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宝没有吃上于秋包的肉包子,就快马加鞭的赶往了洺水上游的唐军大营,由于这几场战争唐军的节节胜利,这处营盘现在距离寡妇村的位置,已经只有一百多里,就是距离洺州城,也是不到两百里。
午后,进村的道路上,马车轮子吱呀吱呀的在转,车厢里的张喜儿双手握着自己的小笼包,内心依旧惆怅。
没有了于秋在场,赵七娘等妇人就可以尽情的向她灌输如何勾引男人了,可是,方法她是学到了,却发现自己没有执行这些方法的资本。
多想有一对又白又大的胸脯啊!
多想有一个又圆又翘的屁股啊!
然而,都没有……
和前几日一样,出摊归来的车队一经停下,全村的老少就都会向这边围过来,连在帮忙修建豆腐作坊的雇工也不例外,他们要帮忙卸货。
今天,张喜儿又带回来了几百贯钱,还有超过两百石的黄豆,甚至有不少的糜子和栗米。
城里的粮食价格越来越高了,面粉都卖到了一斗四千五百钱,她觉得能省就应该省,不应给大家伙全部都吃馒头这样奢侈的食物。
至于于秋说的耕牛,她却是压根没买着,因为牲畜市场的耕牛已经被刘黑闼纳入军方管制了,现在全部都在帮他耕种军屯田地。
“秋哥儿呢?”张喜儿下了马车,就逮住了在车队旁边准备帮忙搬钱卸货的憨子问道。
“他和那个李三娘在耕田。”憨子指了指田地的方向道。
闻言,张喜儿不光是心里惆怅,连表情也都变的惆怅了起来,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李三娘,虽然年龄可能大了些,可是身材气质,绝非村里任何一个寡妇可以比拟的,女人的直觉是很灵敏的,她已经感受到了于秋对这个女人的特殊对待了。
同时,她还对自己今天没有带李三娘出摊的事情,感觉非常后悔,如果带她去城里,她就不会有机会和于秋独处了,语气有些急的向憨子问道,“他们今天都在一起吗?”
憨子摇了摇头道,“这我倒没有注意,早上的时候村里进野猪了,好大两头,被秋哥儿引到陷阱里面杀死了,还用野猪肉做了饺子给我们吃,我们所有孩子每人吃了五个,那个李三娘吃了八个,我数的很清楚。”
听憨子说完,张喜儿只感觉心里拔凉拔凉的,也不顾着清点卸车的货物,快步的就朝田地的方向跑去。
很快,她就看到了李三娘拉着耕犁健步如飞,于秋娴熟的在后面扶着犁,快步跟随,顿时又有种自己碗里的肉被别人抢了的感觉。
“你走开,我来拉。”醋火上来之后的女人,是不可理喻的,张喜儿跑上前来之后,就一把抓住了李三娘背上的绳索道。
她这一举动搞的想看看这种怪犁的极限耕地速度的李三娘一愣,却是最终将肩上的绳索给摘了下来,扔给了张喜儿。
她虽然有持刀在战阵上与人搏杀两个时辰以上的惊人体力,但却也知道眼前这个瘦黑的女人力气也不小,而且比自己更加精于农事。
更何况,人家抢着拉犁,是因为对她产生了误会,自己怎么可能跟于秋这样比自己小八九岁的年轻小伙子有什么纠缠不清的关系呢!
对于谁拉犁,于秋也是无所谓的,他只想快速的完成系统任务,兑换出一头耕牛来,将人力给节省下来。
而张喜儿,似乎不想让于秋与李三娘走的太近,绳索上肩之后,她就使出全力,拉着耕犁快速的破土向前,甚至比刚才李三娘拉犁的速度还快了几分。
“秋哥儿,我的力气比她大,你以后要耕田,我帮你拉犁。”
“呃,好吧!”
“秋哥儿,我听憨子说,你今天做了一种叫饺子的吃食给他们吃,我也要吃,我要吃十个。”张喜儿固执的认为,自己在于秋这里得到的多,就是于秋更加喜欢自己的表现。
谁料于秋却道,“包饺子啊!没有五花肉了啊!”
“什么是五花肉?”
