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李宪在内一共五百二十五人,除去每个人已经有一匹战马之外,还有七百五十一匹。
    “如果公子决定用最快的动作东进,我们第四连一人三马打头阵,其他人必须双马才能跟上,否则一路上必定困难重重。”
    根据阎方的这个建议,李宪命令张彦的第三连和女兵连另外配备一匹战马作为助力。这样还剩三十四匹,全部作为驮马使用。
    阎方赶来八匹马对李宪说道:“公子,说来不好意思。没有见到张彦之前,我还以为公子和一般衙内差不多,所以专门谋了八匹马作为投名状。现在这八匹马还是交给公子处理,因为放在一般人手里真是糟蹋了。”
    “公子乃是一军之主,实属万金之躯。除了下雪天之外,我劝公子不要骑白马。历史上凡是骑白马之主,最后都必定早夭。所以我给公子挑选的八匹马,全部都是红褐色,比枣红马的颜色还要深。在光线不好、或者夜晚的环境,敌人根本看不见。”
    这是金玉良言,堪比救命之恩,让李宪对阎方的性格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而且对他的评价一瞬间翻了好几倍。
    踏雪无痕,原来是蔡攸的八骏之一。韩云山因为是巨盗,所以唯一的一匹黑马他自己留下了。另外的几匹胭脂马,全部变成了萧姵女兵连将领的坐骑。
    并不是说韩云山就有坏心眼,李宪并没有这种想法。但是阎方这一个细节,说明他是一个心思非常细腻的人,而且具有一定的战略战术眼光,这就很了不起。
    阎方从八匹马里面牵出一匹鞍辔俱全的暗色宝马,甚至连鞍辔上面的垫子都是暗红色牛皮。
    最关键的是,马鞍桥右边的得胜钩上,竟然还挂着一杆黑不溜秋的长枪。因为和战马的颜色差不多,李宪刚开始都没发现。
    “公子,这套装备原来就是一整套,我前几天专门偷出来的,是大辽叛将耶律余睹的四匹宝马之一:血月。长枪重量五十二斤,通体不反光,最适合夜战。马鞍是紫檀木制成,普通大刀都砍不动,可以保护马背。”
    阎方为了能够投到自己麾下,竟然冒死去偷敌人大将的战马。李宪除了感激之外,真是无话可说。
    但不说也不行,所以李宪使劲拍了拍阎方的肩头:“阎大哥为我所做的一切都记在心里了,我没有那么多废话。接下来如何才能安全东返,还需要阎大哥费心。”
    “我过来就是想说这件事情。”阎方低声说道:“要想返回飞狐县,无论走什么地方都不安全。如果要想安全,我们一路上可能要采取一些行动。因为金国女真人口有限,军队也有限,所以他们占领一个地方之后,就会搬来一批谋克户。”
    “这些谋克户既是兵源,又是奴隶主,还是地方上的管理者。各地的谋克户、蒲辇户占据的乡村都连成一片,而且每个蒲辇户都有五十个精锐骑兵,根本找不到一条足够大的缝隙,能够让我们一千多匹马无声无息通过。”
    李宪微微一笑:“这个情况我们经常碰到,具体处理原则我已经讲过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六岁以下的男孩和青壮妇女能不杀就不杀,毕竟我们今后也需要劳动力。当然,他们一定要全民皆兵顽抗到底,我们也不能引颈待毙。”
    经过大半夜的忙乱,阎方带过来两百多人全部换成了金兵的服装,兵器也换成了单刀,在次日凌晨正式开拔。
    出乎李宪的预料,阎方第四骑兵连所走的方向并不是东面的密谷口,而是西面的二泉山。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既然已经把寻找回家通道的任务交给了阎方,李宪没有犹豫就下达了命令:“女兵连立即跟上,护旗队带上驮马,张彦所部第三骑兵连殿后,全军出发!”
    按照原来的分组,李宪和牟长霞带领四十女兵作为中军前锋,薛沁儿和姜四娘带领六十三名女兵拖后五十米跟上,大部队终于走出山群来到了西面的官道上。
    牟长霞鞭梢一指北方:“公子请看,阎方他们向北过去了。果然不愧拿鹰手的诨号,他们动作好快啊,眨眼功夫就剩下漫天尘土。”
    李宪呵呵一笑:“他们一个人三匹马,始终保持最高速度前进,能不快吗?原来他是向北迂回声西击东,果然有点儿头脑。全军都有,不用顾惜马力全速前进!”
    不到一个小时,群山已经抛到身后,放眼望去就是千里大草原,根本没有什么村落,果然半根人毛都看不见。唯一能够发现一点影子的,就是前方两千多米开外的阎方第四连卷起的一片乌云。
    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李宪觉得自己仿佛已经融入天地之间,心旷神怡之间心胸突然开阔起来,不由得豪气顿生:“姑娘们全体换马,让我们尽情狂奔一番吧!”
