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求婚
庞煜还站定在原地,不急着动作,静静欣赏妻子眼底绚丽光彩,这么喜欢吗?或许是女人和男人的眼光有着差异吧,前不久还想让人把某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撤掉呢,乐舒是个成熟内敛的女性,不是爱做梦的花季少女,不成想她竟看傻了眼,喜欢就好,上前几步,伸手:“跟我来?”
乐舒回神,缓缓将小手送进宽阔大掌中,知道一会要面临什么,更知道好些人在暗处观察着,所以脸颊徒然升温,很烫,很紧张,又绝不会去抗拒,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谁会因受不住超负荷心跳频率而逃开?
不管未来会不会有变故,这一刻,她坚信求婚这种事,在她身上只会仅此一次,爱情是什么,都不需要去深究了,拿到结婚证时,她就愿为庞煜奉献一切,亦或一生。
目的地就是那个小台子,距离有点远,途中,庞煜一直紧紧牵着她的手,想了半响,说了句:“我也没啥经验,只想给你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回忆,因此让同样身为女人的夏秘书来布置,你可还满意?”说完,偏头瞅进女人眼眸深处。
“满意,我很喜欢,谢谢!”反握紧男人的手,灯光太过迷离,此时的庞煜真像画里走出来的王子,好生幸福。
“你喜欢就好,我还怕太花哨了呢。”
乐舒噗哧一笑,下意识望向那些阴影地,侧身拉近距离,压低声音:“重点在于气氛,她是真心祝福着我们,不是吗?”这就够了,而且他会选择在双方亲朋好友见证下来求婚,冲这点,哪怕此地是片沼泽,她也会觉得迤逦炫目。
某男听后,笑容更加柔和,说话就到了台子前,引领着爱人一步步登上去,乐舒太聪明了,岳父岳母想不到的事,她只需一眼,就能看透,还想给出个惊喜呢,既然都心照不宣了,那也不必再故弄玄虚,退后三步,从西装口袋摸出一个四方水晶盒单膝跪地,仰望佳人一点点打开:“乐舒,嫁给我好吗?”
“哇!”
“这也太直接了吧?好歹说点什么铺垫下是吧?”
“嘘,别说话!”
暗处几个私语抱怨的女人立马捂住嘴,免得给乐舒制造压力。
乐妈妈则直接转身把脸埋进丈夫胸膛,肩膀轻微耸动,小声啜泣,她的女儿终于觅得如意郎君了,感谢上苍没有苛待过她的孩子。
乐爸爸长长叹了口气,同样泪湿眼眶,在别人眼里,小梳子是个乐观积极的孩子,没吃过苦,没受过罪,街坊四邻都说她是个被上天眷顾的孩子,其实只有做父母的知道,孩子心里多苦涩,她只是从不表现出来而已,太懂事的孩子心里哪个不苦?有个好玩的,好吃的,永远先顾着弟弟妹妹。
记得她十一岁那年还问他,‘爸,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像个独生子女!’,谁让她的爸爸妈妈太重血缘感情?做爸爸的,非得让她把两个叔叔的孩子当一母同胞对待,做妈妈也是这样,没办法,一家三口全都是家中老大。
白嫩雪颈不断蠕动,乐舒觉得自己有点口干舌燥,要不是爸妈都在注视这边,她很想也蹲下去吻吻他,无关情色,某种情难自禁的冲动吧,都舍不得把目光从他脸上转到戒指上去,深怕一眨眼,这个给予了她拥有全世界感觉的人会消失无踪,深邃细长的眼眸里蓄满情谊,美得勾魂摄魄。
今天他没戴眼镜,果然年轻了不少。
再次把手伸到他前面,嗓音干涩:“好!”
庞煜挑眉,不明白她干嘛一直盯着他,这种时候,女人不都是会注重于戒指上吗?正想着呢,‘啪嗒’大滴晶莹拍打落地,诧异仰头,戒指套到一半作势要起来慰问。
“我没事,你继续!”乐舒吸吸鼻子,用另一只手把眼泪擦去。
某男心脏一缩,敛去笑,保持着单跪的姿势望着她把戒指套好,神色格外认真:“我爱你!”
