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这个你一定要相信。
韦冬宁惜身如玉,还是不世出的江湖高手。她长得貌若仙女,给人一种娴静甜美之感,宛若邻家清纯小妹,绝对像人畜无害。
但是,韦冬宁的屁股更加摸不得,如果你不相信,那可就真没救了。
当街摸女人的屁股,这已经是下流至极,不是一般泼皮能干出来的。
当众摸一个江湖高手的屁股,虽然她长得人畜无害,也只有不知死活的混混才敢如此不要命。
韦冬宁跳下马背,是害怕宝马撞人,并非其它的原因。她从小就担任保镖任务,首先保护韦十娘,现在保护李宪李大公子。
当保镖出身的人,对于密集的人群有一种下意识的警戒心里,更何况韦冬宁还是江湖高手。
人墙缝里伸出一只爪子,虽然处于韦冬宁身后,但韦冬宁仿佛脑后有眼睛,看得一清二楚。
就在那只爪子距离自己翘臀不到一尺的刹那,韦冬宁的右手闪电般往后斜挥,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然后往外一带!
美人就是美人,这个动作舒缓优雅,堪比美人捉蝴蝶,让人意犹未尽。
呼啦一下子,一个人影从人墙后面飞了出来。韦冬宁的右脚一记侧踹,这个人影就已经飞向半空,而且越飞越高。
之所以说一个人影,而不是说一个人,就是因为速度实在太快,整个大街上的人自始至终就看见一个人影。
确定被踢飞的不是人影,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的时候,那还是噗嗵一声,一具尸体掉在大街上!
整个动作实在是太优美了,难怪有人鼓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不管是做鬼,还是风流,韦冬宁杀人了,这是不争的事实。
美女人人爱看,这是人之常情。一具七窍流血的尸体趴在大街上,喜欢看的人可不多见。
呼啦一下子,围观的人群怪叫着四散而逃。
从跳下马背开始,韦冬宁的目光就一直注视前方,压根儿就没有左顾右盼过,更没有看身后那具尸体。
唯一的附加动作,就是韦冬宁从裤袋里摸出一条粉红色纱巾,然后开始仔细地擦拭右手的拇指和食指。
紧随其后的吴小琴根本就没有下马,也没有吱声儿,而是圈转马头疾驰而去。
十一个女兵也没下马,但是动作整齐划一,刷的一声拔出了背上的夏国钢剑。
从来到灞陵桥镇,到闪电般踹死一人,然后把两根洁白如莹的手指头擦完,大概有足足十分钟,韦冬宁就这么站在镇头,始终没有说半个字。
身后的十一个女兵端坐马背,横剑当胸,同样没有说话,更没有多余的动作。
死寂——正午时分,是灞陵桥镇最热闹的时候,此刻却一片死寂。
此前看热闹的百姓一个不见,唯有前面不远处一座客栈的大门口,偶尔伸出半个脑袋往这边瞟一眼,马上又缩回去。
嗒嗒嗒——镇子西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韦冬宁终于有了动作,也不过是抬起头来盯着镇子西头,伸出右手抚摸着身后的胭脂马的马头,似乎是想让宝马稍安勿躁。
青色头巾,青色紧身上衣,紧扣箭袖,腰间扎着黑丝带。下身是青色马裤,青色马靴,胯.下一匹大黑马。
一句话,从镇子西面冲过来二十多骑,当先一人连人带马仿佛一堆黑炭,马鞍桥上横着一根粗大的铁棍。
全身黑的汉子在三十步开外勒住战马,双手按着马鞍桥上的铁棍,身体微微前倾大喝一声:“何方妖女,居然当街杀人?”仿佛破锣嗓子,却像打雷一般。
韦冬宁美目一凝,发现此人肩宽腰窄,古铜色的脸庞上,两只眼睛并不大,但是两道眉毛却比常人粗大许多。
身后一共有二十八骑,同样是全黑的打扮,只不过战马的颜色各不相同。毫无疑问,这是某一股势力。
