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还是我去吧。我走后关紧城门,除非局势已定,否则不要开城门。哪怕是兵败,也不要开城门收拢溃军。”王禀异常坚定的说道。
“我们这个钉子非常重要,必须给金人足够的仇恨,让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攻破我们的城防,杀掉我们的那种渴望啊!需要更加炙热一些!更加强烈一些!”
孙翊的手都在颤抖,他并不是害怕,而是在激动,跟着王禀混,打仗就是爽快。
“未虑胜先虑败,王军都,出城夜袭,是不是不太符合兵法?”孙翊不解的问道。
王禀笑了笑,脸上的伤疤让他看起来有些狰狞无比。
“孙都尉。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有说我要得胜乃还吗?胜负我并没有考虑。只是要出城打他们,打疼他们。如此而已。”
“唯破釜沉舟耳!”王禀笑着说道,语气格外的豁达。
他的目的就是为云中路的军堡,拖延时间,至于生死,在太原城战之后,他就已然全部忘却。
杀金人。
这就够了。
草原的夜晚并不安静,在这满是虎患狼灾的时候,草原上的夜充斥着捕猎的血腥,不断有野兽哀嚎声传出,似乎是某种食草性动物,被捕猎之后发出的惨叫。
今夜的月亮也十分的圆润,月光将整个草原堵上了一层银色,闪闪发亮的草原上,有一群野马的头马,突然抬起了头,看着远方。
它突然发出了一声长啸,野马群肆意的奔跑起来。
他们在逃跑,躲避的是所有草原上生物的天敌,人类。
这是群精锐的军卒,他们的动作很慢,也很轻,为了节省马力,从临潢府出来时,出动了不少的决胜战车,驮运甲胄。
正是王禀的率领的五千捷胜军卒。他们静悄悄的草原上前行,也终于看到了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金兵大营。
在草原上建城的临潢府,城池周围地势非常平坦,金人的包围圈并没有驻扎在临潢城下,而是选择了一个远处丘陵的背坡。
在临潢城到金人大营这十余里的地界上,有很多很多金人的斥候。
不过多数斥候,被王禀的军卒给杀了,
但是依然有不少的斥候,将宋军出营的消息,送回了完颜宗翰的大营。
“就到这吧。都回城里吧。”王禀让孙翊摔着剩下的人回到城里。
王禀估计了一下时间,现在斥候应该已经把自己袭营的消息告诉了完颜宗翰。
“王军都保重。”孙翊带这决胜战车离开,王禀命令捷胜军穿戴好自己的铠甲。
“有死无生!!”王禀手中长枪一指,引马快走,向着金兵的方向走去。
捷胜军的军卒坐在马背上,拍了一下身上的铠甲高声吼道:“喝!有死无生!”
这哪里是夜袭,分明就是强攻!
“战!战必胜之!”王禀再次高声喊道!
同样整齐的呼喝声响起,五千人的骑兵队开始向着金兵大营的方向移动着。
“战!战必胜之!”
高亢的歌声在草原响起:“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王禀看着自己黑压压的一片军阵,看着他们高昂的战意,就知道此战并不是没有胜算。
硬碰硬,我大宋男人亦是好男儿!
王禀手中长枪一指,马匹由快走变成了冲刺,和刚刚出营准备迎战的金人,狠狠的碰撞在了一起。
其实韩世忠对捷胜军为何转变的看法,绝大多数都是对的,但是也缺少了一项很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还债。
太原城二十万军卒因战而亡,而童贯带七万捷胜军望风而逃。
这些捷胜军再次回到太远战场的时候,看着太原城的惨状,如果没有人的感触,那就只是动物,而不是人了。
他们之所以跟着王禀一起出城,一起做这种不顾生死之事,其实就是在还债而已。
杀金人,是最快的还债的方法。
太原惨状,不仅仅要由金人负责,也需要由逃跑的捷胜军负责。
所以,捷胜军每战必死战不退,战意高昂而穷追不舍,只是把自己看成了死人而已。
“啊!”王禀爆喝一声。
他手中重锤抡圆,狠狠的砸在了金人的兜鍪上,把这个铁浮屠的金人骑兵,给砸下了马,在他新力未生,旧力已老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来一名金人。
金人高举着狼牙棒,向着王禀挥击而来。
正在王禀要规避要害,准备受创,接下这一击袭杀时,一道乌光从从眼前疾驰而过,击中了面前这个小全装金人的臂膀。
王禀趁机挥动手中大锤,锤爆了金人的兜鍪。
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身后的那名负责支援的亲从,暗自感慨,这个三三制战术的小规模战阵,是真的强。
此阵暗合天地人三才之大道,他其实更喜欢叫这种进攻、掩护、支援的战术叫三才鸳鸯阵。
连绵而不绝,配合之简单实用,超过了很多繁杂军阵,完全应该推广开来!
