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郎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路边蹲着一个小个子半妖, 脏兮兮的篮子里,用绿色的大树叶子垫了厚厚一层, 里面赫然是几块裂开的野蜂窝,透过缝隙,隐约还能看到里面的蜂巢和金黄色的蜂蜜。
“这蜂巢怎么卖的?”三郎蹲了下来。
那半妖吓了一跳,抬起头,发现一个面如冠玉、带着青色书生头巾的少年正蹲在他面前,脏兮兮的小脸微微一红,也不太看得出来,有些结巴地回答道:“这、
这是野、野蜂巢,我、我和哥哥上山打下来的,哥哥说,要、要卖五十个铜板。”
“这么一篮子,五十个铜板?”
“嗯!对、对的!”
“那我买了。”三郎从袖子里摸出钱袋子,打开来,数出五十个铜板递给他。
“给!”小结巴将篮子里的大树叶子托起来,将里面的蜂巢整个包在树叶子里,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的草绳子绑起来,因为包了许多层,里面的蜂蜜也不会流出来,多出来的草绳,他还打了一个绳结,这样三郎便能提在手里了。
“早点回家吧。”三郎站起来,提着那蜂蜜离开了。
大哥说,今天会去济世药堂接春笙哥哥回家,春笙哥哥喝了好几日汤药,嘴巴里定然难受得紧,恰好遇到卖蜂蜜的,买回去给春笙哥哥泡些蜂蜜水喝也好。
如今他在书铺上工,手里也有些零花钱了,有些是大哥给的,有些是上工的时候客人赏的,零零散散也积攒了好几百个铜板,不过三郎很节省,这些铜板揣在怀里许多天了,也不曾花出去,果然今天便派上用场了。
“春笙哥哥!”远远看到自家大哥和白春笙从街对面走来,三郎瞬间加快了脚步,若不是如今已是人形,他只怕早按捺不住本能,扑到春笙哥哥怀里去了。
作为一个常年和鱼街n多野猫厮混打闹的小猫崽子,三郎在某些方面比王鲲风这个大哥可成熟多了,就比如说,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长大之后一定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娘子。
当然了,自从遇到春笙哥哥之后,他很快便修改了这个愿望,他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夫郎!这夫郎的对象嘛,不必说,自然是做得一手好鱼丸、煲得一手好鱼汤的春笙哥哥啦。
“三郎还是这般俊秀,再长些肉就更好了。”白春笙摸了摸三郎的胳膊,发现藏在衣衫下的胳膊确实很细,决定回头就多炖点鱼汤给这孩子补补。
男孩子生长发育的时候一定要吃饱吃好!不然俗话怎么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呢?
“春笙哥哥,我给你买了蜂蜜!”三郎献宝一般地举起提在手里的那个绿色的小包裹。
“野蜂蜜?太好了,那么今天可以给你做一个蜜汁烤鱼了。”白春笙高兴道。
考虑到他“住院”那几天,相熟的几个邻居都去探望过自己,还带了礼物,白春笙今天特意多买了些菜,决定在家里请一回客。
因此,先去王家和王大娘他们打了声招呼,报了声平安之后,白春笙便说今天要请大家一起吃个饭,感谢前几日他生病的时候,大伙儿对他的照料。
“没事就好!哎呀你好几日不曾回家,想必家里的佐料也没有了,你在这里等等,大娘去给你拔些葱蒜和煮鱼汤的香叶子过来,你正好带过去做菜。”王大娘说着便拿了一个小篮子,从院子里自己的小菜园子里摘了些佐料递给他。
“谢谢大娘!还是大娘想得仔细!”白春笙笑眯眯地接了过来,便和王鲲风兄弟俩一起回了自己家。
几天没回家,原本以为家里应该都是灰,没想到进去一看,桌椅板凳都擦得干干净净,桌上还有一壶温水,被褥也是刚晒过的。
不用说,一定是周婶婶帮忙做的。
听到这边传来的声音,周婶婶带着女儿出来一看,果然是白春笙回来了。
“我就知道这个时辰差不多该回来了,今天在婶婶家用饭吧?我让茂青买了两斤肉,还有一条大青鱼。”周婶婶高兴地擦了擦手,过几日便是周婶婶亡夫的忌日了,这两天母女俩都躲在屋子里折些纸钱之类的备着,准备到时候用,因是祭祀亡夫所用,担心别人看到了忌讳,母女俩便关起门来做活儿,这也是她们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白春笙回来的原因。
“哪能让婶婶破费?我病了那几日,多亏婶婶们照应,家里也多亏大伙儿照看,我也没别的报答的,方才回来的路上买了些鱼和肉,大伙儿今天中午便在我这里用饭吧。婶婶你们去忙,这里有我们就行了,你手上的伤口结的疤还没掉呢,可不能泡了水。”白春笙叮嘱了几句,便带着王鲲风和三郎忙活去了。
“谢篁去哪了?”
