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了建丰县内的不少守卫,陈昊的心情大好,一路哼着小曲,得意不已。
“大河向东流啊!老子的心情颤北抖啊!红红火火向北走啊!红红火火向北走啊!路见美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红红火火去泡妞啊!红红火火去泡妞啊!”
这句前世经典的歌曲,被陈昊改编之后,唱的更顺了。陈昊唱的时候不止一次再想,若是老子早点发现自己还有唱歌的天赋,前世那些明星还不靠边站。虽然他自认为唱的很好,但身边的众人却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确实是度日如年,陈风等人每听一句,心里就反胃一次,心里暗暗的祈祷,陈三少爷求求你,能不能别唱了。可惜,陈风等人的祈祷没有起到半点作用,陈昊还是自顾自的唱着。这一路高歌,引起了不少路人的驻足观看,那些路人看到陈昊样样得意的表情,神色就有些怪异了。
虽然路人不喜,陈昊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继续高唱着他自认为绝世的曲调。
终于,陈风忍不住了,道:“三少爷,你能不能休息一下?”
陈昊停下歌喉,不解地问道:“陈叔叔,我唱的不好听吗?”
陈风心里一阵苦笑,但还是委婉的说道:“三少爷,你这歌很有创意。”
从这句话中,陈昊并没有听出弦外之音,以为陈风在夸他,更为得意地说道:“那是,这等具有震撼的歌曲,只有本少爷才能想得出来。”同时,他可以肯定,别看这大陆上强者众多,但能唱出这么有代表性的歌曲,除了他以外,无一人可以做到。
陈风后背一阵发凉,陈昊的歌曲确实震撼,震撼的让人有些反胃。
“三少爷,你还是喝点水吧!总一直唱歌,对身体不好。”陈风不敢当年指责陈昊,只能委婉的说道。
陈昊摆摆手,道:“陈叔叔,我看大家挺喜欢听的,要不我再来一曲?”
“……”陈风无语的同时,暗道,“人家唱歌要钱,三少爷唱歌要命啊!”
“大河向东流啊!老子的心情颤北抖啊!红红火火向北走啊!红红火火向北走……”
无奈,陈风等人只能忍受陈昊那破锅一般的嗓声,心里期盼北燕郡能快点赶到。
半个月后,众人来到北燕郡的范围内,离郡城不过十几里路。
眼看就要达到郡城,陈风等人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半个月多月的生活,用度日如年来形容也不为过。陈昊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会引吭高歌,尤其在吃饭的时候来上一曲,结果可想而知,陈风等人原本的食欲,顿时消散的毋无影无踪。
这半个月来,陈风等人虽然看起来还如当初一样壮实,但却瘦了许多。
陈风神识可以肯定,若是这样下去一年半载,他们估计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当然,若是陈昊在战斗的时候来上一曲,估计对方的士兵会立刻缴械投降。这是是陆论上的想法,战斗的时候根本不可能。两军厮杀,呼喊声响彻天际,什么声音也听不到。
这天傍晚,一行人来到北燕郡城,郡城内的人没有刁难陈昊,放他们入城。
但进入城内,陈昊并没有得到想要的待遇,北燕郡城主只是吩咐守卫带陈昊到驿站去住,并没有亲自来迎接,准备好酒好菜。这番行为,顿时让陈昊大为不满,但在对方的眼皮底下,陈昊可谓是敢怒不敢言,暗暗决定,等有一天用手强大的势力后,必定废了北燕城的城主。
晚上睡了一觉,陈昊心情还算不错,准备在城内溜达一会。由于路途还算顺利,路上没有道马贼强盗,来到北燕郡只有了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离前方北方军团的时间还有十多天,若是现在就去复命,必定要上前打仗,还不如先潇洒一段时间。
陈昊带着这样的心情,溜达着街道上,随意的看着两旁的店铺。在他身边,跟着陈风和两名侍卫,行走的时候,陈风慢了陈昊一个脚步,两名侍卫更是跟在身后半丈的距离。如此一来,很容易分出主仆关系。
走了半个时辰,陈昊来到一个酒楼前,刚一进门,店内的伙计便客气的迎了上来,“几位,需要点什么?”
一路奔波,风尘仆仆的来到北燕郡,除了在各大郡县内吃过几次美食外,其余时间都吃干粮,陈昊现在一看到干粮,就如陈风等人听到陈昊的歌声一样--反胃。陈昊借此机会,一定要大吃一顿,即使日后战死沙场也不会后悔。
只是可惜,陈昊还是一个处男,前世今生都是,他很想找一个机会告别处男,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青楼之地,陈昊却不会去,他不会把自己的第一次留在那种地方,至于一般的女孩,陈昊又看不上,如果进入军队,机会更是少之又少。
军队里虽然有女子,但一个个肌肉壮实,别说告别处男了,看一眼都提不起兴趣。
宁缺毋滥!