韦冬宁的身体纹丝不动,开口说话却不是针对前面的黑衣大汉,而是对身后的人说的:“此人一身横练功夫,你们都不要动,等孟威上来对付他。”
凡是修炼横练功夫的人,爆发力必定很离谱。特务组的女孩子虽然武功高强,但是女性的肉身强度有天然弱势,死打硬拼划不来。
当然,就这二十九人肯定没放在韦冬宁等人眼中,毕竟她们跟随李宪深入漠北,参加过几乎所有的大战,见证过数万人的死伤。
韦冬宁始终不答话,是因为她本来话就少,只有在李宪身边才会毫无顾忌说话。加上她对江湖上的事情所知不多,轻易不和陌生人说话。此其一。
韦冬宁此前一怒之下踢死一人,是因为对方无耻下流地摸她的屁股。不要说是自幼在道观长大的女孩子,即便是最普通的女孩子也没法说出口,此其二。
本来就不爱说话的韦冬宁,碰到一个根本无法开口的理由,她当然不做声了。
可这样一来,对面的黑衣大汉顿时莫测高深,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除了命令两个手下去把尸体抬回来,黑衣大汉再也没有动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一下子僵住了。
也不能怪这个黑衣大汉踌躇不前,因为此前他已经接到报告:好像一阵风都可以吹跑的妙龄女子,一脚侧踹就踢死一人,连惨叫声都没有,可见不是一般人惹得起的。
双方僵持了一刻钟,也就到头了。
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道红影越过韦冬宁之后才停下。
傻金刚孟威到了,他率领的两个小组三十骑自然都到了!
孟威一开口,就让别人下不来台:“居然挡住我姑姑的去路,简直不知死活。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也不管你们来自何方,三息之间退出镇子,小爷饶你们不死!”
一群美貌女子不理自己也就罢了,好男不和女斗也说得过去。没想到来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更加猖狂,也不问问这是什么地方,开口就赶人。
黑衣大汉终于按耐不住了:“灞陵桥镇在我曹家庄地头,乳嗅未干的小子,来到我曹成的屋檐下,居然也敢口出狂言,那你就试试看!”
“曹成?”傻金刚孟威从马鞍桥边抓起半截长矛摇摇头:“我跟随公子闯荡江湖这么长时间,什么阵仗都见过,从来没听过这种无名之辈。”
傻金刚孟威自认为是实话实说,但听在曹成耳朵里,简直就是一种侮辱:“如果不教训教训你,曹家庄只能关门了!”
说时迟,那时快。
曹成口中还没说完,大黑马已经冲了过来,粗大的铁棍借势一抡,朝孟威当头劈下。
孟威并没有催动枣红马,只不过双手一顺,半截长矛刷的一声平刺而出,居然后发先至,冲着曹成心口扎到,正是李宪临时传授的中平枪。
既然是半截长矛,那就只有半根。
傻金刚孟威的兵器是合扇板门刀,李宪此次出来不想招摇过市,所以没让带,而是专门给孟威和陈团打造了一套组合长矛。
带矛头的第一节长度一米八,重量三十六斤。附加枪杆长度一米六,重量三十二斤。矛头长度两尺,就是李宪设计的三棱军刺样式,只不过加粗了四倍。第一节单独作为长枪使用,第二节单独当镔铁棍使用。
孟威此刻就是使用半截长矛,重量三十六斤。
咔嚓——曹成顾不得伤敌,被迫用铁棍斜砸长矛。两件兵器一触即分,孟威和曹成身体都不由自主一阵摇晃。
孟威把半截长矛交到右手,左手从马鞍桥边摸出半截铁棍,这才冷笑一声:“难怪你胆子不小,敢挡住我姑姑去路,原来还有两斤气力!”
组合长矛连在一起,长度就是三米四,重量六十八斤,这是野战冲杀的神兵利器。
“如果你能接我一棍不死,小爷还是饶你一命!”