乐舒连连点头,表示明白,也相信,更谢谢他的爱,二十五年了,情绪从未这么失控过,见他将自己手背送到唇边,这才看清那枚戒指,光束照射,亮如星辰,这得有多少克拉?皮肤本就白净,手指形状自认为不难看,配上钻戒,似乎更美丽了。
怕他跪久了不舒服,俯身将双臂穿过他腋下把人用力抱起。
庞煜也顺着她的力道起身,以为她会立即放开,不料她还紧紧环着他的腰身,力道大得超乎想象,小脸也同时往他西装上摩擦,无奈抬手一边按住她后脑,一边抽出块手帕悄悄塞其手里,柔声安抚:“别让扣子伤着眼睛。”
某女点点头,用帕子将眼泪擦干,却还是不想松手,认识那么久,第一次可以毫无间隙搂抱在一起,快点举办婚礼吧,完事后她就可以随时随地想抱就抱,不必害羞,不必顾虑,分开前,没头没脑说了句:“你身上好香!”不光是古龙水的味道,还有来自成年男性应有的迷人味道。
让人沉醉。
可一个男人被夸‘你好香’,并不值得骄傲,庞煜下意识就给出了解释:“一种男士香水,你若不喜欢,以后……”
“没有,很好闻。”乐舒看他煞有介事,瞬时破涕而笑,她从不介意男人抹香水,甚至有几款还特别喜欢,就是价格太昂贵,否则早买来送给凌峰那小子了。
庞煜莞尔勾唇,恰好这时那些藏躲暗处的人纷纷拍掌走出,容不得他俩浓情蜜意,执起乐舒带着戒指的手走向人群。
“乐舒,祝福你!”柳清颜第一个小跑上前大声呐喊。
“董事长,乐舒,恭喜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夏文娟不甘落后。
乐舒挨个点头道谢:“你们也要幸福!”
柳清颜丁点不迟疑:“会的,我们都会的。”太羡慕乐舒了,一直就很羡慕她,今天好高兴,所以拜托老天爷,在他们婚礼结束之前,让我不要倒下,并非怕耽误了好友的幸福,而是真的想再感受感受这种从没有过的欢悦氛围。
乐舒回神,缓缓将小手送进宽阔大掌中,知道一会要面临什么,更知道好些人在暗处观察着,所以脸颊徒然升温,很烫,很紧张,又绝不会去抗拒,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谁会因受不住超负荷心跳频率而逃开?
不管未来会不会有变故,这一刻,她坚信求婚这种事,在她身上只会仅此一次,爱情是什么,都不需要去深究了,拿到结婚证时,她就愿为庞煜奉献一切,亦或一生。
目的地就是那个小台子,距离有点远,途中,庞煜一直紧紧牵着她的手,想了半响,说了句:“我也没啥经验,只想给你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回忆,因此让同样身为女人的夏秘书来布置,你可还满意?”说完,偏头瞅进女人眼眸深处。
“满意,我很喜欢,谢谢!”反握紧男人的手,灯光太过迷离,此时的庞煜真像画里走出来的王子,好生幸福。
“你喜欢就好,我还怕太花哨了呢。”
乐舒噗哧一笑,下意识望向那些阴影地,侧身拉近距离,压低声音:“重点在于气氛,她是真心祝福着我们,不是吗?”这就够了,而且他会选择在双方亲朋好友见证下来求婚,冲这点,哪怕此地是片沼泽,她也会觉得迤逦炫目。
某男听后,笑容更加柔和,说话就到了台子前,引领着爱人一步步登上去,乐舒太聪明了,岳父岳母想不到的事,她只需一眼,就能看透,还想给出个惊喜呢,既然都心照不宣了,那也不必再故弄玄虚,退后三步,从西装口袋摸出一个四方水晶盒单膝跪地,仰望佳人一点点打开:“乐舒,嫁给我好吗?”
“哇!”
“这也太直接了吧?好歹说点什么铺垫下是吧?”
“嘘,别说话!”
