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有关于吸血怪物的传说,就多不胜数。
古波斯吸血鬼、古希腊狼人、古埃及狗头人等等,这些都是依靠吸食人类鲜血而存活的生命。
而所有吸血怪物里面,历史传承最悠久的,就是古华夏僵尸了。
什么白僵、黑僵、跳尸、飞尸、旱魃等等分类,还有十八种尸变,成型和喜好研究,这些都有着非常详尽的介绍。
只是到了新华夏,一轮破四旧、破除封建迷信的思想工作发展起来之后。
就很少有人研究僵尸的问题了。
不知道从哪年开始流行起来的火葬,更是让风水对死人产生的影响,彻底消失。
反倒是,欧美国家借着文化侵略的机会,输送了一大批电影、游戏文化作品,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华夏青年的思维。
最终,才让“吸血鬼”这个东西,取代了僵尸在华夏人心中的地位。
不过,不管那些吸血怪物叫什么名字,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死了的人才能变成这种怪物,而且这种吸血伴随着某种特异病毒的传播,会产生极大的传染性,衍生出更多的吸血怪物出来。
白灵儿和王队都是刑侦工作人员,接受的思想教育,不允许他们相信那些超人类怪物的存在。
但是丰富的工作经验又在提醒他们。
可以忽略两份尸检报告最后得出来的荒谬结论,但绝对不能忽略法医部门对尸体细节的描述。
所有尸体,无论是人是兽,都在颈部出现撕裂伤口。
伤口呈人类齿痕状。
死者身体内的血液大量流失。
就凭上面三个关键信息,就足以让白灵儿和王队,放下所有的手头工作,赶去停尸间,亲眼看看那些尸体的情况了。
而当他们来到停尸间的时候,才发现整个法医部门的人全都聚集在这里。
杂乱的吵嚷议论声音,堪称是一次现代科学与古代传说的巨大碰撞。
“我认为,行凶者一定是吸血鬼,伤口的口型接近人类而且还是齿形细小的婴幼儿模样。一个新出生的婴儿是不可能咬人的,所以只能是那种口型比较细小的吸血鬼。”
“不,不可能是吸血鬼,更像是狗头人。所有有记录的吸血怪物,都会传递一种病毒,让被他们咬过的生物沾染上同样的习性。偏偏这几具尸体,没有任何变化,更没有检测到血液内的残存特殊成分,所以,只能是吸食鲜血之后还要把生物灵魂汲取走的狗头人。”
“狗头人根本不存在的,我看,一定是僵尸。民国时期和建国初的时候,明珠就有过僵尸外出害人的记录。你们这些小年轻,有空多读读历史,提高一下自己。别看几场外国电影就把老外的那一套全当成是好东西了。告诉你们,那什么吸血鬼、狼人的,都是咱老祖宗玩剩下的东西,让那群老外学走了而已。”
十几号人,七嘴八舌议论着。
白灵儿和王队看到这一幕,实在是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愁苦。
同志们这么认真工作,凑在一起商讨案情,绝对是好事。
但是,放在警局里,一起恶性案件迟迟得不出准确结论,一帮法医还专门在国内外的传说上找案情突破口,这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王队重重的咳嗽了一声,打断了停尸间里的讨论。
众人看到领导来了,这才是急忙闭嘴,退散到两边。
白灵儿两人走到人群中间,看着已经被解剖得体无完肤的尸体,好一阵无语过后,王队才站在东道主的角度,主动喊了个法医部门的主管领导过来。
“老李,你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尸检报告的结论上,写吸血鬼,你们特么的怎么想出来的!”
王队开口就骂。
没办法,任谁听了那样的结论报告都会骂娘。
王队相信手下这群法医的专业技能,可实在是无法直视“吸血鬼”三个字。
那老李面对领导的质问,反倒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振声说道:“报告王队,尸检报告结论,是我们集体做出来的。
当然,用词方面可能不是很讲究。
如果您觉得吸血鬼三个字不能接受,我们也可以改成‘人形吸血怪物’。
实在不行的话,改成僵尸也可以。”
老李的话音刚一落下。
王队鼻子都快气歪地吼道:“我改你妹!老李,这是做工作呢,你当是开玩笑的吗。”
“王队,我们没开玩笑,这结论——”
“闭嘴,别和我说那些没用的,你现在告诉我,行凶的凶手是人还是野兽。”
“报告,是人!”
