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很简单的,尝试一天立马就会了。”叶箐箐笑着鼓励道。
    这个年纪轻轻的嫂子进门,确实给家里带来了热闹,首先就是她觉得有个同龄人作伴了~其次多个人多双手,苏氏怎么说也能少操点心。
    随后几日,杨柳正式回家待产,邓阿罗早就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虽说还不能确定是哪几天分娩,只是这等大事他在店里也坐不住,坚持要守在她身边。就怕自己不在有个什么意外。
    苏氏倒能理解他的心情,家里就箐箐和宛容空闲,于是打发她们俩去看着店铺,两个人也有个照应。
    汤宛容第一次做这种事,还有些放不开手脚,她甚少面见生人,难免心中胆怯。好在有叶箐箐陪同,在一旁鼓励指点,倒是不难上手。
    九月初,杨柳顺利产下一个胖乎乎软哒哒的小婴儿,怀胎十月劳苦功高,分娩让母体元气大损,邓阿罗只能多陪她几日。
    这段时间里,汤宛容每日接待顾客,笑脸迎人,瞧着开朗了许多。嫁给叶志风之后,她确实每天都很快乐,可以和喜欢之人在一块,还有自小陪伴她的狗狗。
    苏氏和叶箐箐都是好说话的,看不到嫂子的横眉冷眼,一切轻松自在。唯一遗憾的就是她不能时时在母亲身边侍奉了。
    回门那一天,汤宛容的娘亲非常欣慰,一直叮嘱她好好相夫教子,无需惦念家里。但她还是会担心,母亲一直身体不好,虽说哥哥是个孝顺的人,但大多数是她在家照顾的。
    如今自己出嫁了,这事怕是要落在嫂子身上,嫂子那人非常没有耐心,平日里就颇为嫌弃母亲,要她去照顾一两日还好,就怕时间长了出问题。
    汤宛容心里的担忧无人得知,倒是苏氏从王婶子家里回来,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
    王婶子家在村子的另一头,跟他们家小院有些距离,苏氏一大早去通知她,要一麻袋辣椒,谁料途中遇着了叶家誉。
    趁着今日天气晴好,秋高气爽,叶家开始搬家了。因着家里积蓄全部给叶志和进京赶考,他们也没有添置什么值钱物什,雇佣两辆马车一车装人一车装东西,就给全部拉走了。
    为了昭告全村他们要走人,还买了长长一串鞭炮,系在马车后头燃放,可怜的马儿被惊吓得拔腿狂奔。
    叶家誉是留在后头收尾的,这个小破院子虽说闲置了,但又不是不要,还是得好好上锁。也就在这时,他在路上遇见了苏氏。
    同在一个村落里,能见着的机会还真不多。因为苏氏每日都在院里监工,甚少下地里,偶尔出门不过是去江嫂子黄跛脚家里走一趟,总的来说外出少。
    而叶家誉大多数时间在城里做活,两人就此错开,即便在村里的红白事上遇着,也不过远远一瞥。今日突然正面迎上,叶家誉不由微微一愣。
    虽说早就知道苏氏变化许多,今日一见,不得不说非常吃惊。她的脸颊丰润许多,肌肤白里透红,气色看起来尤为年轻。
    任谁都想不到她儿子都这么大了吧?叶家誉想起脑海里她瘦黄的模样,不由心中五味掺杂。同时又觉得,这娘们如今过上好日子了,不顾念半分往日旧情就罢了,还教唆儿女不认亲父,当真是狠心绝情!
    苏氏见着他也是觉得意外,不过一个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碰到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她神情平淡,微微侧过身准备就此路过,不料却被叶家誉伸手拦住了。
    “看见我就没什么想说的吗?”
    苏氏眉头微皱,竟然跟她搭话?可惜她忙着呢,没空在这跟不相干的人瞎掰扯。
    “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倒是能耐了啊?”看她不吭声,叶家誉冷笑一声,难怪桃芸总说这女人自私阴暗,可见是没错的,一脱离了他立马翻脸不认人,当初在叶家那低眉顺眼的样子是在演戏呢!
    “叶家誉,你觉得我需要说什么?”既然被拦住了,苏氏索性就停在原地看他有何话说。
    叶家誉就那样望着她,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一股气质,难怪世间有那样一句话‘半老徐娘,风韵犹存’。他不由伸出手想抚上她的脸庞,被对方厌恶的躲开。
    “你到底有什么事!”
    “离开我之后你就没有找个男人?这长夜漫漫是如何度过的?”叶家誉的笑容无耻之极。
    这话什么意思?苏氏瞬间就被气着呢,大骂道:“关你屁事!你是什么人,我的事情有你插嘴的余地?自以为是!”
