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蘑菇?”白春笙眼前一亮!
    他在鱼街来回找过好几次都没有找到过蘑菇,还以为这里的人不吃蘑菇呢,煲汤的时候,尤其是鸡汤,放点儿蘑菇可是提鲜的好东西!
    王鲲风带回来的蘑菇有点像他前世吃的那种鸡枞菌,不过是淡黄色的,听王鲲风说这种蘑菇是富贵人家采买了炖汤吃的,他上次帮了人家一个小忙,正好方才路上遇到了,便分了他一些尝尝。
    “你若爱吃,改天我让他们再送些来便是。”看到白春笙一脸的惊喜,王鲲风忍不住微微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他从小便生活在那阴暗的地方吧,特别喜欢看到这样天真灿烂的笑容,就好像一朵蘑菇、一条鲜鱼,人生对于他来说就是完美的。
    “这个蘑菇一定很贵吧?”
    “不要钱的。”王鲲风丢下这句话,转身去书铺接弟弟去了。
    白春笙顿了顿,突然想起来王鲲风在码头找他索要好处费的事情,顿时一阵黑线,这蘑菇,还有那些干菜,想必也是另外一种“好处费”吧?
    有了蘑菇,白春笙就想做点儿别的什么了。
    他将另外一条棒槌鱼也宰杀了,两个鱼头拿来炖豆腐汤,剩下的鱼骨头,却和两根猪棒骨一起熬了个高汤的汤底出来。
    蘑菇清水洗干净上面的杂质,先用开水汆一下,挤干净水分,确保蘑菇里面可能残留的寄生虫都被烫死了,这才将蘑菇撕成片,加入汤底内小火炖着,等到汤底彻底变成了奶白色,加入鱼丸和泡发的豆皮,一些菜叶子,白嫩可爱的鱼丸在翠绿色的叶子中翻滚,看着就赏心悦目。
    “哥,白大哥又在炖鱼汤了。”站在围墙外面,还没进去,王鲲玉便笑了,“今天的鱼汤里面,定然加了蘑菇。”
    “走吧,你白大哥特意给你做的鱼丸,还有鱼汤,怕你在铺子里吃不饱呢。”王鲲风笑着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兄弟俩一起走了进去。
    “王大哥,三郎,快点去洗洗手,马上可以开饭了。”
    因为中午就他们四个人吃饭,白春笙没有做太多菜,一个鱼骨汤蘑菇炖鱼丸,一个葱烩鱼丸,一个鱼头炖豆腐,还有一碟谢篁要吃的蛋黄南瓜,一碟在饭锅里蒸熟的咸肉蒸蛋黄。
    这咸肉还是王大郎前几日送的,因为当时家里还有不少剩菜,白春笙便将肉抹了盐腌了起来,一直挂在屋檐下,这会儿取下来,切片,撒上写蒜末和生姜、香葱、辣椒末,上面打三个生的咸鸭蛋,透明的蛋清顿时覆盖了整个盘子,就这样直接放在米饭上面蒸熟,蛋清和蛋黄凝固,就好像一片雪地上盖着三个金黄色的蛋黄,卖相十分好看,谢篁闻着那浓郁的蛋黄味道,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开饭吧,早点吃完,三郎还要去上工呢。”白春笙拿出一个大陶盆,盛了满满一盆米饭出来,陶盆看着很重,王鲲风主动走过去帮忙把陶盆端到饭桌上。
    白家的饭桌也是新添置的,寻常人家的四方饭桌,四条板凳,连油漆都没有漆,看着有些寒酸,不过正合白春笙的心意,他知道油漆都带有一些毒性的,有些人还会过敏,这样的原木饭桌他们那里都很流行,因为安全无毒嘛。
    三郎本以为白春笙做的鱼头炖豆腐便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味了,没想到今日做的炖鱼丸更胜一筹,棒槌鱼的鱼骨和猪大骨炖出来的浓汤,本就是极好的汤底,再加入提鲜的菌菇,用这个炖出来的鱼丸鲜美的让人舌头都差点跟着吞下去,连里面他寻常不爱吃的菜叶子都带着一股子鱼肉的鲜美。
    大约是想讨好白春笙,三郎很给面子地将白春笙盛给他的几片菜叶子也给吃下去了,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喝汤,豆腐也吃了许多,两个大鱼头,基本上都被他吃掉了。
    旁边的螃蟹妖谢篁和三郎一样挑食,一双筷子一直在夹蛋黄吃,咸肉蒸的蛋黄味道更佳浓郁下饭,蛋黄南瓜也依然美味。
    “白大哥,你看咱们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不如我今后跟你一起搭伙吧?我把每天赚的钱都给你!我还能帮你干活!”谢篁一脸期盼地看着白春笙,努力睁大一双黑黝黝的绿豆眼睛。
    “噗~行啊!正好我还缺个种地的帮手,你给我搭把手,我给你管饭好了,你自己赚那点钱自己留着吧,一个大男人,身上没钱可怎么行?”
