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一吹,让李宪醺醺然的感觉清醒不少。终于想起来应该辨认道路,而不是让宝马自己乱闯。
    原来,李宪一刀杀了吕长庚,终于彻底震住了其他蠢蠢欲动之人。
    比如说大夏国曾经就有一个家伙想站出来挑战,只不过被吕长庚抢先一步。吕长庚一招被杀,那家伙一直到最后都没有抬起头来。
    吕长庚的尸体由大金国特使卫队自行抬出去,大内总管李彦吩咐内侍把大殿清洗干净,宋徽宗赵佶一声令下,宴会终于正式开始。
    菜上三味,钟鸣九响,内外大臣举杯向皇帝贺寿。司礼太监传旨,乐工鼓乐齐鸣,宋徽宗赵佶举杯答谢众位大臣。然后舞姬来一段歌舞,群臣三贺圣皇。
    宫廷宴会的繁杂礼仪让李宪如坐针毡,浑身不得劲,恨不得转身跑掉,如果不是三位小公主过来敬酒的话。
    三位小公主一动,其他的人也纷纷效仿,李宪顿时应接不暇。
    “先生为我朝争光,下官敬你一杯!”
    原本对他不感冒的秦桧竟然也从旁边走过来敬酒,让李宪大感意外,不由得抬起头来深深打量了对方一眼。
    秦桧头戴青色儒巾,身穿一件紫色直缀。脸上略泛白色,双颊消瘦。双眉深皱,眼神犀利,鼻梁坚挺,薄唇微撇。
    现如今的秦桧,正在为人师表,什么坏事都还没做,是一个努力向上爬,却因为时运不济还没爬上去的好青年。
    先知先觉的神通不一定就是好事,李宪知道带着有色眼镜看人有失偏颇,人家秦桧目前并不是大奸臣。没有办法,他只能勉为其难干了一杯。
    没想到秦桧回到自己座位的时候,在李宪耳边低语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先生礼让吐蕃国武士,实属大仁大义之举,虽古之君子不过如此。此后锋芒毕露,有失中庸之道。无端结怨于大金国,或许不是好事。”
    这是对李宪今日之事的总结,此乃金玉良言。所谓诲人不倦,秦桧果然是个好老师。
    秦桧这句话似乎意有所指,李宪却想不出个所以然。此后一直浑浑噩噩,直到离开琼林苑也没有彻底清醒。
    李宪骑的这一匹大白马,就是前不久从蔡攸府邸抢回来的。
    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其他原因,他在马背上晕晕乎乎,根本就没有控制缰绳,最彻底的信马由缰。既然主人不管自己,大白马只能自己找路走。
    从琼林苑出来右拐就是外城新郑门,这是一条笔直的大道,名字叫郑门大街,直通内城旧郑门。然后抵达大内南北向御道,在天汉桥头交汇就可以进入皇城。
    李宪当然不能进内城,而是应该在进入新郑门之后右拐,沿着城墙内门脸向南走,然后在丁字路口左拐进入宜男大街才能回到清风楼,因为清风楼就在宜男桥的西桥头。
    蔡攸府邸就在内城旧郑门西门外南侧,紧贴着护龙河西岸(后世所说的护城河)。上一次李宪进入蔡攸府邸,就是从内城墙上迂回过去的。
    俗话说:老马识途。大白马当然也识途,它知道沿着郑门大街就可以直接回家——老家是蔡攸府邸。
    李宪被深夜的凉风一吹,浑身打了个激灵顿时清醒许多,才发现大白马已经踢踢踏踏越过街北的白鹤观,来到了郑门大街和西大街的十字路口,再往东走四条街巷就到了蔡攸府邸。
    抬头看看天色,现在已经接近四更天,整个西大街上空无一人,只有无数大红灯笼里面的烛光闪烁,展现出新年的气氛。
    李宪心道:“倒也没走什么冤枉路,沿着西大街向南走到宜男大街左拐,同样可以回家。”
    拨转马头走了不远,荆王金银铺高大的门脸彩楼赫然在目。门口两个家丁本来拄着哨棒在打瞌睡,现在被马蹄声给惊醒了,顿时抓起哨棒紧盯着李宪这个不速之客。
    尴尬的一笑,李宪没敢继续停留,而是策马疾驰而过。
    西大街两侧的店铺一家紧挨一家,灯笼彩旗密密麻麻,在寒风中呼啦作响。李宪骑在马背上,已经无法看清街道两侧房屋的情况。
    李宪心头再次打了个激灵,猛然升起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说不出丝毫由来,就是感到头皮发紧。
    呼——噗嗵!
