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穿戴的金光闪闪的妇人,提着篮子在田地里掰玉米棒子的场景,其实很炸人眼球,至少熬夜之后起的比较晚的于秋,在阳台上往下面看到这个画面的时候,迷迷糊糊的眼睛顿时就感觉清晰了许多。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之后,于秋就来到了水库旁边的田埂边,这里,房玄龄正和长孙无忌正围着几箩筐有差不多一尺长的大玉米棒子端详。
    于秋才在他们身边蹲下来,就听到了赵七娘等人在田间的对话。
    “秋哥儿可真是忍的住,像喜儿这样长的细皮嫩肉的姑娘,他也不急着收房。我们家老苏才去了外面几个月,就来信说想的慌了呢!回头得跟秋哥儿说说,给老苏放个假,让他回山庄里住一段时间,老娘我说不定还能再下个崽呢!”
    “下崽应该不是你真正想要的吧!你想让你家老苏回来多跟你快活几天才是真,可怜的喜儿哟,都快十八了,还没尝过男人的滋味。”
    “哈哈哈,就是,就是,一看七娘就是个贪欢的……”
    “你们这些货才贪欢呢!要不秋哥儿属下的那些亲卫们把持的住,你们这些老娘们只怕都往房里拉了好几个了……”
    赵七娘她们聊起这方面的话题的时候,台词一向都是这么的豪放粗糙,说的张喜儿的脸蛋上红霞乱飞,然而,众多妇人们却都是习以为常。
    在她们原来的世界里,就是三件事,干活,吃饭,生娃。
    现在于秋又给她们增加了一件事情,梳妆打扮,这让她们瞬间意识到了自己是个女人,需要美美的享受生活的乐趣,比如:聊天八卦。
    像她们这样在身上挂着几百克金饰,在阳光的照射下各种闪的模样,简直就是‘土豪富婆’这个词的具体表象。
    还别说,这非常符合这个时期喜好艳丽装扮的大众审美,如果让她们几人穿戴这身金饰到洺州城,或者洺津渡的街头走上一走的话,一定会在妇人圈子里面刮起一阵戴金饰的风潮来的。
    “这个玉米,究竟怎么吃?”将玉米的包衣和须子反复剥开查看了好几遍的房玄龄见到于秋过来了,立即开口问道。
    “嫩玉米煮着吃,自带一种甜味,这种还带些水份的老玉米,可以烤吃,不过,最好是晒干了之后,磨成玉米面粉,做蒸饼,窝头,煮糊糊,或者压粉条吃,一般会比栗米和燕麦的口感要好一些,加一些其它材料,做的好的话,味道不输给小麦大米。”于秋撕开一个玉米的包衣,一边清理着玉米棒子上的毛须,一边道。
    就他手中的这个玉米,放到后世高产田里,都算是品相极佳的,这与玉米种植下去之后,肥力,水份,日照都很充足,除虫除草工作做的无微不至有关。
    于秋只需要掂几下手中沉重的玉米棒子,就知道,亩产量一千斤多斤是没跑了,这说的还是完全晒干以后的重量。
    听了于秋的这番讲解,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其实是很想尝尝玉米的味道的,但是,这种高产作物种子得来不易,他们即便是心里想吃,也不敢表露出来。
    倒是想偷吃的小虎,因为太过贪心,往怀里多揣了几个,结果暴露了,被于秋抓住之后,还咯咯笑的不断挣扎,硬是抱着最后一个没有被于秋掏出来的玉米棒子不松手。
    看到在山庄里根本不缺美食的小虎都这么想吃玉米,长孙无忌和房玄龄顿时就相信了这东西的味道很好吃,刚才下田的时候那些妇人们可就笑骂过,有人此前在地里偷吃过玉米,小虎就算不是主犯,也肯定是其中一个从犯,肯定是吃过玉米的。
    午后,数十框被剥开了包衣的玉米棒子在山庄前院的水泥地晒场上摊开,在没有脱粒机的情况下,将玉米棒子晒的很干了之后,再用两个棒子手工相互磨,来达到脱粒的效果,是比较常见的方法。
    厨房平时烤肉的铁架子上,就着做午饭时没有燃尽的一些柴碳,几条玉米已经被于秋用削尖的竹签串好,放在了上面。
    老玉米其实不怎么好吃,不过,刷上一些野生的蜂蜜,那就不一样了,甜香的味道会让人直抽鼻子。
    还没有吃午饭的长孙无忌看着金黄色且表皮逐渐爆开的玉米粒,咽了咽口水道,“你不应该那么着急着吃的,都还没有称重做记录呢!”
    于秋笑了笑道,“玉米只需要靠眼睛看,就能让大家知道它的产量很大,而且,我现在还需要向别人证明什么吗?”