“那傻螃蟹跟人去上游打渔去了。”王鲲风一边用斧头将柴禾劈开,一边解释道,“这几日正是上游的银鲉鱼洄游的时节,傻螃蟹担心你开铺子钱不够,便跟着人去抓鱼去了,银鲉鱼肉质细嫩,颜色也好看,那些富贵人家每年到了季节,必是要吃这个的,价格也比寻常的鱼要贵一些,跑一趟,运气好的话能赚到几十两,若是能网到最大的银鲉鱼,凑成一对,我记得去年一对六斤多的银鲉鱼便卖了五十两银子。”
“这么贵?”白春笙不由得有些心动,这听起来比摆摊卖鱼丸赚钱啊,而且还是无本买卖,不知道他现在赶过去来不来得及……
“你今年是别想了,那银鲉鱼游动速度极快,每年只有它们成群结队从上游赶往大海产卵的时候,才会容易捕捉,且每年也只有那么两三天的时间,这会儿,那傻螃蟹估计已经跟着船回来了。”
“好可惜……”一场病竟然错过了这么好的一个发财机会!
“有什么可惜的?别说今年错过了渔汛,便是明年正赶上了,你也不许去!”王鲲风训斥道。
“为什么啊?”
“你道他们为何要分那傻螃蟹一杯羹?若是那银鲉鱼这么好抓,他们自己去不就是了,何必要多带一个人去和他们分银子?”
“那谢篁不会有危险吧?”白春笙急道。
“那倒不会,他真身便是螃蟹,到了那里,只能说是如鱼得水了。抓捕银鲉鱼的地方在一处乱石浅滩,水流湍急,寻常人站在上面很容易被水冲刷,或者被急于逃命的银鲉鱼撞倒,轻则在乱石滩上撞得浑身青紫,重则头破血流,也只有那只傻螃蟹,虽然脑子不太好使,还是有一把子力气的,真身那八只爪子,能牢牢扣住那些乱石,让他牵着网,再稳妥不过了。”
顿了顿,王鲲风不甚在意地补充了一句:“你放心,我不会让那傻螃蟹吃亏的,出发之前我替他谈好了条件,抓到的渔获,他要分走三成。”
“这还差不多,否则出大力气的是谢篁,最后抓到的鱼还要他们平分,天底下没这个道理,这事儿幸亏有你,等谢篁回来,我让他请你吃酒!”白春笙满意地点点头,他就知道王鲲风是个嘴硬心软的。这事儿要不是他出面,谢篁那傻子非得被人坑惨了不可,说不定一船人赚得钱袋子都满出来了,最后只有他得了几串钱的零碎。
“吃酒就算了,我已经与他说好了,让他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几条银鲉鱼。”
“那银鲉鱼果真十分美味?”白春笙被说得都有些好奇了。
“肉质倒是细嫩,也并不算稀奇,只是那银鲉鱼通体银白,富贵人家惯于用这银鲉鱼做蒸鱼,大大的青瓷盘里,一条洁白如雪的银鲉鱼,衬着翠色的葱丝,十分好看。开渔第一日,从上游运下来的银鲉鱼,酒楼里一盘要卖十八两银子,个头也就一斤多,再大一点的便不卖了。”
“是留着给贵人们吃吧?”白春笙撇撇嘴,限量这一招,他们那个时空早就被商家给玩腻味了。
“物以稀为贵嘛~好了不说了,等谢篁回来,我分你两条鱼,你也尝尝。不过我这也是瞎操心,你从前生活在水里,什么鱼虾没吃过?”
