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
    包厢中临窗而设的软榻上,躺着一男一女。
    如果仅是这样,倒也不至于吓傻一众人,可关键在于,他们没有穿衣裳,且以极其暧昧的姿势抱在一起。
    空气中,更是飘散着未散尽的麝香味道。
    如此明显且直白的一幕,怕就是那傻子,想来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场有个伙计年幼,不曾见过如此阵仗,当即便惊慌大叫。
    这一叫,顷刻间吸引了芙蓉楼上上下下。
    当时的时间段,酒楼的食客并不多,但不多不代表着一个也没有。
    当下便有食客认出了男子的身份,不是别人,正是伯恩侯府的世子爷——陆恒。
    而女子,则是花楼百花居的花魁——恩雪。
    很快,伯恩侯府陆世子与风月花魁在芙蓉楼行燕好,遭人撞破的一事,如同长了翅膀一般,传遍整个上京。
    ……
    叶朝歌听后,默然。
    这件事在旁人看来,陆恒色欲熏心,迫不及待的与花魁在酒楼中苟且,被人撞破围观。
    但她了解陆恒。
    前世,她与他成亲十余载间,他皆不曾碰过她的一根手指头,就连他的房里,也没有丫鬟伺候。
    为了叶思姝,他将守身如玉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无人能与其匹敌,很是痴情。
    不论前世,还是今生,陆恒的心里,眼里,唯一的女子是叶思姝,唯有叶思姝。
    试问,这样的陆恒,会与其他女子……
    而且,还是在那人来人往的酒楼中?
    说句难听的,即便陆恒真的想,但他也不会蠢到在酒楼那种地方。
    而且,昨日承曦给她的信中,约面的地方便是芙蓉楼,约的便是今日。
    真就这么巧?
    巧?
    叶朝歌冷冷一笑,这世间大多的巧合是人为的。
    突然,她的大脑里一下子闪过去什么。
    礼物!
    想了想,对刘嬷嬷道:“嬷嬷,你让护一来一趟。”
    很快,护一过来了。
    “这两日思苑那边可有什么异动?”
    见到护一,叶朝歌直奔主题。
    “不曾,这些时日,叶思姝一直待在府上,倒是之前有让身边的丫鬟书琪出门去当铺变卖一些老旧的首饰。”
    当铺?
    叶朝歌怔楞后瞬间了悟。
    叶思姝开始变卖首饰,想来,这掌家后的日子,比她想象中的还要不好过。
    “嗤……这便是他们心心念念抢走管家大权所付出的代价!”红尘难掩幸灾乐祸道,好似觉得这样还不够似的,呸了声,“活该!咎由自取!”
    哼,真以为这家那么好掌啊?
    不知所谓!
    叶朝歌看她眼,让红尘噤声,随即问护一,“除去当铺,有没有去一个叫做百花居的地方?”
    “有,昨夜里书琪很晚出了趟门,当时护三跟着,她所去的地方便是小姐说的百花居。”
    “百花居?不就是那花魁所在的花楼吗?”刘嬷嬷惊呼。
    叶朝歌眸光闪了闪。
    放在桌上的纤手摩挲几许,让护一继续。
    接下来的发展,意料之中。
    书琪去百花居便是找的花魁恩雪,给了她一身衣裳和首饰,让其今日午时穿上,以叶思姝的身份蒙面去芙蓉楼赴约承曦。
    听后,叶朝歌轻笑一声,如此,一切也便解释得通了。
    “赴约?这么说,承曦还约了叶思姝?”刘嬷嬷皱眉。
    “不只是叶思姝,陆恒恐怕也是他引过去的。”叶朝歌道。
    只不过,叶思姝好似察觉到了什么,自己并没有去,而是让花魁代替她去。
    如若不然,此时传遍全上京的就不会是陆恒和花魁的丑事,而是叶思姝和陆恒的丑事!
    “可他为何要这么做啊?”
    为何要这么做?
    叶朝歌看眼外面已经黑下来的天色,幽幽道:“也许,这就是他所谓的礼物……”
    只不过,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难怪他会说搞砸了。
    叶朝歌有些觉得可惜,如果此事成了,她便有热闹瞧了,未来的康王侧妃不守妇道,被人当场撞破女干情,只要想想,她便觉得热闹。
    “礼物?什么礼物?”
    红尘听得糊涂,刘嬷嬷却不糊涂。
    昨日收到那封信的时候,她当时就在场,且看过信中内容。
    也正是因为知道芙蓉楼是承曦越小姐见面的地方,所以,在初初听闻那里出事,才第一时间过来禀报。
    今日之事,恐怕便是承曦给小姐的礼物。
    只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
    此时思苑里,叶思姝一脸的阴鸷。
    她的直觉果然没错,只是没有想到,承曦打得竟然是毁了她的主意!
    她是陛下亲自下旨赐婚的未来康王侧妃,一旦发生了此等丑事,等待她的,不是三尺白绫,便是青灯古佛一生。
    不,准确点说,到得那时,青灯古佛对她来说都是奢望!
    想至此,叶思姝放在桌上的双手用力地握起,掌心被指甲掐出了红印。
    都说戏子无情,女表子无意。
    依她看,这男人一朝翻脸,比女人更狠,更毒,更无情无意!
    承曦曾经对她的温柔和怜惜在记忆中清晰可见,如今,却是一朝翻脸,狠毒的让人遍体生寒。
    回想当初种种,叶思姝忍不住心潮涌动。
    其实,她有些欢喜他的。
    犹记得,初初遇到承曦时,任是对男女情爱单薄的她,也不禁有些心动。
    因为他长得实在好看,好看得不似凡间人一般。
    皆说,太子殿下卫韫,是第一美男子,可在她看来,承曦更胜他一筹。
    他们相遇,相识,而她也知道了他的名字,承曦。
    很好听的名字。
    随着接触,她得知,他来京,是专门为了见‘她’。那一刻,她欢喜非常,甚至觉得,好像这样也不错。
    权势富贵如浮云,比不得他的一眼,一笑。
    可之后,她才知道,承曦口中的‘她’,只不过以为是她叶思姝,实则,她要找的人,是那叶朝歌!
    与叶辞柏兄妹情深的不是她叶思姝,那句,被他称赞有加之言,亦不是出自她口!
    她虽不曾听叶朝歌说过,但这世上唯有她,才能让叶辞柏心甘情愿的一口一个称呼我妹妹。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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