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一见钟情吗?
夜里,金煌国际,舒适高档的包厢中,三个青年才俊推杯换盏,畅聊往今,好不快意。
“这里倒是不错,我还真怕你们把我带夜总会去。”云棠饮下杯中褐色液体,开玩笑的说。
谭越挽挽袖子给二位边斟酒边揶揄:“关于这一点,你和阿煜倒是一拍即合,他还是老样子,不喜欢陌生女人在他身上乱蹭,洁癖癌晚期,你懂的。”
对此,庞煜则只笑不语。
云棠意味不明地看向庞煜,摇头惋惜:“有道是人不风流枉少年,咋俩前半生忙忙碌碌,好不容易稳定下来,又被一棵树绑死,还是谭越你自在,趁着单身,赶紧尽情享受吧。”末了把杯子举向谭越。
“呵,听你这意思,我都不敢结婚了,弟妹管得很紧?”
“怎么说呢?她从来不管我,但女人嘛,别看人家嘴上不说,心里跟明镜似地,这要弄一身脂粉味回去,就有得受了!”
谭越拧眉,表情颇为夸张:“这个她也闹?”
庞煜同样一副吸取过来人经验的模样,入神凝听。
云棠却一反常态的摇头,喷出口云雾,苦笑:“闹还好,说明有解释机会,就怕她什么也不说闷在心里,一堆莫名其妙的后招等着你,防不胜防,你还必须得心甘情愿、毫无怨言的承受,毕竟只有真正在乎了才会介意,人都是一样的,她若趁我不注意跟其他男人暧昧,我也不好受是吧?夫妻之间贵在互相尊重,尽量不要有被抓到把柄的时候,否则这辈子都别想安生。”
越听,谭越越觉得瘆人,云棠以前在学校张扬着呢,怎么结婚后变成这样了?小心翼翼,如履薄冰,难怪都说婚姻是坟墓呢。
关于被戴绿帽子一事,庞煜显得很有自信,别的不敢说,作风这块儿,完全无需担心,乐舒性情耿直,刚正稳重,做事利落,知道跟原凯不可能后,就再不流连忘返,而且表达感情也很隐晦保守,手下们跟他汇报她和那小学教师一事时,着实惊讶了一把,也很不厚道的笑了半天。
暗恋那么久,却一步都不敢向前踏出,直到到手的鸭子从嘴边飞走,也只眼巴巴在一旁祝福,没说豁出去努力争取一把,也幸亏了她的矜持属性,否则……
好面子,自制力强,没啥花花肠子,要说这种人会背着丈夫乱搞男女关系,打死他都不信。
云棠说得不错,相爱的人应当互相尊重,有些事不是靠嘴说说对方就能完全理解的,以后尽量避免与客户到欢场应酬,他的身上,永远只会有她的香味。
“你们还记得刘兵吗?记得那会儿还帮庞煜你背过黑锅吧?他可是很崇拜你俩的!”
“记得记得,不止一次替阿煜背锅,我还挺想那小子的,你们有联系?”
“去年见义勇为淹死了……”
华灯初上,熙熙攘攘街道上,霓虹闪耀,乐舒独自一人开着车子往家走,脑子抽风了吧,不知怎地就偏离了轨道,离市区最繁华地带那栋高调显眼的大厦越来越近,后将车停靠路边,偏头望着‘弘越’二字神游天外,身躯懒懒靠后,手肘随意搭在车窗上,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以前这种不想太早回家,又无处可去时,不是都会到学校门口发呆的么?
庞煜,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你说喜欢我,喜欢我什么呢?一没家世,二没多大本事,三没……
‘你在我心里是独一无二的,无可媲美,以后不要这么说自己!’
呵呵,脑子里突然冒出的这句话是什么鬼?她连妄自菲薄的资格都失去了,说真的,如果庞煜非虚情假意的话,那么相信没哪个女人招架得住吧?不是不信,而是不知道要怎么去信,他的感情来得太湍急,更贴切点,来得有点莫名其妙,让人无所适从,难道世上真有一见钟情……也是,如果没有,这个词又是哪里来的?