“那都是生的!能好吃到哪里?”白春笙白了他一眼,“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一定要到岸上来生活?难道就图被晒成河蚌干?还不是水里不能生活做饭,我这么些年辛辛苦苦跟那些路过的大厨们学的这些手艺,也没有用武之地,实在是可惜。”
“说起来,你在水里有没有其他亲眷?”想到自己今后可是要找媒人来提亲的,要是白春笙在水里还有其他亲人的话,那就好办多了,到时候请家里的亲戚长辈来操办一番,倒也热闹。
“唉!别提了,或许有其他亲戚吧,但是早就不知道漂到哪里去了。”白春笙叹息一声,“我们河蚌在水里也不是一直都在一个地方呆着的,我记得我小时候好像不在这条河里,但是我也记不得那是哪里了,每次春汛、夏汛、秋汛一来,我们都不知道会被冲到哪里,我也是来到清水河之后,这里水流平缓,才慢慢在这里生活下来的,那时候,周围的河蚌都是我不认识的了。”
“春笙哥哥你不要难过,以后我们都是你的亲人!”三郎走过来抱了他一下,精致的小脸在他胳膊上蹭了蹭。
“我没有难过,其实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家乡到底是什么模样了,你们知道的,水底下的世界,都是差不多的,除了石头、泥沙便是无穷无尽的水,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鱼虾螃蟹贝壳之类的,我们虽然互相不认识彼此,但是这样也好啊,最起码,当我们被洪水冲散的时候,不会因为别离而感到伤心。”
白春笙说得很轻松,王鲲风却不由得心里一阵阵的难受。
他一直以为自己和三郎他们兄妹三个很可怜,就因为生下来是半妖,便被亲生爹娘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想到,即便是血统纯正的河蚌妖,也有他的无奈和可怜。或许这样真的可以活得无忧无虑,可是,人这一辈子,如果没有了牵挂和惦记的人和事,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好啦,好端端的说这些做什么?今天可是我大病初愈回来的第一天,吃了好几日的白粥清水,可算是可以开荤了!快点,鲲哥你帮我烧水,三郎帮我把那些菜和肉洗干净,放在竹篮子里沥水,我快饿死了!”
“这蜂巢怎么卖的?”三郎蹲了下来。
那半妖吓了一跳,抬起头,发现一个面如冠玉、带着青色书生头巾的少年正蹲在他面前,脏兮兮的小脸微微一红,也不太看得出来,有些结巴地回答道:“这、
这是野、野蜂巢,我、我和哥哥上山打下来的,哥哥说,要、要卖五十个铜板。”
“这么一篮子,五十个铜板?”
“嗯!对、对的!”
“那我买了。”三郎从袖子里摸出钱袋子,打开来,数出五十个铜板递给他。
“给!”小结巴将篮子里的大树叶子托起来,将里面的蜂巢整个包在树叶子里,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的草绳子绑起来,因为包了许多层,里面的蜂蜜也不会流出来,多出来的草绳,他还打了一个绳结,这样三郎便能提在手里了。
“早点回家吧。”三郎站起来,提着那蜂蜜离开了。
大哥说,今天会去济世药堂接春笙哥哥回家,春笙哥哥喝了好几日汤药,嘴巴里定然难受得紧,恰好遇到卖蜂蜜的,买回去给春笙哥哥泡些蜂蜜水喝也好。
如今他在书铺上工,手里也有些零花钱了,有些是大哥给的,有些是上工的时候客人赏的,零零散散也积攒了好几百个铜板,不过三郎很节省,这些铜板揣在怀里许多天了,也不曾花出去,果然今天便派上用场了。
“春笙哥哥!”远远看到自家大哥和白春笙从街对面走来,三郎瞬间加快了脚步,若不是如今已是人形,他只怕早按捺不住本能,扑到春笙哥哥怀里去了。
作为一个常年和鱼街n多野猫厮混打闹的小猫崽子,三郎在某些方面比王鲲风这个大哥可成熟多了,就比如说,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长大之后一定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娘子。
当然了,自从遇到春笙哥哥之后,他很快便修改了这个愿望,他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夫郎!这夫郎的对象嘛,不必说,自然是做得一手好鱼丸、煲得一手好鱼汤的春笙哥哥啦。
“三郎还是这般俊秀,再长些肉就更好了。”白春笙摸了摸三郎的胳膊,发现藏在衣衫下的胳膊确实很细,决定回头就多炖点鱼汤给这孩子补补。
男孩子生长发育的时候一定要吃饱吃好!不然俗话怎么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呢?