    “嘿嘿~” 谢篁点了点头,也不再争辩,心想大不了到时候给白春笙买点儿米面,他寻常吃的不多,但是也要吃少量主食的,不然扛包都扛不动。
    三郎偷偷在一边听着,这时候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无声地看着他哥,眼神里表达的意思很明显,他也想来白家蹭饭。
    王鲲风叹息一声,轻轻咳嗽了两声,看着白春笙无奈道:“白老弟可否让我们家三郎也过来搭个伙?他寻常最爱吃鱼肉,我们自己家里做的,总不如你做的好吃……”
    “白大哥这么客气做什么?三郎冰雪可爱,我也甚是喜欢呢,不过多双筷子的事儿,往后便让他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好了,鱼肉又不是什么精贵食材。”白春笙放下筷子,看了一眼乖乖坐在一边的三郎,伸出爪子,快速地摸了摸那虎斑纹的毛绒绒的耳朵,唔,手感真好!
    王鲲风:“……”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这河蚌妖也太好说话了吧?
    四个人吃完饭,一起帮着收拾了碗筷,三郎和王鲲风一起去上工了,谢篁蹲在一边看着白春笙处理晚宴的食材,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拿了白春笙家里的砍刀,去镇子外面帮他砍柴去了。
    既然决定了要在白家搭伙,总不能连柴火都要人家准备吧?
    第20章
    午后的鱼街,空气中还残留着鱼市散去后留下的鱼腥味,这是猫妖们最爱的味道,也是王鲲风选择这里作为他们暂居之地的主要原因。
    毕竟,自己抓鱼,哪有像如今这般,花几个铜板就能轻松买到各种鲜鱼来得舒坦呢?
    “三郎,你喜欢白大哥吗?”看着微微垂下头的三郎,王鲲风若有所思地问道。
    “嗯!喜欢!白大哥长得好,做菜也好吃。”三郎动了动耳朵,好像上面还残留着白春笙手心划过的温度,薄薄的耳尖慢慢地红了起来。白大哥对他还很温柔呢,他长了一对和凡人完全不一样的耳朵,连头发都藏不住,也只有白大哥不嫌弃他,依然愿意给他做饭吃,还、还摸过他的耳朵呢~
    王鲲风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慢慢走在前面,兄弟俩一前一后,走在街边树下的阴凉处,树上的夏蝉一声接着一声地鸣叫着,现世安稳。
    王鲲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伴侣,实际上,能活多久他也并不能确定,可是,这一刻,他很想好好活着,活下来,陪着娘亲给娘亲养老,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
    或许,他也该考虑考虑,给自己找个伴儿了。
    比如说,那个做得一手鲜鱼的河蚌妖就很好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只可怕的猫妖给盯上了,白春笙此刻正在哼着变了调的小苹果,杀鸡宰鸭,鸡血和鸭血都用陶盘装起来,处理好,加点儿干辣椒,晚上可以做一个香辣下饭的红葱头炒血旺。
    这里的红葱头非常好吃,这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这种葱头和前世他们超市里买的洋葱不太一样,个头约莫只有超市里那种洋葱的三分之一大小,肉质是淡粉色的,葱的味道更加的浓郁,拿来做炒菜非常好吃,闻着葱香味浓郁,吃到嘴里却又带着一股子清甜脆嫩,白春笙今天买了许多,准备拿来做配菜,炒个辣味的毛血旺,想来切几片加在鱼汤里,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老母鸡宰杀之后,被他掏出了内脏和多余的肥油,整个塞到大陶罐里,下面用两块土坯临时搭了个灶台,塞了一根燃烧的木头慢慢炖着。
    鸭子切块,汆水后沥干,加入蒜瓣、辣椒、八角和切碎的红葱头一起爆炒,再加入大酱和两勺水焖着,出锅前撒一层葱花,便是一道劲道十足的红烧鸭子了。用大酱烧出来的鸭子肉嚼起来有一股子酱鸭的味道,又不会太过厚重,最适合拿来下饭或者下酒了。
    青鱼依旧被片成薄薄的鱼片,一半拿来做了酸汤鱼,剩下的一半一分为二,做了一大锅香滑软嫩的鱼片粥,一大篮子酥炸鱼片,裹着蛋清和面糊的鱼片,下锅炸成金黄色即可捞出,吃的时候蘸上他调配的酱料,外酥里嫩。
    几张鱼皮被他单独放了起来,准备找机会炖出来,做些好吃的鱼皮冻给三郎开小灶。咳~到时候若是三郎吃得高兴,说不定还会让他摸一摸猫耳朵也说不定~
    做好的鱼丸被他分成了两份,一份做了清汤炖的鱼丸,一份加了红葱头做了葱油红烧味道的。准备的菜色差不多照顾到了所有人的口味。
    等到人差不多到齐了之后,白春笙快速将切好备用的几道蔬菜炒熟装盘,从橱柜里拿出了凉拌的胡瓜,饭锅里蒸的咸肉蒸蛋黄也可以吃了,一起端上桌,最后拿出了从酒楼买的莲花白。
    “王大娘,周婶婶,王大哥,还有茂青兄,谢兄,秋芦,春笙初来乍到,多蒙诸位照应,今后大家都是邻里,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呢在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往后,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大家尽管说,大伙儿有什么要搭把手的,也别跟我客气,来,大家倒上酒,满饮一杯!”
    众人端起酒杯,莲花白的醉人香气弥漫在唇齿间,瞬间又被浓郁的鸡汤的香味所覆盖。原来,已经有人忍不住,偷偷舀了一勺鸡汤喝下去了,炖得恰到火候的老母鸡汤,表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淡淡油花,衬托得葱花愈发碧绿,看着就十分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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