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黄胡子与两个黑衣侍者的瞳孔,都慢慢地放大后,杨逍才意兴阑珊的耸耸肩,端着酒杯重新坐在拐角处,浅浅的尝了一口。
    他的学习能力相当强悍,只要是他感兴趣的,只要看一眼就能记住,就像这个耸肩的动作。
    他在眨眼间杀死三个人后,左手端着的酒杯里,却连一滴酒水都没洒出来,这证明了他连十分之一的本事,都没使出来。
    三个人生命的结束,仿佛《我心永恒》的旋律,一秒钟的停顿,并不影响整首曲子的流畅性。
    这首曲子的时间,长约四分钟左右。
    一曲终了,有热烈切又含蓄的掌声,从上面传来。
    杨逍也喝完了一杯酒,轻轻鼓掌。
    对于精通韵律的他来说,当然能分辨出这首曲子是相当经典,代入感特别的强烈,很容易就让人想到某段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
    杨逍没有爱情。
    可他的心,为什么也随着这首曲子的余音,有了明显的悸动?
    他想到了在澳门沙滩上时,当时身为弱女子的她,假装受到了惊吓,扑倒在了李南方身上后,那种差点把她送到阴世界的悸动——那,是不是爱情?
    “不是的,绝不是爱情,那只是我身体上的需要。如果那就是爱情,为何我现在还想一刀剁下他的脑袋,来祭奠轩辕神像?”
    自嘲的笑了下,杨逍又从托盘内端起一杯酒,慢慢地摇晃着。
    刚开始喝红酒时,她觉得味道相当的难喝,就像和李南方一起喝的咖啡。
    可在上船假扮侍应生来到一楼船舱内,看到几乎所有人都端着红酒,慢慢摇晃着品尝后,他才知道喝这种味道比马尿强不了多少的红酒,是上层人物交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
    于是,他也只好试着去品尝红酒。
    可能是红酒的颜色,与鲜血一样的,骨子里很嗜血的杨逍,在喝完第一杯后,就喜欢上了这种东西。
    有谁知道,他在端着托盘四处转时,送给客人的红酒加起来,还不如他一个人喝得多?
    尤其是在杀人后,立即喝上一杯,感觉简直不要太好。
    “如果,再叼上一颗烟就好了。”
    想到李南方每次叼上香烟后的潇洒,杨逍忽然有了种急切的渴望。
    很凑巧,躺在他脚下的黄胡子西装口袋里,露出了半盒香烟。
    想都没想,他就伸手拿过来,学着李南方吸烟时,右手食指在烟盒上拍一下的样子,一支香烟嗖地弹了传来,他及时张嘴,叼在了唇上,点燃。
    “吸烟,也就这么回事啊,没任何感觉。那,他们怎么那样着迷?”
    把嘴里的烟雾,徐徐吐出来后,杨逍有些莫名的摇了摇头。
    刚要把香烟随手弹出,他忽然响起李南方在吸烟时,有时候好像是从鼻孔里向外冒烟的。
    鼻孔是与肺想通,这是最起码的医学知识,医学这个中医圣手,当然很清楚了。
    “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
    杨逍很为他能这么快就能找到吸烟的诀窍,而自得,立即重新把香烟放在嘴上,深吸了一口——一秒钟后,他的脸刷地通红,瞪大眼睛,紧闭着嘴巴。
    仿佛,被人用刀在后心刺了一刀那样,唯有这样子才能暂时扛住剧痛。
    只是有些东西是扛不住的,又是一秒钟后,杨逍终于张开了嘴,剧烈咳嗽了起来。
    在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中,有泪水迸溅而出。
    同时,还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干呕感觉,让他脑袋缓缓转了几圈,翻着白眼瘫倒在了地上,身子一抽一抽的。
    从远处看过来,这边就是躺了四个人,不知死活。
    醉烟。
    醉烟对广大烟民来说,是初学乍练时谁都无法避过的正常现象。
    不过醉烟的反应,却是轻重不一。
    有的干呕片刻,额头冒出点冷汗就过去了。
    有的则是脸色蜡黄,再也站立不稳,唯有蹲下张大嘴巴,发出呕呕的声音,这种感觉估计得长达一分钟。
    醉烟,是比醉酒更让人难受的。
    这是因为人体机能,无法接受这种气体,产生的强烈反应所致。
    杨逍的醉烟,却比任何人都要严重,直接昏死了过去。
    这可能与他从小就生活在没有任何污染的烈焰谷有关,那边水源,空气,饮食都是绿色到不能再环保,与外界人类相比起来,就仿佛是生活在温室里的小黄花,哪儿经历过外面狂风暴雨的洗礼?
    外界诸人,每天吃着用化肥,农药,激素养大的饮食,喝着含有至少八十种对人体有害微量元素超标水,呼吸着采集起来,再压缩下只需一方便袋就能把大象毒死的空气,等等。
    人类的各项身体技能,都在随着所处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到强大无比,把砒霜当馒头那样吃上半斤八两都不带有事——区区香烟,又能算得了毛?
