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景点了点头,却没再多言了。
李建北死于山间的泥石流,但却诡异地借尸还魂,重归人间,为了完成当初与项子卓一起打篮球的梦想与约定,冒着痛苦与风险回到学校,直到项子卓获得比赛名额,这才放心地离去。
作为赶尸人一族,最忌讳诈尸还魂,李建北的情况,恐怕并不适合让他这些族人知道,所以李建北的母亲,才选择了隐瞒吧。
那么云景自然也不会多嘴将这一切说出来,他会提及李建北,只因为当初李建北临去时,将他祖父,也就是李建刚口中的七爷爷生前留下的血符,赠予给了云景。
如果没有再遇到李家人,那血符既然赠给云景了,云景自然继续保存着,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但既然如今遇到李家人有难,事情还与李建北的祖父有关,云景便想着,如果有需要的话,也许可以将血符归还,保护李家这一支的安全。
不过,这些人毕竟不是李建北的血亲,血符一事,对于李家怕是事关重大,为了稳妥起见,云景决定暂时不要拿出来,等确定了李家人的情况后,再做决定。
车子很快远离景区,朝郊外驶去。
这公交车被那五位老祖改造过,不仅常人与监控录像看不见,而且一旦加速起来,远胜于普通的公交车,本是为了不给云景起疑心的时间,尽快将他带去南麓山夺宝,五位老祖才这样费尽心力地改造的,结果现在倒是方便了云景和李建刚,趁着夜深少车,李建刚一路飞速行驶,天还没亮,就回到了偏僻的山村附近。
停下车,李建刚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云景和墨菲斯,道:“李家村在山里,接下来的路车子进不去,必须靠走的……”
“没事,我们走上去吧。”云景道,随后起身,和墨菲斯一起下车。
李建刚也打开驾驶车门,从怀里掏出了个铃铛,一手举着铃铛,另一手摆了个怪异的姿势,口中飞快低喃着腔调奇异的咒语,他的声音与铃铛的声音互相呼应,形成独特的韵律在夜空中回响。
云景听着,顿时理解了为什么寻常人如此惧怕赶尸人。
这也就荒郊野外,只有昆虫野兽,所以才不会吓到人,这要放城市里,大半夜地听到这声音,再探出头一看,一个长长僵硬的队伍从路边走过,怕是胆小的人当场得吓晕了。
云景仔细一看,通过他的精神力,能感应到一阵一阵灵气,从李建刚手中的铃铛上传出,逐渐朝四周扩散,随着铃铛越摇越急,那灵气扩散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紧接着,最开始感应到灵气的尸体,“咔吱咔吱”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浑身骨头噼里啪啦作响,从公交车上僵硬地走下来。
李建刚见尸体全动了,摇铃铛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口中也不再念咒语,而是利用铃铛的声音来操控尸体。
见云景和墨菲斯都专注地看着尸体,似乎觉得有几分新鲜,李建刚想到之前他们之前杀人凶残的样子,此刻又对赶尸这么好奇,心中莫名腾升起了一股自豪感,对云景和墨菲斯道:“普通人十分惧怕赶尸,总觉得恐怖不吉利,但其实操作起来,也不难,只要不把这些人想的太过狰狞,当做放牛放羊一样,其实也就不怕了。
“在赶尸之前,我们也需要做许多工作,才能顺利赶尸的,要把朱砂放在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这七处位置,然后每处以一道符箓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这样做是为了留住死者体内的七魄。
“然后,再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嘴巴,鼻子和耳朵中,再以符箓堵住,这样就是留住了死者的三魂。
“三魂七魄留住了,最后,再在死者的脖子上敷满朱砂,再贴一道神符,用布条扎紧,用布面与帽子盖住死者的面容,接下来,只需摇着铃铛,念上咒语,尸体便会应声而起,跟着我们上路。”
云景看着那一堆尸体慢慢走到李建刚身后,一个一个排起队来,看起来整齐有序,忍不住问道:“中国这么大,如果距离远的话,一走就是十几天甚至一个月,正常来说,尸体应当会腐烂的,能保持不烂,是与那朱砂和符箓有关吗?”