    除了中途让马匹休息两次之外,第一天一直向北,李宪估计已经冲出去三百里。
    放眼四周没有丝毫参照物,现在李宪连方向都不清楚。如果没有罗盘的话,他已经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实际上现在绝对不可能有罗盘,所以李宪只能带领女兵连拼命追赶前面的阎方第四连。
    第二天,阎方他们折转向东北方向。同样是狂奔一整天,日落时分找到一处水泡等待后军到达。
    “公子,我们用了两天时间狂奔七百里,已经来到草原深处,和山西大同府没有丝毫关系了。从明天开始我们就要南下,这个南下动作一定要快如闪电,所以中途不能休息,最好在这里休息三天养足精神。”
    李宪带领女兵连一到达,阎方就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李宪点点头:“在草原上实施战略大穿插你是内行,而且你对这里的环境熟悉,一切按你说的办。”
    “是这样的。”阎方摸了摸后脑勺:“这个水泡是有主之物,其他人是不能在这里停留的。搞得不好的话,日头落山之后半个时辰人家就有可能回来。”
    李宪一听就知道问题严重:“阎大哥,我们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是有话就说在当面。我知道你办事有分寸,既然决定在这里落脚,肯定就有具体想法。大家都是准备一起滚钉板的,天塌下来一起顶就是了。”
    恰在此时,张彦的第三连也赶到这里,刚好一起听听究竟是怎么回事。
    阎方的情绪有些低落:“公子,我此前说过追杀叛徒四当家的,因为完颜蒲家奴的追击没有成功。后来完颜蒲家奴西进阴山进攻大辽国的天祚帝,我才逃过一劫。我和宇文垂、赫连智结拜过的,不给他们报仇于心不安。”
    李宪已经明白了:“这么说来,那个什么四当家就在此处落脚?叛徒人人得而诛之,只要他真的来到此处,那就彻底剿灭。”
    阎方看着李宪的眼睛说道:“我如此焦急投到公子门下,就是因为亲眼看见公子用一群根本不能打仗的小娘子,竟然把完颜彀英和完颜亮的八百马步军全歼。所以我就想,如果我把自己手下的四百多人全部交给公子,那报仇就没有丝毫问题。”
    李宪一摆手:“现在已经是一家人,直接说正题。那个叛徒手下有多少人,行动规律是怎样的?”
    阎方点点头:“以这个水泡为中心,方圆两百里都是他的牧场。没有杀掉我之前,他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所以整个族群处于不断移动过程中,但是每隔几天都要回到这里。他有九百多人,控弦之士五百多,加上七千多牲口,其他地方无法长时间停顿。”
    阎方把敌情通报之后,李宪顿时陷入沉思之中。
    敌人是五百多精锐骑兵,如果放在关内根本不值一提。李宪可以很简单找到一个地方预设阵地,然后采用诱敌之计打一个伏击。
    这个地方一马平川,敌我双方想搞阴谋诡计都不可能。一旦打起来就只能正面对决,完全要凭真实本领争胜负。
    李宪心里非常清楚,如果两支旗鼓相当的骑兵部队在平原上对决,最佳状态就是一比一的战损。杀人一万自损一万,最典型的拼消耗,这恰恰是李宪所不能接受的。
    糟糕的是,抛开女兵连之后,自己两个连只有四百来人。而且张彦原来的那些人是解救的奴隶,打个埋伏都勉强,目前根本不具备正面作战的能力。能够作战的还是阎方所部二百六十多人,处于严重的兵力劣势。
    还有一点,通过大草原上两天的狂奔,李宪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事先埋伏是一个非常渺茫的希望,实际上你根本不知道敌人从什么地方过来。事先设定的埋伏场,只能撞大运。
    如何才能制造歼敌良机呢?李宪倒背双手,开始围绕水泡转圈子。
    这个水泡并不大,直径只有五六十米,水深大概两米左右。
    这在草原上属于救命之水,不管是哪一方的牧民,对这个水泡都万分珍惜,所以水泡仿佛一面镜子清澈见底,没有丝毫污染。
    “既然敌人肯定要回到这个地方,自己就一定要离开,而且要离开敌人的视线,然后才能谋划对敌之策。如果自己在这里守株待兔,要么敌人见机逃走,要么会被敌人包围。”
    李宪想到这里,随即做了决定:“阎大哥,这附近有没有起伏比较大的地方,起码要把我们的人安顿下来,让别人站在这里不能发现,然后才能谋划对付叛徒。如果就这么守着,叛徒肯定不会自投罗网,那就白等了。如果让叛徒找来援军,我们就会掉进包围圈,那就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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