一见钟情,啧,多不靠谱的四个字啊,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了解,不论再优秀,那些个生活上与她背道而驰的人也接受无能,比如原凯好了,一开始也是对她一见钟情,甚至穷追不舍,在没和田露那事之前,此人绝对算得上绝佳好男人,模样好,家世好,年少有为。
可后来就因她一个想和父母一样当个警察的原因,还不是闹掰了?
现在庞煜能接受她的工作和理想,谁又保证哪天不会因其他事变得和原凯一样,表面接受着,背地里却想着怎么羞辱她?那个时候可就没现在这么洒脱,说放手就放手了,婚姻不是儿戏,或者再有个孩子,焉能放得开?离婚打击也非她能承受。
别说她矫情墨迹,她现在连庞煜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更别说他的底线和未来规划了,事业上,她什么都帮不上他,至于家庭情况,还都是从媒体那里得知的。
如此这般,还来这里做什么?烦躁的抓抓头发,好吧,不得不承认,她有被他吸引到,无关他的外貌,否则相亲时就留联系方式了,更无关他的显赫家世,否则也早点头了,那是为什么?就因为那句‘独一无二’?或许还有他说这句话时险些把她吸进去的诚挚眼神,也不晓得哪来的自信,那一刻,她觉得他就是认真的。
绝非花言巧语,摸摸脸颊,在他眼里,她当真美好到让他非卿不娶的地步?
带着这种恍惚思绪将车开进了罗家营,老远就看到自家院内灯火辉煌,人声鼎沸,明天是田露和原凯的订婚日,不少分散在郊区的亲戚们都早早聚集过来了,没直接进去,而是站在围墙外发呆,这里,庞煜和他的家人已经来过。
可能除了那句话外,会这般迷茫,还有另一层原因,那就是庞煜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虽说过分霸道,自以为是,但她喜欢有主见的男人,想到什么就去做,不拖拖拉拉,那种感觉,怎么说呢?仿佛天塌下来都可安枕无忧,他能替她挡去一切风雨,不论是原凯还是陶冶,她想得最多的都是婚后她会好好保护他们。
谁让她天生武力值比他们强呢?
庞煜则充分表现出了他的绝对强势,不需要她保护,也不屑她的保护,乖乖躲在他背后享清福就行了,他什么都能做到。
“这里倒是不错,我还真怕你们把我带夜总会去。”云棠饮下杯中褐色液体,开玩笑的说。
谭越挽挽袖子给二位边斟酒边揶揄:“关于这一点,你和阿煜倒是一拍即合,他还是老样子,不喜欢陌生女人在他身上乱蹭,洁癖癌晚期,你懂的。”
对此,庞煜则只笑不语。
云棠意味不明地看向庞煜,摇头惋惜:“有道是人不风流枉少年,咋俩前半生忙忙碌碌,好不容易稳定下来,又被一棵树绑死,还是谭越你自在,趁着单身,赶紧尽情享受吧。”末了把杯子举向谭越。
“呵,听你这意思,我都不敢结婚了,弟妹管得很紧?”
“怎么说呢?她从来不管我,但女人嘛,别看人家嘴上不说,心里跟明镜似地,这要弄一身脂粉味回去,就有得受了!”
谭越拧眉,表情颇为夸张:“这个她也闹?”
庞煜同样一副吸取过来人经验的模样,入神凝听。
云棠却一反常态的摇头,喷出口云雾,苦笑:“闹还好,说明有解释机会,就怕她什么也不说闷在心里,一堆莫名其妙的后招等着你,防不胜防,你还必须得心甘情愿、毫无怨言的承受,毕竟只有真正在乎了才会介意,人都是一样的,她若趁我不注意跟其他男人暧昧,我也不好受是吧?夫妻之间贵在互相尊重,尽量不要有被抓到把柄的时候,否则这辈子都别想安生。”
越听,谭越越觉得瘆人,云棠以前在学校张扬着呢,怎么结婚后变成这样了?小心翼翼,如履薄冰,难怪都说婚姻是坟墓呢。
关于被戴绿帽子一事,庞煜显得很有自信,别的不敢说,作风这块儿,完全无需担心,乐舒性情耿直,刚正稳重,做事利落,知道跟原凯不可能后,就再不流连忘返,而且表达感情也很隐晦保守,手下们跟他汇报她和那小学教师一事时,着实惊讶了一把,也很不厚道的笑了半天。
暗恋那么久,却一步都不敢向前踏出,直到到手的鸭子从嘴边飞走,也只眼巴巴在一旁祝福,没说豁出去努力争取一把,也幸亏了她的矜持属性,否则……
好面子,自制力强,没啥花花肠子,要说这种人会背着丈夫乱搞男女关系,打死他都不信。
云棠说得不错,相爱的人应当互相尊重,有些事不是靠嘴说说对方就能完全理解的,以后尽量避免与客户到欢场应酬,他的身上,永远只会有她的香味。
“你们还记得刘兵吗?记得那会儿还帮庞煜你背过黑锅吧?他可是很崇拜你俩的!”