王禀挥动了一下手臂,继续带着军卒向前冲杀着。
按理说王禀这个偏将军是不允许亲上前线作战,否则拼死打仗,结果升官加爵,还是在军阵的最前方卖命,谁还会把军爵当回事?
但是打仗这种事,有些人就天生属于战场。
王禀总觉的在后面待在大撵上看军卒打仗,是一种很丢脸的事,一个将军,不敢身先士卒,不是好将军。
王禀的冲杀突然结束,面前的敌人消失不见,金人的军阵,被王禀的五千捷胜军,打了个对穿。
王禀勒马回望,那是一条血路。在金人的军阵之上,生生撕开了一个口子。
而这个口子,居然没有愈合的迹象,金人呆滞的望着王禀的方向,眼神中尽是迷茫。
什么时候宋军这么强了?
王禀看着自己军伍的规模,就知道其实伤亡比例几乎一致,倒下的宋人和金人其实一样多。
但是金人并不会这么看待,他们就知道自己的大军被敌人生生戳出了缺口。
王禀忽然意识到,这些金人早就不是那个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连战连胜,转战三千里而无一合之敌的金人了。
他们是在忻州、朔州、云州,接连三次大败,把云中路输给宋人的金人!
是一群草木皆兵、杯弓蛇影的金人!
而这样的金人,根本不是王禀这种血堆里爬出的悍将的对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杀尽天下鞑与虏!杀!!”
王禀引声高声呼喝!手中长枪一引,指向了呆若木鸡的金人!
“还是我去吧。我走后关紧城门,除非局势已定,否则不要开城门。哪怕是兵败,也不要开城门收拢溃军。”王禀异常坚定的说道。
“我们这个钉子非常重要,必须给金人足够的仇恨,让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攻破我们的城防,杀掉我们的那种渴望啊!需要更加炙热一些!更加强烈一些!”
孙翊的手都在颤抖,他并不是害怕,而是在激动,跟着王禀混,打仗就是爽快。
“未虑胜先虑败,王军都,出城夜袭,是不是不太符合兵法?”孙翊不解的问道。
王禀笑了笑,脸上的伤疤让他看起来有些狰狞无比。
“孙都尉。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有说我要得胜乃还吗?胜负我并没有考虑。只是要出城打他们,打疼他们。如此而已。”
“唯破釜沉舟耳!”王禀笑着说道,语气格外的豁达。
他的目的就是为云中路的军堡,拖延时间,至于生死,在太原城战之后,他就已然全部忘却。
杀金人。
这就够了。
草原的夜晚并不安静,在这满是虎患狼灾的时候,草原上的夜充斥着捕猎的血腥,不断有野兽哀嚎声传出,似乎是某种食草性动物,被捕猎之后发出的惨叫。
今夜的月亮也十分的圆润,月光将整个草原堵上了一层银色,闪闪发亮的草原上,有一群野马的头马,突然抬起了头,看着远方。
它突然发出了一声长啸,野马群肆意的奔跑起来。
他们在逃跑,躲避的是所有草原上生物的天敌,人类。
这是群精锐的军卒,他们的动作很慢,也很轻,为了节省马力,从临潢府出来时,出动了不少的决胜战车,驮运甲胄。
正是王禀的率领的五千捷胜军卒。他们静悄悄的草原上前行,也终于看到了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金兵大营。
在草原上建城的临潢府,城池周围地势非常平坦,金人的包围圈并没有驻扎在临潢城下,而是选择了一个远处丘陵的背坡。
在临潢城到金人大营这十余里的地界上,有很多很多金人的斥候。
不过多数斥候,被王禀的军卒给杀了,
但是依然有不少的斥候,将宋军出营的消息,送回了完颜宗翰的大营。
“就到这吧。都回城里吧。”王禀让孙翊摔着剩下的人回到城里。
王禀估计了一下时间,现在斥候应该已经把自己袭营的消息告诉了完颜宗翰。
“王军都保重。”孙翊带这决胜战车离开,王禀命令捷胜军穿戴好自己的铠甲。
“有死无生!!”王禀手中长枪一指,引马快走,向着金兵的方向走去。
捷胜军的军卒坐在马背上,拍了一下身上的铠甲高声吼道:“喝!有死无生!”