    “你真的不知道刘尚书就是为了这玉米而来的么?”长孙无忌再度咽了咽口水道。
    “大概知道吧!不过,我不怎么在乎。”于秋专注的翻着几条即将烤熟的玉米棒子道。
    “如果,朝廷给你的条件是扩地三百里呢?”长孙无忌有些郁闷的道。
    “方圆增加三百里?”于秋挑眉看向长孙无忌道。
    洺州现在总面积大概是方圆五百里,如果增加到方圆八百里,那增加的可不止是一倍的地盘,就跟两个六寸的披萨,只有一个十二寸大的披萨的一半大小的算法是一样。
    “怎么可能,朝廷的底线是将邢州的沙河,龙岗,南和,平乡四县划归洺州,将洺州城及辖下十二县之地划为你的封地,允许你开府建衙设属官立封国。”长孙无忌注意着于秋的表情道。
    闻言,于秋只是笑了笑道,“只是向北延伸三百里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这四个县,现在应该已经都没有什么人口,长满了荒草吧!
    而且,我洺州本来就是自治,跟立封国开府建衙在政治上根本没有什么区别,你们搞这些名堂,不会是要给我派个国相来,制定一些有利于朝廷的税收和管理政策吧!这样说是封国,实际只是给地方官员下放了一点权力,换了个称呼的手段,在汉朝时期就是常用的套路,那些郡国实际上还是受朝廷掌控,你们觉得我会接受吗?”
    于秋越说,长孙无忌的脸就越黑,因为,他全部猜对了,朝堂上那些家伙其实就是想用一个王爵的虚名和三百里荒地来忽悠于秋,实际上,却是想要逐步介入洺州的管理,因为,此前李渊将王门派过来做总税官的时候,于秋并没有拒绝,而且,王门在沙门岛那边,着实帮朝廷弄了不少海味和钱财回去,这让李渊以为,于秋对朝廷还是很恭顺的,或许可以拿捏一下。
    实际上,是于秋犯不着为了点小钱,跟朝廷闹的不愉快,经商缴税,他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毕竟,朝廷没有经费保证国家的治理和运转,百姓们就不能安居乐业,他的生意也就不好做了。
    “这些条件,其实都是可以谈的,刘尚书此来的目的,终究只是为了拿回玉米种子而已。”房玄龄在旁边插了一句话道。
    河南道的旱灾让李渊和李世民兄弟意识到了粮食在国家遇到灾难危机的时候的重要性,玉米是可以在关中和北方种植,并且实现高产,作为主粮的作物,由不得他们不重视。
    在他们看来,百姓们只要在家乡能够吃的饱,就不会愿意往洺州跑了。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高产水稻差不多解决了南方的粮食问题,过两年,说不定能有一些富余,可从南运到北,运费是朝廷不想承受的痛。
    高产小麦,对于田地的肥力需求较大,除非是向洺州买专用肥料,否则产量只是比原先种植的小麦高几成,即便是在朝廷的推动下,种植面积可能会加大一些,但也只能缓解大唐缺粮的局面,却不能彻底根治大唐缺粮的难题,有玉米这种比小麦产量更高,更不挑地的作物做主粮,那可就不一样了。
    关中往西,现在有大量适合耕种的土地,一旦这种作物在那边推广开来,以后,粮食方面将再也不会成为朝廷的难题,给于秋一个王爵又算的了什么。
    当然,李世民这么运作,也有还于秋将西北之地白送给大唐的人情的意思。
    让李唐头疼了好几年的吐谷浑和党项诸部,直接被洺州军一战给拿下了,现在,高雅贤都带着人已经将这些地方犁了一遍,杀贵族小头领,收拢普通民众,朝廷只需要派人过去接手人口和地盘,就能有效的统治,那可是后世整个青海地区土地,比朝廷划给于秋的那四个县的地盘大了十倍还多,道理上,不封王,是不足以酬谢于秋之功的。
    种种原因,在将于秋往王爵上面推,只是有些人想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谋取一些战略优势而已。
    玉米烤好了,小虎迫不及待的抢了一根就跑了,于秋将剩余的几根分配了一下,给了沈青一根,又给了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各一根,正准备拿起最后一根开吃的时候,他看到了不远处张喜儿看向这里的目光,于是,许久没用的黑铁刀又派上了用场,一刀,就将这根老玉米整齐的从中央切成了两半。
    接过于秋递给自己的半根烤玉米,张喜儿很是得意的瞄了一眼那些和自己戴着差不多款式的金饰的妇人们,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现在她总算是明白,人应该吃什么样味道的食物才算是合理的,想到自己以前劝于秋和自己吃谷糠粥的那些情景,她顿时对当时的于秋多了几分理解,自己要是平时吃的是像现在这样的食物,也是吃不下谷糠粥的。
    甜而不腻,带着几分嚼劲,一根大玉米棒子,就能将肚子吃个七八分饱,如果是穷苦人家,不干重体力活的话,顶一天应该是没问题了。
    这就是房玄龄和杜如晦对玉米的评价,他们这才刚刚吭完没多久呢!于安就跑过来向于秋汇报,礼部尚书刘政会带着一干长安来的官员到了山庄门口请见,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连忙找地方,想将自己吃过的玉米芯藏起来,免得被朝堂上那些人知道自己不爱惜粮种,从而弹劾自己。
    “别乱扔,这玉米芯磨成粉之后,是猪羊牲畜爱吃的饲料。”于秋提醒了两人一句,便将自己吃过的半截玉米芯丢在一个桶里,过一段时间,他可能会做一些脱粒机和碎糠机的研究设计,首批种出来的玉米芯,正是他用来试验碎糠机效果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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