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春笙一路走来,真是大开眼界,第一次感觉到这里真的和他曾经生活的那个时空不一样了。
    “水晶虾!刚捕捞上岸的水晶虾!一百三十个铜板一斤,最后两筐!卖完就没了啊!”路边有两个鱼贩卖力吆喝起来。
    “这也太贵了吧?”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白掌柜听到这报价便皱眉道。
    “不算贵了,这样个头的水晶虾,快马运到皇城去,要三两银子一斤呢~” 王鲲风仿佛对各地的鱼虾价格都很熟悉,拉着他便挤到那鱼贩子面前,要了一筐水晶虾。
    那水晶虾果真虾如其名,整个虾都是透明状的,透过虾背都能看到下面的虾足,大约是耐寒的品种,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这虾子还依然是活的,实在难得!光是看这卖相就值这个价格了。
    买完水晶虾之后,王鲲风又带着白春笙一路逛过去,买了两篓子鸽子蛋大小的贝类,一条足有半人长的青背大鱼,又买了一种只有小拇指大小的小鱼,本地唤做针头米的,看着倒是很像白春笙上辈子做火焙鱼用那种俗称“麻嫩子”的小鱼。
    看到路边有贫家子赤着脚摆摊卖些野地里挖的野葱野蒜之类的,白春笙掏出一串铜板将这些全买了,看到自家河蚌花钱买了一堆野草,猫大爷有些不解,不过,既然是陪夫郎出来玩的,自然是夫郎开心了这银子花得才算值得。
    这是黑鱼精传授给他的“追夫技巧”,陪夫郎出门的时候,花钱一定不能怂!
    更何况,他家河蚌可不是黑鱼精家里那只花钱如流水的狐狸精,有时候俭省起来比他还要俭省,出门逛街,除了新鲜食材之外,也很少买别的什么东西。
    额……这话说得有些早了。
    看到自家河蚌停在了一个货郎摊子上,“移动钱袋子”王大郎很自觉地跟过去准备给钱。
    看到河蚌手里拿的是什么的时候,王大郎呆住了。
    “鲲哥,你看这铃铛绣球是不是很好看?不如买一个带回去送给三郎吧?我看三郎都没有什么玩具。”白春笙对着自家猫爷晃了晃那铃铛绣球,绣球发出一阵悦耳的铃铛响,猫大爷一个没忍住,差点变成原形扑过去。
    “咳!三郎都多大了,买什么玩具?”猫大爷一脸严肃地教训道,“长嫂为母,你不要将他惯坏了。”
    “不就一个绣球?再说三郎也还小,正是玩玩具的时候,再长大一些就不会玩了,而且店家说了,现在买这个带铃铛的绣球,还送一包替换的铃铛呢,才四十五个铜板。”白春笙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钱袋子,数出四十五个给那小贩,那小贩原本打算卖六十个铜板的,没想到这位公子自顾自的便还了价钱,还没等他同意呢,便自顾自的就决定按照这个价钱买了。
    小贩本想坚持原价,不过,看到扛着一条半人长的大鱼、块头十分大的王大郎之后,瞬间就决定认怂了,反正这个价钱他也不亏,只是少赚了些罢了。
    将绣球揣到怀里,白春笙便愉快地提着装了水晶虾的篓子回去了,一路上袖子里的替换铃铛不停发出悦耳的响动,听得猫大爷爪子十分痒。
    回到暂住的客栈,随行的侍从们已经将铺盖等物都安置好了,知道主人特意包下一个带小厨房的院子,主要是为了方便自己做着吃,便连开伙用的柴火、油盐酱醋、米面等物也都准备齐全了,其他的碗筷等物用的都是客栈自备的,大城市就是不一样,即便是客栈用的碗筷,看着也比他们寻常在家里用的精致许多,倒也不必额外买新的了。
    回去之后,白春笙放下食材,将怀里藏的铃铛绣球拿了出来,给三郎送了过去。
    “这是给我的?”三郎惊奇地看着手里桃红色的绣球,绣球上面用结实的绣线缝了几个铁铃铛在上面,不算多么精致,却是他长这么大收到的第一个玩具。
    “咳~收起来罢,你嫂子特意给你买的,就这么一个呢,丢了就没了。”猫大爷一脸不高兴地走过来,看着三郎手里的绣球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家河蚌还没有给自己买过玩具呢。不过,毕竟三郎还小,长嫂如母,白春笙疼爱三郎,到底也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想到这里,猫大爷不爽的心情瞬间好了许多。
    “谢谢春笙哥哥!”三郎美滋滋地收起了铃铛绣球,决定等下回房间就变成猫好好把玩一番。从前他就很羡慕别的家养幼猫都有玩具,不过他们家以前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连吃饭都困难,他再不懂事,也不会让乳娘和大哥为了给他买玩具连饭都不吃,等到再长大一些,便习惯了没有玩具的生活,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没有玩具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想到春笙哥哥既然连这个都想到了,还给他买了这么好玩的铃铛绣球,听着绣球晃动发出的悦耳响动,三郎脸上的笑越发甜美了。
    “你去做饭吧,我找三郎有些事情。”王鲲风让自家河蚌去做饭,自己拉着三郎进屋去了。
    “大哥,什么事啊?”三郎抱着绣球有些心不在焉。
    “拿来!”猫大爷伸出手来。
    “什么?”三郎楞楞地看过来。
    “哼!”猫大爷冷哼一声,瞬间变成一只虎斑大猫,扑过去,将三郎手里的绣球扑到怀里,在地上追逐滚动起来,屋子里一时间都是铃铛悦耳的响动。
    三郎喵生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玩具被抢,瞬间有些懵了,懵了之后便是忍不住的生气,大哥怎么能这样呢?这绣球明明是春笙哥哥送给他的,大哥方才在外面还让自己好好收着呢,结果呢?一转身自己抢过去玩了起来。
    扁扁嘴,三郎也瞬间变成一只黄白相间的小胖猫,跌跌撞撞地跑过去追着他的绣球,试图将绣球从大猫爪子里抢回来。
    哪里抢得过来?