“就是,肥瘦相间的猪肉。”
“原来你之前是用肥瘦相间的猪肉给她做的饺子啊!那就全用肥皮子给我做吧!”
后世的人吃猪肉,更喜欢吃瘦肉,这个时代的人却恰恰相反,大家认为肥肉才是最好吃的东西,尤其是这些草根苦哈哈们,肚子里差的就是油水。
所以,张喜儿认为用肥皮子做的饺子,一定比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做的饺子更好吃,而且更上档次。
“呃,好吧!”于秋有些无奈的道。
对于救命恩人的这一点小小的要求,他还是不好拒绝的。
见于秋答应了自己,张喜儿脸上顿时有了一丝喜色,又开始问起了于秋杀死那两头野猪的过程,在得知于秋打算今天晚上给大家煮一顿肉汤大餐的时候,她觉得,这饺子或许可以推后到明天吃也可以。
寡妇村还没有能到一日吃三餐的程度,由于晚上的时间于秋也想尽量利用起来,所以,每天晚饭开饭的时间都比较晚,下午的时候,会给大家一个馒头充饥,当然,今天变成了肉包子。
哪怕是野猪肉里有股子膳腥味,所有人也都吃的极其享受,生怕包子里的一滴油脂滴落到地上浪费了,张喜儿觉得,这样的肉包子在集市上卖三贯钱一个,也会有大把人抢着买,因此,她越发的觉得,应该多买一些廉价的粮食来充饥,把将这种美味拿到集市上去卖更多的钱。
她丝毫没有察觉到,就在几天前,她还是一个不知道经商为何物的小村妇。
吃完肉包子,又耕了一两亩地,张喜儿才想起今日进城时,苏定方告诉自己,入夜之后会过来村里吃饭的事情,于秋得知消息后,便忙让张喜儿扛了犁架回家,帮他打下手准备做晚饭。
各种猪杂加大骨在巨大的陶缸里用大火煮出来的汤,只需要加少许的盐,就是人间的美味,过去的时候小老百姓之所以煮不出这种美味来,主要就是因为没有好盐。
当村中央的空地上,两个原先用来装米面的大陶缸开始沸腾的时候,所有人的口水就开始止不住的往肚子里咽了,连干活的人的注意力都开始变的不集中。
一帮孩子在于秋的指挥下,不断的搬柴火往陶缸下面添加,似乎自己的功劳越大,晚上就能吃的更多。
野猪没有足够多的肥肉,所以猪肠子也没办法做灌肠,于秋便将其与猪脚以及猪身上切下来的瘦肉一起卤了,猪脑被放到了汤锅里煮,猪头于秋却不打算下卤锅,两头猪足足有四百多斤肉呢!卤出来的肉足够村里的所有人吃上几顿了。
扒猪头才是于秋认为猪头最好吃的做法,这道菜需要至少三四个时辰来做,但是于秋也不嫌麻烦,身为一个后世餐饮业的大拿,对于食物,他就是有这样的要求。
将泡了半个时辰的猪头在陶锅中煮了三盏茶的功夫之后,取出来刮洗,用刀将眼眶周围的黑毛刮去,挖出眼珠,清除口腔内的一些杂肉,再削下猪耳,完事还要分两次放清水煮三四盏茶的功夫之后,再进行翻转加料,重新放小火慢炖两个时辰以上,最后再将猪耳和猪口腔里面切下来的肉还原了煮,出锅时浇上原汁,这道菜才算完成。
于秋觉得,苏定方天黑前出城,晚上应该正好能赶上吃这道扒猪头,等到将前面的工序做完了之后,便将看火的事情交给了张喜儿。
他自己则是准备切些猪肺片,做一个酸溜肺片,再用今天压出来的豆腐干,做一个瘦肉炒香干,最后再加上一道砂锅豆腐煲,晚餐也算的上是极其丰盛了。
赵七娘她们制作出来的铁锅派上了大用,野猪身上所有于秋认为可以炸出猪油来的部位,都被他炸成了油膏,用陶罐装好,用猪油来炒菜,能更提香,不过,不是谁都有资格吃到于秋亲自炒的菜,不仅要运气好,赶上了他手头上有好的食材,最重要的,是他得是一个于秋认为值得拉拢的人才行。
所以,几种青菜洗净了之后,于秋就坐等苏定方他们上门了,理好的青菜用铁锅炒可不费什么时间,客来的时候再下锅最合适。
午后,进村的道路上,马车轮子吱呀吱呀的在转,车厢里的张喜儿双手握着自己的小笼包,内心依旧惆怅。
没有了于秋在场,赵七娘等妇人就可以尽情的向她灌输如何勾引男人了,可是,方法她是学到了,却发现自己没有执行这些方法的资本。
多想有一对又白又大的胸脯啊!
