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个时空的水质真是没的说!清澈的河水几乎能看得到河底的水草,白春笙畅快地在水里游着,觉得不过瘾,时不时的还要钻到水底下去,因为这样便可以整个身体都浸泡在水里,被阳光晒得有些发痒的头皮也能得到一阵舒缓。
    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一时贪凉潜入水底的这个决定,竟然为他带来了一笔意外之财!
    水底下有钱!!!
    阳光下,一道光芒从水底的石头缝隙中折射出来,白春笙正在水里呆着无聊,一时好奇,游过去扒开石头一看,下面竟然卡着一只花开富贵的银手镯,手镯看起来不算名贵,不过,对于白春笙来说,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银子很软,砸成一团拿去卖了,好歹也能换点钱租个房子,也好有个容身之所,不然就靠他身上那点铜板,租了房子难道要饿肚子不成?
    当然了他可以抓鱼充饥,但是,作为一个曾经的纯粹的人类,白春笙表示不吃主食他可能会死……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白春笙一时间激动起来。
    他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个新闻,说是有人专门去各个写字楼的下水道里掏硬币,运气好的话一次能掏出来好几百个呢,虽然脏了点,但人一旦穷到了一定地步,谁还会嫌钱脏啊?
    只有那些不缺钱的才会嫌钱脏。
    白春笙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庆幸自己变成了一只不怕水的河蚌精。
    将那只银镯子塞到装铜板的袋子里,白春笙仔细在水底寻觅起来,不过,他也不是漫无目的地寻找,想到会掉落东西的地方一般都在靠近河岸和石阶的附近,他把搜寻的地点选在了这些地方,忙活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又收获了两块碎银子和几十个铜板,银镯子这样的首饰却再也没遇到,想想也是,一般人家要是丢了贵重首饰,怎么样也要花钱雇人下河来打捞啊,实在找不到才会放弃,不然谁舍得?
    不过,能有这些,白春笙已经非常满足了。
    看了看天色将晚,白春笙从水里爬上岸,拧干了外衫,将身上的水渍擦干,头发也慢慢拧干,这才抖了抖外衫,将湿透的外衫套在身上。
    如果换成一般人类这么穿早就着凉了,不过,白春笙可是水妖,谁见过水妖泡了水会着凉的?老实说,穿着被水浸湿的外衫,白春笙觉得比穿着干燥的衣服还舒服些呢。
    身上有了钱,白春笙觉得自己一下子就活了过来。左右看看,傍晚的鱼街倒是比白天的时候热闹了许多,摆摊卖东西的都出来了,街上各种卖鱼干、虾干、河鲜、菜蔬野果的,还有一些杂货摊子之类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不过,这些都不是白春笙的目标。
    他现在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晚上的住宿问题。
    原本他可以去住客栈的,可是路过一家客栈,进去一问,最便宜的大通铺也要十个铜板一晚上,还不包晚饭,白春笙顿时决定放弃,他现在手头的钱不多,要是在吃住上花费得过了头,租房子的钱就不一定够了,如果今晚找不到住的地方的话,那他宁愿随便找个屋檐下面凑合一晚上。
    在那之前,他还是想努力争取一下的。
    找街上的本地商贩打听了一下,得知鱼街的牙行就在不远处,白春笙毫不停顿地直奔牙行而去。这里的牙行类似于他们那个时空的中介机构,不过牙行的经营范围更广一些,不管是买卖人口还是买卖房屋田地什么的,只要是大宗值钱物品,大多习惯通过牙行去办,因为牙行和衙门熟,通过牙行可以免去被衙门盘剥这一道关卡。
    牙行管事的正准备关了门去给自家夫郎杀鱼,看到有客人上门,立刻将刚买的鱼丢回盆里,拽了一条粗布毛巾擦了擦手,问清白春笙的来意,从屋子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簿子,慢慢翻了过去——
    “一个人住,还要能做饭的屋子倒是有几间,街上屋子后面有棵老槐树那家,是个四合院,里面住了五户人家,恰好还有一间屋子,那屋子还算宽敞,中间拉一道帘子,能隔成里外两间,外面起个小炉子,平日做个饭菜还是可以的,一个月200个铜板。”
    “街尾门前挂着一排仙人刺那家,屋子跟这个差不多大,不过那房子新一些,一个月要300个铜板。”那管事的大概是急于回家杀鱼做饭,也不和白春笙绕圈子了,指了指前面那个对他说道——
    “我看后生你这身打扮,不像是手头宽裕的,不如先租这一个,暂且住着,等往后手头宽松了,再换个好一些的。赁屋不似买屋,住得不好,大不了忍上一个月的租期,期满再换就是了。”
    “多谢大叔,那烦请您带我去看看,若是可以的话就这个吧!”白春笙倒是很能理解管事的这番话,作为曾经的拆二代、大房东,他每年都要换好几茬租客,手头紧的就租便宜的,收入好了就换个好一点的房子,或者两对情侣合租一套两居室什么的,租房子不像买房子,住的不好随时都能换,倒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当下,那管事的便拿了一大串钥匙,带着白春笙出了门,鱼街不长,很快便到了那个屋后有棵老槐树的四合院。
    第3章
    这个院子确实是有些年纪了,土坯砌成的围墙上已经长满了仙人掌,长长的带着尖刺的仙人掌倒垂下来,给院子形成了一道天然的防盗墙,仙人掌正在花期,开着鹅黄色、大红色的大朵的花,十分漂亮。
    管事的直接推开门进去了,院子里正热闹着呢,不知道谁家养的鸡鸭悠闲地在院子里啄食着泥巴地里的杂草和虫子,院子里坐着两位女眷,在屋檐下做着绣活儿,一个长相清秀可人的小姑娘蹲在地上摘菜,屋檐下用土坯搭了两个灶台,一个面目清秀的男子正在灶台下烧火做饭。
    古代也有愿意为妻子下厨做饭的好男人?