    这是叶家誉第一次直面苏氏的脾气,印象中她总是好声好气的样子,今天这模样似乎比桃芸还好看些,叶家誉盯着她的脸,心神不定。
    “滚开!”这条路并不宽敞,苏氏没好气的扒开他。
    叶家誉一把拽住她手腕,嘿嘿笑道:“我们就要搬进城里住了,若是你能服个软,我保证不让桃芸为难你,咱们还是可以跟以前一样……”
    跟以前一样?二女共事一夫,然后整天吵嘴告状?哦,桃芸已经被扶正了,这回是让她做小?
    “真是谢谢你了!”苏氏气极反笑,拍掉他的手扭头就走:“这天大的福气我可承受不起,会折寿的!”
    “苏乔!给我站住!”他的话还没说完呢,被无视的叶家誉非常不满,竟是快步追了上去。
    苏氏扭头一看,这不要脸的人居然跟过来了,不知他会有何举动,吓得立马拔腿狂奔。还在村子里呢,叶家誉总不能追着跑,只能恨恨的放弃,心里却是不甘。
    回到家之后,苏氏虽然脸色不大好,但这事她谁也没说,反正叶家都搬进城去了,以后再也不用看着他们碍眼,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便是。
    这一年的秋末,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丰收。家里世代种田的,每一季地里能收多少粮食心里门清,今年显然比以往好了不少,对比风调雨顺的年头也不差了。
    叶箐箐抽空进山去看过自己种植的水草,比较靠岸的那一撮都被食草动物啃食了,但是水中的却是长势很好。茂密的连成一片,根须丛生。
    她不确定这一季水稻的好收获是不是源自于这些水草,反正自家的农田产量足,小菜园的蔬菜也水灵灵的。而田心村其他农户也是一样,大家伙都很高兴,更为小心侍弄。
    “真是老天爷保佑啊,地里庄稼才能长得这么好,”金兰坐在井边清洗坛子,笑道:“江嫂子的田地放养了不少稻花鱼,那一尾尾肥硕的,真是让人羡慕!”
    一同做事的妇人纷纷应和,“是啊,明年我们也投些鱼苗进去,就是平日里多费心些。”
    “只是没有养过鱼,到时候少不得向红姐讨教讨教。”
    村里的池塘是猪肉胡兄弟所有,红姐和秀姑身为妯娌,村里人但凡要跟他们买鱼啥的,多是找的红姐,秀姑人缘可见一斑。不过自从他们家与苏氏合作之后,她被屡屡警告,这几年脾气收敛很多。
    主要是怕自己一时冲动,坏了自家生意,有什么是比银子更重要的呢?
    养殖稻花鱼,禾苗直接不能栽种太密,需要给鱼儿游玩生长的空间,这么一来稻子就少了。而且看管也确实费心,毕竟天下没有白得的午餐。
    说到鱼儿就不得不提起螃蟹,秋日是吃蟹最好的季节,一个个块头壮士分量十足,膏肥脂满候人采撷。
    螃蟹的美味,据说就连吃遍山珍海味的皇帝都赞不绝口,自然也深受百姓们喜爱。玉螺村的笋子哥家里鱼塘面积小,这一次没有养鱼,而是养了一大群螃蟹。
    为了这群螃蟹他可是煞费苦心,起早贪黑,这才有了满地横行霸道的收获。用干茅草一个个捆扎实了,给叶志风送了半筐子,一直坚持分文不取,这是送礼不是买卖,可谓是非常有心。
    “螃蟹虽好吃,但却是寒凉之物,你们一家几口子尝尝鲜就好,吃多了也怕伤胃。”笋子哥拍拍叶志风的肩膀,笑道:“还没恭喜你新婚大喜。”
    叶志风成亲的时候当然给笋子哥递了请帖,毕竟劳烦过他几次,只是他正巧有事外出,所以没能过来。
    如今巴巴的送了大半筐螃蟹,叶志风实在是不好意思,当时幸好跟他打听汤家的事,汤宛容定亲也是他抽空过来通知。笋子哥已然算是他们的半个媒人,要送礼也应当是他们来才对。
    笋子哥听了叶志风的意思,不由笑了起来,“兄弟啊,我还指望你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地方带上我呢,毕竟你们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附近几个村子都有听说。”
    “笋子哥可别打趣我了,”叶志风连连摆手:“我们是小本生意,没有传闻中那般能耐。”
    “也总好过我养鱼养蟹吧?”笋子哥又不是真的过来有求于人,不过是表达个意思罢了。当即拍拍他肩膀道:“行了,家里还忙着,我先回去了。”
    他都这样说了,叶志风只能无奈的收下螃蟹,好生把人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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