老李没半点犹豫地给出答案。
王队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一些。
只要行凶者是人,那就好办了,那还不算超出正常人类理解的犯愁。
谁知老李紧接着一句话,差点把他给气懵过去。
“是像野兽一样的人。”
“我、我——”
王队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白灵儿往前迈了一步挡在王队的面前,两人来这里是听一个准确结论的,又不是听谁在这骂街。
她抬眼扫视了一圈,确认在场的都是警方的人,便再没有任何顾虑,开口说道:“老李同志,我们来问你,是想听你们从专业角度做出的判断。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你就告诉我最真实的答案。
无论这个答案都多么离奇。
哪怕是你说有外星人入侵地球了呢,只要你敢保证你所做的猜想是最正确的,你就说出来。
我相信你们。
你们也要告诉我实情。”
小灵儿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一腔热血的愣头女青年了。
说话办事,透着一股子成熟稳重,并且给足了在场所有法医部门同事的面子。
那老李终于是面色凝重起来,说了声“领导稍等”,然后一大群法医凑到一起,讨论了足足五分钟。
当白灵儿快没了耐心的时候,一群法医才终于分散开。
老李认认真真地敬个礼,大声说道:“报告领导,经过明珠市法医部门的集体商讨,得出了最接近真相的结论。”
“什么结论。”
“报告,杀死两只野生动物、两名持枪劫匪的凶犯,总共有两人。
一名主犯,非正常人类,以血液为食,无法确定身材,但齿形近似婴儿。
一名从犯,正常人类,帮助主犯进行觅食。
所以,我们断定,这是有人在有预谋的饲养一种怪物。
僵尸!
明珠出现了养尸人。”
老李的语速极慢,以最可能清晰完整的思路,说出来最接近真相的猜想。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会为自己这番话负责。
老李的这个态度,证明了案件的可怕程度,已经超乎了常理。
白灵儿紧紧皱起来眉头,转眼看向还躺在停尸台上的几具尸体,不甘心地问道:“会不会是什么人,发了疯,精神不正常,好像得了狂犬病的狗那样?”
“不会,目前已知的任何疾病都不会让人去吸食鲜血,更重要的是,所有凶杀现场都没有出现任何剧烈搏斗的痕迹,精神不正常的人,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
老李这句话,算是把白灵儿心中的最后一丝幻想打破了。
“这世界上真的有僵尸吗?”
白灵儿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而站在她对面的老李,却是沉吟片刻,轻声说道:“有。”
“有?老李同志,你见过僵尸?”
“算是见过吧。”
从事了四十年验尸工作的老李,缓缓说出这句话,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震惊了。
先不管他们把鬼婴李粟锦吸血杀人的事情,错误猜测成了僵尸杀人,是有多么神奇。
最起码,老李见过僵尸这件事,足以引发巨大的震动了。
当所有人的目光聚集过去。
老李长叹一口气,讲出来一个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故事。
那时候的明珠,还不像现在这样,到处都是高耸入云的高楼,满大街都是望不到边际的各色人群。
黄浦江上还有渔船打渔。
湾举道上还有英租界的教堂建筑。
唯独没有的,就是四处可见的监控摄像头。
那时候的殡仪馆还被称作是火葬场。
火葬场里的烧炉工,不用参加什么公务员考试竞争上岗,只有那些闲散人员被抓壮丁似的,拉去做那种和死人打交道的活。
一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在当时,对于一个光棍烧炉工来说,够吃够喝,就是不够娶媳妇儿的。
想要摸摸女人,享受一下爱情的滋味,简直是天方夜谭。
长久的寂寞,很容易让人心理变得扭曲。
久而久之,就有那么一个光棍烧炉工,对送去火葬场的女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种人每天夜里都会做些什么样的事情,各位看官发挥想象,想一下就好,这里就不多说了。
单说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
又一次当值夜班的光棍烧炉工,接收到了一具无名女尸。
那是个自杀的年轻女人。
小腹微微隆起,好像是怀了孕的模样。
烧炉工草草看了眼工作日志,就猜想到这具女尸应该是个未婚先孕的,被家里人唾弃,私逃出来,伤心至极,选择了割腕自杀。
一尸两命,丢在荒野地里。
被人发现之后,送去警察局的停尸间。
警方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家属,那家人就是不肯认领尸体,无奈之下,只能让其父母签字,由警方将尸体进行火化处理。