“春笙哥哥,我给你买了蜂蜜!”三郎献宝一般地举起提在手里的那个绿色的小包裹。
“野蜂蜜?太好了,那么今天可以给你做一个蜜汁烤鱼了。”白春笙高兴道。
考虑到他“住院”那几天,相熟的几个邻居都去探望过自己,还带了礼物,白春笙今天特意多买了些菜,决定在家里请一回客。
因此,先去王家和王大娘他们打了声招呼,报了声平安之后,白春笙便说今天要请大家一起吃个饭,感谢前几日他生病的时候,大伙儿对他的照料。
“没事就好!哎呀你好几日不曾回家,想必家里的佐料也没有了,你在这里等等,大娘去给你拔些葱蒜和煮鱼汤的香叶子过来,你正好带过去做菜。”王大娘说着便拿了一个小篮子,从院子里自己的小菜园子里摘了些佐料递给他。
“谢谢大娘!还是大娘想得仔细!”白春笙笑眯眯地接了过来,便和王鲲风兄弟俩一起回了自己家。
几天没回家,原本以为家里应该都是灰,没想到进去一看,桌椅板凳都擦得干干净净,桌上还有一壶温水,被褥也是刚晒过的。
不用说,一定是周婶婶帮忙做的。
听到这边传来的声音,周婶婶带着女儿出来一看,果然是白春笙回来了。
“我就知道这个时辰差不多该回来了,今天在婶婶家用饭吧?我让茂青买了两斤肉,还有一条大青鱼。”周婶婶高兴地擦了擦手,过几日便是周婶婶亡夫的忌日了,这两天母女俩都躲在屋子里折些纸钱之类的备着,准备到时候用,因是祭祀亡夫所用,担心别人看到了忌讳,母女俩便关起门来做活儿,这也是她们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白春笙回来的原因。
“哪能让婶婶破费?我病了那几日,多亏婶婶们照应,家里也多亏大伙儿照看,我也没别的报答的,方才回来的路上买了些鱼和肉,大伙儿今天中午便在我这里用饭吧。婶婶你们去忙,这里有我们就行了,你手上的伤口结的疤还没掉呢,可不能泡了水。”白春笙叮嘱了几句,便带着王鲲风和三郎忙活去了。
“谢篁去哪了?”
“那傻螃蟹跟人去上游打渔去了。”王鲲风一边用斧头将柴禾劈开,一边解释道,“这几日正是上游的银鲉鱼洄游的时节,傻螃蟹担心你开铺子钱不够,便跟着人去抓鱼去了,银鲉鱼肉质细嫩,颜色也好看,那些富贵人家每年到了季节,必是要吃这个的,价格也比寻常的鱼要贵一些,跑一趟,运气好的话能赚到几十两,若是能网到最大的银鲉鱼,凑成一对,我记得去年一对六斤多的银鲉鱼便卖了五十两银子。”
“这么贵?”白春笙不由得有些心动,这听起来比摆摊卖鱼丸赚钱啊,而且还是无本买卖,不知道他现在赶过去来不来得及……
“你今年是别想了,那银鲉鱼游动速度极快,每年只有它们成群结队从上游赶往大海产卵的时候,才会容易捕捉,且每年也只有那么两三天的时间,这会儿,那傻螃蟹估计已经跟着船回来了。”
“好可惜……”一场病竟然错过了这么好的一个发财机会!
“有什么可惜的?别说今年错过了渔汛,便是明年正赶上了,你也不许去!”王鲲风训斥道。
“为什么啊?”
“你道他们为何要分那傻螃蟹一杯羹?若是那银鲉鱼这么好抓,他们自己去不就是了,何必要多带一个人去和他们分银子?”