多想有一个又圆又翘的屁股啊!
然而,都没有……
和前几日一样,出摊归来的车队一经停下,全村的老少就都会向这边围过来,连在帮忙修建豆腐作坊的雇工也不例外,他们要帮忙卸货。
今天,张喜儿又带回来了几百贯钱,还有超过两百石的黄豆,甚至有不少的糜子和栗米。
城里的粮食价格越来越高了,面粉都卖到了一斗四千五百钱,她觉得能省就应该省,不应给大家伙全部都吃馒头这样奢侈的食物。
至于于秋说的耕牛,她却是压根没买着,因为牲畜市场的耕牛已经被刘黑闼纳入军方管制了,现在全部都在帮他耕种军屯田地。
“秋哥儿呢?”张喜儿下了马车,就逮住了在车队旁边准备帮忙搬钱卸货的憨子问道。
“他和那个李三娘在耕田。”憨子指了指田地的方向道。
闻言,张喜儿不光是心里惆怅,连表情也都变的惆怅了起来,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李三娘,虽然年龄可能大了些,可是身材气质,绝非村里任何一个寡妇可以比拟的,女人的直觉是很灵敏的,她已经感受到了于秋对这个女人的特殊对待了。
同时,她还对自己今天没有带李三娘出摊的事情,感觉非常后悔,如果带她去城里,她就不会有机会和于秋独处了,语气有些急的向憨子问道,“他们今天都在一起吗?”
憨子摇了摇头道,“这我倒没有注意,早上的时候村里进野猪了,好大两头,被秋哥儿引到陷阱里面杀死了,还用野猪肉做了饺子给我们吃,我们所有孩子每人吃了五个,那个李三娘吃了八个,我数的很清楚。”
听憨子说完,张喜儿只感觉心里拔凉拔凉的,也不顾着清点卸车的货物,快步的就朝田地的方向跑去。
很快,她就看到了李三娘拉着耕犁健步如飞,于秋娴熟的在后面扶着犁,快步跟随,顿时又有种自己碗里的肉被别人抢了的感觉。
“你走开,我来拉。”醋火上来之后的女人,是不可理喻的,张喜儿跑上前来之后,就一把抓住了李三娘背上的绳索道。
她这一举动搞的想看看这种怪犁的极限耕地速度的李三娘一愣,却是最终将肩上的绳索给摘了下来,扔给了张喜儿。
她虽然有持刀在战阵上与人搏杀两个时辰以上的惊人体力,但却也知道眼前这个瘦黑的女人力气也不小,而且比自己更加精于农事。
更何况,人家抢着拉犁,是因为对她产生了误会,自己怎么可能跟于秋这样比自己小八九岁的年轻小伙子有什么纠缠不清的关系呢!
对于谁拉犁,于秋也是无所谓的,他只想快速的完成系统任务,兑换出一头耕牛来,将人力给节省下来。
而张喜儿,似乎不想让于秋与李三娘走的太近,绳索上肩之后,她就使出全力,拉着耕犁快速的破土向前,甚至比刚才李三娘拉犁的速度还快了几分。
“秋哥儿,我的力气比她大,你以后要耕田,我帮你拉犁。”
“呃,好吧!”
“秋哥儿,我听憨子说,你今天做了一种叫饺子的吃食给他们吃,我也要吃,我要吃十个。”张喜儿固执的认为,自己在于秋这里得到的多,就是于秋更加喜欢自己的表现。
谁料于秋却道,“包饺子啊!没有五花肉了啊!”
“什么是五花肉?”
“就是,肥瘦相间的猪肉。”
“原来你之前是用肥瘦相间的猪肉给她做的饺子啊!那就全用肥皮子给我做吧!”