“是的。”李建刚一边指挥尸体,一边道,“不过,尸体虽然没烂,但保持在刚死不久的状态,难免要么太僵硬,要么太柔软,灵活度总是不如活着的人。
李建北死于山间的泥石流,但却诡异地借尸还魂,重归人间,为了完成当初与项子卓一起打篮球的梦想与约定,冒着痛苦与风险回到学校,直到项子卓获得比赛名额,这才放心地离去。
作为赶尸人一族,最忌讳诈尸还魂,李建北的情况,恐怕并不适合让他这些族人知道,所以李建北的母亲,才选择了隐瞒吧。
那么云景自然也不会多嘴将这一切说出来,他会提及李建北,只因为当初李建北临去时,将他祖父,也就是李建刚口中的七爷爷生前留下的血符,赠予给了云景。
如果没有再遇到李家人,那血符既然赠给云景了,云景自然继续保存着,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但既然如今遇到李家人有难,事情还与李建北的祖父有关,云景便想着,如果有需要的话,也许可以将血符归还,保护李家这一支的安全。
不过,这些人毕竟不是李建北的血亲,血符一事,对于李家怕是事关重大,为了稳妥起见,云景决定暂时不要拿出来,等确定了李家人的情况后,再做决定。
车子很快远离景区,朝郊外驶去。
这公交车被那五位老祖改造过,不仅常人与监控录像看不见,而且一旦加速起来,远胜于普通的公交车,本是为了不给云景起疑心的时间,尽快将他带去南麓山夺宝,五位老祖才这样费尽心力地改造的,结果现在倒是方便了云景和李建刚,趁着夜深少车,李建刚一路飞速行驶,天还没亮,就回到了偏僻的山村附近。
停下车,李建刚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云景和墨菲斯,道:“李家村在山里,接下来的路车子进不去,必须靠走的……”
“没事,我们走上去吧。”云景道,随后起身,和墨菲斯一起下车。
李建刚也打开驾驶车门,从怀里掏出了个铃铛,一手举着铃铛,另一手摆了个怪异的姿势,口中飞快低喃着腔调奇异的咒语,他的声音与铃铛的声音互相呼应,形成独特的韵律在夜空中回响。
云景听着,顿时理解了为什么寻常人如此惧怕赶尸人。
这也就荒郊野外,只有昆虫野兽,所以才不会吓到人,这要放城市里,大半夜地听到这声音,再探出头一看,一个长长僵硬的队伍从路边走过,怕是胆小的人当场得吓晕了。
云景仔细一看,通过他的精神力,能感应到一阵一阵灵气,从李建刚手中的铃铛上传出,逐渐朝四周扩散,随着铃铛越摇越急,那灵气扩散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紧接着,最开始感应到灵气的尸体,“咔吱咔吱”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浑身骨头噼里啪啦作响,从公交车上僵硬地走下来。
李建刚见尸体全动了,摇铃铛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口中也不再念咒语,而是利用铃铛的声音来操控尸体。
见云景和墨菲斯都专注地看着尸体,似乎觉得有几分新鲜,李建刚想到之前他们之前杀人凶残的样子,此刻又对赶尸这么好奇,心中莫名腾升起了一股自豪感,对云景和墨菲斯道:“普通人十分惧怕赶尸,总觉得恐怖不吉利,但其实操作起来,也不难,只要不把这些人想的太过狰狞,当做放牛放羊一样,其实也就不怕了。
“在赶尸之前,我们也需要做许多工作,才能顺利赶尸的,要把朱砂放在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这七处位置,然后每处以一道符箓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这样做是为了留住死者体内的七魄。
“然后,再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嘴巴,鼻子和耳朵中,再以符箓堵住,这样就是留住了死者的三魂。
“三魂七魄留住了,最后,再在死者的脖子上敷满朱砂,再贴一道神符,用布条扎紧,用布面与帽子盖住死者的面容,接下来,只需摇着铃铛,念上咒语,尸体便会应声而起,跟着我们上路。”
云景看着那一堆尸体慢慢走到李建刚身后,一个一个排起队来,看起来整齐有序,忍不住问道:“中国这么大,如果距离远的话,一走就是十几天甚至一个月,正常来说,尸体应当会腐烂的,能保持不烂,是与那朱砂和符箓有关吗?”
“是的。”李建刚一边指挥尸体,一边道,“不过,尸体虽然没烂,但保持在刚死不久的状态,难免要么太僵硬,要么太柔软,灵活度总是不如活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