没的。”
    望着外面呆愣片刻后,李南方讪笑了声,对花夜神说:“娘子,天色不早,咱们还是早点安歇了吧?”
    说着,伸手掀起了花夜神的红盖头。
    那张红艳艳的迷人脸儿,让他看的有些发呆。
    花夜神还是刚才的花夜神,可现在她却比那会儿更艳丽,端庄了些。
    这就是新娘的气场。
    “南方,我永远不会负你。”
    花夜神梦呓般的说着,闭上了双眸,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角滑落。
    这是幸福的泪水。
    泪水既然有幸福的,那么肯定会有痛苦的,着急的等等。
    蒋默然现在淌下的泪水,就是着急中带着痛苦的。
    她下夜班回到更衣室内后,才发现她的衣服被盗了。
    依着蒋医生当前在医院的上万月薪来说,她所穿的衣服被偷后,也不是多大不了的事。
    最多,也就是再买一身好了。
    她急得哭了,不是因为那身普拉达套装,而是因为那双白色细高跟。
    这双白色细高跟对于蒋默然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当初她调来京华医院后,就买了这双鞋子,放在了衣柜内却不穿。
    后来人们才知道,她唯有在她心仪的男人出现后,才会穿上的。
    果不其然,当一个叫李南方的家伙出现后,蒋医生立即穿上这双鞋子,走路时的样子,那叫一个风情万种。
    可好景不长,李南方走了。
    于是,这双鞋子,又被蒋医生放在了衣柜里。
    这次不用任何人猜测,大家也知道她又在等那个男人出现后,才会重新穿上鞋子。
    这双鞋子,已经成了蒋医生期盼情郎的象征。
    也是美谈。
    毕竟并不是所有女人的情郎,敢、或者说有能力为她对怼京华林家的。
    更是传说。
    蒋医生的鞋子,已经与停尸房内半夜有婴儿哭泣,某夜一辆无人驾驶的汽车自动驶来、送心脏病发作的主人就诊,耳鼻喉科王主任每个月都会换一个女朋友三件事一起,并称为总院四大传说了。
    四大传说,让总院声名更加在外。
    比最好的广告效果,还要好几倍。
    可现在,在四大传说中象征着浪漫爱情的蒋医生的鞋子,却被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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