后世的人吃猪肉,更喜欢吃瘦肉,这个时代的人却恰恰相反,大家认为肥肉才是最好吃的东西,尤其是这些草根苦哈哈们,肚子里差的就是油水。
所以,张喜儿认为用肥皮子做的饺子,一定比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做的饺子更好吃,而且更上档次。
“呃,好吧!”于秋有些无奈的道。
对于救命恩人的这一点小小的要求,他还是不好拒绝的。
见于秋答应了自己,张喜儿脸上顿时有了一丝喜色,又开始问起了于秋杀死那两头野猪的过程,在得知于秋打算今天晚上给大家煮一顿肉汤大餐的时候,她觉得,这饺子或许可以推后到明天吃也可以。
寡妇村还没有能到一日吃三餐的程度,由于晚上的时间于秋也想尽量利用起来,所以,每天晚饭开饭的时间都比较晚,下午的时候,会给大家一个馒头充饥,当然,今天变成了肉包子。
哪怕是野猪肉里有股子膳腥味,所有人也都吃的极其享受,生怕包子里的一滴油脂滴落到地上浪费了,张喜儿觉得,这样的肉包子在集市上卖三贯钱一个,也会有大把人抢着买,因此,她越发的觉得,应该多买一些廉价的粮食来充饥,把将这种美味拿到集市上去卖更多的钱。
她丝毫没有察觉到,就在几天前,她还是一个不知道经商为何物的小村妇。
吃完肉包子,又耕了一两亩地,张喜儿才想起今日进城时,苏定方告诉自己,入夜之后会过来村里吃饭的事情,于秋得知消息后,便忙让张喜儿扛了犁架回家,帮他打下手准备做晚饭。
各种猪杂加大骨在巨大的陶缸里用大火煮出来的汤,只需要加少许的盐,就是人间的美味,过去的时候小老百姓之所以煮不出这种美味来,主要就是因为没有好盐。
当村中央的空地上,两个原先用来装米面的大陶缸开始沸腾的时候,所有人的口水就开始止不住的往肚子里咽了,连干活的人的注意力都开始变的不集中。
一帮孩子在于秋的指挥下,不断的搬柴火往陶缸下面添加,似乎自己的功劳越大,晚上就能吃的更多。
野猪没有足够多的肥肉,所以猪肠子也没办法做灌肠,于秋便将其与猪脚以及猪身上切下来的瘦肉一起卤了,猪脑被放到了汤锅里煮,猪头于秋却不打算下卤锅,两头猪足足有四百多斤肉呢!卤出来的肉足够村里的所有人吃上几顿了。
扒猪头才是于秋认为猪头最好吃的做法,这道菜需要至少三四个时辰来做,但是于秋也不嫌麻烦,身为一个后世餐饮业的大拿,对于食物,他就是有这样的要求。
将泡了半个时辰的猪头在陶锅中煮了三盏茶的功夫之后,取出来刮洗,用刀将眼眶周围的黑毛刮去,挖出眼珠,清除口腔内的一些杂肉,再削下猪耳,完事还要分两次放清水煮三四盏茶的功夫之后,再进行翻转加料,重新放小火慢炖两个时辰以上,最后再将猪耳和猪口腔里面切下来的肉还原了煮,出锅时浇上原汁,这道菜才算完成。
于秋觉得,苏定方天黑前出城,晚上应该正好能赶上吃这道扒猪头,等到将前面的工序做完了之后,便将看火的事情交给了张喜儿。
他自己则是准备切些猪肺片,做一个酸溜肺片,再用今天压出来的豆腐干,做一个瘦肉炒香干,最后再加上一道砂锅豆腐煲,晚餐也算的上是极其丰盛了。
赵七娘她们制作出来的铁锅派上了大用,野猪身上所有于秋认为可以炸出猪油来的部位,都被他炸成了油膏,用陶罐装好,用猪油来炒菜,能更提香,不过,不是谁都有资格吃到于秋亲自炒的菜,不仅要运气好,赶上了他手头上有好的食材,最重要的,是他得是一个于秋认为值得拉拢的人才行。
所以,几种青菜洗净了之后,于秋就坐等苏定方他们上门了,理好的青菜用铁锅炒可不费什么时间,客来的时候再下锅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