    一个黑影突然从天而降,然后结结实实摔在李宪马前五丈左右的街道上,还弹了两下。
    李宪是侦察兵出身,眼神出类拔萃。他的目光一凝,很快就利用昏暗的烛光看清楚了。
    一个人!不对,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人的尸体被扔到了街道上。而且这具尸体已经是硬邦邦的,所以落到街道上还弹了两下。
    “这是要栽赃陷害吗?”李宪的酒意一扫而空,此刻已经彻底清醒,却不能确定这具尸体究竟从何而来。
    刷的一声,李宪溜下了马背,然后贴地一滚,已经躲在街道右边墙角下的阴影之中。遇到不明危险,首先选择防御,这是职业军人的本能。
    李宪从来不相信真会诈尸,所以尸体是不会走路的。
    毫无疑问,僵硬的尸体肯定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说明这附近有人在行动,而且是冲着自己来的。
    藏在阴影之中一动不动,李宪心头开始急速运转起来,疑问也凸显出来。
    如果敌人要偷袭自己,这具尸体就应该直接砸向马背才对,为何要扔在自己前面的街道上?
    如果不是要偷袭自己,对方弄来一具尸体扔到街道上,而且是一具僵硬的尸体,是什么意思?
    不对!李宪很快否定了自己察觉的两个疑点。
    如果敌人预谋偷袭自己,肯定事先就有万全的准备。不可能事到临头,再辛辛苦苦制造一具尸体当兵器。
    由此可见,这具尸体并不是用来做兵器的,而是另有用意。
    暗中的凶手至少已经杀了一人,他究竟是谁?想干什么?
    李宪脑海中飞快的把自己敌人翻了一遍:蔡攸、蔡京、习鲁、完颜京。
    这四个人都有杀自己的理由,而且都参加了今晚的宴会,也是同时离开琼林苑的。
    蔡京一辈子都是文官,而且已经快八十岁了,走路都成问题,不可能亲自出手。
    蔡攸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虽然练过一些三脚猫的功夫,但毕竟是文人出身,而且刚从琼林苑出来就杀掉一人,这是不可能的。
    女真鞑子习鲁、完颜京都有杀人的本事,而且完颜京更是杀人的高手。可他们和自己一起离开琼林苑,怎么可能跑到自己前面杀人,而且在靠近内城的西大街杀人?
    即便这四个人的护卫家丁出手杀人,无论是时间、地点都不合理。因为李宪走这条路回家,完全是阴差阳错。按照回家最近的路程,根本不可能走这里。
    由此可以推断,肯定有另外的凶手!
    要想推测另外的凶手是谁,被扔在大街上的那具尸体,就是唯一的线索。
    想到这里,李宪开始利用阴影掩护,慢慢向前面的那具尸体靠过去。希望能够通过检查尸体,查清楚凶手杀人的手法,还有那个人被杀的大体时间。
    “不好!”
    李宪向尸体方向移动了两丈多远,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一个思维惯性造成的错误!
    按照正常情况,一个人遇到突发事故,首先就会推测事情的由来,希望能够搞清楚为什么。
    时间!人世间什么都可以补救,唯有时间无法挽留,一去不复返。
    脑海中推演各种变故、各种因果关系的来龙去脉,是需要时间的!
    当李宪隐约听到夜行人衣袂破空之声的时候,他只能在内心深处痛骂自己:“终日打雁,今天竟然被啄了眼睛!老子两世为人,而且还是老资格的侦察兵,竟然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栽跟头!”
    衣袂的破空之声从西面传来,而且不是一个人,李宪顿时明白了这具尸体的用途。
    第一,敌人想在半路上伏击暗算自己,而且在西面的城垣大道设伏。只可惜自己误打误撞来到西大街,绕开了敌人的伏击地点。
    第二,自己出现在西大街,让敌人措手不及,所以他们利用一具尸体制造思维陷阱,让自己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为伏击人员赶过来争取时间。
    李宪知道,逃逸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一场为了自己死中求活的大战不可避免。
    嗖的一声,李宪闪身来到尸体边上一看,不由得怒气填膺,浑身的杀气顿时弥漫开来。
    孔三槐,血手党里面很少说话的那个小孩子,今年才十五岁。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竟然是被人用锁喉手一把捏死的,导致眼珠突出,死不瞑目!
    这一个发现,让李宪心中对裴鸾娇、安九娘、张廷飙等人担心起来。
    现在事情慢慢清晰起来,所有人都知道宋徽宗赵佶要在琼林苑宴请外国使臣,只有李宪这个草民是临时被邀请参加的,事先并不知道宴会地点。
    敌人事先知道宴会地点,也推测出李宪回家之路,可以事先埋伏。
    李宪的身份非同小可,加上在宋徽宗赵佶身边,萧芸娘和牟长霞等人虽然不能安排人贴身保护,所以暗中有血手党成员秘密跟随。
    李宪虽然是一个人在外应酬,但他的一举一动能够很快传回清风楼,萧芸娘和牟长霞坐镇指挥,可以随时采取救援行动。
    孔三槐突然被杀,很可能他已经察觉敌人的阴谋。只不过江湖经验不足,加上偷袭的人武功太高,最终没有逃过敌人的毒手。
    “兄弟安息吧!”李宪给孔三槐合上眼睑,然后缓缓站起身来沉声说道:“不管害你的人是谁,老子一定把他们杀得鸡犬不留,给你报仇雪恨!”
    李宪话音未落,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传了过来:“死到临头还在这里胡冒大气,好孽障,拿命来!”

章节目录

重建北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曲书屋只为原作者苕面窝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苕面窝并收藏重建北宋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