孟威口中说话,双手也没有施展枪法,直接抡圆了三米四的长矛,一招力劈华山直奔曹成的脑袋砸去。
孟威话一出口,后面的韦冬宁脸上就有了一丝笑容。因为李宪早就说过,傻金刚孟威并不傻,属于粗中有细的人。
傻金刚孟威就是力气大,这是天生的。因为年龄太小,还没有测出来他究竟有多大力气。
刚才两个人碰了一下,傻金刚孟威发现对方的粗铁棍超过五十斤,自己的兵器吃了点小亏。
毕竟年纪太小,不懂得变通。傻金刚孟威这句话,就是逼着对方硬接一招,把场子找回来。
树要皮,人要脸。
孟威的兵器居然能够临阵加长,那说明重量要加倍,但是曹成却不能退缩。因为孟威的嘴巴太恶毒,如果这一招不接下来的话,今后在道上就没得混了。
只能硬接,因为组合长矛三米四长,曹成的粗铁棍只有一米八左右。如果不接就只能躲开,反击是没有可能的。
一旦躲开这一招,一寸长一寸强这句俗话,对骑兵来说就是致命的。躲闪的结局就是落荒而逃,曹成只能咬牙横托粗铁棍,用尽全身之力往上一架。
咔嚓——噗嗤——咣啷!
两件兵器一触即分,顿时迸出火花。曹成古铜色的脸庞顿时变成猪肝色,虽然想极力忍住,但一口鲜血还是喷了出来,随即身体一晃,粗铁棍脱手掉在地上。
曹成右手抓住马鞍铁过梁,左手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脸上变得狰狞起来:“曹某今日认栽,此仇他日必报!”
曹成说完拨马就走,连掉在地上的粗铁棍也不要了。
韦冬宁闪身上前把铁棍捡起来一掂量,居然接近六十斤。棍身做工非常精美,上面雕刻两条龙,此前两次硬碰竟然没有留下丝毫痕迹。铁棍两头有拳头大小的圆球,不仅防止脱手,还能增加重量。
“大哥休要长他人志气,何必等待他日。小弟来也,有仇今日就报!”
随着一阵高呼,一匹白马从后面冲了上来。马背上是一位小青年,右手倒提一杆镔铁枪!
韦冬宁惜身如玉,还是不世出的江湖高手。她长得貌若仙女,给人一种娴静甜美之感,宛若邻家清纯小妹,绝对像人畜无害。
但是,韦冬宁的屁股更加摸不得,如果你不相信,那可就真没救了。
当街摸女人的屁股,这已经是下流至极,不是一般泼皮能干出来的。
当众摸一个江湖高手的屁股,虽然她长得人畜无害,也只有不知死活的混混才敢如此不要命。
韦冬宁跳下马背,是害怕宝马撞人,并非其它的原因。她从小就担任保镖任务,首先保护韦十娘,现在保护李宪李大公子。
当保镖出身的人,对于密集的人群有一种下意识的警戒心里,更何况韦冬宁还是江湖高手。
人墙缝里伸出一只爪子,虽然处于韦冬宁身后,但韦冬宁仿佛脑后有眼睛,看得一清二楚。
就在那只爪子距离自己翘臀不到一尺的刹那,韦冬宁的右手闪电般往后斜挥,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然后往外一带!
美人就是美人,这个动作舒缓优雅,堪比美人捉蝴蝶,让人意犹未尽。
呼啦一下子,一个人影从人墙后面飞了出来。韦冬宁的右脚一记侧踹,这个人影就已经飞向半空,而且越飞越高。
之所以说一个人影,而不是说一个人,就是因为速度实在太快,整个大街上的人自始至终就看见一个人影。
确定被踢飞的不是人影,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的时候,那还是噗嗵一声,一具尸体掉在大街上!