陈昊抱着这种想法,如果遇到合适的女孩,就顺手牵来,如果没有,那也只能自认倒霉。
“你们这里有什么好酒好菜,上来吧!”陈昊带着三人走进酒楼,潇洒的说道。
“好嘞!”那伙计高呼一声,又道,“不知这位少爷是在大厅吃饭,还是去楼上的包间。”
这话问的有些多余,顿时让陈昊不满,道:“你看我们像是在大厅吃饭的人吗?”无论从气质上,还是相貌上,陈昊都不像是大家族的少爷。但是陈昊的穿着以及身上佩戴的首饰,又足以证明陈昊的身份绝不简单。
陈昊的腰间佩戴着一块紫色玉牌,便是最好的身份证明。大陆上美玉不少,但论起珍惜价值,紫玉当属第一。凡是能佩戴起紫玉的人,都是身居高位者,或是其后代。毕竟紫玉是身份的象征,若是没有一定的身份,即使钱财再多也不能佩戴紫玉,这是大陆上没有明文的规矩。
那伙计尴尬的一笑,道:“这位少爷,以您的身份确实不应该在大厅,但是包间内已经没有位置了。”
“没有了?”陈昊脸色一沉,皱起了眉头,既然没有位置了,也没必要在这里吃饭了。
就在陈昊即将离开的时候,门外脚步声传来。人还未到,一个清脆的声音便传了进来,“小二,还有包间吗?”
那伙计看了陈昊一眼,又瞥了一眼门外,最后一咬牙,跑到了门前,道:“大小姐,还有位置,我这就带你去。”
陈昊一听,不禁看向门外,他到要看看到底什么人,来的到底是什么人。不过,从那店小二的态度来看,来的人身份肯定不一般。
门口,一名身穿豹皮的女子走了进来,豹皮衣服加工之后穿在身上,给人一种野性的美。外加那女子只有十五六岁,身材高挑,相貌绝美,一头黑色的秀发系成马尾,扎在脑后,让人看到顿时眼前一亮。
陈昊确实眼前一亮,他看到的美女不少,但眼前女子绝对能排在前三,仅次于慕容紫嫣和南宫燕。如果硬是从视觉感去对比,即使慕容紫嫣和南宫燕相比,也难分轩轾。慕容紫嫣是一种冰冷的美,南宫燕却是高高再上的美,而眼前女子完全是野性的美。
如果一身豹皮衣服,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材,显示出野性的美,那腰间的长鞭更是把野性的美衬托到了极限。
陈昊见过美女无数,以他苛刻的省美观,还是觉得眼前的女子难得一见。如果用前世的话来说,这小娘们不但长的美,还懂得制服诱惑。制服诱惑,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即使长的略有姿色的女子来一段制服诱惑,也能让决大多数的男人拜倒在制服下。
这女子一进门,大厅内吃饭的客人,不少都抬起了头,低声的引论起来。
“看,那就是北燕郡第一美女?”
“谁啊!长的确实漂亮,我怎么从没听说过?”
“你是外来的吧!这女子叫夏侯醉影,是城主的千金。”
“难怪长的这么漂亮,原来是城主的千金啊!”
“……”
议论声虽然不大,但陈昊还是听到了不少,同时对这女子的身份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能到这里吃饭的人,身份本就不简单,毕竟在酒楼号称北燕第一家,酒菜出了名的好,当然价格同样很高,一般平民还真吃不起,即使在大厅内吃饭,也需要耗费大把的银子。大陆上的银子,如前世的银币大小相当,却分为三种:金币、银币、铜币。
一金币等于十银币,一银币等于十铜币。
在这样的酒楼吃饭,即使最普通的一顿饭,三菜一汤,也要消耗一个金币。一个金币在富贵人家确实算上了什么,但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却抵得上一年的收入。试想,一年的收入吃一顿饭,确实有些奢侈。
如果诸位还不明白,就换做前世的话来说,一顿饭上吃去上万元人民币。
此刻,那女子进门口,点头道:“带我上去吧!”她独自一人前来,身后并没有带丫鬟下人。
店小二攒眉的一笑,点头哈腰道:“大小姐,里面请。”
就在众人看向夏侯醉影,店小二领先一步上口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等一下。”
众人一愣,不约而同的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其中自然包裹了夏侯醉影。
“大河向东流啊!老子的心情颤北抖啊!红红火火向北走啊!红红火火向北走啊!路见美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红红火火去泡妞啊!红红火火去泡妞啊!”