前期工作都做完了。
也没有人给那女孩安排后事。
只有是当晚火化,骨灰盛放起来,安葬在公墓之中。
光棍烧炉工一边吃着三两烧酒、两个芝麻烧饼的工作餐,一边观看工作日志。
心知,今晚只有他一个人,又有一具年轻少女的尸体给他作伴。
如此风雨之夜,不做点什么,简直对不起自己。
他带着浓浓的好奇心,走进停尸间,伸手拉开了盖住尸体的白布单。
好像睡着了一样的少女,细滑的皮肤比水豆腐还要白嫩。
高挺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胸前的两团能把衣服撑破。
光棍烧炉工,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美的人。
古波斯吸血鬼、古希腊狼人、古埃及狗头人等等,这些都是依靠吸食人类鲜血而存活的生命。
而所有吸血怪物里面,历史传承最悠久的,就是古华夏僵尸了。
什么白僵、黑僵、跳尸、飞尸、旱魃等等分类,还有十八种尸变,成型和喜好研究,这些都有着非常详尽的介绍。
只是到了新华夏,一轮破四旧、破除封建迷信的思想工作发展起来之后。
就很少有人研究僵尸的问题了。
不知道从哪年开始流行起来的火葬,更是让风水对死人产生的影响,彻底消失。
反倒是,欧美国家借着文化侵略的机会,输送了一大批电影、游戏文化作品,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华夏青年的思维。
最终,才让“吸血鬼”这个东西,取代了僵尸在华夏人心中的地位。
不过,不管那些吸血怪物叫什么名字,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死了的人才能变成这种怪物,而且这种吸血伴随着某种特异病毒的传播,会产生极大的传染性,衍生出更多的吸血怪物出来。
白灵儿和王队都是刑侦工作人员,接受的思想教育,不允许他们相信那些超人类怪物的存在。
但是丰富的工作经验又在提醒他们。
可以忽略两份尸检报告最后得出来的荒谬结论,但绝对不能忽略法医部门对尸体细节的描述。
所有尸体,无论是人是兽,都在颈部出现撕裂伤口。
伤口呈人类齿痕状。
死者身体内的血液大量流失。
就凭上面三个关键信息,就足以让白灵儿和王队,放下所有的手头工作,赶去停尸间,亲眼看看那些尸体的情况了。
而当他们来到停尸间的时候,才发现整个法医部门的人全都聚集在这里。
杂乱的吵嚷议论声音,堪称是一次现代科学与古代传说的巨大碰撞。
“我认为,行凶者一定是吸血鬼,伤口的口型接近人类而且还是齿形细小的婴幼儿模样。一个新出生的婴儿是不可能咬人的,所以只能是那种口型比较细小的吸血鬼。”
“不,不可能是吸血鬼,更像是狗头人。所有有记录的吸血怪物,都会传递一种病毒,让被他们咬过的生物沾染上同样的习性。偏偏这几具尸体,没有任何变化,更没有检测到血液内的残存特殊成分,所以,只能是吸食鲜血之后还要把生物灵魂汲取走的狗头人。”
“狗头人根本不存在的,我看,一定是僵尸。民国时期和建国初的时候,明珠就有过僵尸外出害人的记录。你们这些小年轻,有空多读读历史,提高一下自己。别看几场外国电影就把老外的那一套全当成是好东西了。告诉你们,那什么吸血鬼、狼人的,都是咱老祖宗玩剩下的东西,让那群老外学走了而已。”
十几号人,七嘴八舌议论着。
白灵儿和王队看到这一幕,实在是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愁苦。
同志们这么认真工作,凑在一起商讨案情,绝对是好事。
但是,放在警局里,一起恶性案件迟迟得不出准确结论,一帮法医还专门在国内外的传说上找案情突破口,这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王队重重的咳嗽了一声,打断了停尸间里的讨论。
众人看到领导来了,这才是急忙闭嘴,退散到两边。
白灵儿两人走到人群中间,看着已经被解剖得体无完肤的尸体,好一阵无语过后,王队才站在东道主的角度,主动喊了个法医部门的主管领导过来。
“老李,你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尸检报告的结论上,写吸血鬼,你们特么的怎么想出来的!”
王队开口就骂。
没办法,任谁听了那样的结论报告都会骂娘。
王队相信手下这群法医的专业技能,可实在是无法直视“吸血鬼”三个字。
那老李面对领导的质问,反倒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振声说道:“报告王队,尸检报告结论,是我们集体做出来的。
当然,用词方面可能不是很讲究。
如果您觉得吸血鬼三个字不能接受,我们也可以改成‘人形吸血怪物’。
实在不行的话,改成僵尸也可以。”
老李的话音刚一落下。
王队鼻子都快气歪地吼道:“我改你妹!老李,这是做工作呢,你当是开玩笑的吗。”
“王队,我们没开玩笑,这结论——”
“闭嘴,别和我说那些没用的,你现在告诉我,行凶的凶手是人还是野兽。”
“报告,是人!”