整个动作实在是太优美了,难怪有人鼓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不管是做鬼,还是风流,韦冬宁杀人了,这是不争的事实。
美女人人爱看,这是人之常情。一具七窍流血的尸体趴在大街上,喜欢看的人可不多见。
呼啦一下子,围观的人群怪叫着四散而逃。
从跳下马背开始,韦冬宁的目光就一直注视前方,压根儿就没有左顾右盼过,更没有看身后那具尸体。
唯一的附加动作,就是韦冬宁从裤袋里摸出一条粉红色纱巾,然后开始仔细地擦拭右手的拇指和食指。
紧随其后的吴小琴根本就没有下马,也没有吱声儿,而是圈转马头疾驰而去。
十一个女兵也没下马,但是动作整齐划一,刷的一声拔出了背上的夏国钢剑。
从来到灞陵桥镇,到闪电般踹死一人,然后把两根洁白如莹的手指头擦完,大概有足足十分钟,韦冬宁就这么站在镇头,始终没有说半个字。
身后的十一个女兵端坐马背,横剑当胸,同样没有说话,更没有多余的动作。
死寂——正午时分,是灞陵桥镇最热闹的时候,此刻却一片死寂。
此前看热闹的百姓一个不见,唯有前面不远处一座客栈的大门口,偶尔伸出半个脑袋往这边瞟一眼,马上又缩回去。
嗒嗒嗒——镇子西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韦冬宁终于有了动作,也不过是抬起头来盯着镇子西头,伸出右手抚摸着身后的胭脂马的马头,似乎是想让宝马稍安勿躁。
青色头巾,青色紧身上衣,紧扣箭袖,腰间扎着黑丝带。下身是青色马裤,青色马靴,胯.下一匹大黑马。
一句话,从镇子西面冲过来二十多骑,当先一人连人带马仿佛一堆黑炭,马鞍桥上横着一根粗大的铁棍。
全身黑的汉子在三十步开外勒住战马,双手按着马鞍桥上的铁棍,身体微微前倾大喝一声:“何方妖女,居然当街杀人?”仿佛破锣嗓子,却像打雷一般。
韦冬宁美目一凝,发现此人肩宽腰窄,古铜色的脸庞上,两只眼睛并不大,但是两道眉毛却比常人粗大许多。
身后一共有二十八骑,同样是全黑的打扮,只不过战马的颜色各不相同。毫无疑问,这是某一股势力。
韦冬宁的身体纹丝不动,开口说话却不是针对前面的黑衣大汉,而是对身后的人说的:“此人一身横练功夫,你们都不要动,等孟威上来对付他。”
凡是修炼横练功夫的人,爆发力必定很离谱。特务组的女孩子虽然武功高强,但是女性的肉身强度有天然弱势,死打硬拼划不来。
当然,就这二十九人肯定没放在韦冬宁等人眼中,毕竟她们跟随李宪深入漠北,参加过几乎所有的大战,见证过数万人的死伤。
韦冬宁始终不答话,是因为她本来话就少,只有在李宪身边才会毫无顾忌说话。加上她对江湖上的事情所知不多,轻易不和陌生人说话。此其一。
韦冬宁此前一怒之下踢死一人,是因为对方无耻下流地摸她的屁股。不要说是自幼在道观长大的女孩子,即便是最普通的女孩子也没法说出口,此其二。
本来就不爱说话的韦冬宁,碰到一个根本无法开口的理由,她当然不做声了。
可这样一来,对面的黑衣大汉顿时莫测高深,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除了命令两个手下去把尸体抬回来,黑衣大汉再也没有动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一下子僵住了。
也不能怪这个黑衣大汉踌躇不前,因为此前他已经接到报告:好像一阵风都可以吹跑的妙龄女子,一脚侧踹就踢死一人,连惨叫声都没有,可见不是一般人惹得起的。
双方僵持了一刻钟,也就到头了。
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道红影越过韦冬宁之后才停下。
傻金刚孟威到了,他率领的两个小组三十骑自然都到了!
孟威一开口,就让别人下不来台:“居然挡住我姑姑的去路,简直不知死活。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也不管你们来自何方,三息之间退出镇子,小爷饶你们不死!”
一群美貌女子不理自己也就罢了,好男不和女斗也说得过去。没想到来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更加猖狂,也不问问这是什么地方,开口就赶人。
黑衣大汉终于按耐不住了:“灞陵桥镇在我曹家庄地头,乳嗅未干的小子,来到我曹成的屋檐下,居然也敢口出狂言,那你就试试看!”
