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快!”云轻看到三人都过来了,立时大喜,扔开夜墨到他们跟前,拎着酒坛就要和他们相碰。
    刚要碰上,就被夜墨一把拉了回来。
    眼见拿这个醉得一塌糊涂的女人没有办法,夜墨索性自己也拍开一杯,大大喝了一口。
    “有酒,有月,有美男,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云轻本来是来喝闷酒的,没想到有这个待遇,一时兴起,跳起来说道:“我来给你们唱歌吧!”
    “好啊,你唱什么,本王帮你伴奏。”东海子云说着,随手拿出一只竹笛来。
    他以琴技闻名云蒙,但今天出来的急,没有带琴,可其他乐器的造诣,一样是这大陆上顶尖的。
    “不行……”云轻摆摆手,我唱的,你们不会,伴奏不出来。”
    她现在醉了,一点顾忌都没有。
    东海子云也没有生气,只是望着她含笑说道:“哦,那倒要好好听听了。”
    “看着!”云轻把洒坛一扔,拉着袍摆往另一侧一挥,直接摆出一个弗朗明戈的起手势,口中拉长了音调唱道。
    爱……情……
    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
    一点也不稀奇。
    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
    没什么了不起。
    什么叫情,什么叫意。
    还不是大家自己骗自己。
    什么叫痴,什么叫迷。
    简直是男的女的在作戏。
    是男人我都喜欢,不管穷富和高低。
    是男人我都抛弃,不怕你再有魔力。
    什么叫情,什么叫意。
    还不是大家自己骗自己。
    什么叫痴,什么叫迷。
    简直是男的女的在作戏。
    你要是爱上了我,你就自己找晦气。
    我要是爱上了你,你就死在我手里。
    这首歌叫卡门,描写了那个很著名的吉普赛女郎。云轻前世的时候就很喜欢听,此时只觉得这哥词万分合自己的心意,醉后不知岁月几何,也不管这里是哪里,直接就唱了出来。
    一边唱,一边踏着弗朗明戈的舞步,身体充满劲力地挥舞,旋转。
    她现在身上穿着夜墨府中特制的丝质浴袍,袍摆较普通长裙更宽大,跳起弗朗明戈来,倒也算得上合适。
    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歌曲,可是强劲鲜明的节奏,还有大胆奔放的歌词,听起来却也让人别有一番滋味。tqr1
    在座的几个男子都不是拘泥于一事一物的人,虽然云轻歌词中的某些句子在这个时代近乎大逆不道,可是听在他们的耳朵里,再看着云轻这样明快的舞步,竟觉得这曲子其实十分适合云轻,也只有云轻这样不在意世俗目光,随心而为的性子,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来。
    所有人里,只有夜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只有他能听得懂这歌词的每一个字。
    他默默地喝着酒,看着云轻半癫半狂的舞蹈,直到她一个旋转失了重心差点摔倒,才上前去把她接住,然后按在自己怀中。
    “好曲。”东海子云提起酒坛。
    “好词。”洛尘淡声说道。
    “好酒。”林青泉笑着。
    三人同时举杯,敬向夜墨,夜墨脸色黑成一片,云轻拎着酒坛还想和他们碰杯,被夜墨一把按住了。
    三人同时大笑,仰头喝了杯中的酒。就连洛尘这样孤单自矜的人,今夜也难得地放开一回,大口喝着酒。
    “难得尽兴,本王也来助个兴吧。”东海子云竹笛一横,一曲悠扬乐声立刻逸出。
    如果说云轻方才那首曲子是大俗,那东海子云这首曲子就绝对是大雅。
    曲调愉悦欢快,每一个音符都好像是在跳舞一般,透着轻灵清澈。
    “我也来搭把手。”林青泉微微一笑,单手一扬,一侧的溪水忽然跳起,一根根水柱水幕交替变化,就有如音乐喷泉一般。
    洛尘眼睛轻眨,坐在原地不动,可是周围的环境却忽然为之一变,不知何时,竟多了许多星星点点的萤火虫,萤火虫不喜刺激性气味,而这里全都是酒,根本不可能出现。
    所以只有一个解释,这些萤火虫,全部都是幻象。
    洛尘的能力,绝不只是能看到他人所想那么简单。
    念力高明的人自有一套守护自己精神世界的方法,在夜墨这些人面前,洛尘也无须顾忌什么,自如发挥便好。
    夜墨眸子微眯,一手揽着云轻不许她乱动,另一手抓着酒坛,一股风无地自起,柔和而轻暖,将草木吹得摇曳生姿,仿佛是海浪一般。
    念力是云蒙大陆上最为神秘也最为强大的力量,只有这世上顶尖的人才会与生俱来的拥有这种能力。
    一般人都将这种能力视为极为尊贵的存在,除非必要,甚至不肯轻易示于人前,可是现在,却被他们拿来讨一个女子的欢心。
    “我也要我也要!”乐声悦耳,轻风拂面,水意盈人,幻象当空,所有的一切都美的像梦里一样。
    云轻闲不住了,她迫不及待地也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念力。
    “看我的!”云轻张牙舞爪地叫着,脑中念头飞转,片刻后,只见一队兔子从树林深处列队跑了出来。
    到了离他几步远的地方,这队兔子集体立了起来,然后,只见他们长腿一抬,竟然跳起了云轻刚才跳过的那种舞。
    “噗……”林青泉一口洒就喷了出来。
    洛尘也呛了,以袖掩唇,不停的咳嗽着。
    东海子云哪里还吹得了笛子,直接扔到了一边。
    夜墨则是无奈地看着怀里的人,这小女人,怎么就这么能搞怪?