暗处几个私语抱怨的女人立马捂住嘴,免得给乐舒制造压力。
乐妈妈则直接转身把脸埋进丈夫胸膛,肩膀轻微耸动,小声啜泣,她的女儿终于觅得如意郎君了,感谢上苍没有苛待过她的孩子。
乐爸爸长长叹了口气,同样泪湿眼眶,在别人眼里,小梳子是个乐观积极的孩子,没吃过苦,没受过罪,街坊四邻都说她是个被上天眷顾的孩子,其实只有做父母的知道,孩子心里多苦涩,她只是从不表现出来而已,太懂事的孩子心里哪个不苦?有个好玩的,好吃的,永远先顾着弟弟妹妹。
记得她十一岁那年还问他,‘爸,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像个独生子女!’,谁让她的爸爸妈妈太重血缘感情?做爸爸的,非得让她把两个叔叔的孩子当一母同胞对待,做妈妈也是这样,没办法,一家三口全都是家中老大。
白嫩雪颈不断蠕动,乐舒觉得自己有点口干舌燥,要不是爸妈都在注视这边,她很想也蹲下去吻吻他,无关情色,某种情难自禁的冲动吧,都舍不得把目光从他脸上转到戒指上去,深怕一眨眼,这个给予了她拥有全世界感觉的人会消失无踪,深邃细长的眼眸里蓄满情谊,美得勾魂摄魄。
今天他没戴眼镜,果然年轻了不少。
再次把手伸到他前面,嗓音干涩:“好!”
庞煜挑眉,不明白她干嘛一直盯着他,这种时候,女人不都是会注重于戒指上吗?正想着呢,‘啪嗒’大滴晶莹拍打落地,诧异仰头,戒指套到一半作势要起来慰问。
“我没事,你继续!”乐舒吸吸鼻子,用另一只手把眼泪擦去。
某男心脏一缩,敛去笑,保持着单跪的姿势望着她把戒指套好,神色格外认真:“我爱你!”
乐舒连连点头,表示明白,也相信,更谢谢他的爱,二十五年了,情绪从未这么失控过,见他将自己手背送到唇边,这才看清那枚戒指,光束照射,亮如星辰,这得有多少克拉?皮肤本就白净,手指形状自认为不难看,配上钻戒,似乎更美丽了。
怕他跪久了不舒服,俯身将双臂穿过他腋下把人用力抱起。
庞煜也顺着她的力道起身,以为她会立即放开,不料她还紧紧环着他的腰身,力道大得超乎想象,小脸也同时往他西装上摩擦,无奈抬手一边按住她后脑,一边抽出块手帕悄悄塞其手里,柔声安抚:“别让扣子伤着眼睛。”
某女点点头,用帕子将眼泪擦干,却还是不想松手,认识那么久,第一次可以毫无间隙搂抱在一起,快点举办婚礼吧,完事后她就可以随时随地想抱就抱,不必害羞,不必顾虑,分开前,没头没脑说了句:“你身上好香!”不光是古龙水的味道,还有来自成年男性应有的迷人味道。
让人沉醉。
可一个男人被夸‘你好香’,并不值得骄傲,庞煜下意识就给出了解释:“一种男士香水,你若不喜欢,以后……”
“没有,很好闻。”乐舒看他煞有介事,瞬时破涕而笑,她从不介意男人抹香水,甚至有几款还特别喜欢,就是价格太昂贵,否则早买来送给凌峰那小子了。
庞煜莞尔勾唇,恰好这时那些藏躲暗处的人纷纷拍掌走出,容不得他俩浓情蜜意,执起乐舒带着戒指的手走向人群。
“乐舒,祝福你!”柳清颜第一个小跑上前大声呐喊。
“董事长,乐舒,恭喜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夏文娟不甘落后。
乐舒挨个点头道谢:“你们也要幸福!”
柳清颜丁点不迟疑:“会的,我们都会的。”太羡慕乐舒了,一直就很羡慕她,今天好高兴,所以拜托老天爷,在他们婚礼结束之前,让我不要倒下,并非怕耽误了好友的幸福,而是真的想再感受感受这种从没有过的欢悦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