“曹成?”傻金刚孟威从马鞍桥边抓起半截长矛摇摇头:“我跟随公子闯荡江湖这么长时间,什么阵仗都见过,从来没听过这种无名之辈。”
傻金刚孟威自认为是实话实说,但听在曹成耳朵里,简直就是一种侮辱:“如果不教训教训你,曹家庄只能关门了!”
说时迟,那时快。
曹成口中还没说完,大黑马已经冲了过来,粗大的铁棍借势一抡,朝孟威当头劈下。
孟威并没有催动枣红马,只不过双手一顺,半截长矛刷的一声平刺而出,居然后发先至,冲着曹成心口扎到,正是李宪临时传授的中平枪。
既然是半截长矛,那就只有半根。
傻金刚孟威的兵器是合扇板门刀,李宪此次出来不想招摇过市,所以没让带,而是专门给孟威和陈团打造了一套组合长矛。
带矛头的第一节长度一米八,重量三十六斤。附加枪杆长度一米六,重量三十二斤。矛头长度两尺,就是李宪设计的三棱军刺样式,只不过加粗了四倍。第一节单独作为长枪使用,第二节单独当镔铁棍使用。
孟威此刻就是使用半截长矛,重量三十六斤。
咔嚓——曹成顾不得伤敌,被迫用铁棍斜砸长矛。两件兵器一触即分,孟威和曹成身体都不由自主一阵摇晃。
孟威把半截长矛交到右手,左手从马鞍桥边摸出半截铁棍,这才冷笑一声:“难怪你胆子不小,敢挡住我姑姑去路,原来还有两斤气力!”
组合长矛连在一起,长度就是三米四,重量六十八斤,这是野战冲杀的神兵利器。
“如果你能接我一棍不死,小爷还是饶你一命!”
孟威口中说话,双手也没有施展枪法,直接抡圆了三米四的长矛,一招力劈华山直奔曹成的脑袋砸去。
孟威话一出口,后面的韦冬宁脸上就有了一丝笑容。因为李宪早就说过,傻金刚孟威并不傻,属于粗中有细的人。
傻金刚孟威就是力气大,这是天生的。因为年龄太小,还没有测出来他究竟有多大力气。
刚才两个人碰了一下,傻金刚孟威发现对方的粗铁棍超过五十斤,自己的兵器吃了点小亏。
毕竟年纪太小,不懂得变通。傻金刚孟威这句话,就是逼着对方硬接一招,把场子找回来。
树要皮,人要脸。
孟威的兵器居然能够临阵加长,那说明重量要加倍,但是曹成却不能退缩。因为孟威的嘴巴太恶毒,如果这一招不接下来的话,今后在道上就没得混了。
只能硬接,因为组合长矛三米四长,曹成的粗铁棍只有一米八左右。如果不接就只能躲开,反击是没有可能的。
一旦躲开这一招,一寸长一寸强这句俗话,对骑兵来说就是致命的。躲闪的结局就是落荒而逃,曹成只能咬牙横托粗铁棍,用尽全身之力往上一架。
咔嚓——噗嗤——咣啷!
两件兵器一触即分,顿时迸出火花。曹成古铜色的脸庞顿时变成猪肝色,虽然想极力忍住,但一口鲜血还是喷了出来,随即身体一晃,粗铁棍脱手掉在地上。
曹成右手抓住马鞍铁过梁,左手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脸上变得狰狞起来:“曹某今日认栽,此仇他日必报!”
曹成说完拨马就走,连掉在地上的粗铁棍也不要了。
韦冬宁闪身上前把铁棍捡起来一掂量,居然接近六十斤。棍身做工非常精美,上面雕刻两条龙,此前两次硬碰竟然没有留下丝毫痕迹。铁棍两头有拳头大小的圆球,不仅防止脱手,还能增加重量。
“大哥休要长他人志气,何必等待他日。小弟来也,有仇今日就报!”
随着一阵高呼,一匹白马从后面冲了上来。马背上是一位小青年,右手倒提一杆镔铁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