这句前世经典的歌曲,被陈昊改编之后,唱的更顺了。陈昊唱的时候不止一次再想,若是老子早点发现自己还有唱歌的天赋,前世那些明星还不靠边站。虽然他自认为唱的很好,但身边的众人却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确实是度日如年,陈风等人每听一句,心里就反胃一次,心里暗暗的祈祷,陈三少爷求求你,能不能别唱了。可惜,陈风等人的祈祷没有起到半点作用,陈昊还是自顾自的唱着。这一路高歌,引起了不少路人的驻足观看,那些路人看到陈昊样样得意的表情,神色就有些怪异了。
虽然路人不喜,陈昊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继续高唱着他自认为绝世的曲调。
终于,陈风忍不住了,道:“三少爷,你能不能休息一下?”
陈昊停下歌喉,不解地问道:“陈叔叔,我唱的不好听吗?”
陈风心里一阵苦笑,但还是委婉的说道:“三少爷,你这歌很有创意。”
从这句话中,陈昊并没有听出弦外之音,以为陈风在夸他,更为得意地说道:“那是,这等具有震撼的歌曲,只有本少爷才能想得出来。”同时,他可以肯定,别看这大陆上强者众多,但能唱出这么有代表性的歌曲,除了他以外,无一人可以做到。
陈风后背一阵发凉,陈昊的歌曲确实震撼,震撼的让人有些反胃。
“三少爷,你还是喝点水吧!总一直唱歌,对身体不好。”陈风不敢当年指责陈昊,只能委婉的说道。
陈昊摆摆手,道:“陈叔叔,我看大家挺喜欢听的,要不我再来一曲?”
“……”陈风无语的同时,暗道,“人家唱歌要钱,三少爷唱歌要命啊!”
“大河向东流啊!老子的心情颤北抖啊!红红火火向北走啊!红红火火向北走……”
无奈,陈风等人只能忍受陈昊那破锅一般的嗓声,心里期盼北燕郡能快点赶到。
半个月后,众人来到北燕郡的范围内,离郡城不过十几里路。
眼看就要达到郡城,陈风等人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半个月多月的生活,用度日如年来形容也不为过。陈昊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会引吭高歌,尤其在吃饭的时候来上一曲,结果可想而知,陈风等人原本的食欲,顿时消散的毋无影无踪。
这半个月来,陈风等人虽然看起来还如当初一样壮实,但却瘦了许多。
陈风神识可以肯定,若是这样下去一年半载,他们估计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当然,若是陈昊在战斗的时候来上一曲,估计对方的士兵会立刻缴械投降。这是是陆论上的想法,战斗的时候根本不可能。两军厮杀,呼喊声响彻天际,什么声音也听不到。
这天傍晚,一行人来到北燕郡城,郡城内的人没有刁难陈昊,放他们入城。
但进入城内,陈昊并没有得到想要的待遇,北燕郡城主只是吩咐守卫带陈昊到驿站去住,并没有亲自来迎接,准备好酒好菜。这番行为,顿时让陈昊大为不满,但在对方的眼皮底下,陈昊可谓是敢怒不敢言,暗暗决定,等有一天用手强大的势力后,必定废了北燕城的城主。
晚上睡了一觉,陈昊心情还算不错,准备在城内溜达一会。由于路途还算顺利,路上没有道马贼强盗,来到北燕郡只有了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离前方北方军团的时间还有十多天,若是现在就去复命,必定要上前打仗,还不如先潇洒一段时间。
陈昊带着这样的心情,溜达着街道上,随意的看着两旁的店铺。在他身边,跟着陈风和两名侍卫,行走的时候,陈风慢了陈昊一个脚步,两名侍卫更是跟在身后半丈的距离。如此一来,很容易分出主仆关系。
走了半个时辰,陈昊来到一个酒楼前,刚一进门,店内的伙计便客气的迎了上来,“几位,需要点什么?”
一路奔波,风尘仆仆的来到北燕郡,除了在各大郡县内吃过几次美食外,其余时间都吃干粮,陈昊现在一看到干粮,就如陈风等人听到陈昊的歌声一样--反胃。陈昊借此机会,一定要大吃一顿,即使日后战死沙场也不会后悔。
只是可惜,陈昊还是一个处男,前世今生都是,他很想找一个机会告别处男,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青楼之地,陈昊却不会去,他不会把自己的第一次留在那种地方,至于一般的女孩,陈昊又看不上,如果进入军队,机会更是少之又少。
军队里虽然有女子,但一个个肌肉壮实,别说告别处男了,看一眼都提不起兴趣。
宁缺毋滥!