    压下心底的好奇,白春笙默默跟在管事的后面,听他和院子里的租户们寒暄了几句,便看到管事的指了指靠西边的一间屋子。
    “就是这间了,别看这房子年纪大了些,拿来暂时落脚,总比去住客栈要合算得多,且能自己做饭,比外面买着实惠!”
    说着,管事的拿了钥匙替他开了门,白春笙进去看了看,发现屋子大约有三四十平米大小,十分宽敞的一间,在前世他们那里,好好装修一下,都能做成一个精致的单身公寓了,还是没有公摊的那种,每个月租金妥妥的两三千打底!
    “就这间吧!不过老板我这手头确实不太宽裕,能不能先交一个月的租金?”白春笙为难地看着那管事的。
    “行吧!就当我日行一善了,你给我三百个铜板,两百算租金,剩下一百押在我这里,若是下个月不租了,这一百依旧可以退给你,不过你若是损毁了这屋子里的门窗,还是要从这一百里扣的。”
    没想到古代租房子也要押金?白春笙终于体会到了当租客的苦逼,肉痛地将所有的铜板数给管事的,发现还差五十多文,不得不肉痛地从袋子里摸出了在水底找到的一块碎银子,那管事的拿在手里颠了颠,将那些散碎铜板又还给了他——
    “出来得急,没带钱袋子,还差你一百多个铜板,等下跟我回去一趟,我把剩下的给你。”
    没想到这么小一块碎银子竟然这么值钱!白春笙眼前一亮,决定回头就趁着没人的时候去码头那边的水里寻摸寻摸,万一运气好能捞上来几块大点儿的银子,那一次就等于普通老百姓干一年的收成了啊!
    白春笙没有想到的是,即便是这样,那管事的也是占了他便宜的,一般兑换银子的地方都会拿小秤称量一下再按照比率兑换,管事的这么随手掂量一下,很明显就是想占便宜的意思,不过欺负白春笙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外地妖罢了。
    好在那管事的中人做的是长久买卖,也没坑他坑的太惨,不过占他几十个铜板的小便宜罢了。
    让白春笙觉得不爽的是,从管事的家里拿了铜板回来的时候,竟然在门口遇到了那个在码头收保护费的大汉,那人一打眼看到他也有些诧异,不过,很快便收起诧异,瞪大眼睛看着他“看什么?没看过半妖?再看挖了你眼睛!”
    白春笙低下头,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心想半妖算个啥?小爷我上辈子还看过人妖呢!
    不过,这人不是挺能黑钱的吗?怎么还住在这里呢?他方才可是听那个管事的说了,这附近大多都是租房子住的穷苦人和外地人,这人在码头那边收保护费的时候还找人要好处呢,一天下来能攒不少钱吧?赚那么多钱还租房子住?一定是不会过日子!
    白春笙上辈子做包租公的时候,就特别不理解那些说要一辈子租房子的年轻人,单身租房子当然没问题,可是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没房没车想让丈母娘把闺女嫁给你?做梦去吧!
    他之所以和管事的说一个月交一次房租,除了担心交了房租剩下的钱不够生活之外,更大的原因就是他想用这些钱做本钱,看看能不能最点小生意,攒下了钱,好给自己买个房子。没办法,做包租公做习惯了,住别人的房子心里总是觉得不踏实。
    回到租住的地方,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白春笙看看来不及自己买东西做饭了,索性关上门,先去外面买了两个类似馕一样的大饼子,又去就近的铺子里买了被褥、面巾、脸盆、水壶之类的,没舍得买杯子,干脆买了几个粗瓷碗,又能拿来吃饭又能拿来喝水,反正他就一个人,日子凑合着过吧。
    分了三趟将买好的东西蚂蚁搬家似得搬了回去,等到把被褥铺好才发现,尼玛忘了买水桶了!
    院子里是有一口井的,不过那水井可没有装水龙头,要打水得用一只木桶栓上麻绳,从井里将水打出来。
    看了看空荡荡的“家”,白春笙顿时欲哭无泪:幸亏他抠门没买太贵的东西,不然这日子都没法过下去了!也不知道这屋子上一任租户到底是谁?搬家的时候搬的那叫一个干净!尼玛敢不敢连根柴禾都不留下来?
    想了想,白春笙只能放下买来的水壶,厚着脸皮敲开了隔壁租户的房门。
    开门的是个半大的少年,阴沉着脸看着他:“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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