“记得记得,不止一次替阿煜背锅,我还挺想那小子的,你们有联系?”
“去年见义勇为淹死了……”
华灯初上,熙熙攘攘街道上,霓虹闪耀,乐舒独自一人开着车子往家走,脑子抽风了吧,不知怎地就偏离了轨道,离市区最繁华地带那栋高调显眼的大厦越来越近,后将车停靠路边,偏头望着‘弘越’二字神游天外,身躯懒懒靠后,手肘随意搭在车窗上,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以前这种不想太早回家,又无处可去时,不是都会到学校门口发呆的么?
庞煜,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你说喜欢我,喜欢我什么呢?一没家世,二没多大本事,三没……
‘你在我心里是独一无二的,无可媲美,以后不要这么说自己!’
呵呵,脑子里突然冒出的这句话是什么鬼?她连妄自菲薄的资格都失去了,说真的,如果庞煜非虚情假意的话,那么相信没哪个女人招架得住吧?不是不信,而是不知道要怎么去信,他的感情来得太湍急,更贴切点,来得有点莫名其妙,让人无所适从,难道世上真有一见钟情……也是,如果没有,这个词又是哪里来的?
一见钟情,啧,多不靠谱的四个字啊,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了解,不论再优秀,那些个生活上与她背道而驰的人也接受无能,比如原凯好了,一开始也是对她一见钟情,甚至穷追不舍,在没和田露那事之前,此人绝对算得上绝佳好男人,模样好,家世好,年少有为。
可后来就因她一个想和父母一样当个警察的原因,还不是闹掰了?
现在庞煜能接受她的工作和理想,谁又保证哪天不会因其他事变得和原凯一样,表面接受着,背地里却想着怎么羞辱她?那个时候可就没现在这么洒脱,说放手就放手了,婚姻不是儿戏,或者再有个孩子,焉能放得开?离婚打击也非她能承受。
别说她矫情墨迹,她现在连庞煜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更别说他的底线和未来规划了,事业上,她什么都帮不上他,至于家庭情况,还都是从媒体那里得知的。
如此这般,还来这里做什么?烦躁的抓抓头发,好吧,不得不承认,她有被他吸引到,无关他的外貌,否则相亲时就留联系方式了,更无关他的显赫家世,否则也早点头了,那是为什么?就因为那句‘独一无二’?或许还有他说这句话时险些把她吸进去的诚挚眼神,也不晓得哪来的自信,那一刻,她觉得他就是认真的。
绝非花言巧语,摸摸脸颊,在他眼里,她当真美好到让他非卿不娶的地步?
带着这种恍惚思绪将车开进了罗家营,老远就看到自家院内灯火辉煌,人声鼎沸,明天是田露和原凯的订婚日,不少分散在郊区的亲戚们都早早聚集过来了,没直接进去,而是站在围墙外发呆,这里,庞煜和他的家人已经来过。
可能除了那句话外,会这般迷茫,还有另一层原因,那就是庞煜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虽说过分霸道,自以为是,但她喜欢有主见的男人,想到什么就去做,不拖拖拉拉,那种感觉,怎么说呢?仿佛天塌下来都可安枕无忧,他能替她挡去一切风雨,不论是原凯还是陶冶,她想得最多的都是婚后她会好好保护他们。
谁让她天生武力值比他们强呢?
庞煜则充分表现出了他的绝对强势,不需要她保护,也不屑她的保护,乖乖躲在他背后享清福就行了,他什么都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