老李没半点犹豫地给出答案。
王队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一些。
只要行凶者是人,那就好办了,那还不算超出正常人类理解的犯愁。
谁知老李紧接着一句话,差点把他给气懵过去。
“是像野兽一样的人。”
“我、我——”
王队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白灵儿往前迈了一步挡在王队的面前,两人来这里是听一个准确结论的,又不是听谁在这骂街。
她抬眼扫视了一圈,确认在场的都是警方的人,便再没有任何顾虑,开口说道:“老李同志,我们来问你,是想听你们从专业角度做出的判断。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你就告诉我最真实的答案。
无论这个答案都多么离奇。
哪怕是你说有外星人入侵地球了呢,只要你敢保证你所做的猜想是最正确的,你就说出来。
我相信你们。
你们也要告诉我实情。”
小灵儿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一腔热血的愣头女青年了。
说话办事,透着一股子成熟稳重,并且给足了在场所有法医部门同事的面子。
那老李终于是面色凝重起来,说了声“领导稍等”,然后一大群法医凑到一起,讨论了足足五分钟。
当白灵儿快没了耐心的时候,一群法医才终于分散开。
老李认认真真地敬个礼,大声说道:“报告领导,经过明珠市法医部门的集体商讨,得出了最接近真相的结论。”
“什么结论。”
“报告,杀死两只野生动物、两名持枪劫匪的凶犯,总共有两人。
一名主犯,非正常人类,以血液为食,无法确定身材,但齿形近似婴儿。
一名从犯,正常人类,帮助主犯进行觅食。
所以,我们断定,这是有人在有预谋的饲养一种怪物。
僵尸!
明珠出现了养尸人。”
老李的语速极慢,以最可能清晰完整的思路,说出来最接近真相的猜想。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会为自己这番话负责。
老李的这个态度,证明了案件的可怕程度,已经超乎了常理。
白灵儿紧紧皱起来眉头,转眼看向还躺在停尸台上的几具尸体,不甘心地问道:“会不会是什么人,发了疯,精神不正常,好像得了狂犬病的狗那样?”
“不会,目前已知的任何疾病都不会让人去吸食鲜血,更重要的是,所有凶杀现场都没有出现任何剧烈搏斗的痕迹,精神不正常的人,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
老李这句话,算是把白灵儿心中的最后一丝幻想打破了。
“这世界上真的有僵尸吗?”
白灵儿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而站在她对面的老李,却是沉吟片刻,轻声说道:“有。”
“有?老李同志,你见过僵尸?”
“算是见过吧。”
从事了四十年验尸工作的老李,缓缓说出这句话,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震惊了。
先不管他们把鬼婴李粟锦吸血杀人的事情,错误猜测成了僵尸杀人,是有多么神奇。
最起码,老李见过僵尸这件事,足以引发巨大的震动了。
当所有人的目光聚集过去。
老李长叹一口气,讲出来一个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故事。
那时候的明珠,还不像现在这样,到处都是高耸入云的高楼,满大街都是望不到边际的各色人群。
黄浦江上还有渔船打渔。
湾举道上还有英租界的教堂建筑。
唯独没有的,就是四处可见的监控摄像头。
那时候的殡仪馆还被称作是火葬场。
火葬场里的烧炉工,不用参加什么公务员考试竞争上岗,只有那些闲散人员被抓壮丁似的,拉去做那种和死人打交道的活。
一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在当时,对于一个光棍烧炉工来说,够吃够喝,就是不够娶媳妇儿的。
想要摸摸女人,享受一下爱情的滋味,简直是天方夜谭。
长久的寂寞,很容易让人心理变得扭曲。
久而久之,就有那么一个光棍烧炉工,对送去火葬场的女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种人每天夜里都会做些什么样的事情,各位看官发挥想象,想一下就好,这里就不多说了。
单说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
又一次当值夜班的光棍烧炉工,接收到了一具无名女尸。
那是个自杀的年轻女人。
小腹微微隆起,好像是怀了孕的模样。
烧炉工草草看了眼工作日志,就猜想到这具女尸应该是个未婚先孕的,被家里人唾弃,私逃出来,伤心至极,选择了割腕自杀。
一尸两命,丢在荒野地里。
被人发现之后,送去警察局的停尸间。
警方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家属,那家人就是不肯认领尸体,无奈之下,只能让其父母签字,由警方将尸体进行火化处理。
前期工作都做完了。
也没有人给那女孩安排后事。
只有是当晚火化,骨灰盛放起来,安葬在公墓之中。
光棍烧炉工一边吃着三两烧酒、两个芝麻烧饼的工作餐,一边观看工作日志。
心知,今晚只有他一个人,又有一具年轻少女的尸体给他作伴。
如此风雨之夜,不做点什么,简直对不起自己。
他带着浓浓的好奇心,走进停尸间,伸手拉开了盖住尸体的白布单。
好像睡着了一样的少女,细滑的皮肤比水豆腐还要白嫩。
高挺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胸前的两团能把衣服撑破。
光棍烧炉工,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