陈昊抱着这种想法,如果遇到合适的女孩,就顺手牵来,如果没有,那也只能自认倒霉。
“你们这里有什么好酒好菜,上来吧!”陈昊带着三人走进酒楼,潇洒的说道。
“好嘞!”那伙计高呼一声,又道,“不知这位少爷是在大厅吃饭,还是去楼上的包间。”
这话问的有些多余,顿时让陈昊不满,道:“你看我们像是在大厅吃饭的人吗?”无论从气质上,还是相貌上,陈昊都不像是大家族的少爷。但是陈昊的穿着以及身上佩戴的首饰,又足以证明陈昊的身份绝不简单。
陈昊的腰间佩戴着一块紫色玉牌,便是最好的身份证明。大陆上美玉不少,但论起珍惜价值,紫玉当属第一。凡是能佩戴起紫玉的人,都是身居高位者,或是其后代。毕竟紫玉是身份的象征,若是没有一定的身份,即使钱财再多也不能佩戴紫玉,这是大陆上没有明文的规矩。
那伙计尴尬的一笑,道:“这位少爷,以您的身份确实不应该在大厅,但是包间内已经没有位置了。”
“没有了?”陈昊脸色一沉,皱起了眉头,既然没有位置了,也没必要在这里吃饭了。
就在陈昊即将离开的时候,门外脚步声传来。人还未到,一个清脆的声音便传了进来,“小二,还有包间吗?”
那伙计看了陈昊一眼,又瞥了一眼门外,最后一咬牙,跑到了门前,道:“大小姐,还有位置,我这就带你去。”
陈昊一听,不禁看向门外,他到要看看到底什么人,来的到底是什么人。不过,从那店小二的态度来看,来的人身份肯定不一般。
门口,一名身穿豹皮的女子走了进来,豹皮衣服加工之后穿在身上,给人一种野性的美。外加那女子只有十五六岁,身材高挑,相貌绝美,一头黑色的秀发系成马尾,扎在脑后,让人看到顿时眼前一亮。
陈昊确实眼前一亮,他看到的美女不少,但眼前女子绝对能排在前三,仅次于慕容紫嫣和南宫燕。如果硬是从视觉感去对比,即使慕容紫嫣和南宫燕相比,也难分轩轾。慕容紫嫣是一种冰冷的美,南宫燕却是高高再上的美,而眼前女子完全是野性的美。
如果一身豹皮衣服,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材,显示出野性的美,那腰间的长鞭更是把野性的美衬托到了极限。
陈昊见过美女无数,以他苛刻的省美观,还是觉得眼前的女子难得一见。如果用前世的话来说,这小娘们不但长的美,还懂得制服诱惑。制服诱惑,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即使长的略有姿色的女子来一段制服诱惑,也能让决大多数的男人拜倒在制服下。
这女子一进门,大厅内吃饭的客人,不少都抬起了头,低声的引论起来。
“看,那就是北燕郡第一美女?”
“谁啊!长的确实漂亮,我怎么从没听说过?”
“你是外来的吧!这女子叫夏侯醉影,是城主的千金。”
“难怪长的这么漂亮,原来是城主的千金啊!”
“……”
议论声虽然不大,但陈昊还是听到了不少,同时对这女子的身份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能到这里吃饭的人,身份本就不简单,毕竟在酒楼号称北燕第一家,酒菜出了名的好,当然价格同样很高,一般平民还真吃不起,即使在大厅内吃饭,也需要耗费大把的银子。大陆上的银子,如前世的银币大小相当,却分为三种:金币、银币、铜币。
一金币等于十银币,一银币等于十铜币。
在这样的酒楼吃饭,即使最普通的一顿饭,三菜一汤,也要消耗一个金币。一个金币在富贵人家确实算上了什么,但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却抵得上一年的收入。试想,一年的收入吃一顿饭,确实有些奢侈。
如果诸位还不明白,就换做前世的话来说,一顿饭上吃去上万元人民币。
此刻,那女子进门口,点头道:“带我上去吧!”她独自一人前来,身后并没有带丫鬟下人。
店小二攒眉的一笑,点头哈腰道:“大小姐,里面请。”
就在众人看向夏侯醉影,店小二领先一步上口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等一下。”
众人一愣,不约而同的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其中自然包裹了夏侯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