    然而还没完,只见眼前白光一闪,那小毛球居然也跑到了兔子堆里,立起后腿,加入了动物弗朗明戈大军。
    它跳得特别陶醉,闭着眼睛,那旋转跳跃,俨然舞王一般。
    “小白小白,跳得好棒!”云轻大声叫道,手脚都挥舞着。
    东海子云三人更是笑得连酒坛子都握不住了,只有夜墨脸色越发漆黑,如果不是这么多人,简直想把这小女人摁着打一顿屁股。
    可是这脸黑到最后,终究还是忍不住笑了。
    笑声和酒香顺着夜风飘出去很远,这里离官道并不远,而正巧,附近还有个驿站。
    因为归离皇帝大婚还有夜墨选妃的事情,不少使臣都在最近到了归离附近,驿站住满了人,听到这样的响动,不少人都派下属去查看。
    当他们听到下属回报的时候,简直都不敢相信。
    归离太子夜墨,逍遥王东海子云,医者洛尘,青泉公子林青泉,这天下间最优秀男人的其中四个,竟然会聚在一起,而且,只为了一个女人。
    好些人不死心地自己去查看,直到亲眼见到,他们才真的相信了。
    竟然真的有这样的事情,那个女子前世是积了多少德呀,才能让身边有这么多优秀的男人。
    夜墨等人早就查觉了这些人的存在,也早就布下了防范,只要他们敢走进某一个距离之内,就会被念力所伤。
    而这些人纵有心上去套近乎,在被念力所伤之后,也不敢再去了。
    知道夜墨等人不愿被人打扰,人群渐渐地散去,毕竟,无论是被这四人中的哪一人记恨在心,日子都不会好过的。
    没有了那些人,他们也就更尽兴。
    夜墨以手支颐,斜斜的卧着,妖孽似的容颜带着宠溺的笑容,看着云轻跳来跳去地去追那些幻象的萤火虫。
    几个人几乎不怎么说话,只是有人举起洒坛的时候,心照不宣的各喝一口。
    这一夜,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林青泉只知道他订了一车一百坛百泉酿,到了最后,一瓶也没有剩下。
    这一场狂欢,直到天色微明时才散。
    几个人的亲随都赶了马车过来接自家主子,看到自家主子醉成这个样子,每个人都露出不可置信之色。
    但不信也不行,事实就摆在面前。
    夜墨也喝了不少,但还能保持一点清明,他抱着云轻上了荆远帆驾来的马车,云轻仍在嘟囔着:“我还要喝!”
    夜墨无奈地把这个醉猫按在怀里,忽然就听到云轻轻声说道:“凭什么把我的画像拿出来?凭什么连个尝试的机会都不给我?”
    那种委屈,伤心,让夜墨眉头忍不住跳了跳。
    伸手点了点云轻的鼻子,问道:“就这么想嫁给孤王?”
    云轻忽然张开了眼睛,眼中的神色很清明,让夜墨微微吓了一跳,可是看到她的目中没有焦距,这才确定,她应该还是醉着的。
    “你是不是很恨隐族?”云轻问道。
    夜天玄的话,她一直都没有忘,这里只有夜墨,她忍不住就想问。
    “算不上。”夜墨说道。
    他的爱与恨都很奢侈,对于隐族,他只是不喜欢而已,恨,还差了一些。
    “那是你是不是对隐族的覆灭袖手旁观?”云轻又问道。
    夜墨微微沉默,但还是点头:“是。”
    他做的事情,从来都不会赖账。
    云轻抿着唇,好像很委屈,又很犹豫,半天才问道:“如果隐族有我呢?”
    如果那个时候隐族有我,你会不会还是这样袖手旁观?
    “谁敢伤你,孤王定不死不休。”夜墨几乎毫不犹豫,便吐出这句话。
    云轻瞬间圆满了,她闭上眼睛,往夜墨的怀里窝了窝,嘴里嘟哝着:“我就知道,我才不信夜天玄!”
    夜墨眉梢轻轻一跳:夜天玄吗?他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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