    大猫滚着绣球逗了弟弟好一会儿,直到三郎力竭,委屈巴巴地趴在地上看着他,这才将绣球推到他爪子下面,兄弟俩一来一回地滚着绣球玩耍,没一会儿便将精致的绣球滚得有些脏了。
    铃铛也被锋利的猫爪子割掉了一个。
    “哥,怎么办?绣球坏了~”三郎看着掉落在地的铃铛呆住了。他本来打算好一定要好好收着这绣球作为纪念的,没想到拿到手里还没一个时辰就给弄坏了。
    “咳~都说了让你好好收着,你看,被你玩坏了吧?”猫大爷原地变成人形,穿上了衣衫,不顾蹲坐在地上兀自伤心的三郎,有些心虚地逃离了案发现场。
    白春笙听着屋子里发出的铃铛滚动的响声,想着他们家三郎此刻一定已经变成了小猫在玩绣球,脸上便带着一丝满足的笑容,卷起袖子开始做饭。
    “我来帮你!”猫大爷卷起袖子,拿起一边的菜刀,帮白春笙将那条半人长的青背大鱼拖到井台边宰杀去了。
    这青背大鱼的鱼肉很厚,寻常的菜刀很难砍破,不过这难不倒猫大爷,发现菜刀不管用之后,他拿了一把砍人用的佩刀过来,剖开鱼腹,取出里面的内脏丢掉,又切掉了那个超级大的鱼头,看了看这平摊下来比院子里那口大锅还要大的鱼头,猫大爷一时有些为难。
    这般大的鱼头,怎么吃?
    第64章
    “鲲哥, 你把那鱼头拆开,鱼头骨太大的剁成几块, 等下我让人去买些豆腐来, 做个鱼头烧豆腐。”白春笙吩咐道。
    开玩笑,这么大的一个鱼头,肉这么多, 若是就这么白白丢了,那不是心疼死了?他上辈子曾经在电视上看过直播,某地冬捕鱼王现场拍卖,那鱼还没有今天这条一半大呢,竟然卖出去十几万的价钱!
    一想到这鱼头可能价值好几万块钱, 换算成本地货币少说也要几十两银子,白春笙真是恨不得连鱼鳞也不要刮掉了。
    不过这大鱼也确实不便宜, 据说是海里捕捞上来的, 这么一条鱼便花了猫大爷二十多两银子,这厮非常不要脸地剽窃了好基友黑鱼精的追夫秘籍,给自家河蚌买起新鲜食材来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十分土豪。
    王鲲风在这边忙着处理那个超大的鱼头, 那边,白春笙也忙到飞起。先将水晶虾去掉虾须虾线,开背后用调味料腌起来,预备待会儿炸个蒜香蝴蝶虾;鸽子蛋大小的灰白色贝类看着有些像花蛤, 便打了些清水让人反复淘洗,等到泥沙淘洗干净之后, 放在半盆清水里,滴上几滴油养着,这样便能将肚子里剩下的泥沙也吐出来了。
    小拇指大小的小鱼让人捏了肚子里的内脏挤出来,洗干净后腌制片刻,到时候裹着蛋清和麦面糊糊一起油炸了,再和干辣椒、大蒜瓣一起爆炒,便是一道开胃下饭的爆炒小鱼干了。
    买回来的那些野葱野蒜,让人帮忙摘干净之后,切段,打几个鸡蛋炒一下,便是一道开春时令鲜蔬——野葱炒蛋。
    摘下来的野葱头和野蒜头,白春笙也没舍得丢,拿盐腌了起来,做成泡菜拿来吃粥是极好的。
    青背大鱼的鱼头已经被猫大爷拆开了,剁成巴掌大小的一块一块,足足有一大盆那么多,鱼肉去掉内脏也有四五十斤,白春笙看了看,决定做一个鱼头烧豆腐,一个烤鱼排,再来一大锅鱼片粥,也足够他们这些人吃的了。
    河鲜味美,但是前期处理却最是繁琐,好在今天是落脚后的第一顿饭,白春笙决定大伙儿一起吃一顿,便没有客气,吆喝了随从人员一起帮忙,很快便将所有食材都处理好了,连佐料的葱姜蒜都剥洗干净了放在一个大盘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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