这哪里是夜袭,分明就是强攻!
“战!战必胜之!”王禀再次高声喊道!
同样整齐的呼喝声响起,五千人的骑兵队开始向着金兵大营的方向移动着。
“战!战必胜之!”
高亢的歌声在草原响起:“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王禀看着自己黑压压的一片军阵,看着他们高昂的战意,就知道此战并不是没有胜算。
硬碰硬,我大宋男人亦是好男儿!
王禀手中长枪一指,马匹由快走变成了冲刺,和刚刚出营准备迎战的金人,狠狠的碰撞在了一起。
其实韩世忠对捷胜军为何转变的看法,绝大多数都是对的,但是也缺少了一项很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还债。
太原城二十万军卒因战而亡,而童贯带七万捷胜军望风而逃。
这些捷胜军再次回到太远战场的时候,看着太原城的惨状,如果没有人的感触,那就只是动物,而不是人了。
他们之所以跟着王禀一起出城,一起做这种不顾生死之事,其实就是在还债而已。
杀金人,是最快的还债的方法。
太原惨状,不仅仅要由金人负责,也需要由逃跑的捷胜军负责。
所以,捷胜军每战必死战不退,战意高昂而穷追不舍,只是把自己看成了死人而已。
“啊!”王禀爆喝一声。
他手中重锤抡圆,狠狠的砸在了金人的兜鍪上,把这个铁浮屠的金人骑兵,给砸下了马,在他新力未生,旧力已老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来一名金人。
金人高举着狼牙棒,向着王禀挥击而来。
正在王禀要规避要害,准备受创,接下这一击袭杀时,一道乌光从从眼前疾驰而过,击中了面前这个小全装金人的臂膀。
王禀趁机挥动手中大锤,锤爆了金人的兜鍪。
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身后的那名负责支援的亲从,暗自感慨,这个三三制战术的小规模战阵,是真的强。
此阵暗合天地人三才之大道,他其实更喜欢叫这种进攻、掩护、支援的战术叫三才鸳鸯阵。
连绵而不绝,配合之简单实用,超过了很多繁杂军阵,完全应该推广开来!
王禀挥动了一下手臂,继续带着军卒向前冲杀着。
按理说王禀这个偏将军是不允许亲上前线作战,否则拼死打仗,结果升官加爵,还是在军阵的最前方卖命,谁还会把军爵当回事?
但是打仗这种事,有些人就天生属于战场。
王禀总觉的在后面待在大撵上看军卒打仗,是一种很丢脸的事,一个将军,不敢身先士卒,不是好将军。
王禀的冲杀突然结束,面前的敌人消失不见,金人的军阵,被王禀的五千捷胜军,打了个对穿。
王禀勒马回望,那是一条血路。在金人的军阵之上,生生撕开了一个口子。
而这个口子,居然没有愈合的迹象,金人呆滞的望着王禀的方向,眼神中尽是迷茫。
什么时候宋军这么强了?
王禀看着自己军伍的规模,就知道其实伤亡比例几乎一致,倒下的宋人和金人其实一样多。
但是金人并不会这么看待,他们就知道自己的大军被敌人生生戳出了缺口。
王禀忽然意识到,这些金人早就不是那个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连战连胜,转战三千里而无一合之敌的金人了。
他们是在忻州、朔州、云州,接连三次大败,把云中路输给宋人的金人!
是一群草木皆兵、杯弓蛇影的金人!
而这样的金人,根本不是王禀这种血堆里爬出的悍将的对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杀尽天下鞑与虏!杀!!”
王禀引声高声呼喝!手中长枪一引,指向了呆若木鸡的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