    所以呢,杨逍醉烟醉到这种地步,也是有原因的。
    幸亏这时候上面一曲终了后,菲爵爷有开始了新一轮的演讲。
    除了开船的工作人员之外,几乎所有人都聚集在了上面,满怀虔诚的望着醉心于慈善事业的老头子,倾听他说出的每一个字,当然没谁会下来“打搅”杨逍的醉烟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杨逍终于从那种宁可去死一万遍,也不想再醉烟一次的无比痛苦中,悠悠地醒来。
    上面,恰好有掌声传来。
    这是大家伙在菲爵爷演讲结束,对四方鞠躬时的回礼。
    杨逍昏醉过去时,香烟掉在了地上,已经自然燃尽了,变成了一根白灰色的长柱。
    “以后,我再也不吸烟了。”
    杨逍右手捂着嗓子,轻轻咳嗽了几声,坐了起来。
    刚才他是真怕了。
    昏醉中,他就像被一个强大的恶魔,掐住了脖子,无论他有多么的强大,都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
    那会儿,别说是李南方这种高手了,就是随便来个黄胡子的同伴,也能一刀割断他的咽喉。
    一代轩辕王,就此死不瞑目。
    幸好,这一切都没发生。
    没有黄胡子的同伴出现,房间里的李南方也没出来。
    抽烟抽醉了后,难过来的贼快,可恢复的也同样很快。
    杨逍的心跳正常后,任何的不适都不见了,伸手拿起黄胡子的左手,轻轻一攥,清脆的骨折声就响起了。
    “很好。”
    确定实力没有丝毫受损后,杨逍这才彻底放心,也没见她摆手,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慢慢地把房门,推开了一条缝。
    就像有人在导演这一切,杨逍醒来后,房间里的李南方与女汉姆,也结束了他们抵死到疯狂的鏖战。
    李南方趴在她的悲背上,双手抱着她的摇,脸侧放在她左肩,闭着眼,半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呼吸着。
    女汉姆保持着男人最喜欢的跪伏式,在努力承受着背上男人的身体重量时,也是侧脸贴在地毯上,闭眼张嘴,离开水的鱼那样。
    不过,她雪白的身子,还在一阵阵无规律的悸动着。
    晶莹的汗水,从她背上缓缓淌下,顺着那对受地心引力影响,低垂着的雪白上那两粒嫣红,最终滴落在毛毯上。
    转瞬不见。
    她那双修长的美腿上,此时青一块紫一块的。
    这是被刚才处于疯狂中的李南方,用手拧,掐的。
    很多男人在化身野兽欺负女人时,总是会做出这么没品的事。
    当然了,李南方自身所受的伤害,比起女汉姆来说,可能更为严重一些。
    他左肩,右肩,胳膊,甚至胸口,都有几个环形的牙痕,现在还向外渗着血丝呢。
    从这对男女当前的样子来看,就能想象出刚才他们的近身肉搏程度,有多么的惨烈。
    没当场死人,就已经很不错了。
    至于女汉姆的大腿根部,会有鲜血——看到她腿上,以及酥黄地毯上的鲜血后,杨逍明显愣了下:“咦,这个女人,居然是个处子?”
    如果在大笨钟下的风轮公司门前,杨逍说女汉姆是个处子的话,估计整条街的人,都会把大牙笑下来。
    绝逼会拿刚买到的糕点,像扔臭鸡蛋那样,砸过来:“死瞎子,别在这儿胡说八道了,赶紧滚蛋吧!你说她是处子?哈,哈哈,一个真空穿着大衣,敢在大街上随便拉住个男人,就能当场办事的女人,会是处子?”
    但实际情况,却偏偏是这样。
    杨逍虽说是未经人事——他却是当世最出色的中医圣手,通过女汉姆的处子血,来判断她是货真价实处子的眼力,还是有的。
    “有意思。”
    心里说着有意思,不过杨逍也没把这件事当回事。
    女汉姆是不是处子,和他关系很大吗?
    她能和李南方鏖战这么久,纯粹是为了“配合”杨逍想现场观察,人类是怎么繁衍后代的过程而已。
    为此,他还特别在春、药中,增加了能导致女人“一枪就被命中”的东西,就是用这种药的霸道药性,导致可能不在排、卵期的女汉姆,大量的排、卵。
    这个时候的女汉姆,受孕率高达99.9%。
    这种药,才是真正治愈女性不孕不育的仙品。
    不过,至于女汉姆随后会不会把孩子流掉,生下来又是男孩女孩,那就和杨逍没有一点毛线的关系了。
    他只想现场观摩人类是怎么繁衍后代的过程罢了,加上这种能让女人受孕的料,只是出于对此行为的严谨态度。
    有人开始喊价竞拍的声音,从楼梯口那边传来。
    善人们的慈善竞拍,终于正式开始了。
    杨逍冒着生命危险上船的目的,已经完美实现,房内的李南方神智也已经逐渐恢复正常,那么他也就没必要在这儿“护法”了,是该去甲板上,吹吹海风,欣赏下大海的美丽夜景了。
    杨逍轻轻的走了。
    正如他轻轻的来——
    李南方当然不知道。
    不过他在没睁开眼之前,倒是慢慢回想到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他上了个女人。
    绝逼是个玉臂千人枕,朱唇万人尝的流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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