“那谢篁不会有危险吧?”白春笙急道。
“那倒不会,他真身便是螃蟹,到了那里,只能说是如鱼得水了。抓捕银鲉鱼的地方在一处乱石浅滩,水流湍急,寻常人站在上面很容易被水冲刷,或者被急于逃命的银鲉鱼撞倒,轻则在乱石滩上撞得浑身青紫,重则头破血流,也只有那只傻螃蟹,虽然脑子不太好使,还是有一把子力气的,真身那八只爪子,能牢牢扣住那些乱石,让他牵着网,再稳妥不过了。”
顿了顿,王鲲风不甚在意地补充了一句:“你放心,我不会让那傻螃蟹吃亏的,出发之前我替他谈好了条件,抓到的渔获,他要分走三成。”
“这还差不多,否则出大力气的是谢篁,最后抓到的鱼还要他们平分,天底下没这个道理,这事儿幸亏有你,等谢篁回来,我让他请你吃酒!”白春笙满意地点点头,他就知道王鲲风是个嘴硬心软的。这事儿要不是他出面,谢篁那傻子非得被人坑惨了不可,说不定一船人赚得钱袋子都满出来了,最后只有他得了几串钱的零碎。
“吃酒就算了,我已经与他说好了,让他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几条银鲉鱼。”
“那银鲉鱼果真十分美味?”白春笙被说得都有些好奇了。
“肉质倒是细嫩,也并不算稀奇,只是那银鲉鱼通体银白,富贵人家惯于用这银鲉鱼做蒸鱼,大大的青瓷盘里,一条洁白如雪的银鲉鱼,衬着翠色的葱丝,十分好看。开渔第一日,从上游运下来的银鲉鱼,酒楼里一盘要卖十八两银子,个头也就一斤多,再大一点的便不卖了。”
“是留着给贵人们吃吧?”白春笙撇撇嘴,限量这一招,他们那个时空早就被商家给玩腻味了。
“物以稀为贵嘛~好了不说了,等谢篁回来,我分你两条鱼,你也尝尝。不过我这也是瞎操心,你从前生活在水里,什么鱼虾没吃过?”
“那都是生的!能好吃到哪里?”白春笙白了他一眼,“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一定要到岸上来生活?难道就图被晒成河蚌干?还不是水里不能生活做饭,我这么些年辛辛苦苦跟那些路过的大厨们学的这些手艺,也没有用武之地,实在是可惜。”
“说起来,你在水里有没有其他亲眷?”想到自己今后可是要找媒人来提亲的,要是白春笙在水里还有其他亲人的话,那就好办多了,到时候请家里的亲戚长辈来操办一番,倒也热闹。
“唉!别提了,或许有其他亲戚吧,但是早就不知道漂到哪里去了。”白春笙叹息一声,“我们河蚌在水里也不是一直都在一个地方呆着的,我记得我小时候好像不在这条河里,但是我也记不得那是哪里了,每次春汛、夏汛、秋汛一来,我们都不知道会被冲到哪里,我也是来到清水河之后,这里水流平缓,才慢慢在这里生活下来的,那时候,周围的河蚌都是我不认识的了。”
“春笙哥哥你不要难过,以后我们都是你的亲人!”三郎走过来抱了他一下,精致的小脸在他胳膊上蹭了蹭。
“我没有难过,其实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家乡到底是什么模样了,你们知道的,水底下的世界,都是差不多的,除了石头、泥沙便是无穷无尽的水,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鱼虾螃蟹贝壳之类的,我们虽然互相不认识彼此,但是这样也好啊,最起码,当我们被洪水冲散的时候,不会因为别离而感到伤心。”
白春笙说得很轻松,王鲲风却不由得心里一阵阵的难受。
他一直以为自己和三郎他们兄妹三个很可怜,就因为生下来是半妖,便被亲生爹娘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想到,即便是血统纯正的河蚌妖,也有他的无奈和可怜。或许这样真的可以活得无忧无虑,可是,人这一辈子,如果没有了牵挂和惦记的人和事,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好啦,好端端的说这些做什么?今天可是我大病初愈回来的第一天,吃了好几日的白粥清水,可算是可以开荤了!快点,鲲哥你帮我烧水,三郎帮我把那些菜和肉洗干净,放在竹篮子里沥水,我快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